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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的制度革新,可說是「制度」改變「文化」和「文化」

透過「制度」傳承的體現。所以,茲就依據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所處之臺灣國民 中學行政管理組織脈絡,提出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在「制度面」、「運作面」、「實 務面」之建議,與各級單位改善導師制具體工作內容(如圖5-1)。

圖 5- 1 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建議藍圖。

一、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制度面」之建議

茲就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制度面」在導師編制方法與人員職務、導師進修 與研究、導師獎勵等,說明如下。

(一)導師編制方法與人員職務

1.建議各縣市教育局維持目前「一個班級一位導師」現況。

根據研究結果顯示:「一個班級一位導師」其需求性和可行性將近八成,可 知「一個班級一位導師」制度有助於臺灣國民中學班級組織的營運,導師可協助 學校行政團體有效且系統性的管理班級事務,佐以目前臺灣國民中學依據國民教 育法第11 條《國民中學每班需設置導師 1 人》,所以基於現況、需求性和制度可 行性,研究建議各縣市教育局維持目前「一個班級一位導師」現況,此為「實然」

與「應然」的體現。

2.建議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力行國民中學行政管理組織進行「專任教師輪流擔任 固定班級代理導師」。

研究結果顯示:「專任教師輪流擔任固定班級代理導師」雖需求性高達六成,

但可行度卻不高,但研究仍是建議:「專任教師輪流擔任固定班級代理導師」此 一措施的實施,因為「固定」班級代理導師,可讓代理導師和班級學生的關係深 化,以致班級學生除導師,可有另一導師人選可進行長期深入互動,此為理由一;

透過導師和代理導師的長期互動,可培養導師和代理導師間的「信任」,進而促 進教師群間彼此的專業成長和分擔班級事務,降低導師和專任教師間的工作負擔 不均,此為理由二。簡言之,「固定」班級代理導師對於學生和教師,皆有所幫 助,屬「應然」建議。但如何提高可行度,需要更具體的處方性建議:首先,建 議各縣市教育局,力行國民中學教師分組作業,分為導師群和專任教師群;其次,

分析導師和專任教師的任教班級、年資、學歷、任教學科、人格特質和彼此間的 契合度等,進行導師和代理導師的配對,以「資深教師」和「資淺教師」合作為 主。 第三,由導師和代理導師彼此之間,進行配對微調,理由在於導師和代理 導師間的互動,應以「信任」為基礎,「和諧」為動力,彼此互相成長。最後,

當學年度未安排導師或代理導師者,可自由加入任何一組導師和代理導師間的配 對,成為導師專業成長社群的基礎成員,另外,導師班專業成長基礎成員皆為該 班之教科教師。同時也是該班下一學年度代理導師的人選。第四,班級導師可針 對班級問題、班級個案學生問題、班級經營成效分析結果等,邀請導師進修群成 員,進行討論或諮商。第五,若導師進行群互動過程中,若有組織成員調整之事

宜,可向教務處和學務處報備後調整之(如圖5-2)。

圖 5- 2 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專業成長社群。

(二)導師進修與研究

(1)建議各縣市教育局委請教育學者,可就臺灣國民中學校內導師的年資與職 務專業需求,規劃相關知能研習課程。

首先,依據研究結果:臺灣國民中學內部定期且有系統的舉辦導師相關知能 研習需求性和可行性將近八成;臺灣國民中學由縣市政府教育局針對初任導師,

定期且有系統的舉辦導師相關知能研習課程,需求性超過九成,可行性超過八 成。本研究建議由各縣市教育局邀請各縣市大學教育學系學者、各國民中學初 任、資深教師,進行「國民中學導師專業社群進修研習課程」內容會談,由大學 教育學系學者向各國民中學教師蒐集所需增長的知能與技能資訊;其次,大學教 育學系學者依據國民中學教師年資,進行不同的種類的導師專業社群進修課程規 畫。進修課程種類可分為年資課程與選修課程等兩類;其年資課程目的是依據導 師年資,培養導師應具備之能力;選修課程則是因導師個人需求不同,開放導師 進修選修課程,讓導師依據個人需求,進行修課。課程內容可分為知能、技能與 個案討論等三類。其中,知能課程可包含:班級經營理論、心理學、教育學等;

技能課程可包含:人際溝通技巧、行為改變技術、同理心模擬技巧等;個案課程 是以各個學校的導師為主要基本成員(多元導師專業進修群),針對學生生活指 導個案,進行討論。研習時間以暑假和寒假為主,暑假研習時間為五天,寒假則 是三天;知能課程和技能課程以「原學校原導師專業進修群」為主,個案課程則 是以來自各國民中學的多元導師專業進修群為主。第三,國民中學則是配合各縣 市教育局、大學教育學系需求,提供協助(如圖5-3)。

