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巡迴廣播民眾掩蔽作業程序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碩士論文 (頁 76-79)

第三章 核能三廠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程序分析

3.4 掩蔽作業

3.4.2 巡迴廣播民眾掩蔽作業程序

核三廠發生「廠區緊急事故」或「全面緊急事故」造成放射性物質有外釋之 虞,接獲中央災害應中心指示屏東縣災害應變中心執行掩蔽及發放預警警報。權 責區分:輻射監測中心自動及人工操作皆無法正常發放警報時,行政組經報告中 心主任,中心主任委請中心副主任聯絡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通報屏東縣災害應變中 心協助以民政廣播車巡迴廣播。屏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核定各組、民防組組長(由 警察人員擔任)所擬麥克風廣播稿,下達播放指令。

作業程序:詳述如下,本研究依據流程彙整圖 3-14 民眾防護掩蔽廣播作業程序。

一、民眾防護掩蔽廣播

1. 通知掩蔽區之里長、村長,透過廣播系統廣播並協助安排民眾掩蔽事宜。

2. 恆春分局及該分局轄下各派出所至少須留守一人,以備民眾電話諮詢求助。

3. 派車巡視掩蔽區,勸導民眾就近掩蔽或前往鄰近集結點等侯運送或即時離開 管制區,若發現受傷或行動不便民眾,

4. 通知應變中心衛生醫療組組長派救護車急救送醫或運送至收容站。

5. 沿途發現求助訊號時,立即前往了解狀況,並盡力協助或連絡相關單位支援。

中央災害應變

中心 輻射偵測中心 屏東縣災害應 變中心

下令掩蔽及發 放預警警報 民眾掩蔽通

報作業程序 權責 作業 區分 程序

恆春鎮里長 滿州鄉村長

最少留置一人 協助民眾電話 諮詢與需求 播放預警警報 通知掩蔽區里

長、村長廣播

使用廣播系統 進行全面廣播 即時運用電子 媒體發布訊息

恆春分局 轄下派出所

預警警報無法 發放時副主任 連絡中央災害

應變中心

派車巡視 掩蔽區

圖 3-14 民眾防護掩蔽廣播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二、機構掩蔽廣播

屏東縣災害應變中心接獲原能會指示掩蔽時,進行下列 8 個機構通知作 業,其機構掩蔽廣播程序如表 3-9 機構掩蔽廣播作業流程,本研究依據下列 流程彙整出圖 3-15 機構掩蔽廣播作業程序。

表 3-9 機構掩蔽廣播作業流程

單位 作業流程

1. 旅館

電話告知掩蔽區之旅館,請其協助滯留之旅 客進行掩蔽。電話系統失效時,則派員個別 通知。

2. 醫院

電話告知掩蔽區之醫院,請其儘速執行病患 轉診作業。電話系統失效時,則派員個別通 知。

3. 學校

事故發生於上課時間時,電話告知掩蔽區之 學校,安排學生掩蔽事宜。電話系統失效時,

則派員個別通知。

4. 幼稚園

事故發生於上課時間時,電話告知掩蔽區之 幼稚園,請先進行孩童掩蔽事宜。電話系統 失效時,則派員個別通知。

5. 遊覽場所

電話告知遊覽場所管理單位,請即刻關閉場 所並通知遊客掩蔽。電話系統失效時,則派 員個別通知。

6. 工商機構

電話告知大型工商機關,請其暫停營業,停 止上班,通知員工進行掩蔽。電話系統失效 時,則派員個別通知。

7. 農漁牧業

電話通知農漁牧業場所,請其通知所屬人員 進行掩蔽。電話系統失效時,則派員個別通 知。

8. 漁業電台

通 知 東 港 區 漁 會 漁 業 通 訊 電 台 ( 電 話 : 08-8335126),請其廣播告知在核電廠附近海 域作業之漁船,遠離事故海域或至其他港口 靠岸。

資料來源:核子事故屏東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程序書(97 年)

機構掩蔽 廣播作業 權責 作業 區分 程序

原能會 屏東縣災害應變中心

掩蔽指示 電話通知

機構

旅館 醫院 學校 幼稚園 遊覽場所 工商機構 農漁牧業 漁業電台

圖 3-15 機構掩蔽廣播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碩士論文 (頁 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