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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在國內與國家地位尚處落後的情形下,有限的利益考量與規避責任承擔,使堅 守不干涉內政立場,成為達成發展目標的明智的選擇。

換言之,在江澤民時期,外部事務並非其政策關注的焦點,致使對外干涉的 需求並不高。若有,也只是特殊時空背景所誘使,諸如周邊秩序不穩促使中國大 陸必須有所反應、或者「介入」亂局可以最小代價獲得可觀的利益。而在「介入」

的同時,尚須謹守其對干涉目的與手段上的條件要求,在原則之下做出特殊彈性 放寬。除此之外,當時並無太多結構性的因素,促使中國大陸去干涉他國內政。

總的來說,在立場上與實踐上不干涉內政是外交基調,只有在極少數的特殊情況 下,方有立場彈性與實踐放寬的現象產生,此為江時期的不干涉內政立場傾向。

第五節 實證案例:1993 年柬埔寨

本節以江澤民時期的中國大陸介入柬埔寨內亂為例,討論其不干涉內政立場 的樣貌。如本章前四部分所述,中國大陸專注於國內發展,並無太多餘力與意願 去介入他國事務,是以不去干涉成為一種政府言詞宣示與作為體現。同時,出於 發展的需要,中國大陸企求一個相對穩定的周邊環境,而為了達成此目標,干涉 的需求也是存在的。這種情形使得要找到眾多個案進行觀察並不容易。相對的,

就單一個案做研究反而更為可行。其中,若能尋找到中國大陸介入甚深的個案,

就其作為進行觀察與分析,更容易看出中國大陸對不干涉內政立場的真實態度。

對此,本研究認為柬埔寨是江時期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一來柬埔寨是中國大 陸周邊國家,其動亂勢必波及區域穩定,可以算是其潛在的介入對象。再者自 1979 年越南攻佔金邊並扶持親越政權,中國大陸始終支持由原先政府所收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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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民主柬埔寨政權,而這種支持是否構成干涉內政則不無疑問。最後柬埔寨是中 國大陸首度派出工兵部隊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的國家(如上圖 3-1 所示),這種對 國際干涉態度的特殊性也是值得探討的地方。以下便就柬埔寨動亂的背景做交待、

再細究中國大陸涉入的作為、最後檢視其不干涉內政立場的樣貌。

壹、整體事件的經過

1978 年 12 月 25 日越南入侵柬埔寨,隔年 1 月 7 日攻入金邊、10 日扶植韓 桑林(Heng Samrin)-洪森(Hun Sen)政權成立「柬埔寨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Kampuchea, PRK)。此時,原本執政的「民主柬埔寨(即紅色高棉,後 簡稱赤柬)」政權(Democratic Kampuchea, DK)雖然垮台,但仍與前者勢力做對抗。

隨後前國王西哈努克(Norodom Sihanouk)、以及代表民族主義份子的宋雙(Son Sann)等派別,在 1982 年 6 月 22 日同赤柬籌組「民主柬埔寨聯合政府(後簡稱民 柬)」(Coalition Government of Democratic Kampuchea, CGDK),構成了柬埔寨境 內「四派兩府」之爭的基本局面。64

其中,金邊政權在越南的拒不撤兵與蘇聯的支持之下,享有實權。而民柬則 受到聯合國的合法席位認可以及「中」美等國的援助,能不被消滅。這種武裝僵 局,一直要到1985 年蘇聯新領導戈巴契夫上臺,開始推行對外和解政策,整體 局勢才有了紓緩的可能。先是1985 年 8 月由越南外長提出撤兵期限,乃至於 1987 年 12 月民柬方的西哈努克與金邊方的洪森於法國的初次接觸。65進而在東協力 倡之下,1988 年 7 月四方代表與越南於雅加達召開非正式會議(即通稱的「雞尾

       

