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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國際法規調和化組織、辦理國際法規研討會、建構雙邊合作平臺等方式,蒐 集法規資訊並朝國際法規調和化方向修正法規,以促進我國法規與國際接軌。

以保障國人飲食安全為最高原則,修正重點涵蓋全面強化食品業者登錄、追 溯追蹤、三級品管之自主管理責任、行政院應設置食品安全會報、設立食安基金 增加其來源用途、更大幅提高攙偽或假冒等行為之罰鍰。食品業者登錄在各縣市 衛生局的積極推動及食品業者支持下,全國已超過 15 萬家食品業者完成登錄。

另持續透過輸入食品邊境查驗,進行產品之動物用 藥、農藥殘留等後市場監測,

全面性管控食品衛生安全。政府在食品衛生與安全應採取的配合措施:嚴格執行 食品法規、擴大食品衛生安全的調查、進出口食品的登記與查驗、食品工廠嚴格 的管理及業者的加強輔導、加強公共衛生安全的管理,並對食品衛生安全加強稽 查與檢驗。

第二節 後續研究建議

一、建議

全球人口快速增加,聯合國預估2050年全球人口將從目前的74億增加到近95 億。但是,各國因工業化、城市化及環境汙染,可耕地面積反而逐年減少。而二 氧化碳過量排放導致全球暖化,不但使氣候變遷極端化,造成高溫、乾旱、及水 災頻率增加,作物生長也受影響而產量明顯降低,使糧食危機的威脅與日遽增。

這些問題無法僅以速度慢且效率低的傳統育種解決,必須運用基因工程的尖端科 技,才能有效改良作物,提高作物抗病蟲害及耐逆境的能力、增加營養成分、及 提升品質與產量。

民間企業應以誠實服務的宗旨,不斷提升先進技術與設備,期盼持續提供給 消費者安心與高品質的優良商品。全面成立「食品安全實驗室」,所有產品皆經 過原料溯源管理、原料進廠檢驗、風險物質檢驗、成品檢驗等四大關卡,為產品 的原料與品質進行嚴格篩選與把關。透過自主檢驗即時測驗水源、原物料、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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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品質狀況及配合法規規定的執行檢驗,在風險物質的監測上,透過了解產品是 否受污染,以降低食安危機的發生。在供應商評鑑機制上,以互補檢驗分析的雙 重把關,確保原料及成品安全無虞。除了配合政府相關法令規定,更嚴格篩選合 格供應商,依據法規確認原物料的來源與安全,透過層層管控與把關,讓消費者 享用到安全高品質的產品。安全實驗室的檢驗項目,從原料到成品皆有嚴格的把 關機制。根據產品或原料的風險高低,並依照「曾發生相關食安事件的產品或原 料」、「已上市的產品使用的原料」、「新上市的產品使用的原料」等順序進行 階段式的增加檢驗項目,再擴展至其他檢驗項目,嚴格把關,提供消費者安心、

健康、高品質的產品。除此之外,食品安全實驗室也於2014年4月正式獲得具國 際公信力的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並於2015年5月取得TFDA認證。

未來也將透過中心的檢驗技術為消費者把關,讓消費者買得安心、喝得健康 建立國際認可的食品產業品質與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整合食品產業技術與管理方 法,以符合食品供應鏈業界的需求;同時也能夠降低相關驗證費用與管理負荷,

提升顧客與利害相關者(政府機關、企業主及保險業者等)的信心與滿意,從而讓 競爭優勢向上躍升,是以企業經營應秉持誠信、守法與回饋社會之理念,提供大 眾健康安心之食品。

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供應鏈所有生產經營者、主管機關和消費者三方面,要 共同來維護,生產經營者要強化內部管理能力與善盡社會責任,主管機關負責監 督查核與法令周延性之修訂,消費者主動向監管部門舉報及正確消費意識、習慣,

甚至,當下可作為行銷之利器,創造企業之業績與利潤,建議府院應成立法制化 編組院層級的食安會,整合各部會相關單位建置食品安全檢測、認證履歷、原料 管控、品質檢定、產品雲端等資料,建構食安機制。建議食安衛生機關未來對食 品安全衛生之管理方針,透過食品行政管理業務以及查驗、檢驗、稽查等業務之 整合,以科學實證支援業務管理,強化食品衛生安全。衛福部食藥署北、中、南 三個區域管理中心,逐步收回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業務,實現食品衛生管理一元化,

透過與地方政府的合作,加強稽查以維護民眾飲食安全。發生食品安全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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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整合食品管理、稽查、檢驗等資源,透過風險分析,即時將事件的原由與處 理原則透過包括網路以及媒體等管道,讓全國民眾了解;進行風險溝通;並以消 費者保護為中心,加強食品管理及風險評估,確保產品安全及品質,以維護國人 健康。

