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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六朝以前「魚化人」之變化敘事意涵

第一節 「常與非常」與「魚化人」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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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六朝以前「魚化人」之變化敘事意涵

第一節 「常與非常」與「魚化人」之關係

繼上一章探討「人化魚」敘事後,本章即要探討與「人化魚」相對的變化敘 事:「魚化人」。按照前述的文本選取標準,有著明確變化字眼的敘事文本共有五 則,分別來自志怪小說及史書。根據所收集的文本觀察,可以發現「魚化人」敘 事主要是從魏晉六朝開始盛行的。雖說魚類變化敘事的源頭是來自《山海經》中

「顓頊化為魚婦」,當中只涉及「人化魚」的範疇,但都是魚類變化淵源的重要 神話敘事,文本表現出以變化成異類規避死亡的意涵。然而「人化魚」敘事在六 朝時更多地受到諸如氣亂、氣變、神仙道術與觀念等影響,這意味著在魏晉六朝 中其實「人化異類」的深層結構已經漸漸被當時的觀念及思潮所替換,不同於先 秦時期變化神話的內核。但不變的是其文化心理結構,即「常/非常」深刻地影 響著魏晉六朝的變化敘事的生成。

對於為何從魏晉六朝開始會出現「魚化人」的變化敘事,其實這些「魚化人」

的變化敘事的核心部份:「異類化人」乃是志怪小說中十分重要的主題之一,志 怪小說亦在魏晉六朝時期蔚為風尚甚至是龐大思潮背後所形成的主要產物之一。

魯迅曾經在《中國小說史略》提及志怪小說的時空背景:

中國本信巫,秦漢以來,神仙之說盛行,漢末又大暢巫風,而鬼道愈熾;

會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漸見流傳。凡此,皆張皇鬼神,稱道靈異,故自晉 訖隋,特多鬼神志怪之書。其書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

雖非如釋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為小說,蓋當時以為幽明雖 殊塗,而人鬼乃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與記載人間常事,自視固無誠妄 之別矣。279

從魯迅的論述當中可以看出中國志怪小說的緣起及流變,由秦漢時期所出現的神 仙理論,到東漢末期亂世紛擾,不論是為了安撫人心或是各種企圖,諸多宗教因 而興起,如太平道等,而道教亦在此時逐漸形成。另外,東漢末年的亂世動蕩與 人事崩壞,使人心惶恐不安之餘,更使長久以來所持守的儒家價值觀崩塌或大變,

心中的信念亦從現世轉移到未知的事物之上,促成了「巫風」與「鬼道」熾盛之 因。另外,六朝志怪小說之作者雖有文士及教徒等人,但主要來自是來自「書承」

279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台北:風雲時代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頁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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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口頭」的敘事,如謝明勳所總結的:

六朝志怪小說之資料來源,約有二途:一是根據前代典籍而來,此一部分 係屬「目見所及」者;一是根據父老、耆宿之講述而來,此一部分係屬「口 誦耳聞」者。如前所述,志怪作(編)者在面對眾多不同資料時,其心中 實有一「標準」存焉,其所錄音必須切合所擬標準,方會收錄書中。試以 晉人葛洪《神仙傳》為例,所錄者必須是「古之仙者」,凡不符合此一基 準者,不論是「百家之書,先師所說,耆儒所論」,率皆不予收錄。同理,

干寶之《搜神記》係以「足以發明神道之不誣」者為收錄對象,張華則是 以「捃採天下遺逸,……考驗神怪」做為《博物志》的編撰緣由,蕭綺認 為「言匪浮詭,事弗空誣」係《拾遺記》」採錄之基本原則。由是可知,

志怪作(編)者在各自擬定的收錄基準下,從「百家之書,先師所說,耆 儒所論」一類承於前載、不可勝覽的「群言百家」,或「採訪近世之事」

一類採訪、不可勝載的「耳目所受」中,擇錄若干切合體式之文本,以成 其書,此乃六朝志怪小說成書之大較。簡言之,它們都是經過志怪作(編)

者辛苦採錄與費心編緝而成的。280

謝明勳的觀點指出了六朝志怪小說來源的大宗乃是「書承」及「口傳」,雖然來 源簡而言之可分為此兩類,但來源依然是十分多元的,尤其是從口頭敘事而被記 錄下來的。然而,更值得探討的是這些志怪小說的作(編)者如何重新編寫這些 敘事,以及他們用何種標準來收錄這些敘事,諸如上述所提及的各種志怪小說,

其作者會在序言中提及自己的選錄標準,這選錄標準除了個人因其經歷及思想上 所作出的選取外,亦有如上述魯迅所言教徒與文士受到社會集體觀念的影響,諸 如教徒因其宗教情懷及信仰而作故事宣揚其教,而文人則是從當時影響社會深刻 的共同思想而寫作,如魯迅所言雖然與幽冥殊途,但當時社會卻普遍認為人跟鬼

(廣義地涉及所有與人或常態相對的非常事物)是真實地存在的。因此這些志怪 小說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被創作與改編下來,亦反映了當時對於「非常」事物 的思考模式與行為模式。更甚的是當中其實透射出了其內在文化心理結構:「常

/非常」,此內在結構始終貫串在六朝志怪小說的脈絡當中。李豐楙曾指出:

