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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輔導運動的發展與專業的建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學校輔導運動的發展與專業的建立

學校輔導工作自始便是為了回應社會條件、工作與教育的改革而發展的

(Gysbers, 2001; Gysbers & Henderson, 2001)。Paisley 與 McMahon(2001)認為,

學校輔導是一門不斷進化的專業,學校輔導教師需要理解整個學校輔導的發展脈 絡,以回應社會的挑戰並尋求機會。職此故,本節首先整理美國學校輔導運動的 發展,其次回顧台灣學校輔導運動的歷史,最後則探討台灣心理師法通過後對台 灣學校輔導專業帶來的影響,俾還給學校輔導本來面目。

一、美國學校輔導運動

(一)1900~1920:美國輔導工作的起源與建立

輔導諮商發展為一專業學科的時間並不長,只有一世紀左右的時間,其起源 於西方社會,並以美國為主導地位(陳秉華,1993)。美國學校輔導運動的歷史 最早可追溯至十九世紀末,當時大量的歐洲移民和剛因內戰而獲得自由之身的黑 人不斷湧入城市,再加以工業快速發展,原本流傳千年之生活方式與生產技術被 新興的科技所摧殘所替代,原先自給自足的手工業者和農村的貧民面臨了生存的 壓力,導致失業問題嚴重(朱秉欣,1970)。因而朱秉欣(1970)解釋,輔導學 之所以興起於美國,「民間疾苦」是其重要因素。1895 年,G. Merrill 在舊金山的 加州理工學院開始進行一連串職業輔導的實驗,提供學生一系列的職業輔導內 容,包括:諮商、工作安排與追蹤服務等。此是美國輔導工作的濫觴(Schmidt, 2003)。一直到 20 世紀初期,學校輔導仍是「職業輔導」的同義詞(Gys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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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此時期出現了兩位重要的人物,共同為輔導工作奠定了根基。

第一位是Jesse B. Davis,他也被認為是第一個在公立學校中有系統的輔導活 動實施者。他曾在底特律的中央高中擔任班級諮商師,負責對高二的男女生進行 教育與職業諮商。他後來擔任另所學校的高中校長,開始推展全校性的輔導方 案。後來許多學校相繼模仿,依各自的需求設立類似的職業輔導過程(陳惠雯、

王曉薇、韓昌宏、彭瑞連、張雅岑,2006;Schmidt, 2003)。

第二位是被稱為輔導之父(Father of Guidance)的 Frank Parsons,他被視為 是美國最早開始輔導運動之先驅。1908 年 Parsons 建立波士頓職業局,特別關心 於如何幫助年輕人由學校遷移到工作世界。他提出三項選擇適當職業之要點:清 楚瞭解自己;瞭解各項職業成功必備的條件;合理推論上述兩類資料的關係。20 世紀初年,心理學尚未建立起完整體系,精神分析觀點與測驗工具仍在萌芽,諮 商心理學更在20 世紀 50 年代後才興起。然而 Parsons 已憑藉多年之工作經驗,

建立起生涯發展成功的重要信條,並發展出擔任職業諮商師的新方案。輔導運動 因此推波助瀾,迅速向美國各大城市擴散(林幸台,1997; Schmidt, 2003)。做為 一門學科,學校輔導在此時建立了基礎。

(二)1920~1960:學校輔導與諮商的出現

1920~1960 的 40 年間,美國參與了兩次大戰,並在戰後開啟了太空時代。

為了參與一次世界大戰,美國陸軍發展出新式的團體智力測驗,因而帶動了測驗 的蓬勃發展。30 年代後期,G. Williamson 在明尼蘇達大學提出「特質因素論」,

發展出協助學生的六個步驟:分析、綜合、診斷、預測、處遇、追蹤。被稱為「指 導學派」。他的論點遭到了部分學者與實務工作者的批判,認為職業輔導運動過 於狹隘。此舉擴大了輔導與諮商的目標,同時再次引發對學校諮商的重視(林幸 台,1997; Schmidt, 2003)。受益於1930 年代的臨床模式,「心理健康運動」(mental health movement)、「輔導的臨床模式」(clinical model of guidance)與「個人諮商」

(personal counseling)這三個取向也開始在學校輔導的專業理論與實施上取得主 宰地位(Gysbers,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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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年代的 Carl Rogers 挑戰了當時美國心理學的兩大門派:特質因素論與心 理分析論。他強調治療關係,重視個體的成長與發展,將早期以諮商師為中心的 取向轉變為以受輔者為中心。他的理論為學校輔導工作預留了空間。此時,第二 次世界大戰開打,再度帶動了官方與民間對心理師與諮商師的需求,他們需要專 業協助來過濾、篩選進入軍隊和工業上的人才。戰後,「退伍軍人中心」開始提 供獎學金訓練諮商師與心理師,「諮商心理師」(counseling psychologist)的名稱 也正式從職業輔導中被區分出來(蕭文,1999; Schmidt, 2003)。

Schmidt(2003)指出,對學校輔導來說,更重要的是 1946 年提供資金去發 展與支持學校輔導和諮商活動的「George-Barden」法案,它是史上第一次使學 校輔導人員得到政府財務支持的法案。50 年代末期,美國政府重組教育部轄下 的「輔導和人事部門」(Guidance and Personnel Branch of the U.S. Office of Education),使輔導和人事部門脫離職業輔導而獨立,寬廣了學校輔導專業的路。

