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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的「掌門人」

第三章  多層次的家

3.3  家與同胞

3.3.2  家族的「掌門人」

前面討論了長嗣繼承家屋和家名,並且要照顧自己的同胞手足。而在許多儀 式中,長嗣的地位更形重要,當地人稱自己本家的長嗣繼承人為「掌門人」,該 語彙使用的脈絡並不清楚,但卻是當地人都可以理解的概念。掌門人就是作為本 家的代表,因此只要是從該家分出的其他家,一旦舉辦的各種飲宴場合,掌門人 必然會現身,並且要主動招待客人,儼然主人之一。身為掌門人都非常有這種自 覺,有些人就說「其實我不喜歡喝酒,但是我是掌門人,沒辦法,一定要跟大家 喝」。現在部落還會舉行的傳統儀式,除了五年祭之外,主要是生命儀禮,包括 新生兒命名、新生兒成人禮、青少年成年禮、服兵役、婚禮和喪禮。而本家長嗣 在這些儀禮中通常都會出面。 

婚禮是排灣族人生命中極為盛大之事。俗話說「結婚不是倆人的事,是兩個 家族的事」,夫妻雙方的家人都可能會提意見,但是仍傾向以夫妻的父母意見為 主。而在排灣族,婚禮中「家族」的範圍可以拉的更遠,最重要的是追溯所出之 家的本家長嗣。以筆者參加過的一場婚禮來說明。新郎是古樓本村人,新娘則是 高雄的布農族。因為新郎是長子,也是家裡第一次辦婚禮,整個婚禮相當盛大。

婚禮分成兩天進行,第一天下午,新郎家擠滿了各地來訪的親戚,新郎的父親更 特別請來自己的本家長輩、筏灣頭目家作為代表。此外還有幫忙的教會兄弟姊妹。

稍晚,新娘的許多親戚也都陸陸續續抵達。等到新娘的禮車到來,門口放起了鞭 炮,大家把新娘迎到屋裡,在屋內進行儀式。晚上在家裡的庭院舉辦基督教的婚 禮,由牧師主持婚禮,新郎新娘穿著西裝白紗,接受牧師的祝福。在旁邊的空地 擺了大概十桌的席次,主要是讓親友和服務的教友一同聚餐。晚上舉行傳統舞會,

全村的人都會去跳舞,祝福新人,村長也會廣播提醒大家。人們會依據和這家的 關係遠近,決定甚麼時候要到場跳舞。例如晚上在家門口吃飯的親戚、教會的朋 友,一定是最早到活動中心跳的。而關係比較遠的家,就會晚一點才去跳。隨著 人群加入,圈圈越來越大,彷彿納入了整個部落。而幾個頭目家坐在場地中間,

看著村民跳舞。包括古樓當地的兩個頭目家,還有新郎爸爸那邊的筏灣頭目家,

以及其他的親戚。一般來說,當地頭目家可以插三根羽毛,顯示其最高地位。其 他地方到來的頭目則為了表示尊敬當地頭目,只會配戴兩根羽毛。但是在婚宴中,

新人及其家人是當天的主角,因此也可以配戴三根羽毛。 

古樓的習慣是婚宴前一天晚上舉辦傳統舞會,隔天中午辦喜宴。隔天在古樓 社區活動中心席開百桌流水席,相當熱鬧。幾乎大半村人都受邀,也有許多遠道 而來的親友。婚宴中,筏灣的親戚家更送上許多禮品聘金,幾個穿著傳統勇士服 的年輕人,兩兩一組,依序扛著陶壺、一箱箱的啤酒、甚至是貼滿千元鈔的旗子。

