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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淺談阿富汗

3.4 從親美到反美

所有的戰爭都有後果,有些是「意圖性的後果」,有些則是「非意圖性的後果」,

意即出現了遠遠超乎戰爭當事者先前的預期與盼求(張錫模,2006,頁 44)。從

美國的角度來思考,十年蘇阿戰爭的意圖性後果是蘇聯的敗北和解體;而若是從

聖戰士的角度來看,他們之所以參與這場游擊戰爭,背後的意圖性後果是捍衛「伊

斯蘭之家」(Dar al-Islam),擊退無神論共產蘇聯的侵略大軍。只不過,無論是美

國還是這群跨國聖戰士勢力,雙方都沒有預期到,這場漫長戰爭的終結,不但沒

有為阿富汗帶來安定與和平,反而激起了更為劇烈的內戰。同樣地,雙方也都沒

有預想到,戰爭的過程和終結,竟會培育出一支史無前例的現代跨國伊斯蘭聖戰

士武裝集團,以及這個武裝力量與美國之間的嚴重對立。

1991 年 1 月,美國對伊拉克發動了代號為「沙漠風暴」39(Desert Storm)的 軍事行動,此一作戰是對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反制,最終迫使伊軍自科威特撤軍。

美國政府的這項軍事行動使得原先就不穩定的中東地區情勢更加雪上加霜。這場

波灣戰爭,同時也讓賓拉登徹底轉向,從此反對沙烏地阿拉伯王室政權與反對美

國。對賓拉登而言,伊拉克政權背後濃厚的泛阿拉伯主義(強調世俗化、奉行社

會主義)性質及色彩,一直都是信奉伊斯蘭主義者所不齒、憎惡的對象。而海珊

39 Gulf War,「波灣戰爭」,維基百科,https://en.wikipedia.org/wiki/Gulf_War

政權揮軍入侵科威特的舉動,則提供了賓拉登與伊斯蘭主義一個以伊拉克為敵,

動員「基地」旗下聖戰士進行聖戰的大好機會。因此,當伊拉克軍隊大舉侵犯科

威特之際,賓拉登曾經向沙烏地阿拉伯的王室政權提議,由他去動員「基地」麾

下的聖戰士兵團對抗伊拉克軍隊,也同時防衛沙烏地阿拉伯的邊境安全。然而,

沙國王室政權不但沒有接納賓拉登的提議,反而是選擇接受美國的幫助,同意讓

美軍進駐,從而使美軍得以順利地對伊拉克軍隊發動作戰。

如此一系列的事件發展,尤其是超過五十萬的「異教徒」多國聯軍進駐沙烏地

阿拉伯,並發動殺害伊拉克「穆斯林同袍」的沙漠風暴作戰行動,這在許多信奉

極端保守伊斯蘭主義者的內部引起極大震撼;而異教徒軍隊進入伊斯蘭聖地麥加

與麥地那(皆位於今沙烏地阿拉伯境內),而且戰爭結束後依然持續駐屯的行為,

更被虔誠的穆斯林視為不可容忍的侮辱。於是,以此事件作為契機,再加上不滿

美國長期以來對以色列的支持與偏袒40,奧薩瑪·賓拉登開始大力抨擊、反對沙國

政權以及仇視美國,也堅定了他對兩者發動國際「聖戰」41的決心。

不同於傳統伊斯蘭所奉行、遵守的聖戰觀念42,賓拉登相信的是一種非正統的

40〈賓拉登錄音談話 911 怪美國挺以色列〉,自由時報電子報,2009,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68557

41 Jihad(吉哈德),為伊斯蘭教與穆斯林世界常用的宗教術語。出自阿拉伯語詞根「Jahada」,

即「做出一切努力」或「竭力奮爭」之意;若單從字面上來看, “Jihad” 其實並沒有「神聖的戰 爭」(Holy War)的意思,更為準確的翻譯應該是「鬥爭」或是「奮鬥、努力」。