從「常與非常」的觀點可以建立精怪變化傳說的理論架構,其實這是干寶 等人在相關的怪異論述中的一種企圖。六朝人所具有的理論自覺與有意營 構的說話藝術,努力使兩者之間相輔相成,乃能完成志怪文類的整體成就。

280 謝明勳:《六朝志怪小說研究述論:回顧與論釋》(台北:里仁書局,2011 年),頁 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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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對於「怪異非常」的特殊體認,乃是根據古來人們對於「非常性」的 文化心理結構所積澱而成的,就是根據種、類意識所建立的宇宙秩序:所 有的生命均以遵照同類、同種相生相化的方式,來固定其類別,並以此建 立其種類意識;而對於非類之間的相生相化,則認定其違反人的認知,因 而從人的本位出發,凡是物與物、人與物、物與人的互變,都是非常、反 常、異常的情況。精怪說話就是六朝人所認定的非常變化,精怪怎麼可以 變化為人?不僅觸犯了人的認識原則,也就是侵犯了人的尊嚴,更破壞了 宇宙的秩序、規範。281

李豐楙這一番關於六朝志怪小說文化心理結構的論述,清晰地說明了在六朝志怪 小說中,「常/非常」的文化架構依然是建構這些文本的核心基礎。這些作(編)

者意識到了「怪異非常」敘事背後所蘊含的意義,一再地書寫出這些與常態、以 人為中心觀念所相對的「怪異非常」敘事,呈現了他們認知中的「真實」。這些

「真實」正是透射出了「常與非常」都並存的世界觀,而這個所謂「常」乃是以 人類為中心的觀點來體察世間及思考自我,包括人與物、物與人、物與物之間的 關係,這種自我的理解與探索,確實是在六朝時的主流思想,更是一種更為深層、

抽象,形上的自我詰問,誠如劉苑如所認為:

志怪文類的生命力,固有賴於特殊的歷史/社會的外緣條件,更重要的,

從文學的內部規律來說,得力於敘述的解釋、建構與治療作用。大凡一切 的敘事文類都在表現人類對自身命運的關懷;尤其是在怪異敘述中,更易 尋求到心靈最細微的感覺,捉住事物的幽默及微韻,增加人類從未經驗過 的一種力量,深入更新的感覺、經驗及精神。因此,儘管志怪文本表面都 是一些妖、精、魑、魅、靈、鬼、神、仙等虛幻之事,但每一種怪異現象 其實都凝固、積澱了諸多複雜的文化心理,建構出對於過去與現在、他人 與自己的一種聯繫。282

六朝志怪對「常」與「秩序」的思考,事實上誠有別於先秦兩漢——多從 由天道而人道的立場,探討天命所繫的社會秩序、倫理關係和個人之出處 規則等問題。魏晉南北朝在胡漢共處、政權分裂的世變現實中,對於這些 問題有許多幽微權變的思考……在歷經近一世紀的文明進展,與自然力的 開發後,魏晉南北朝人的生存問題早已從量的維持提升到了質的追求,有

281 李豐楙:《神化與變異——一個「常與非常」的文化思維》,頁 207。

282 劉苑如:《身體.性別.階級——六朝志怪的常異論述與小說美學》(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 文哲研究所,2002 年),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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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常」的思考更多落實到主體形、神的安頓,較之秦漢思想,增添了更 濃厚的「身體性」與「物質性」,進而表現在自然生命的體識與存養,以 及日常生活的經營與追求;另一方面卻又將物、我的思考予以高度的抽象 化、理論化,形成物我齊一、是非俱忘,以致各適其性的玄思。283 劉苑如藉由對「常」與「秩序」的思考,探照了六朝志怪小說的內核,看出六朝 志怪小說所敘述各種光怪陸離的背後,所隱藏著的文化心理結構。這些都以各自 的方式進入了當時民眾的生命中,影響著他們看待各種事物的觀念,不論是時間、

空間、自我、他者等等。當中更值得注意的是,六朝志怪小說的內蘊雖然亦承自 於先秦兩漢時期的思想,然而其聚焦點已經有所轉移,如劉氏所言先秦兩漢乃是 由天道到人道的思考,六朝則承其思考之餘並發生轉向:更為內在、更為個人、

個人與他者乃至萬物的關係,從「常」與「秩序」的內在思考中所得出的,是為 了面對當時的亂世而追求使身心安定的「身體性」與「物質性」。這喻示著魏晉 六朝乃是以「個人」為中心的轉向,是以人為中心的轉向。

或許從「魚化人」敘事由魏晉六朝時期被書寫記錄開始,意味著在紛亂不安 的時代,已往所認知的常態與秩序已漸漸失去,取而代之的是「怪異非常」,各 種不應在人間出現的事物應運而生,潛伏在眾人腦海中對於「正常」與「非常」

的思考不斷醞釀,藉由時代的土壤孕育並綻放出瑰麗奇特的變化敘事文本。變化 敘事本身的非常性意義,乃是藉由與「常」相對來呈現,而所謂的「常」其實亦

的思考不斷醞釀,藉由時代的土壤孕育並綻放出瑰麗奇特的變化敘事文本。變化 敘事本身的非常性意義,乃是藉由與「常」相對來呈現,而所謂的「常」其實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