青年們一路穿越婚宴廣場,讓賓客看到他們的聘禮之豪華。之後親友都陸續上台 表演,歌聲未曾間斷,人們都相當愉悅。宴後要進行傳統的迎娶。由於新娘是布 農族,在古樓沒有家屋,便在古樓最大的本家頭目之一 TJILJUVEKAN 家待著,等 著男方來迎娶。而新郎家人要去頭目家迎娶新娘時,新郎父親便說「因為我很喜 歡這個媳婦,才找了我本家的長輩來,表示我很重視她」。我們可以看到一些當 地的特色。首先是新娘因為沒有家屋,便從頭目家出來,呈現了頭目是大家的本 家。而新郎父親是婚入,理應要以新郎母親家為主,但新郎父親的本家地位較高,

便讓自己的本家長輩、他們稱之為「掌門人」來代表談親。這例子顯示了地位是 有操作的空間。一般來說,人們都希望和同地位的人通婚,特別是長嗣;但是「餘 嗣分出」,具有頭目身分的餘嗣會婚入其他家,讓頭目家的血緣會向外擴展。於 是有些平民可能想要取得更高地位、迎娶頭目家女兒;或是某些貴族家庭,考量 現實經濟條件或未來發展,而和平民結婚。貴族和平民通婚的現象並不少見。這 使得平民有機會追溯到一些貴族血緣。以上述的例子來說,男方父親因為是餘嗣、

又已婚入,往來的親戚自然大多是太太家附近的親友。但在各種需要彰顯身分的 場合時,則會尋求較高地位的家族。這一方面顯示自己的地位,同時也顯現家的 範疇是具有彈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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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則是另一種呈現長嗣地位的場域。一旦夫妻生子,這個孩子就是這個家 屋的承家長嗣,即便這個孩子年紀尚小,他實際上已是代表這個家族。例如筆者 曾參與的幾場喪禮,雖然因宗教信仰各異,儀禮相當不同,但長嗣都同樣具代表 地位。例如老人家過世,雖然其子女都還健在,但是在喪禮當天,作為遺族代表、

出面說話的卻是長孫,這是因為長嗣一出生,其實就已繼承了這個家。接著各家 親友會陸續來致意,包括死者父母雙方的長嗣家、死者兄弟姊妹家、其他村落的 親戚家前來依序致哀。接著便是將。舉行葬禮之外,家裡也要殺豬分肉給親戚,

因為信仰或教派不同,有的家是在下葬之後舉辦,有的家則是在下葬之前辦。但 無論宗教信仰為何,村民多表示還是要殺豬,表示這是傳統習俗。分肉過程中,

與會親友根據親疏遠近而分到不同部位的肉。第一順位的肉稱為 abulu,指的是 豬前蹄、肩胛骨那兩塊最大的肉,由死者父母雙方家族的老大分得。如果死者父 母是老大,就由排行第二的家族掌門人拿這塊肉。第二塊肉稱作 dolib,為豬腿 的第二段,是死者父母雙方家族排行老二的人拿的。如果死者父母是老大,老二 拿了 abulu 這塊肉,dolib 就由排行第三的家族拿肉。第三份是村落頭目,可以分 到豬下巴或舌頭的部分。接著分肉給搬到其他部落的親友家,無論在不在場都要 預留這些分量的肉。最後再分一小塊肉,給參加喪禮的所有村人,感謝他們這段 時間的協助陪伴。因為喪家有很多禁忌,出外工作不便,所以村人就會送食物給 喪家,也安慰喪家,陪遺族度過這段日子。喪家便藉由這次的分肉來感謝村民的 協助,也會現場烤肉給村民享用。在喪禮中,可以看到長嗣的位置,也可以看到 兄弟姊妹又重新回到同個家的概念。 

從上面的討論可以發現,在婚喪儀禮中,長嗣的地位是被特別強調出來的,

包括在喪禮中的主持地位,可以分得特定部位的豬肉等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頭目在這些儀式中,也有一定的位置,像是婚禮中新娘要從頭目家迎出;喪禮分 肉中第三塊肉要分給頭目。頭目和村民的關係要如何理解?將在下節進一步討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