第三章 文獻回顧與現況探討
第四節 大學院校休閒與運動相關學系的設立
大學院校學系的設立往往可以反應社會的需求,由於我國國民所得 水準已經到達一定的水平,引發了國人對休閒與運動的重視,由大街小 巷如雨後春筍般成立的體適能中心可見一斑。各大學也覺察此點,近年 紛紛設立相關的學系與研究所。美國大學的發展趨勢,休閒與運動相關 學系有兩種設立方式:其一是在體健休學院(college of physical education, health and leisure studies)下設置體育學系、衛生教育(保健)學系或休 閒、遊憩管理相關學系;其二是在教育學院下設置體育、健康與休閒學 系,或是在教育學系下分組。國內目前的休閒與運動相關學系與研究所,
基本上也是順著美國的發展趨勢在進行。表 3-3 是本研究將國內大學院 校休閒與運動相關學系與研究所依設立時間先後排列加以整理(註:系 所的設立時間,以設立為學院或大學以上的系所為準;不以科或組的設 立時間為準)。
由表 3-3 可以發現,在民國 60 年之前只有師大體育學系、文大體育 學系、文大觀光事業系與輔大體育系設立;除了文大觀光事業系是走觀 光遊憩路線,類似美國體健休學院下的休閒、遊憩管理相關學系外,其 餘三者則是偏重教育路線,屬於教育學院體系之下。事實上我國休閒與 運動相關學系的發展,早期是較偏向教育路線,而較少走休閒、遊憩管 理路線。除了上述三個體育學系外,早期許多師範體系學校也設有體育 科,例如:民國 36 年,國立臺北師範學院的前身 — 省立臺北師範學校 即設有體育師範科;民國 58 年,國立臺東師範學院前身 — 省立臺東師
範專科學校也設有體育科 … 等等,主要培育國教的體育師資。此外,為 了進一步培養更專業的運動教練、選手與行政人才,早期亦設立一些體 育專門學校,例如:民國 50 年設立省立體育專科學校、民國 57 年設立 臺北市立體育專科學校。而隨著國家社會對體育運動人才的專業化需 求,上述師範與體育專科學校在民國 80 年後,紛紛升格為學院或大學。
師範學校的體育科轉型為體育(教育)學系;而體育專科學校在轉為體 育學院後,則進一步設立更專業而分門別類的學系或研究所,例如:國 立臺灣體育學院的「體育系」、「休閒運動系」、「競技運動系」、「體育舞 蹈系」、「運動管理系」、「體育研究所」與「休閒運動管理研究所」;臺北 市立體育學院設立「舞蹈學系」、「體育學系」、「球類運動學系」、「水上 運動學系」、「陸上運動學系」、「技擊運動學系」、「休閒運動管理學系」
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民國 76 成立的國立體育學院則設立有「體育推 廣學系」、「運動技術學系」、「體育管理學系」、「運動保健學系」、「體育 研究所」、「教練研究所」、「運動科學研究所」與「運動傷害防護研究所」。
除了以上的教育路線外,國內其它與休閒、運動相關的學系或研究 所,則散見在各大學不同的領域之中;其中最主要包括「觀光事業」或
「休閒事業」 … 等相關學系。除了最早設立的文化大學觀光事業學系 外,靜宜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世新大學、真理大學也紛紛在民 國 76 至 80 年代初成立觀光、餐旅相關學系;真理大學在民國 84 年首先 在非師範與體院體系的大學成立以「運動管理」為名的學系,並在民國 85 年成立「休閒遊憩事業學系」;在民國 86 年後至今,各校相繼成立休 閒與運動相關事業學系,例如:朝陽科技大學設立「休閒事業管理系/
所」、東華大學設立「運動與休閒學系」 … 等等,這無不反映我們社會
對休閒、遊憩與運動的需求。
上述學系與研究所在課程的設計上,除了學科的授與外,不少學校 也強調實習的重要性,以國立臺灣體育學院休閒系為例,就安排有校外 實習的課程,除此之外,且常辦理休閒運動的營隊,積極推廣休閒運動
(國立臺灣體育學院休閒系,民 87)。事實上政府目前在暑期針對學生 所舉辦的許多休閒運動營隊,也都委託各大學院校休閒與運動相關科系 辦理。以體委會在民國 87 年七、八月間所舉辦的陽光健身計畫 — 休閒 運動營隊為例,125 梯次的營隊中,就有 68 梯次是委由各大學院校舉辦,
足見大學院校人力資源在推廣國內休閒運動的重要性(行政院體育委員 會,民 87)。
