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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爾迪厄的社會實踐論述

回想起兒時極為盛行的大富翁遊戲(歷久不衰),整個遊戲中有一個明顯的遊戲邏

140 關於布氏本人對於「遊戲感」及「實踐感」的使用,相關研究均指出其「同一性」,但本研究則傾向

「差異性」,前者強調「殊相/能動/微觀」面向,後者則強調「共相/結構/巨觀」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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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就是:無論如何,玩家輸贏的判定並非單純透過各種形式的資本(經濟、文化、社會、

象徵)轉化為經濟資本(房產、鈔票)而被認可,即便是「命運」與「機會」141中的各 種遭遇,雖多以經濟資本(鈔票)作為玩家裁定得失的依據,但其中,均得以嗅出如同 Bourdieu 所謂資本與權力間的微妙關係,如:每次對手通過自家購買的房產時,均需繳 付一定的過路費,而購買的房產越多時象徵著玩家主宰此遊戲的權力越大(獲得收取其 他玩家過路費的合法權力),相反的,對於那些守財奴型的玩家(不買房產,僅存鈔票), 僅以累積經濟資本為目標者,就好比擁有許多資本卻無法施展權力之人(擁有資本者不 一定擁有權力,但缺乏資本者必缺乏權力),或許守財奴型的玩家相較於投資型的玩家 資產總數(投資報酬率未必大)或許更大,但在大富翁遊戲中特有的規則與邏輯下是不 被稱許的。

壹、實踐的邏輯:

Bourdieu 提出實踐感(sense of practice)或實踐邏輯(logic of practice),來說明前 反思的計算、策略在非意識狀態下(是一種模糊的邏輯),如何遵循實踐的內在規律,

有別於機械的功能主義理論。他指出實踐感就是一種遊戲感:「對於遊戲的邏輯或內在 必然性的實際掌握,是一種對於遊戲的體驗而獲得的掌握能力,它屬於意識控制與話語 外的能力(如:以身體技巧體現的方式)。」142

人們進入社會生活的遊戲,行動者長期浸淫在社會世界,並獲得前反思的下意識把 握能力,即沒有意圖的意向性,及沒有認知目的的瞭解,通過加入遊戲,人們在親身體 驗到遊戲感之後,才能真正理解遊戲的規則。這種理解體現為獲得正確參與遊戲活動的 能力。長此以往,這種遊戲規則隨著時間逐漸的被銘刻進人的身體,並形成一種前反思 的意向性,在冥冥之中左右著實踐者的行為,任何看似隨機的反應及行動,其實均包含 一種非任意性的作為。143

141 所謂的「命運」及「機會」是大富翁遊戲中最戲劇性的部分,當玩家骰子數剛好落在該格時,玩家便 要翻一張,其中或有利(前進數格或獲得獎勵)有弊(後退、停玩及罰款),成為大富翁遊戲中的另 一種累積資本的途徑。

142 Bourdieu, P. Sport and Social Class. Social Science Information, 17(6)(1978) ,819-840.

143張意著,《文化與符號權力:布爾迪厄的文化社會學導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總結 實踐邏輯的三項特點:其一、實踐如同遊戲一般,都有內在的規則下意識的規定了社會行動者,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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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資本(capital):社會實踐的工具。

Bourdieu 的資本概念乃指行動者的社會實踐工具,這種工具是行動者累積起來的勞 動,它可以是物質化的(經濟資本)、又可能是身體化的(社會及文化資本),也可以是 符號化的(象徵資本),每種資本間均具有可傳遞性,不同資本形式之間還具有可轉換 性。相較於馬克思將資本僅限於一種形式,即物質或經濟資本。144而多數的經濟學者則 將資本分為三大類:物質資本、人力資本及自然資本。而 Bourdieu 本人卻引用大量的經 濟化語言,挑戰傳統法國結構主義者對行動者及實踐的限制,甚至將資本簡化為權力及 利益的概念—視資本為謀取權力(power)及利益(interest)的資源。他指出:「當一種資 源因為其具有很高的價值而成為爭奪對象時,並發揮社會權力關係的功能時,這種資源 就叫做資本」。且不同的場域就有不同的利益及權力邏輯,而資本就是利益的具體化形 式,在特定的場域中個人地位越高,就代表個人擁有該場域所認可的資本越多,故資本 的多寡即是個人在特定場域中獲得地位的能力。而資本具有多樣的形式,不同的資本間 可以相互轉換,Bourdieu 指出資本的主要幾種形式:145

一、經濟資本:是指可以立即並且可直接轉化為金錢,它是以財產權的形式被制度 化的,它是所有其他形式的資本根源,如:土地、財物、貨幣……等。但其他 偽裝或轉變的資本形式(如下),要隨意轉變為經濟資本亦非簡單,它們亦有 各自特殊的運作邏輯。

二、文化資本:在某種條件下能夠被轉化為經濟資本,它是以教育資格的形式被制 度化的,在布氏對法國社會經驗研究中發現一種「二元反比結構」,即文化資 本與經濟資本呈現出對稱卻反比的分配關係。146而具體來說它又可細分為:

可為?何者不可為?其二、掌握遊戲能力必須通過學習和實踐體驗獲得正確行事的能力,唯有擁有遊 戲的能力,才意味著遊戲者對規則的真正理解與遵循。其三、遊戲者對於行動不都是透過有意識的計 算、謀劃與按部就班進行的,行動者與遊戲者均根據「模糊邏輯」行事。