建議衛福部實施管理策略如下:

法規建置:增修訂食品衛生相關管理法規檢討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市 售包裝食品標示及營養標示之規範、各項食品衛生標準、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及 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食品查驗登記管理 法規、輸入食品查驗辦法及食品業管理相關規範。

檢討修正健康食品管理法:增修訂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細則、申請許可辦法、

許可證申請展延、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補發、換發作業要點。

源頭管理,統整輸入食品源頭管理機制;落實輸入食品管理事權統一,強化境外 管理機制:強化輸入食品品質管理系統審核機制、規劃輸出國家衛生證明文件制 度及輸入產品前如肉品及水產品之認證驗證管理系統之可行性研究。並規劃赴原 產地源頭稽查制度(WTO/SPS 輸出國食品管理「等同性」精神下),如肉品及 其加工製品、水產品、特殊營養食品及膠錠食品。

落實邊境管制作業:落實港埠邊境管制「查、驗、審、核、放」作業。建立 進口食品登錄制度、強化不安全進口食品追蹤處理機制及更新輸入食品報驗查驗 資訊系統。研究評估輸入食品之安全性並依風險等級分級制定管理規範。規劃建 立進口優良廠商制度,降低抽驗機率,取得快速通關資格,俾減少查驗人力。加 強執行輸入食品管理業務人員培訓。加強輸入食品查驗業務協調會議。積極爭取 與主要之食品輸出國簽署產地源頭管理體系驗認證相互承認備忘錄、檢驗報告相 互承認,簡化輸入管理規定。

強化國產食品源頭管理:積極推動加工食品追溯系統,加強稽查,落實食品 業者實施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 及水產品、肉品、餐盒、乳品業之食品安全管 制HACCP 機制。落實產品原產地標示稽查。需查驗登記之食品建立專業審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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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提升效能。並規劃推動食品業者自主管理。

流通管理:強化產品流通管理機制:規劃統整現有中央與地方衛生機關產品稽 查、檢驗管理及資訊通報等系統。建立加工食品追溯系統及輸入食品追溯系統,

進而與農委會農產品產銷履歷系統、及經濟部加工食品流通履歷連結;發展全面 性產品後市場監測:規劃後市場監測計畫,包含殘留農藥及動物用藥殘留量、食 品中有害物質品質、新科技食品、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膠囊錠狀食品、食 品添加物及基因改造食品等之監測。並依檢舉獎勵辦法推動民眾檢舉制度;提升 國家實驗室功能並統合產品檢驗實驗室網絡;除於中央主管機關實驗室加強檢驗 技術及方法開發外,另規劃強化區域檢驗體系及推廣民間實驗室認證,提升食品 之檢驗研究能量。

餐飲衛生管理:提升餐飲業衛生:推動餐飲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食品安 全管制制度HACCP 及「餐飲食材源頭管理及優良餐廳評鑑分級制度」。針對營 養師、廚師等專門人員,推動認證證書制度及規劃相關管理系統資料庫建置。規 劃加強管理與輔導量販店餐飲部、觀光夜市小型餐飲店、早餐店及團膳等餐飲業 衛生;降低食品中毒案件:統計分析歷年食品中毒案例,研判易發生食品中毒之 食品類別、原因、時期及地區,以預先防範食品中毒發生。規劃建置食品中毒防 治資訊網域,提供預防食品中毒等相關資訊,督導地方衛生單位定期輔導與稽查 餐飲業、團膳業及食品業之衛生管理,並加強教育宣導食品衛生安全,降低食物 中毒案件發生機率。

風險評估、管理、溝通及危機處理:建構風險管理架構:規劃建立組織風險管 理與危機處理作業程序及設置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推動小組,據以推動風險管理 機制及緊急應變程序;強化食品風險資訊蒐集:建立食品由環境、研發、生產到 上市之風險評估作業。推動輸入食品風險分析及管理作業模式;強化食品安全危 機處理能力,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因應機制。

消費者保護:強化消費者保護架構:增進與環保署、農委會等部會間食品衛生 安全議題之協調合作。強化產品廣告之管理及違規廣告之監控。落實檢舉獎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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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及消費者通報系統;加強與消費者之溝通以及資訊透明化主動發布食品安全與 檢驗查驗結果,建立快速及透明化之安全事件強制通報制度及通報系統,強化資 訊網站功能,提供完整透明資訊。強化與各民間團體(如消基會),工、公(協)

法及消費者通報系統;加強與消費者之溝通以及資訊透明化主動發布食品安全與 檢驗查驗結果,建立快速及透明化之安全事件強制通報制度及通報系統,強化資 訊網站功能,提供完整透明資訊。強化與各民間團體(如消基會),工、公(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