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建議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碩士論文 (頁 138-14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2 建議

一、目前國內核能事故處理之組織體系與全國災害防救體系尚未整合一致,本研 究建議應將核子事故納入全國災害防救體系之整體架構內,將地方上的災害 資源、設施及處理程序進行統整規劃與運用,以避免資源的重置和浪費。

二、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責任規範不同,建議雙方應進行核子事故民眾疏散作業 的整合,規劃出一套完整的核能電廠廠外民眾疏散作業程序。

三、建議相關單位應針對核子事故民眾防護作業程序與核子事故民眾疏散作業 程序細部規範進行細部規劃,例如目前掩蔽作業、疏散作業皆缺乏時間的限 制,相關單位應進行掩蔽及疏散的作業時程規劃。

四、本研究因受限於經費與時間,無法針對緊急應變計畫區內的學校進行家長問 卷調查調查。建議未來主管機關可就家長對於學生疏散的各項議題,進行全 面性的問卷調查或座談會,以蒐集各界意見來修正學生疏散的實施方案。

五、核能電廠事故的災難演變是循序漸進地發生,其災害應變過程實有足夠的時 間來進行準備,並不是警報發出後民眾就會立即受到危害。然而,目前社會 大眾普遍不瞭解此特性,因此在探討核能電廠事故民眾疏散的相關議題時,

常會有似是而非的論點。本研究建議主管機關在宣導核子事故疏散時,可以 加強民眾對於核子事故災害的認識與核子事故民眾防護作業的正確應變觀 念,以減少民眾面對核子事故的恐懼感。

參考文獻

1. 行政院,「災害防救法」,民國 99 年 08 月 4 日修正。

2. 行政院,「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民國 92 年 12 月 24 日公告。

3.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民國 101 年 03 月 28 日修正。

4.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基本計畫」,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公告。

5. 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核子事故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草案),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修正。

6. 屏東縣,「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屏東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程序書組織編組及任務 執掌」,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7. 屏東縣,「通報、動員及應變中心開設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8. 屏東縣,「前進指揮所開設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9. 屏東縣,「交通管制哨開設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0. 屏東縣,「警戒哨開設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1. 屏東縣,「醫療站開設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2. 屏東縣,「集結點準備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3. 屏東縣,「車輛調派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4. 屏東縣,「收容站開設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5. 屏東縣,「民眾掩蔽通報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6. 屏東縣,「巡迴廣播民眾掩蔽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7. 屏東縣,「機構掩蔽通知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8. 屏東縣,「交通管制及疏導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19. 屏東縣,「災區警戒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0. 屏東縣,「碘片服用通知及補發作業程序書(掩蔽作業)」,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1. 屏東縣,「民眾疏散通報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2. 屏東縣,「巡迴廣播民眾疏散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3. 屏東縣,「機構疏散通知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4. 屏東縣,「民眾集結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5. 屏東縣,「民眾運送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6. 屏東縣,「民眾收容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7. 屏東縣,「民生物質供應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8. 屏東縣,「核子事故民眾醫療醫照護與輻傷救護及後送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29. 屏東縣,「碘片發放及查核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30. 屏東縣,「民眾防護物資、器材之儲備、檢查及調度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31. 屏東縣,「醫療機構支援協定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32. 屏東縣,「訓練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33. 屏東縣,「應變設備設置、維護及測試作業程序書」,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 告。

34. 屏東縣,「事故終止及災後復原作業程序」,民國 97 年 6 月 1 日公告。

35.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各種災害防救標準作業程序」。 36. 新北市「新北市政府核子事故防救標準作業程序」。

37.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防護措施分析及 規劃檢討修正報告(第四次修訂)」,民國 102 年 6 月 21 日。

38. 朱愛群(2002 年 2 月),危機管理解讀災迷咒,台北,五南出版社。

39. 林志豪(2010 年 8 月),災難來了怎麼辦?災難應變 SOP,台北,貓頭鷹出版 社。

40. 屏 東 縣 核 子 事 故 學 校 防 護 應 變 計 畫,http://www.tc.edu.tw/news/download/id/34315,民國 102 年。

41.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http://www.aec.gov.tw,民國 102 年。

42.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http://www.pthg.gov.tw/planfbt/Index.aspx,民國 102 年。

43. 新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網

站,http://www.fire.ntpc.gov.tw/web/Home?command=display&page=flash,民國 102 年。

44. U.S. Nucler Regulatory Commission,NURGE-0645 FEMA-REP-1 Rev.1,(1979)。

45. Fink, Steven. Crisis Management:Planning for Inevitable. New York: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1986)

46. Nudell, Mayer & Norman Antokol., “In Case of Emergency:A Handbook for Effective Emergency and Crisis Management”, Lexington, MA:Lexington Books.(1988)

47. Billings, Robert S., Thomas W. Miburn, Mary Lou Schaalmam.“ A Model of Crisis Perception : 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nalysis”,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Vol.25, pp300~317.(1980)

附錄一

學者訪談紀錄

1. 訪談時間:2013 年 6 月 19 日(星期三) 2. 訪談地點:中央警察大學

3. 訪談對象:盧鏡臣 教授 4. 訪談人員:李宜芳 5. 放談內容:

(1) 請問您對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核災應變所提出的學生 疏散規劃有什麼看法?

