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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幼兒園與國小的差異

第一節 幼兒園與國小的差異

目前我國的學制,四到六歲之幼兒大都就讀公私立幼稚園或公私立托兒所等學前教 育機構。幼稚園係依幼稚教育法及幼稚園設備標準等相關法令設立之學前教育機構,招 收四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托兒所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相關子法設立之兒 童福利機構,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六歲之幼兒。課程及教學方面,幼稚園係依教育部訂 定之幼稚園課程標準實施統整課程,托兒所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規範,

其多沿用幼稚園相關課程及內容,二者很難區分。不過教育部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 及照顧之權利,已於2011 年 6 月 29 日公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將於 2012 年 1 月 1 日 施行,幼稚園、托兒所整合為幼兒園,對二到六歲之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

幼兒從幼兒園大班進入國小一年級,跨越了兩個不同學習環境設計的教育階段,在 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的實施通則中提到:幼兒園到國民小學是幼兒從非正式教育 到正式教育的一大轉變,其社會關係、社會角色、角色期待、機構的規範不盡相同,幼 兒園宜主動扮演銜接的角色,主動聯繫小學,以期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上的溝通與交 流,有計畫性的進行幼小銜接活動,使幼兒有能力適應新的情境(南投縣幼兒教育資源 中心,2011)。因此,本節分別針對幼兒園與國小的教育目標及學習型態來說明這兩階 段的差異。

壹、幼兒園與國民小學的教育目標

一、幼兒園的教育目標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將於2012 年 1 月 1 日施行,2011 年進入國小就讀的新生,是依 幼稚園課程標準實施課程,而從2012 年起則適用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茲分別 說明其教育目編。

(一)現行幼兒園的教育目標

在幼稚園課程標準(1987)中,特別強調幼稚教育不得為國民小學課程的預習和熟 練,以免影響幼兒身心的正常發展。幼稚教育法(1981)第三條規定:幼稚教育之實施,

應以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並與家庭教育密切配合,達成下列目標:1.

維護兒童身心健康;2.養成兒童良好習慣;3.充實兒童生活經驗;4.增進兒童倫理觀念;

5.培養兒童合群習性。

幼稚園課程包括健康、遊戲、音樂、工作、語文、常識六大領域,各領域分別有其 欲達到的目標,茲說明如下:

1.健康領域的目標

(1)滿足幼兒身心需要,促進幼兒身心均衡的發展。

(2)充實幼兒健康知能,培養幼兒健康習慣與態度。

(3)鍛鍊幼兒基本動作,發展幼兒運動興趣與能力。

(4)擴展幼兒生活經驗,增進幼兒社會行為的發展。

(5)實施幼兒安全教育,協助幼兒獲得自護的能力。

2.遊戲領域的目標

(1)增進幼兒身心健康與快樂。

(2)滿足幼兒愛好遊戲心理與個別差異需要。

(3)增廣幼兒知識,擴充生活經驗。

(4)發展幼兒創造思考與解決問題能力。

(5)培養幼兒互助、合作、樂群、公平競爭、遵守紀律、愛惜公物等社會品德。

3.音樂領域的目標

(1)增進幼兒身心的均衡發展。

(2)激發幼兒愛好音樂的興趣。

(3)培養幼兒音樂的基本能力。

(4)啟發幼兒對音樂的表現能力。

(5)發展幼兒親愛、合作、快樂、活潑的精神。

4.工作領域的目標

(1)滿足幼兒對工作的自然需求。

(2)培養幼兒良好工作習慣與態度。

(3)促使幼兒認識工作材料與工具的使用方法。

(4)擴充幼兒生活經驗並培養工作的興趣。

(5)增進幼兒欣賞、審美、發表及創作的能力。

5.語文領域的目標

(1)啟發幼兒語言的潛能,增進幼兒語言的能力。

(2)培養幼兒良好說話與聽話的態度與習慣。

(3)發展幼兒欣賞。思考和想像的能力。

(4)培養幼兒閱讀、問答和發表的興趣。

(5)陶冶幼兒優美的情操及健全的品格。

6.常識領域的目標

(1)啟發幼兒對自然現象和社會生活的關注和興趣。

(2)引導幼兒觀察與分析自然和社會環境。

(3)培養幼兒愛護自然及社會生活的習慣與態度。

(4)培養幼兒對數、量、形之學習興趣,並有簡單運用的能力。

(5)培養幼兒學習自然科學的正確概念、態度與方法。

(二)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

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2011)中提到,幼兒園教育不以學科知識的教學為主 要目標,其總目標為:1.幫助幼兒擁有健康的身心、養成獨立自主的生活態度、習慣與 技能;2.支持幼兒對自然環境與人文世界的好奇與探索,發展思考及表現創意;3.建立 幼兒的自信,在與人溝通中培養仁愛合作的情;4.啟發幼兒對自我與環境的覺知,培養 豐富的情感,學習調適情緒的表達;5.豐富幼兒美感經驗,認識並欣賞多元文化;6.建