64 人名翻譯兩岸略有不同:韓桑林(PRC)/橫山林(ROC)、洪森/韓森、西哈努克/施亞努、宋雙/宋 山。為方便下節與中國大陸作為比較,本章參照採其用語。我方譯名採自:吳滄海著,《赤色柬 埔寨與柬埔寨衝突之研究》(基隆市:天籟文化,2000 年)。對岸譯名採自:〈民主柬埔寨聯合政 府成立宣言〉,《人民日報(北京)》,1982 年 6 月 23 日,第 1 版。

65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June, 1988, pp. 35967-3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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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會(cocktail party)」)。此會最終由於雙方分歧甚大,未有實質結果;但仍為柬 國敵對陣營就爭端政治解決首次達成和解談判程序的共識。66

這種武裝對峙仍在,但政治談判開啟的局面,自 1989 年起有更多的進展。

該年 1 月中國大陸與越南舉行會談,就前者軍援赤柬與越南撤兵作談判、672 月 中國大陸與蘇聯外長會談,贊同招開國際會議解決柬埔寨問題。68隨後該年7 月 30 日由柬四方代表、越南、聯合國五個常任理事國、東協六國等組成,於巴黎 開會協商柬埔寨問題。該會由於敵對雙方就聯合國是否介入調停、與聯合政府的 組成未能達成共識,致使本會被迫暫時中止。69然而此會首次聚集了涉及柬埔寨 問題的所有相關方,代表各方解決問題的意願。且這種趨勢發展,更隨越南於該 年9 月 26 日落實全面撤軍計畫而強化;雖越南的撤軍真實性遭受各方質疑,但 在形式上政治解決的態勢不減。70

此一態勢在柬國敵對雙方攻伐不斷之下陸續開展,其中聯合國扮演角色日漸 加重。尤其是1990 年聯合國安理會接連 7 次的內部磋商,通過了由澳洲政府所 提、會中加以補充的柬埔寨衝突全面政治解決方案的框架及其草案。該案擬定柬 國大選前的軍事上與行政上的過渡安排,前者如由聯合國入柬進行維和、監督停 火、核查撤軍等作為,後者則為解散敵對各方,成立「全國最高委員會(後簡稱 SNC)」(Supreme National Council, SNC)。71此一框架在9 月 9 日受到柬國四方發 表聯合聲明同意接受、並開始籌組 SNC,729 月 15 日安理會通過 668 號決議再 行背書、7310 月 15 日聯合國大會決議認定 SNC 取代民柬占有柬埔寨席次。74        

66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August, 1988, p. 36065

67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January, 1989, p. 36397.

68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February, 1989, p. 36465.

69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August 1989, pp. 36848-36849.

70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September 1989, pp. 36881-36882.

71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August 1990, p. 37654.

72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September 1990, p. 37712.

73 UN Doc. S/RES/668(September 20, 1990)

74 UN Doc. A/RES/45/3(October 15,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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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國際勢力與柬國各派達成共識,後者在 1991 年 5 月 1 日決議停火;雖 然民柬三派當中的赤柬勢力片面退出此決議,但整體而言柬埔寨長達12 年內戰 大致告終。75而原先中止的巴黎會議也得以在 1991 年 10 月 23 日復會,會中參 與 國 各 方 簽 訂 通 稱 為 「 柬 埔 寨 衝 突 全 面 政 治 解 決 協 議 」(Agreement on a Comprehensive Political Settlement of the Cambodia Conflict)的四項文件,象徵柬 國局勢的政治解決。76依據該協議安理會於10 月 16 日通過 717 號決議,成立「聯 合國駐柬埔寨先遣團」(United Nations Advance Mission in Cambodia, UNMIC)監 督各派停火。77接著於1992 年 2 月 28 日通過 745 號決議成立「聯合國駐柬埔寨 過渡時期權力機構」(United Nations Transitional Authority in Cambodia, UNTAC),

78擴大原先UNMIC 的職能,動員約 2.2 萬餘人,負責在 1993 年 5 月柬國大選前 的過渡時期,暫代國家一切行政職能並維持秩序,同時監督內部停火、各派裁軍 等事項與外部撤兵、各方停援等事宜。