Ans:為什麼會有核災的發生,一般來說核電廠發電為連鎖反應,核災 會發生是因為鈾不再連鎖反應,但是還是會有一些衰變的物質會持續衰 變繼續產生熱能。核災的產生過程就是熱能無法再繼續移除因而導致過 熱,從過熱到發生放射性物質釋放到外面環境是需要一段時間。假設核 能電廠現在發生狀況,從問題發生到核能電廠輻射物質外洩會有一段時 間,其實最主要是要掌握問題發生到核輻射外洩這段時間做應變處理。

(2) 請問您對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核災應變所提出的接待 學校有什麼看法?

Ans:接待學校是可以做一個規劃,這個規劃可以的話盡量備而不用,

盡可能讓家長前往學校接走學生。如果部分家長沒有辦法接回學生就先 送往接待學校,請接待學校的老師代為照顧。

將緊急應變計畫區內學生人數降到最低,接待學校也比較有辦法接待的 來。假設原本有 500 為學生降低到 50 位還在接待學校的處理範圍能力,

原本有 500 為學生降低到 300 位學生還是超出接待學校處理的數量。

(3) 請問您對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核災應變所提出的鄰近 學校之應變規劃有什麼看法?

Ans:如果是在平常上班日發生核子事故,需要做通知與疏散的話要怎 麼做?假設我們有 4~5 個小時可以做準備動作,很大比例的家長是可以 前往學校接回學生。從老師的立場來看待,假設一個班級有 20~30 位的 學生,一位老師需要帶領 20~30 位的學生疏散,對老師而言會是一個很 大的負擔。就學校的立場來說,學校需要疏散的學生人數越少越好。或 許有少部分的家長在外地工作或是將自己的小孩送到其他學區就讀,就 這部分的家長做交通上的運作前往學校接送小孩 4 個小時是夠讓家長 前往學校接送學生。然而大部分位於緊急應變計畫區內,家長工作的地 點與學生學校的距離是不會太遠。

以家長的角度來看,假設小孩就讀的學校位於核能電廠附近,家長會先 前往學校接走小孩,在一個有危難的情況下,不會讓自己的小孩在外面。

在這樣的邏輯之下,其實是跟目前的規劃有所矛盾。

為了避免過多車輛聚集於學校造成鄰近區域交通堵塞進行學生統一由 學校疏散,如果是為了避免交通混亂而違背人之常情,這方面是會比較 不合理,對學校來說學生運送的過程、後續的收容狀況對學校而言一個 龐大的負擔。所以在這樣邏輯前提之下,反而要讓家長來承擔更多的責 任而不是讓學校一開始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攬在學校上,這已經超出學校 運作的能力。

(4) 請問您對於屏東縣核子事故學校防護應變計畫整體計畫有什麼看法?

Ans:從這份資料的規劃來看,學校是從教收到訊息就表示放射性物質 已經外洩擴散,在這樣的邏輯之下整個規劃就會很不一樣。從以家長接 回學生做一個出發點,我個人認為這裡面的內容都要有很大幅度的修 正。

(5) 請問您對於核電廠周邊各級學校(含幼稚園)輻射災害疏散避難演練實 施計畫整體計畫有什麼看法?

Ans:就目前核子事故發生的案例少,對核子事故也較為不熟悉,所以 對放射性物質就會有所疑慮。有一點,核子事故為循序漸進,就整個計 畫來看,在目前的計畫比較沒有掌握

(6) 請問您覺得在規劃核子事故民眾、學生疏散需要特別注意哪些事項?

Ans:有一個重點要注意的是,核子事故不是突然發生是有時間性,循 序漸進的,應此有時間可以做一些應變,緊急應變處理就是要掌握事件 開始惡化到核能輻射外洩這一段時間。假設有 6 個小時,以 6 個小時為 目標做好狀況準備、應變處理。

核災有時續的發展,要怎麼樣掌握住這些時間,如何利用這些時間進行 準備與疏散,主要是抓時間的部分去做一個規劃。從核災的緊急應變來 看,即使已經有放射性物質,暴露時間沒有很長,也不用太過於擔心。

人本身就我自我新陳代謝的保護機制,其實不要過量,身體都有辦法自 行代謝,在核災時接觸到微量的放射性物質其實問題不會太大。平常生 活中就會接觸到微量的輻射。

(7) 請問您對於本研究之家長通報由通報組應變人員發送簡訊與電話通報 有什麼看法?

Ans:運用簡訊通知家,在作業上會比較容易也比較可行,若一個老師 要撥打出去 30 通電話聯繫到全部的學生家長是比較困難的,因此簡訊 的發送由學校通報組進行作業。若一位老師處理撥進來的 30 通電話也 許還在可以承擔的範圍內。接收進來的部分是可以讓家長跟老師做一個 確認。所以簡訊的發送以通報組為主,接收的部分則是以老師為主。因 為不可能讓老師一個窗口處理所有的事情,因此進行一個分散式的處理 會比較可行。

在文檔中 中華大學 碩士論文 (頁 138-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