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國美學之形成──南朝梁、陳時期
第一節、 文心雕龍
劉勰作為六朝美學之總結,其意義在於將美學思想加以哲學性之批判,融合 魏晉以來之思想與美學議題,建立美學之體系,正如戴景賢先生所云:
唯因美學議題非屬哲學基本問題,美學議題之逐漸獲得認識,最初乃由藝 術鑑賞活動中摸索而得,故凡一種具有美學意義的思想,能於流衍中,確 實與特定的哲學系統產生關聯,從而建立可資分析的架構,事不早出。1 按照戴景賢先生的說法,我們實應區分「具有美學意義之思想」與「美學」這兩 者之間的不同2,前者是於某個思想中可以抽取出美學的觀念,後者是專指符合 嚴格意義的美學,先秦諸子思想中含有某種程度的美學意義是無庸置疑的,但這 樣還不能算是美學思想,話雖如此,若沒有「具有美學意義之思想」作為開端,
美學也不可能依附一種哲學系統而成立一個架構,美學向哲學借取方法,所以我 們不能離開中國思想的脈絡而單言美學,而道家作為中國美學的的根本是無疑的
(尤其是莊子),戴景賢先生又說:
美學之真正建構,必當有哲學立場之說明。此哲學立場之說明,一面須於 認識論中指出審美過程中「感性之認知」所以產生之根源,一面須於形上 學的討論中,辨析美感認知之對象所以成為對象之立論上之條件3
我們依此脈絡試圖展開《文心雕龍》之體系,從文學本身論其為對象之條件,文 學與世界之共構關係為何,再者討論主體之感性認知的根源以及條件,最後說明 藝術活動是如何將人與世界聯繫起來,然後再剖析中國美學的型態,其實是一種 天人關係之衍生為物我關係。
一、道之文──文與世界之關係
1戴景賢:〈中國美學思想中之神理說風骨論與其影響〉,總頁12。
2戴景賢:〈中國美學思想中之神理說風骨論與其影響〉「現今有關中國美學史之研究,由於未能 清楚界分具有美學意義之思想與真正可以稱之為美學之美學思惟,故多將中國美學史之起源推之 過早」(總頁12)。按照此文的內容,戴景賢先生應是認為《文心雕龍》為嚴格意義的美學的開 始。
3 戴景賢:〈中國美學思想中之神理說風骨論與其影響〉,摘要部分。
〈原道篇〉開章即明:「文之為德也大矣,與天地並生者何哉」,劉勰所謂文,
如劉若愚指出的:
(1)「文」即自然現象的圖樣或形象,作為宇宙之道的顯示;(2)「文」
即文化,人文制度的形式,與自然的「文」平行;(3)「文」即文飾;(4)
「文」即文字,代表語言,而語言又代表人心,人心與宇宙之心合一。這 些概念合併在一起的結果,亦即:文學即宇宙原理之顯示與文飾之言的表 象,這種概念。4
作為宇宙原理之顯示,即是「道」的具體顯現為文,作為文飾之言的表象,即是 文學,文學如何連接起世界,即是透過人在世界中的存有來談,〈原道篇〉云:「心 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人心透過語言表達而成文,「夫玄黃色雜,
方圓體分:日月疊璧,以垂麗天之象;山川煥綺,以鋪地理之形。此蓋道之文也」
(〈原道篇〉),道具體顯現為自然的樣貌與形式,文也內在於自然之中,故人既 內在於自然之中,又能藉由文來表現自身內心(「惟人參之,性靈所鍾,是謂三 才,為五行之秀,實天地之心」),正如道透過自然山水表達其天地之心一般,人 居於自然之中,自然又是道之文的顯現,故人能體的是道之文,而非道,亦即道 顯現自然的形式,故〈原道篇〉云「夫豈外飾,蓋自然耳。至於林籟結響,調如 竽瑟;泉石激韻,和若球鍠。故形立則文生矣。夫以無識之物,鬱然有彩,有心 之器,其無文歟」,自然萬物皆為文,就本體論的層面來談,萬物都只是道的變 化,就殊相談,「文」必須依「形」而立,「形」是萬物在變化中暫時的形變,有 物而後有文,自然萬物共成此化,謂之自然,萬物在道化中有得於道而成,故謂 之「道之文」,萬物皆在此化中變化流轉,謂之「道」,就萬物各自蘊藏之「德」
5而言,故「文之為德」,指文能彰顯萬物之形,使萬物各自所蘊含之德能顯發出 來。
萬物皆為「道之文」之顯,文既在內在於自然之內,又如何表現自然之道 呢?6,劉勰云「言之文也,天地之心哉」,自然萬物之顯現皆為文,言語又是人 的表達工具,言語而成文,文又依於自然萬物之形而立,可見文章與世界之道的 共構關係,關鍵點在人,黃侃云:「蓋人有思心,即有言語,既有言語,即有文 章,言語以表思心,文章以代言語,為聖人為能盡文之妙,所謂道者,如此而已」
7,能盡文之妙即所謂道,「文之妙」指稱文即道中所涵之德的妙顯,劉勰云:
4 劉若愚:《中國文學理論》,頁 45。
5 《老子》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王弼集校釋》,頁 136。
6 如黃侃云:「今曰文以載道,則未知所載者即此萬物之所由然乎」。見黃侃:《文心雕龍札記》
(台北:中華書局,2006),頁 6,文章亦為萬物之一,如何能夠承載其本體之道,故又云:「亦 別有所謂一家之道乎」,則是指「文以載道」所謂之「道」是一家之學說道理,非為萬物之本體。
7 黃侃:《文心雕龍札記》,頁 5。
王述訓: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設教,取象乎河洛,問數乎蓍龜,
