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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爾菲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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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爾菲技巧的意義與程序

德爾菲技巧(Delphi technique)早在 1950 年代,即由赫爾默與達爾 基(Olaf Helmer & Norman Dalkey)在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所 倡用(王文科,民 88)。該技巧之運用,係針對某一主題,交由一個專 家群(a panel of experts 或稱 Delphi panel)表達意見,然後予以蒐集、

組織,務期獲致團體一致的看法。專家間不須見面,只須就有關該主題 的問卷作答或表達意見即可。該問卷不只一份,而是一系列問卷需由專

家作答,故受試的專家群必須有一定的專業及配合度。大致而言,德爾 菲技巧的程序如下(張紹勳,民 89):

(一)選擇對問題熟悉的人組成專家團。

(二)第零次問卷採開放式結構,讓受訪者自由填寫預測事件;或由研 究者初步擬定問題,然後使受訪者提出相關意見,而允許其增補 問題。

(三)將第零次問卷回收後,加以整理為第一次問卷,並交由專家團填 寫。

(四)第一次問卷回收後,將資料作整理分析以統計專家意見,並製成 敘述統計表。表達專家意見的平均數、標準差、中位數、第一與 第三四分位數 … 等。將此統計表連同每位作答者本身在第一次問 卷作答的資料,並附上原問卷,組成第二次問卷;將此問卷再交 由專家團成員作答。此目的在使專家成員有機會檢視群體的意見 後,作為修正自己意見的機會。

(五)回收第二次問卷,若發現某一問題,在第二次問卷與第一次問卷 的反應已趨一致,則不需再做下去。而對未達一致的問題,附上 第二次問卷的統計結果,成為第三次問卷,再繼續施測。

(六)重複前兩步驟,直至所有的意見反應到達一致為止。

(七)以最後一次問卷的意見作為分析的資料。

二、德爾菲技巧的性質

德爾菲技巧主要的性質有(李隆盛,民 80):

(一)匿名性(anonymity):德爾菲技巧實施的過程,並不讓專家們彼

此見面;可避免「權威者」的壓力干擾,真正自由表達意見。

(二)操控的回饋性(controlled feedback):受訪者在第二次問卷後,均 會被告知自己和團體在上一次問卷之意見統計資料,作為意見回 饋。

(三)意見反芻(iteration):在數次的問卷往返中,作答者可以在接受 回饋後,作意見的修正,不同作答者的意見漸趨一致。

(四)群組反應統計(statistical group response):問卷回收後,均作群體 反應的統計,做為專家意見集中程度的指標。

正由於德爾菲技巧具有以上的性質,故可透過此一方法,結合開會 討論與問卷調查的優點,並去除其缺點,成為一個不錯的資料調查方式。

三、德爾菲技巧在本研究的設計

本研究是採用群體決策(group decision)的方式,來評估最適的臺 北市市立國民中學學校游泳池經營模式。為了集合眾人之力作決策,本 研究透過 AHP 問卷的編製,並藉由德爾菲技巧來統合群體的意見。

第零次的問卷,主要由本研究在訪談與內容分析後,編製成初步 AHP 問卷,以開放式問題交由專家群自由表達意見。第一次問卷之後,

則根據上一小節的步驟,進行資料收集。不過有幾點要特別說明:

(一)對於專家意見的統計處理,本研究主要擬以各成偶比對矩陣的特 徵向量值(亦即權重值),來作統計分析,以回饋給專家群作意見 的修正。

(二)為避免研究在問卷往返的過程太過耗時,故本研究的施測只進行

到第三次問卷;接著對意見偏離值較大的部分,則針對意見在一 個標準差之外的作答者,再一次進行訪談請其加以說明。本研究 並會在分析時,表現出此一變異情況。

(三)第一次問卷回收後,若資料分析結果,有作答者的成偶比對矩陣 不一致時,在第二次問卷將提醒作答者注意回答;若資料往返到 第三次問卷回收後,對某一特定矩陣仍有超過 1/3 的作答者不一 致,則問卷需重新調整。

對於專家團的選取,本研究擬找十位專家:二位代表公立運動設施 管理單位,必須是有處理公立運動設施實務經驗的人;二位代表大專院 校體育科系,是要對於體育科系學生之實習、建教合作或校外活動有接 觸的人;二位代表民間營利機構,是對於本研究的相關經營模式有經驗 的人;其他四位分別是管理、非營利組織、校園規劃與臺北市教育局官 員的專家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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