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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依據研究計畫的擬定、實施與研究所得的成果,提出研究建議,以作為日後教 師運用正向行為支持計畫處理特殊學生行為問題及未來相關研究的參考。

壹、對執行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建議

研究者對於實施正向行為支持計畫期間有以下四點的相關建議:

一、運用功能性評量找出研究對象行為問題的功能

本研究運用「相關人士資料收集法」與「直接觀察法」兩種方式進行功能性評量,

蒐集有關本研究對象的資料,並找出本研究對象行為問題的功能,了解真正引起本研究 對象行為問題的動機、情境與後果事件後,才能據此擬定正向行為支持計畫並獲得良好 的處理成效。因此建議教師日後在處理學生行為問題之前,務必先進行客觀的資料蒐 集,以了解學生行為問題背後的原因,而非注重學生眾多的外顯的行為問題表現,卻忽 略了行為問題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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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據行為問題的功能來擬定正向行為支持計畫內容

本研究擬定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處理策略,乃依據功能性評量的結果,尋找可替代 行為問題的正向行為,內容策略包含前事控制策略、生態環境改善策略、行為教導策略 與後果處理策略,經由多元且全面性的介入策略,才能有效降低行為問題的發生並增加 正向行為的習得,且達到維持的效果。因此建議教師日後在處理學生的行為問題時,能 根據行為問題的功能來擬定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各種策略,方能達到良好的處理成效。

三、尋求相關專業的人力資源之參與及合作

由於研究對象行為問題的影響層面通常不會局限於學校的部份課程或時間,也有可 能在家中發生行為問題。在本研究中,當研究對象在學校上普通班的回歸課程時,研究 者可能因為要在原班上課無法陪同,就必須尋求相關教師的協助;而在研究對象的家 中,由於研究對象的家長忙碌於工作,因此手足協助的需求就更為重要了,故建議日後 教師擬定正向行為支持計畫時,可以將相關的人力資源列入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團隊小 組成員中,包含學校裡的輔導教師、普通班教師、特教班教師與教師助理員,以及家中 的父母、手足或親朋好友,一起共同來參與及合作。

四、整合團隊成員間的凝聚力

在本研究中,研究者為處理研究對象的行為問題,無法一個人單打獨鬥去面對,必 須與團隊成員一起合作,共同努力。而在此過程中,為了凝聚團隊成員間的凝聚力,研 究者必須主動與成員間接起橋樑,詢問有關研究對象的事情,彼此分享和討論,才能夠 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以團隊合作的方式集思廣益,解決研究過程中遇到的困難,達到 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成效。因此建議日後教師在執行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過程中,研究 者或召集人可以以定期開會的型式與團隊成員討論研究對象的情形,並以聯絡簿或電訪 的方式與家長聯繫情況,達到團隊成員間的凝聚力,使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推行會更有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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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擴展研究對象的類型及行為問題的類別

本研究僅針對國小重度自閉症學生之行為問題的處理,故建議未來的研究可嘗試運 用正向行為支持計畫實施於不同類型的特殊學生及不同種類的行為問題,以了解正向行 為支持計畫對其他研究對象與其他行為問題的處理效果。由於在文獻資料或書籍內容均 顯示出正向行為支持計畫對於注意力缺陷過動症者或是情緒行為障礙者,在行為問題的 介入處理上亦具有良好的成效,表示正向行為支持計畫應用的多元性,可以多方擴展研 究對象的類型及行為問題的類別。

二、探討不同情境的類化效果

本研究介入情境僅限於研究對象的教室情境,未能針對在家中或社區的情境,進行 類化效果的探討。因此建議未來研究可以運用正向行為支持計畫改善研究對象的行為問 題,使用相關的介入策略持續實施至研究對象的家中、社區或研究者難以觀察之處,並 請研究對象的重要他人加以協助與觀察,以探討是否在不同的情境有達到類化的效果。

三、持續追蹤研究對象的行為表現

由於本研究的研究對象即將要上國中了,因此在後續的追蹤發展效果,無法在校實 際看得到和清楚得知,因此建議未來研究中研究對象在跨學年或跨階段的行為後續表 現,研究者可透過轉銜會議或相關會議與研究對象未來的教師進行分享與說明,以持續 了解長期性的正向行為支持計畫對研究對象的成效如何。

四、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納入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本研究的正向行為支持計畫並未納入於研究對象的 IEP 當中,故建議未來研究可採 取將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納入學生的 IEP 裡,由於學生的 IEP 內容是教師平日執行教學的 方針,對於研究對象的行為問題,教師可以先透過功能性評量獲得研究對象的行為功能 後,據此設計正向行為支持計畫的策略或技巧訓練,再納入學生的 IEP 之中來做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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