圖 5- 3 導師進修與研究規畫。

(2)建議各臺灣國民中學管理組織,力行資深導師與初任導師間夥伴輔導或學 習的措施。

首先,依據研究結果:臺灣國民中學針對初任導師者,安排資深導師進行夥 伴輔導或學習的需求性和可行性皆超過七成。其次,透過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專業 成長社群,可發現班級導師與各學年度代理導師間可依據年資條件,進行配對 後,加入資深導師與初任導師的夥伴輔導或學習措施;然資深導師與初任導師間 的夥伴輔導或學習內容,可包含班級經營的經驗與技巧分享、對於個案學生的指 導觀念釐清和指導學生的技巧(如圖5-4),致使初任導師的班級管理觀念、能力 與技巧隨時間而成長為中級導師與資深導師。換言之,導師專業成長社群的規畫 可包含學年度代理導師編制和初任與資深導師間的夥伴輔導或學習。

圖 5- 4 初任導師與中級、資深導師的學習內容。

(三)導師獎勵

1.建議各臺灣國民中學管理組織,力行臺灣國民中學導師班級經營獎勵措施。

依據臺灣國民中學在班級經營獎勵導師的措施需求調查分析:需求性超過七 成,可行性超過八成。所以,本研究建議各臺灣國民中學管理組織,力行臺灣國 民中學獎勵導師班級經營的措施。然對於臺灣國民中學獎勵導師班級經營措施,

可依據導師班級經營人格特質的展現、導師班級經營態度的展現、班級經營的認 知、能力與技巧、人際溝通認知、能力與技巧、導師同理心能力與技巧的展現、

導師對於班級經營觀察力展現、導師對於班級經營敏銳度的展現、使用導師專業 成長社群的能力、導師工作執行力等,進行每學期導師班級經營成效分析,作為 導師獎勵和成長的基礎(如圖5-5)。首先,各國民中學學務處,透過舉行導師班 級經營研習,討論導師對於「導師職務的認知」,進而整理與歸納校本位的導師 班級經營成效分析內容;其次,依據校本位的導師班級經營成效分析內容,由學 校行政人員、導師專業成長社群、班級學生家長與學生進行班級經營成效調查,

以作為導師在專業成長社群的改善和獎勵基礎。第三,導師班級經營的獎勵除原 有的減少授課鐘點和導師費,對於績優導師的獎勵另可包含:嘉獎、表揚和獎金 等,以強化學校組織文化對於導師班級經營的成就感。

圖 5- 5 導師班級經營成效分析、導師獎勵與導師專業成長社群。

二、 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運作面」之建議

茲就導師聘用程序和導師在學校行政組織的編制建議,說明如下。

(一)導師聘任程序

1.建議各個臺灣國民中學依學校組織脈絡,妥善協調「校務會議」與「校長裁量 權」間的權力衝突。

依據研究結果:校務會議在導師聘任高於校長裁量權需求性和可行性將近七 成;校長裁量權在導師聘任高於校務會議需求性和可行性將近七成。可見,每所 國民中學對於校務會議或校長裁量權的使用都有不同的程度的需要,雖然前述的 建議都強調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是國民中學行政主導,同時具有同一性,但基 於不同的國民中學學校行政組織脈絡,建議各個臺灣國民中學依學校組織脈絡,

妥善協調「校務會議」與「校長裁量權」間的權力衝突。

(二)導師在學校管理組織的編制

1.建議沿用目前現況,將導師位置隸屬於學務處。

研究結果顯示: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在學校管理組織的位置為學務處需求性將 近九成,可行性超過九成。所以,本研究建議沿用目前現況,將導師位置隸屬於 學務處;其主要原因是導師工作的主要目的為維持班級營運與對學生進行生活指 導,然班級營運和生活指導的過程都屬學生事務,所以導師隸屬學務處有助於行 政管理。然學務處是否能有效指導、協助、評鑑導師,是需要進一步研究。所以,

結合導師專業成長社群、導師班級經營成效分析與導師獎勵建議,可發現導師所 隸屬學務處是推行導師專業成長社群、校本位導師班級經營成效分析、導師獎勵 的第一線行政單位(如圖5-6)。所以,學務處對於推行導師制改善,有其重要性。

圖 5- 6 學務處改善導師制之主要功能。

三、臺灣國民中學導師制「實務面」之建議

首先,研究建議由各縣市教育局擬定導師工作內容大綱;其次,由各臺灣國 民中學學校學務處,組織導師專業成長社群,並舉行校本位導師工作討論會議;

第三,透過導師專業社群依據各縣市導師工作大綱,擬定校本位導師工作具體內 容細節;第四,透過校務會議通過校本位導師工作內容辦法,並作為每學期期末

第三,透過導師專業社群依據各縣市導師工作大綱,擬定校本位導師工作具體內 容細節;第四,透過校務會議通過校本位導師工作內容辦法,並作為每學期期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