這段期間由於赤柬不願配合裁軍行動的進行,更片面撕毀停火協議,激起國 際社會的反制作為。先是安理會於1992 年 7 月 21 日通過 766 號決議對柬國「四 方之一」不願遵守巴黎協定感到遺憾,並規定國際援助只撥給履行相關義務的對 象。799 月 2 日時任 SNC 主席的西哈努克更表示要排除赤柬參與,以逕行推動柬 國大選。80對此赤柬不為所動,最終促成安理會於11 月 30 日 14 票贊成、1 票棄 權下通過792 號決議。81該決議直接點名譴責赤柬(用字為 PDK)不遵守巴黎協定,

並暫停柬埔寨木材出口、考慮凍結赤柬海外資產等措施,對其進行施壓。面臨這 些制裁赤柬並無動搖,仍然採行杯葛大選政策。這使柬埔寨在四缺一的情況下,

       

75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May, 1991, pp. 38194-38195.

76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October, 1991, p.38511.

77 UN Doc. S/RES/717 (October 16, 1991)

78 UN Doc. S/RES/745(February 28, 1992 )

79 UN Doc. S/RES/766(July 21, 1992 )

80 Philip Shenon,"Seek Peace Without Khmer Rouge, Sihanouk Says," New York Times, September 3, 1992, A13

81 UN Doc. S/RES/792(November 30, 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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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舉行大選。82最後由西哈努克就任國王、其子拉納烈(Norodom Ranariddh)任 第一首相、原金邊方的洪森任第二首相。這種結果受到安理會835 號與 840 號決 議的認可,83並於860 號決議決定 11 月 15 日前 UNTAC 完全撤離,84交由柬埔 寨政府獨立運作。

貳、中國大陸的作為

整個柬埔寨內亂經過主要可分為三個時期:首先是從 1978 年越南入侵起算 的「武裝對峙時期」,此階段柬國四派兩府處於敵對狀態,對於和談毫無交集;

而其起始點與中國大陸推行改革開放相重疊,為了穩定以求發展的需求促使大陸 介入。其次「和解談判時期」,從1986 年戈巴契夫上台到 1989 年第一次巴黎會 議的召開,此時中國大陸在情勢變遷下,對促成談判施力不少。最後是聯合國逐 漸介入到1993 年柬國大選舉行的「政治解決時期」,出於擺脫六四之後的國際制 裁的考量,中國大陸開始配合維和行動的開展,使柬國局勢出現更多的轉圜。此 案發展與中國大陸內部改革背景息息相關,為求與本章前段分析討論部分呼應,

對於將對前兩時期中國大陸作為做擇要簡述,並第三時期則為本節的論述重心。

一、武裝對峙時期:內部改革要求周邊穩定而出兵

在武裝對峙時期,面對越南入侵柬埔寨,中國大陸於 1979 年 2 月 17 日發出

《中共中央關於對越進行自衛反擊、保衛邊疆戰鬥的通知》,以邊疆和平方能有 利於四個現代化的進行為由,對越南發動短暫且有限的戰爭行動。85此舉主要在

       

82 Keesing’s Record of World Events, May 1993, p. 39461.

83 UN Doc. S/RES/835(June 2, 1993), UN Doc. S/RES/840(June 15, 1993)

84 UN Doc. S/RES/860(August 27, 1993 )

85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國共產黨新時期歷史大事記增訂本(1978.12-2002.5)》(北京:中共黨 史出版社,2002 年),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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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1978 年蘇聯與越南簽訂的「友好同盟條約」對其南北邊境形成的壓力,替 十三屆三中全會確立的經濟建設目標,製造和平穩定的周邊環境。86對於柬埔寨 內部,中國大陸透過軍援力挺赤柬政權及其隨後吸納西哈努克與宋雙勢力所組成 的民柬聯合政府;同時在聯大譴責越南入侵,並拒絕承認金邊政權。細究此時期 中國大陸的介入作為,主要有以戰爭行動懲戒越南並嚇阻蘇聯、與提供軍援幫助 赤柬,而此舉對其而言,是支持合法政府對抗干涉的入侵者。

二、和解談判時期:「中」蘇和解要以越南撤兵為前提

二、和解談判時期:「中」蘇和解要以越南撤兵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