於此同時,蘇聯發射人造衛星造成美國舉國驚駭,在隨後通過的「全國國防 教育法案」中,美國提供了大量的獎學金與經費給大學設立培訓學校諮商師的機 構,開啟了學校輔導領域的輝煌時代。其次,「美國輔導教師協會」也在此時建 立,成為「美國人事輔導與行政協會」的第五個分會。不同諮商理論開始興起與 林立,大大充實了學校諮商方案。

(三)1960 至 2000:認同危機與新興議題的出現

受惠於 1958 年通過的國防教育法案,1960 年代成為學校輔導專業的興盛 期。1970 年代後社區諮商師的需求增加,學校輔導的熱潮退去。輔導教師的職 缺在減少,申請就讀學校輔導領域的學生人數也降低了。此時期對「職業輔導」

及「發展性輔導與諮商」的興趣重新出現,也開始注意「績效」、「評鑑」及「各 學派效能」等議題(Baker, 2001; Gysbers & Henderson, 2001)。

1983 年,「美國人事與輔導協會」更名為「美國諮商與發展協會」。1992 年,

又再次更名為「美國諮商協會」,底下包含17 個分會。創立於 1953 年的 ASCA 不僅是「美國諮商協會」底下排名第4 資深的分會,亦是會員人數最多的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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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該用「輔導」(guidance)或「諮商」(counseling)來形容輔導教師的工作 任務,學者們有不同看法。儘管已經建立起證照制度,但美國的輔導教師至今仍 無 法 用 一 致 的 語 言 來 描 述 他 們 自 己 是 誰 ? 以 及 他 們 做 了 些 什 麼 (Schmidt, 2003)? Murray(1995)指出,這樣的角色混淆或可歸咎於校長、家長、學生 甚至輔導教師自己對自身角色的認識不足,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社會的改變力量,

使輔導教師在學校的角色不斷增加的緣故。

隨著1980 年代後美國經濟的好轉,輔導教師的申請人數又開始變多。學校 輔導領域終於在1990 年代後擺脫了先前的局面,開始向前進展。Baker(2001)

整理《學校諮商師》(The School Counselor)與《專業學校諮商》(Professional School Counseling)兩份學校輔導專業期刊,在 1993 至 1999 年裡的所有文獻中發現了 三個重要主題:對高危險群學生的輔導、對學校輔導模式的修正、以及多元文化 諮商在學校的應用。與學校輔導工作建立之初對於職業輔導的重視相比,這三個 重要主題顯示了學校輔導專業的重大轉變,也預示了學校諮商工作者應該具有的 專業職能內涵。

(四)21 世紀後的學校輔導專業:困境與挑戰

21 世紀美國輔導教師對外的主要困境還是在專業認同的危機上(Paisley &

McMahon, 2001; Schmidt, 2003)。Schmidt(2003)分析此困境的原因如下:第一,

雖然ASCA 的會員人數最多,這些人僅是全美各地輔導教師的代表,並非全體,

在其會員未全數加入某個共同專業團體的情況下,很難形成廣泛一個清楚的認 同。第二,輔導教師有時連自己都無法發現其具有相當專業的訓練,足以被稱為

「真正的諮商師」。第三,其他領域的諮商師對輔導教師的抗拒。他們不願將輔 導教師的能力等同在其他機構工作的諮商師。原因是各州對輔導教師的認證標準 不同,因此缺乏一個一致的考核標準。凡此均造成美國輔導教師自身專業認同發 展的困難。

承上所述,美國輔導教師對外面臨專業認同的困境,對內又因為社會與科技 發展所帶來的衝擊加重了工作的負擔。藥物與酒精的濫用、自殺、反社會行為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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輟學等議題從20 世紀末開始便逐漸成為學校輔導裡的重要議題(Sisson & Bullis, 1992)。學校裡有社會或情緒問題的學生也在這 20 年來大量增加(Musheno &

Talbert, 2002)。輔導教師身為學校裡唯一的心理專業人員,其角色與功能無疑地 更重要了。而回顧 2000 至 2010 年的文獻,Falco(2011)等人也發現,專業議 題的討論、回應性服務與多元文化成為了專業期刊中研究數量排名前三位的主 題。顯見校園中多元文化及族群的輔導研究已成趨勢,至上個世紀末至今並未改 變。

在內外雙重的困境中,為追求學校輔導專業的持續發展並建立起學校輔導人 員的專業識別,學者們認為,輔導教師一方面須培養在多元文化、科技工具及績 效責任等主題上的能力(Paisley & McMahon, 2001),以服務全體學生為目的

(Borders, 2002; Gysbers, 2001)建立全面性的學校諮商方案(Gysbers et al., 2001);另一方面則必須承繼過去遺產,從服務的提供者轉成主動的倡導者,持 續參與社會、教育與工作領域的改革,以使自身專業受益(Field & Baker, 2004;

Gysbers, 2001; Paisley & Hayes, 2003)。為了回應各界對輔導教師專業上的期待,

ASCA 於是在 2007 年建立輔導教師的專業職能內涵,以因應新時代的挑戰。

二、台灣學校輔導運動

(一)1950~1968:輔導觀念的引進與中國輔導學會的成立

我國學校輔導工作的開創有兩個源頭。首先是1950 年代中期,國民學校(國 小)惡性補習的風氣猖獗,成為國小學童與家長的惡夢。另一方面,是因應1950 年代的僑生教育,協助其適應台灣社會與生活(張植珊等,1999)。當時「輔導」

一詞,是被視為一種「教育方法」來理解的,因而應被視為是「教育輔導」,而 非現今所稱的「心理輔導」或「諮商輔導」。

一詞,是被視為一種「教育方法」來理解的,因而應被視為是「教育輔導」,而 非現今所稱的「心理輔導」或「諮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