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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神的議題與其應用—觀照的意識與超越自然

第三章、 「神」的發展及其論述—晉

第四節、 小結:神的議題與其應用—觀照的意識與超越自然

從嵇康轉往心性議題以來,心性修養工夫變成主要議題,郭象的神出自感知 主體所發用之神,必合於感知對象之理,而能於本質規律的「道」中所涵攝,即 是神與理會必須建立在主體之神與對象之理上,這個問題分成三個面向,(一)

主體如何達至神之修養工夫:方法為經由內在心性修養,或藉外在對象而達至。

(二)對象之理如何呈現:這當需感知主體之神所涵攝。(三)在神與理會中,

所呈現之對象面貌為何,是何種樣貌之物我合一,這幾個問題將分成幾種論述,

其一:神作為超越知識論的主體狀態。其二:神在藝術活動中的應用所顯之自然 之理。其三:神所呈現之境界。以下將分段敘述。

一、超越知識論的物我關係:感性與知性的侷限與發展

在物我相交時,感性與知性是兩種途徑,但此兩種途徑依舊有其侷限,知性 將物作為對象,將人從存在於自然世界中脫離出來,無法論述人與自然世界共存 之狀態,感性論述依賴感官,無法將身體視為存在之整體,感官的極限在於自身 的能力有限,如《列子》說:

夫萬物可以理推,不可以器徵。故信其心智所及,而不知所知之有極者,

膚識也;誠其耳目所聞見,而不知視聽之有限者,俗士也。至於達人,容 心智之所滯,玄悟智外之妙理;豁視聽之所閡,遠得物外之奇形123 心智與感官限於人的有限性而無法達至真理,故「玄悟」一詞代表著物我關係必 須通向更高一層的知識論,意即通過修養工夫之受攝主體,才能見萬物之理,《列 子》又云:「智者不知而自知者也,忘智故無所知。用智則無所能。知體神而獨 運,忘情而任理,則寂然玄照者也」124,用智與情皆為物我相接之第一層,關於 這兩點《列子》也並沒有反對,只是若要能「玄悟」,就必須將主體從感性與知 性中超拔出來,「體神」一語,說明神是以體來達至,意即人有通過身體修養而 在身體上實現超越精神的狀態。摒落身體的限制,才能見得萬物之理。

123 《列子集釋》,頁 150。

124 《列子集釋》,頁 114。

二、修養活動與創作的方法論

郭象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莊學式的發展,前論莊子之庖丁解牛之中有一種

「進乎技矣可以為道」的提示,郭象注曰:「直寄道理於技耳,所好者非技也」125 , 郭象明顯將「技」等同於道,這個等同的意義是說,技藝自身在其運作形式上與 自然的運作形式是相符的,雖然這樣的說法是一種岐出(莊子所言為「技」必須 上昇於「道」之層次)。郭象既云人之知性都是天所授與,知性根本不能用來解 釋自然126,且在宇宙論的層面上言,自然的變化就是自然之本體,流行即本體,

那麼郭象就等於是說,自然創生萬物的原因及目的,就是自然萬物自身的機械作 用,郭象如此評判自然,那麼應用在解釋自然生產的特殊方式上的時候,也這因 此解釋了一種主體的無意之創作,意即技巧自身等同於自然生產的方式,在這個 層面上郭象說的「物物有理,事事有宜」,是從自然產生的物上說理,而從實踐 的層面上說宜,兩者有其相通,郭象更言「巧者,為之妙耳;皆自爾,故無所稱 巧」,連技巧都是同於自然生產的形式,而不是依照主體的思惟而致,技巧是自 爾的,自己而然,在郭象這麼說雖有一種「破我而從理」的修養要求127,但是對 於創作的提示在於,要忘卻技巧的限制以致於依循一種自然之理的生產方式,這 種生產方式雖說必由主體來實現,可是於其中確不見我,僅見理,依理而行而忘 我,此「我」已經是超拔出之意識,故能從自然之理。正如張彥遠所說的:「守 其神,專其一。合造化之功,假吳生之筆,向所謂意存筆先,畫盡意在也,凡事 之臻妙者,皆如是乎。豈止畫也!」128,故技巧當從於超越主體之神,在事事中求 其創作合於最高實體之本質規律,乃是實踐活動中的準則。

於是在顧愷之的畫論與王羲之的書論中,我們都可看到將創造活動視為修養 活動的論述,這種論述實非偶然,藝術活動本為人的實踐活動,若是「神」為修 養活動的準則,直接應用於藝術上故能得此論述。文學之對象為山水,山水本身 即是道所蘊含,山水詩中詩人藉由主體在山水中的遊覽,在遊覽中將身體開放於 自然世界,藉山水洗滌心靈,在山水之中與自然共構成渾然整體,這個整體的意 義一直在構造中,由主體之神與所得山水之理不斷的融攝共構,此即為文學走在 書畫論前之原因,因為文學中先一步走入自然世界的萬物共存中。郭象所謂的「遊 外冥內」「無心以順有」,「有」是「外」是物,主體在自然世界中的存在經驗,

正是心性修養工夫的基礎,故外與內相冥,合於物我合一之渾然整體。

125 《莊子集釋》,頁 119。

126 「凡此上事,皆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故曰芒也。今未知者皆不知所以知而自知矣,生者〔皆〕

不知所以生而自生矣。萬物雖異,至於生不由知,則未有不同者也,故天下莫不芒也」,《莊子集 釋》,頁61。

127 錢穆:「有為在我無為在理,苟能破我而從理,則一切之為皆出自然,更不需辨有為與無為也」,

《莊老通辨》,頁439。

128 張彥遠:〈歷代名畫記敘論〉,收入於《中國畫論類編》,頁 36。

三、神與境界相通之物我意義

郭象所云之「逍遙之境」,是在經驗中體悟自得逍遙之意,而經由神之發用 以體現之,試讀一段《列子》以說明境界之體現:

師襄曰:「子之琴何如?」師文曰:「得之矣,請嘗試之。」於是當春而叩 商弦以召南呂,涼風忽至,草木成實。及秋而叩角弦以激夾鍾,溫風徐迴,

草木發榮。當夏而叩羽弦以召黃鐘,霜雪交下,川池暴沍。及冬而叩徵弦 以激蕤賓,陽光熾烈,堅冰立散。將終,命宮而總四弦,則景風翔,慶雲 浮,甘露降,澧泉涌。129

這是藝術能造出之境界最佳的寫照,當以師文之神通過藝術活動體現之,此時藝 術活動不僅是師文自身之神的發用,也是神體現為外在,將境界呈現,「遊外冥 內」的境界即是物我合一之整體透過受攝主體所發用而呈顯,此境不分內外,其 外在境界是主體內在境界之呈現,內外冥於物我合一之整體之道中。

孫綽的理論就是基於此,遊於山水之中而與山水合一,陶淵明即是將個人心 志體現為一境界,雖出發點不同,在玄理與山水的結合中,孫綽的理論為:玄理 透過自然而表現,故受攝主體能於自然中見萬物之理。陶淵明的境界為:個人心 志在存在經驗中與萬物合一,此心境體現為自然境界,兩者在終極目的上皆為物 我合一,在終極境界上皆為物我合一之整體,此整體作為存在經驗即是天人合 一,作為文學之呈現即是文學境界的開展,作為修養的境界與文學之境界皆是經 驗所擴展之樣態,玄理與山水的結合關鍵即是經驗本身,透過存在經驗與審美經 驗的同質性,兩者經由藝術而聯結,將人的存在與世界接合在一起,即是透過藝 術活動人因此得到自身存在的本然與世界之本然。

129 《列子集釋》,頁 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