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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學校導師制相關概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日本中學校導師制相關概念

教師對於學生的指導,可分為學科知識及生活指導兩個層面(如圖2-1)。其 中,學科知識面主要目的為透過教師教導學生學科知識,使學生具有基礎學科之 學力,而生活指導面的教導,主要目的為透過教育課程以外的教育活動,指導學 生的思想與行為,使學生的思想與行為可以符合民主社會所期待的目標。然對於 學生實施生活指導雖屬教師職責之一,但日本在二戰後,以「班級集團」作為學 校組織基本單位,卻使得學校內對於學生實施生活指導形成「組織化系統」,也 就是「以班級集團的領導者-導師,對班級內學生實施生活指導。」,進而形成原 本屬於學校內每位教師的生活指導義務,因教師兼任「導師」職務後,對於學生 的生活指導內容及方式而有所不同。目前,日本學校在生活指導上面臨的問題 有:暴力行為、霸凌、不上學、班級崩壞、教學崩壞、校規等(森山茂樹,2011:

91-106)。

圖 2- 1 學科知識與生活指導。

所以,茲就生活指導的定義、起源、組織、學校人員生活指導職責、教師在 生活指導上的進修內容與類型等五項等,進行說明如下:

一、生活指導的定義

生活指導(せいかつしどう)是指教育課程以外的教育活動,主要是透過課 程科目以外的方法或場合,讓孩子在生活中培養自治能力,及成為孩子行動實踐 的指導方針(東洋、奧田真丈、河野重男,1988:240)。所以,生活指導主要是 指導人在「生活」當中要積極地活著,且用小孩的觀點觀察事情和社會。對於學 生的生活指導,主要是以一般日常生活中,與學生較為親近者居多,如導師、級 任老師、課外集體活動的顧問、兒童會.學生會活動的顧問等(東洋、奧田真丈、

河野重男,1988:240)。以下茲就「國民學校公民教師用書」、「美國教育指導綱 要」及「生活綴方的教育重建」中「生活指導」的差異性、1980 年代「生活綴 方」(生活作文)、「生徒指導」、「生活指導」的方針及背景、生活指導的基本概 念、原則與內容等進行說明。

(一)「國民學校公民教師用書」、 「美國教育指導綱要」及「生活綴

部科學省,2010:4)。

表2- 3

1980 年代「生活綴方」

、「生徒指導」、「生活指導」的方針及背景

生活綴方 生徒指導 生活指導

方向性 文章表現的追求 在學校生活的適應 作為訓育的生活指導。

形成班級組織 背景 「生活指導」的混亂與

迴避 道德教育的充實 現場教師們的真實感 註:戦後生活指導を支える理論と実践に関する研究(未出版碩士論文)(頁50),三 上拓郎,2010,岩手大學,日本。

(三)生活指導的基本概念、原則與內容

透過理解「國民學校公民教師用書」、「美國教育指導綱要」及「生活綴方的 教育重建」中「生活指導」的差異性、1980 年代「生活綴方」(生活作文)、「生 徒指導」、「生活指導」的方針及背景說明,茲就生活指導的基本概念、原則與內 容等進行說明。

1.生活指導的基本概念與原則

生活指導的目的,在於培養符合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個人。因此,生活指導的 基本概念,可包含六點:(1)生活指導以發展學生的個性,並發展健全人格為目 的。(2)生活指導以培養學生的自我指導能力為目的。(3)生活指導以全體學生 為對象,而不限於問題學生或不良適應的學生。(4)生活指導是全面的繼續過程,

生活指導既然以學生的自主、自治為目標,就必然重視學生的自我實現。(5)生 活指導是綜合的活動。(6)生活指導以適應個別差異的教育為基礎。生活指導的 原則可包含:尊重學生的人格以全體學生為對象、生活指導是學校教育的核心、

重視個體與環境間「動」的關係、重視團體內的互相了解與互相影響的關係等四 項(劉焜輝,1972:4-8,19)。

2.生活指導的內容

戰後日本的生活指導係受美國輔導理論影響,其指導的目的在於達成:(1)

德性的發展。(2)身體的發展。(3)情緒、社會性的成熟。(4)智力的發展。(5)

職業指導(包含升學指導)。(6)與家庭的聯繫。(7)與地方社會的聯絡等。尤 其在中等教育階段,尚有性教育的問題、休閒指導的課題。但是教育的目的既然

個生活。因此,擬定生活指導的計畫,雖然要顧及各個主要的內涵,詳擬指導內 容,而在實際指導上,則從無截然分開,學生的人格是統一而完整的,各類指導 並非各自獨立,乃是互為關聯(劉焜輝,1972:21-26)。

二、生活指導的起源

1950 年日本「綴方之會」開始活動,1951 年無著成恭的《迴響學校》即為其代 表作品,其後綴方知會改名「日本作文之會」,標榜繼承綴方教育精神,不和兒 童生活分離,重新推動以生活經驗為主的作文教育(楊思偉,2000:1010)。另 外,與生活指導此一名詞意思相近的除生活綴方外,尚有生徒指導,對於三者的 差異,將在生活指導的定義上逐一釐清。

