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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後,再選擇所需要的研究方法。
歷史研究法(Historical Method),以「歷史」作為研究的材料,「歷史」是人 類過去活動的記載,供我們瞭解過去並預測未來。「歷史法」是研究過去所發生 事實的方法,並以科學的態度收集材料,進行檢驗和證實,再透過系統的整理和 解釋,以重建過去,推測未來。歷史法具有重建過去、瞭解現狀以及預測未來等 三種功能,歷史法與其他研究方法不同,歷史研究是從日記、信函等實物中去發 現研究問題的材料,而其他研究方法是透過觀查和測量等方法產生研究問題的材 料。所以歷史材料,即史料,是歷史法的研究要件。
從事歷史研究法的程序主要涵蓋:(一)確定題目;(二)搜集史料;(三)
鑑定史料;(四)建立假設;(五)解釋史料及(六)提告結論等六項步驟,其 中以搜集史料、鑑定史料以及解釋史料等三項最重要。史料搜集愈完備,歷史就 愈詳盡,直接史料或稱原始史料,包括書信、日記、回憶錄以及奏議等。間接史 料或稱二手史料,包括正史、專著、教科書等。史料需加以鑑定,以確定真實,
鑑定分為外部考證及內部考證,前者如辨別偽書,後者如信譽來認定確實可信的,
以上兩者可交互參用,從作者和續作者進行成書(外部)研究,又從作品進行內 容(內部)研究。16
歷史現象錯綜複雜,需要解釋,研究者即是解釋者。雖然由於研究材料的性 質,以至於歷史研究不像自然科學一般嚴謹,但作為研究方法之一,歷史法確是 一種符合科學的研究方法;此外,除了在研究程序上要符合科學以外,歷史法還 要講求文字的表達,所以歷史法是一個兼顧科學方法與藝術精神的研究方法。
歷史研究法具有許多優點,包括:(一)節省研究經費;(二)長期觀察發展;
(三)不需研究對象合作;(四)彌補量化研究的缺失。
缺點包括:(一)受限研究資料;(二)研究過程費時;(三)研究者需具備若 干能力;(四)研究不夠客觀。
16 王隆盛,《歷史研究法的探討-載於教育研究方法論文集》,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研究所,
1994,頁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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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與食品檢驗稽核機制議題相關之專書及研究文獻中,依其分析觀點之不同,
概略區分為食品衛生安全、營養保健、加工科學、分析檢驗及健康醫療等五項。
上述的書籍、研究論文及參考書目中之期刊、研討會論文及網路資源等文獻對我 國食品檢驗稽核機制對國家安全威脅之研究問題比較研究分析有相當大的助益,
歸納分析各篇本論述整理出彼此的異同,最後再進一步探討我國食品檢驗稽核機 制對國家安全意涵之研究。
二、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一般係指用來蒐集與處理資料的手段方法以及其進行的程序。例如 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若依其研究設計的性質及資料蒐集的程序,則從實驗與否來 看,可分為「非實驗性的方法」(Non-experimental method)、「準實驗性方法」
(Quasi-experimental method)、「實驗性方法」(Experimental method)三種主要類別;
另一項研究方法是資料處理(Data processing),渠等重要性都是非常受到肯定的。
17
本論文採取下列研究方法:
文獻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意指利用文獻資料對社會現象進行研究的方法,
透過蒐集及閱讀與研究主題相關之文獻,就其內容進行客觀的分析。文獻是指人 們利用文字、圖形、符號、聲音和影像等手段所記錄下來的資料。文獻資料有第 一手資料(primarycument)與第二手資料(secondary document)之分。凡原始的資料,
如個人日記、原始檔案、會議記錄與報表等都是第一手資料;對於第一手資料加 工整理後所形成的文獻,如文摘、總結報告等則是第二手資料。使用文獻分析法 之優點主要有二:第一,可對那些無法接近的主體加以研究;第二,有助於長時 間或多個時間序列的研究,以找出其中之因果關係。18
使用文獻分析法,並非僅是將資料予以堆積。除了廣泛的蒐集、整理與閱讀
17 設計方法 Design Method,《現代學術研究法則》,
http://media.nuas.ac.jp/~robin/LESSON/DM/DMindex.htm,最後檢閱日期:2016 年 5 月 17 日。
18 吳瓊恩,《行政學的範圍與方法》,臺北:五南,2005,頁 11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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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獻之研究成果以外,還必須將其內容加以分析;在充分利用相關期刊、統 計數據、報紙、專書、法規條文及政府出版品等文獻資料的情況下,藉由分析文 獻以探討事件之背景、原因、影響及其意義,以便解釋與預測。19
本研究所引用之文獻,其來源包括書籍、期刊、論文、報紙與網站,其類型 則可區分為政府文件、學術研究以及新聞報導三大類。筆者將蒐集食品檢驗稽核 機制、食品衛生、保健及科學政策相關之書籍、期刊論文、官方出版品以及報章 雜誌之檔案資料等文獻,並加以整理、分析及比較,以做為本研究分析之依據。
在第一手資料方面,首先,我國自1928年4月政府成立內政部衛生司後,續 於民國102年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成立「衛生福利部」,將原衛生署署內21個單 位與任務編組、5個所屬機關、內政部社會司、兒童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 委員會、國民年金監理會以及教育部國立中國醫藥研究所等單位,一起整併為8 司6處事權統一的新機關-「衛生福利部」及6個所屬三級機關(構)包括:「疾病管 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 及家庭署」及「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打造以人為中心的衛生福利網,提升國民 的 健 康 與 幸 福 。 資 料 乃 由 筆 者 自 政 府 機 關 ─ 衛 生 福 利 部 網 站 (http://www.mohw.gov.tw)中取得。
其次,我國的各項法律、命令、政府之政策與措施宣示,亦提供本研究重要 之第一手資料,我國政府的官方網站提供了取得這些資料的來源,諸如:「食品 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 則」、「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2014年、「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2015年、「食 品新紀元」等資料。再者,我國的各項官方出版品提供本研究有力的參考依據。
例如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出版的「餐飲衛生安全管理面面觀」、「揭 開食品藥物國家實驗室密碼」、「餐飲業食材危害分析參考手冊【第二版】」、
「即食、熟食、飲料及冰品自主衛生管理之管控手冊」、「食品製造業者導入強 制性檢驗宣導手冊」、「低溫食品物流業者衛生安全宣導手冊」等以及由行政院
19 王玉民,《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原理》,臺北:洪葉,1997,頁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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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辦公室(以下簡稱食安辦)公佈的「強化食品安全措施」以及各項統計 數據等均為官方之表示,亦可做為衡量其他資料之基準。在第二手資料方面,筆 者在採用這些資料之前,均曾對其來源做出篩選,以保證資料的正確性與客觀性,
避免引用錯誤的資訊。舉例而言,由我國監察院所作調查《我國食品安全衛生把 關總體檢專案調查研究報告》,對於食品安全政策所做的分析與報告,即為相當 可靠的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