大學院校之所以安排實習課程或辦理營隊,是為了讓學生有實務經 驗。休閒與運動是一種實務性高的知識,相當重視實務經驗課程(field experience)。在 1993 年第二十二屆國際經驗教育協會研討會(National Society for Experiential Education Conference)中,Dr. K. Patricia Cross 曾 提出:經驗學習(experiential learning)是一種動態的過程,是把已經知 道的的東西與生活中的新素材加以應證,並融合出有意義的知識。故其 性質較接近轉換(transform)內心的既有知識,而非添加(add)新的知 識(Cross,1994)。
從 Cross 的觀點可以釐清一些事情:學校安排的實務經驗課程,並 非要學生完全從實務中自己摸索,而是希望學生在擁有一些基本知識 下,去應證、轉換與融合出屬於自己的知識。否則若學校不先讓學生先 有基本知識才去經歷實務課程,則學生不如直接投入就業市場而不需來
學校接受較嚴謹的教育了。在以上的教育哲學下,所謂實務經驗課程
(field experience)又可以分為兩個層級:一是見習(practica),一是實 習(internship)(Cuneen & Sidwell,1994;Verner,1996)。(註:另外有 一個名詞為「建教合作」,這是泛指學校和民間機構或政府單位間的合作 方式,可能包括見習、實習的實務經驗課程,或包括學生畢業後的就業 合作,或老師與校外的研究計畫合作 … 等,其範圍較課程設計大的多。)
所謂見習(practica)較偏向兼職(part-time)的性質,大部分是設 計給低年級的課程。主要是由學校老師帶領學生經歷實務,因此時間較 短,份量也較輕,地點可能在學校也可能在校外。由於只是兼職,故可 能有薪資、也可能是無薪資的;另一方面有的有學分,有的則沒有學分;
一般說來,若有學分的話,都是由學校老師來打分數,故老師負有較多 的注意與指導義務。
實習(internship)是一種全職(full-time)的工作經驗,大部分是學 校要求學生在暑假或寒假擔任全職實務工作,不過也有可能是利用學期 中的特定時間,端看課程設計而定。一般說來,實習課都是由學校與校 外的民間機構或政府單位合作,安排學生到實務界工作,在工作時學生 將會完全被當作事業體的一份子,故學生涉入工作的程度較深;若實習 課程有學分的話,應該由實習單位的主管來評分;又由於學生被當作事 業體的一份子來運用,故應該給付其合理的報償。Verner(1996)認為 實習的課程設計至少有下列利益:
一、對學生來說:
(一)經歷一個新的學習環境。
(二)瞭解一個專業工作者的義務。
(三)藉由參與實際工作評估自己的技能。
(四)每一段實習課都是一個新的工作經驗。
(五)藉由實習過程讓學生與企業體彼此瞭解。
(六)可以認識更多有經驗的實務界前輩。
(七)建立未來工作時的人力資源網。
(八)可以藉由實習應證書本上的理論。
(九)練習危機處理。
(十)作為進入職場的跳板。
二、對學校來說:
(一)和現實社會相結合。
(二)藉此更新課程。
(三)讓學生接觸新的設備。
(四)增加課堂上課的素材。
(五)發展研究的內容。
(六)增進公共關係。
三、對合作的事業體來說:
(一)增加人力資源管道。
(二)將一些新的構想帶進事業體。
(三)評估潛在的雇員。
(四)培養未來更多高素質的人才。
不管是見習或實習,學校都必須要先授與基本知識,學生在經歷實務 經驗課程時才容易幫助其學習效果事半功倍。在授與基本知識的過程 中,除了傳統偏重學理的講授法(lecture mothed)外,也可以採用「個 案教學」(case mothed of instruction)。所謂「個案」(case),是老師將現 實社會中的實際現象,將重要的元素抽出來加以整理,整理為事件的縮 影,供學生上課討論之用(陳萬淇,民 84;McDonald & Miline,1999)。
因此個案教學除了增加學生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外,更可藉由個案教學 讓學生粗略瞭解現實社會的實務運作。因此個案教學不失為一種連接學 校課程與見習、實習等實務經驗課程的橋樑。表 3-4 是將幾種課程設計 加以比較。
表 3-4 課程設計種類比較表
傳統講授法 個案教學 見習 實習
低← 涉入實務程度 →高 高← 邏輯架構 →低 低← 創意性 →高
由表 3-4 可以發現,愈偏向傳統講授法,則學生涉入實務的經驗就 愈低,但其課程的邏輯架構性(主要訓練垂直思考能力)則愈高,不過 對於激發學生創意性(主要培養水平思考能力)就可能降低。反之,愈 偏向實習,則學生涉入實務的經驗就愈高,但其課程的邏輯架構性則愈 低,不過對於激發學生創意性則愈高。綜觀我國休閒與運動課程教學目 標,大多是以培養實務人才為優先,故在課程設計時,應該要充分考慮 見習、實習的課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