立幼兒安全的依附,勇於冒險面對挑戰。

幼兒園教保活動與課程大綱包括認知、語文、社會、情緒、美感及身體動作等六個 領域,各領域目標說明如下:

1.認知領域的目標

(1)運用舊經驗和既有知識對生活中的自然現象有新的認識。

(2)精熟蒐集訊息、整理訊息、解決問題及解決類似問題的遷移等認知技能。

(3)透過新知識的學習及應用解決問題策略,拓展處理複雜訊息的能力。

(4)培養解決問題的溝通、協商能力。

(5)增進樂於與他人合作解決問題的態度。

2.語文領域的目標

(1)體驗與覺知日常生活與環境中語言和文字的趣味與功能。

(2)合宜參與日常互動情境。

(3)慣於敘說經驗與編織故事。

(4)喜歡閱讀並能做出具有個人觀點的回應。

(5)認識並喜歡社會中使用多種語文的情形。

3.社會領域的目標

(1)主動探索自己、他人和環境,覺察自己和他人的異同及與環境的關係。

(2)透過協商而理解人我環境的相互影響,並調整自我的行為、與他人互動過程 以及與環境的共處方式。

(3)體會自我、他人及環境的存在與需要,而能愛護自己、尊重他人與珍惜環境。

4.情緒領域的目標

(1)培養對自我及他人的情緒覺察。

(2)促進情緒理解與思考。

(3)發展自我情緒調節能力。

(4)提升合宜的情緒表達能力。

5.美感領域的目標

(1)探索與覺察:鼓勵透過感官知覺探索生活環境中美的事物,並對其產生好奇 與感動,以擴充生活經驗並引發對藝術的興趣。

(2)表現與創作:提供各種表現創作的機會,運用多元的藝術媒介來表現自我或 重現對生活事物的體驗,以培養創意及藝術表現的基本能力。

(3)回應與賞析:培養對生活中各種藝術創作與展現的回應習慣,以發展個人對 藝術的偏好及審美的能力,並增進對多元文化的體驗。

6.身體動作領域的目標

(1)促進穩定、移動、操作等基本身體動作技能的發展,奠定獨立自主的活動基 礎。

(2)提供身體操控、用具操控、韻律和墊上活動的多元經驗,滿足主動探索的樂 趣。

(3)熟練各種動作技能,啟發肢體溝通,並增進合作或團體活動的信心。

(4)精熟並統整身體粗細動作與環境及需求的關係,實踐生活自理的勤勉文化。

(5)挑戰身體動作的創意展現,培養健康安全以及熱愛活動的習慣。

二、國民小學的教育目標

國民教育法(1979)第七條指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應以民族精神教育 及國民生活教育為中心,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為目標,並注重其連貫性。

九年一貫課程要培養具備人本情懷、統整能力、民主素養、本土與國際意識,以及 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引導學生致力達成下列課程目標(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 綱要,2008):(一)增進自我瞭解,發展個人潛能;(二)培養欣賞、表現、審美及 創作能力;(三)提升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能力;(四)培養表達、溝通和分享的知能;

(五)發展尊重他人、關懷社會、增進團隊合作;(六)促進文化學習與國際瞭解;(七)

增進規劃、組織與實踐的知能;(八)運用科技與資訊的能力;(九)激發主動探索和 研究的精神;(十)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國小一年級的課程包括語文、健康與體育、數學、綜合活動、生活課程(社會、藝 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統合為生活課程)等學習領域,茲將各領域的課程 目標說明如下:

(一)語文學習領域的課程目標

1.應用語言文字,激發個人潛能,拓展學習空間。

2.培養語文創作之興趣,並提升欣賞評析文學作品之能力。

3.具備語文學習的自學能力,奠定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之基礎。

4.運用語言文字表情達意,分享經驗,溝通見解。

5.透過語文互動,因應環境,適當應對進退。

6.透過語文學習體認本國及外國之文化習俗。

7.運用語言文字研擬計畫,並有效執行。

8.結合語文、科技與資訊,提升學習效果,擴充學習領域。

9.培養探索語文的興趣,並養成主動學習語文的態度。

10.運用語文獨立思考,解決問題。

(二)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的課程目標

1.養成尊重生命的觀念,豐富全人健康的生活。

2.充實促進健康的知識、態度與技能。

3.發展運動概念與運動技能,提升體適能。

4.培養增進人際關係與互動的能力。

5.培養營造健康社區與環境的責任感和能力。

6.培養擬定健康與體育策略及實踐的能力。

7.培養運用健康與體育的資訊、產品和服務的能力。

(三)數學學習領域的課程目標

能初步掌握數、量、形的概念,其重點在自然數及其運算、長度與簡單圖形之認識。

(四)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課程目標

1.促進自我發展:探索自我潛能與發展自我價值,增進自我管理知能與強化自律負 責,尊重自己與他人生命進而體會生命的價值。

2.落實生活經營:實踐個人生活所需的技能並做有效管理,覺察生活中的變化以創

2.落實生活經營:實踐個人生活所需的技能並做有效管理,覺察生活中的變化以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