三、學校的生活指導組織

首先,為應對學生個性發展的多樣性,確定學校生活指導組織的校內學生指 導體制方針,有其必要性;而學校體制中的生活指導推動和校長的學校經營方 針、學校組織機能與效果有其關聯性(文部科學省,2011:84)。日本中學校經 營是由校長和副校長等兩位管理職進行管理,對內在生活指導上有:學校內統制 和全體指揮、緊急情況的確認和判斷、向相關機構的說明責任,對外有向教育委 員會關係機構進行互相聯繫、報告和指導等工作;生活指導組織則是由生活指導 主幹、生活指導担当、學校支援員負責,其工作內容包含:生活指導的企畫和運 作、生活指導的指導與援助、針對問題的行動對應和指導、與家長的聯絡等;學 校生活指導的內容可包含:學年班級經營、教科指導、教育相談、保健安全指導、

進路指導、教務總務。其中,學年班級經營和教科指導是由學年主任、班級導師 和教科教師負責,其工作內容可包含:掌握學生實際狀況和氛圍、對學生的指導 與援助、聯繫家長、教室環境的整理與充實的教學;教育相談則是由教育相談主 任等人負責,其工作內容可包含:心理煩惱的諮商、特別支援教育的充實、其他 相關機構的聯絡等;保健安全指導則是由保健主任、養護教諭、安全指導担当、

學校醫等負責,其工作內容包含:成立保健安全計畫、急救處理、醫療機關的聯 絡、身心問題的早期發現等。進路指導是由進路指導主幹、進路指導担当、進路 相談員負責,其工作內容包含:成立進路計畫、充實生活方式的指導、職業體驗 的指導等。總務教務是由教務主幹、教務担当、事務主任負責,其工作內容包含:

成立學年度營運計畫、教學變更的處理、家長的支援處理等(如圖2-2)。

圖 2- 2 生活指導的學校教育活動位置。修改自生徒提要,文部科學省,2011,頁 85 。

其次,生活指導在學校組織位置,學校最高管理職為校長,其次為副校長,

第三為主幹,主幹下可包含庶務事務部、教務部、生徒指導部、進路指導部、保 健部、學校給食部、地域合作學校事業部、特別支援教育部、教科會、聯絡協議 會、各種委員會等,而生徒指導部下又可包含:生徒指導、學生會活動、教育相 談、環境美化與部活動(如圖2-3)。

圖 2- 3 校務分掌組織圖(中學校)。修改自生徒提要,文部科學省,2011,頁 86 。

四、學校人員生活指導職責

日本中學校生活指導的教員在指導職責上可分為:管理職、生活指導主事、

中核教員與一般教員等四類,其需要能力,說明如下(生徒指導に関する教員研 修の在り方研究会,2011):

首先,這四類教員所需具備的生活指導基本能力有:肯定學生的基本立場(一 人一個性、尊重個性的多樣化等)、對於生活指導基本觀念有共同的理解、生活 指導資料的活用與資訊收集、分析學生所持有的特定觀念、生活指導教育活動與 組織特質的關係理解、參與學校內外組織的活動聯繫、自行進修生活指導相關知 能與實務。

其次,管理職應具備的生活指導能力可包含:明確的生活指導方針以達成教 育活動目的與位置、提高教職員對於生活指導的意識、確保學校各項安全生活條 件和設施、全校生活指導的體制的建構、和學校外部相關機構的聯繫、傾聽學校 教職員對於生活指導的困擾並提供具體協助、進修教育相談的相關知能與技法、

制定相關辦法以協助教職員達成指示效果等。

第三,生徒指導主事應具備的生活指導能力可包含:校內外資訊的收集、明 確的現況生活指導課題、正確的傳達校長對於生活指導的判斷與指示、計畫學校 生活指導的方針、定期評鑑教職員的生活指導效果、特別提供教職員所需要的協 助和聯繫等。

第四,中核教員應具備的生活指導能力可包含:積極的累積教育現場的應變 經驗、對其他教師提供支援的力量、在日常工作中活用生活指導觀點、生活指導 個別的初期應對、和其他教員溝通個別指導和組織指導的基本概念等。

第五,一般教員包含班級導師、擔任生活指導科教師、教科以外的生活指導 實踐;一般教員應具備的生活指導能力可包含:理解學生的基本理論、理解學生 目前所面對的狀態和課題、訂定學生個別支援計畫、有效能的經營班級組織、對 於個別指導和組織指導有基本的理解、和其他教員和家長維持聯繫等。

五、教師在生活指導上的進修類型與內容

日本教育公務員特例法第21 條規定:「為執行教育公務員的職責,應不斷研

究、不斷修養。」;又特例法第21 條和第 22 條規定:「學校行政人員應擬定並實 作、校外相關進修(文部科學省,2010:91)。

(二)校外進修組織和內容:首先,依據教育公務員特例法第21 條第 1 項規定: 指導基本知能(文部科學省,20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