144 洪長暉(2011),81。指出 Bourdieu 在其《資本的形式》一文中將資本定義為「一種鑲嵌在客體或主 體的結構當中的力量,也是一種強調社會界內在規律的原則。」

145 Bourdieu, P. Pascalian Meditations. Trans. Richard Nice.(UK: Polity Press, 2000),103 146 劉維公,《風格社會》(台北:天下雜誌,2006),17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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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身體化的狀態:147是行動者身體長期且穩定地內化的結果,成為一種具體 的個性化的秉性和才能,並形成慣習的主要成分。如,個人的儀態、談吐、

教養、氣質等。

(二) 客觀化的狀態:指的是物化或對象化的文化財產,表現為具體的文化商品,

如名畫、古董、書籍等。

(三) 制度化的狀態:是指經過合法化、制度化所認可的各種資格與條件。如聘 書、畢業證書、證照等。

三、社會資本:以社會聯繫組成的,這種資本在某種條件下也可轉換為經濟資本,

它是一種隱形的、特殊的資源形式。而其實質在於群體以集體擁有的資本為其 成員所提供的支持,也就是取決於那些與他有相關連的人員所擁有的各種資源 的總量,如球隊中所有球員的各種資源(經濟、文化、象徵),便成為此球隊 中所有成員的社會資本。

四、象徵資本:以符號化的某種高貴頭銜而存在的,並以表示禮儀活動、聲譽或威 信的累積策略等象徵性現象的重要概念。個人的聲譽、名節、操守均有助於提 升個人的信譽及影響力。而這類的資本由於是象徵性的,故也被稱為「被否認 的資本」(denied capital)。148

總言之,資本的主體是行動者,資本是行動者的實踐工具和能量,處於一定位置的 行動者的力量關係構成了一特定的場域。故資本、場域、慣習三者息息相關:資本的價 值取決於所處的場域,行動者使用資本的策略(慣習)亦決定行動者所處的社會位置,

同樣的場域為一網狀結構,若無資本則無意義,因此這三者形成布氏社會實踐理論的重 要部分。社會行動者必須負載一定量的特殊資本,他們受到場域和慣習的作用,攜帶自 身的資本(有意或無意)參與到場域的遊戲中,為佔據一定的位置或維持、提高資本總 量而與其他位置上的行動者爭鬥,從而形成獨特的社會軌跡,對他們而言,要麼維持現

147 宮留記,《資本:社會實踐工具-布爾迪厄的資本理論》(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10),137-138。

身體化的資本,常成為體育界研究的對象,如選手運動時的特殊姿態、動作或儀式均可視為此種資本 的顯現。而它也具有如下的特點:身體性、無意識性、獨特性及隱蔽性的四個特點。

148 這裡所謂的「否認」是具有:隱藏性、非直接利益、偽裝的、強調合法性等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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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會分配及等級格局,要麼起而顛覆它。

參、 慣習(habitus):促使行動者運用資本的性情傾向。

慣習不同於習慣,慣習具有一種受條件支配的和有條件自由的,不同於無法預期的 創新性生成能力,也不同於在原初條件下的機械性再生產,慣習能夠有限制地、自由地 生成思想、感知、表述、行為等產品,這些產品總是受限於慣習生成所處的歷史和社會 條件。慣習是處在社會場域中所有行動者運用資本的關鍵原則。布氏習於將慣習描述為

「結構的產物」、「實踐的生產者」、「結構的再生產者」。慣習常被界定為傾向系統,它 表達的含意是一種組織化行為的結果,與結構意義相仿;也指一種存在方式,一種習慣 性狀態(尤其是身體的狀態),好比一種嗜好、喜愛、稟性、傾向。他在 1966 年在《知 識份子場域與創新工作》一文中為慣習下定義:持續的、可以轉換的傾向系統,它把過 去的經驗綜合起來,時時刻刻作為知覺、欣賞、行為的母體發揮作用……。在 1990 年 出版的《實踐的邏輯》一書中,再次為慣習下定義:可持續、可轉換的傾向系統,傾向 於使被結構的結構發揮具有結構能力的結構的功能。無論如何詮釋它,其核心的意涵依 然不變:是行動者內在化的、導致行為產生的性情傾向、是一種實踐而不是話語的、前 反思的而非有意識的理性計算、是創造性的也是習慣性的、身體化的也是認識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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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場域(field):資本的力量空間。

布爾迪厄理論特色之一乃是關係性的思考,根據場域概念進行思考就是從關係的角 度進行思考。從分析的角度來看,一個場域可以被定義為在各種位置之間存在的客觀關 係的一個網絡(network),或一個構型(configuration)。正是在這些位置的存在和他們強 加于佔據特別位置的行動者或機構之上的決定性因素之中,這些位置得到了客觀的界定,

布爾迪厄理論特色之一乃是關係性的思考,根據場域概念進行思考就是從關係的角 度進行思考。從分析的角度來看,一個場域可以被定義為在各種位置之間存在的客觀關 係的一個網絡(network),或一個構型(configuration)。正是在這些位置的存在和他們強 加于佔據特別位置的行動者或機構之上的決定性因素之中,這些位置得到了客觀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