觀天文以極變,察人文以成化;然後能經緯區宇,彌綸彝憲,發揮事業,
彪炳辭義。故知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旁通而無滯,日用而不匱。
(〈原道篇〉)
聖人「觀天文以極變」,不論是人文或自然皆為道化,在自然現象中靜觀道化,
故「察人文以成化」,文亦為道之化成,道化之物各有其德,文之德即是能明道 之所用,故曰:「故知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唯聖人能盡文之妙,文之 妙即是明道,而道亦透過聖人之文而彰顯,如此,文與世界的共構關係,關鍵點 在於聖人,故聖人所明之「道」能「旁通而無滯,日用而不匱」,即是作為人生 實踐的原理原則,而「道之文」所以「能鼓天下者」,在於道顯用在文之上時,
因為聖人的關係而不產生隔閡,所以道成文因聖而傳遞,所以聖人為文可以明 道,聖人亦為道化自然的一部份,因其為聖,故可將道以文彰顯,文亦能反於道。
因為人存在於世界,故亦為道化自然之一部分,文章既顯道用與萬物之德,
聖人所做之文當為人生實踐原則,若自然萬物皆歸返於道,又因聖之傳遞而顯,
可證其道用變化流行之勢,然萬物於化中亦能得道而成其所然,故人得道為聖,
可列三才,而為天地之心,聖人因其顯道而為聖,故於實踐活動中將藝術創造的 地位提高,因為文章的創造是基於透過萬物而顯現道用,此創造之心靈能力為天 地之心,創作活動之表達形式則與道生萬物的形式不謀而和,意即人的實踐形式 因主體精神之顯用,有合於客體的價值形式之可能,此即「神與理會」之類型,
於是文與世界之關係,在此透過創作活動而聯結起來,關鍵在於,創作活動中是 否能將道顯現。
二、主體的藝術活動通往物我的共同實存
文章亦為道化之一環,可見劉勰之論「通變」8,文屬道之顯,於體故實,
於用可變,其體則為自然,劉勰所謂「夫豈外飾,蓋自然耳」,文章即自然的意 義在於,聖人之「無為」即自然,在此若承玄學以來,則是指稱聖人於物我關係 之「無心」而為的創作。中國思想的基本型態是天人關係,人為有限性存有,創 作主體要能盡道之妙,必須是主體精神之顯用,能實現客體之價值形式,意即自 然莫非「道之文」,然創作主體若要將自然萬物顯現於文章中,必待主體精神之 發用,表現於天人關係,「人」之實踐活動的依歸為「天」,表現在物我關係,
8 〈議對篇〉云:「採故實於前代,觀通變於當今」,〈通變〉云「夫設文之體有常,變文之數 無方」,又云:「體必資於故實;通變無方」,〈知音篇〉云:「將閱文情,先標六觀:一觀位 體,二觀置辭,三觀通變,四觀奇正,五觀事義,六觀宮商」。
即是主體如何透過藝術活動表達出對象之面貌,使對象躍然呈現於物我之經驗結 構中。
(一)、主體之情與氣
六朝美學從緣情的發展以來,對於情性的討論從未間斷,情作為人應感之 源,情與物的關係作為藝術活動的基礎,劉勰云:「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 吟志,莫非自然」(〈明詩〉),感物即是情物關係的基本類型,意即主體之情 與對象有感應之處,未為會通,主體與對象的對位如何會通,從陸機的緣情中將 對象作為情感內容,將對象融攝於情意中,感物的終點是主體之情意。劉勰云:
「原夫登高之旨,蓋睹物興情。情以物興,故義必明雅;物以情觀,故詞必巧麗」
(〈詮賦〉),睹物而有感,因感而興情,本是緣情說的延續,而後又云「情以 物興、物以情觀」,相別於將情作為感物之終點,劉勰首先將情與物合稱,在審 美經驗的層面上言之,劉勰的突破在於,情作為審美經驗的基礎,情必須與物構 成審美經驗,在創作活動中,人所發之情並不停止於自身內部,而是必須將感情 形象化,如徐復觀言:「感情發抒的藝術性,常常是感情的形象化。而感情的形 象化,只有憑想像之力而不能憑概念之力。在憑想像之力而賦予某種感情以適當 的形象時,此時的感情即隨形象而明朗,而凝定,而得到發抒的效果」9,情感 特質作為作品的主要內容,〈物色〉云:「情以物遷,辭以情發」,創作主體的 感官經驗不免融入了主體個人之情感特質,不只是「緣情」含括「感物」10,主 體之情感特質構成作品之風格的源頭,情與物需融於情境之景中。
(〈詮賦〉),睹物而有感,因感而興情,本是緣情說的延續,而後又云「情以 物興、物以情觀」,相別於將情作為感物之終點,劉勰首先將情與物合稱,在審 美經驗的層面上言之,劉勰的突破在於,情作為審美經驗的基礎,情必須與物構 成審美經驗,在創作活動中,人所發之情並不停止於自身內部,而是必須將感情 形象化,如徐復觀言:「感情發抒的藝術性,常常是感情的形象化。而感情的形 象化,只有憑想像之力而不能憑概念之力。在憑想像之力而賦予某種感情以適當 的形象時,此時的感情即隨形象而明朗,而凝定,而得到發抒的效果」9,情感 特質作為作品的主要內容,〈物色〉云:「情以物遷,辭以情發」,創作主體的 感官經驗不免融入了主體個人之情感特質,不只是「緣情」含括「感物」10,主 體之情感特質構成作品之風格的源頭,情與物需融於情境之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