42 根據伊斯蘭的世界觀,人類世界可分為「伊斯蘭之域」(Dar al-Islam,伊斯蘭世界)與「戰爭

之域」(Dar al-Harb,非伊斯蘭世界)。「伊斯蘭之域」是指接受穆斯林的支配,完全接受且採納

聖戰觀,也就是所謂的「伊斯蘭共同體內部的聖戰」,或是直接簡稱為「內部聖

戰」。此種理論認為,聖戰的對象,不僅僅包含前面提及「傳統聖戰」的對象,

還應該要包括伊斯蘭共同體內部的穆斯林才對,亦即那些雖然表面上有著對伊斯

蘭的信仰告白,但其行為卻背棄甚至違反伊斯蘭律法的穆斯林。簡單來說,所有

沒有嚴格奉行伊斯蘭律法的穆斯林,也應當通通被列為「聖戰」的對象。身為此

聖戰觀的忠實擁護者及信徒,賓拉登誓言要破壞以美國為中心的世界秩序。

蘇聯–阿富汗戰爭造就了賓拉登與「基地」,使他們得以在沙烏地阿拉伯崛起、

發展,之後由於賓拉登與沙國王室政權的交惡,賓拉登與「基地」轉往非洲的蘇

丹作為新的據點,繼續他們的聖戰大業。在這之後國際社會又經歷了一連串伊斯

蘭恐怖/極端主義相關的紛爭與動亂,於是以美國為首的歐美陣營與中東地區的

伊斯蘭諸國紛紛對蘇丹政府施加更龐大的壓力,要求蘇丹當局盡快驅逐賓拉登和

他的「基地」組織;而面對來自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之下,蘇丹政府終於屈服了。

賓拉登和「基地」再次被迫轉移陣地,這一次,他們選擇了阿富汗/巴基斯坦的

伊斯蘭律法(Sharia)的共同體,而「戰爭之域」則是不受穆斯林支配,由各種異教徒所構成之 政治共同體相互競爭的複數世界。在這樣的大前提之下,衍生出了兩種類型的戰爭:第一種是從

「伊斯蘭之域」向「戰爭之域」發起的戰鬥(宗教宣戰),第二種是面對來自「戰爭之域」的攻 擊,防衛「伊斯蘭之域」的戰爭。上述兩個類型的戰爭即是伊斯蘭教義裡的「傳統聖戰」。而其

中的前者稱為「擴張型聖戰」,後者則為「防衛型聖戰」。而根據伊斯蘭律法,回應「擴張型聖戰」

之徵召,是穆斯林的「集體義務」,意即整個伊斯蘭共同體必須集體作出回應,但是允許個別的 穆斯林不參加徵召;相對地,面對「防衛型聖戰」的徵召則是所有穆斯林的「個人義務」,每個 穆斯林都必須得要參加。(張錫模,2006,全球反恐戰爭,頁 52-53)

國境地帶作為最新的根據地。就是從這個時刻開始,賓拉登與他的「基地」組織

聯繫上了正在阿富汗國內以光速崛起的塔利班政權。

3.5「911 事件」

賓拉登與「基地」所追求的最終極目標,是伊斯蘭的世界革命:打倒「不虔敬」

的穆斯林諸國政府,從伊斯蘭世界排除一切外國,特別是美國的影響力,最後再

藉由全體虔誠穆斯林的大眾蜂起,實現伊斯蘭革命,建立當代的哈里發國家43

(Caliphate)。然而,賓拉登深知,若是不妥善處理美國這個因素,那麼他理想

中的穆斯林大眾革命將很難有機會實現。長時間以來,由於穆斯林大眾和伊斯蘭

世界普遍畏懼美國這個超級強權的心理,使得穆斯林大眾很難被動員起來參與革

命。因此,賓拉登和「基地」得出一個結論,若是想要改變伊斯蘭世界的現狀,

就必須要打擊美國在伊斯蘭世界和社群的權力,透過對美國施加各種形式的攻擊,

一方面可以摧毀美國無敵且不可侵犯的「神話」印象,改變穆斯林大眾對美國權

力的認知,不再畏懼美國;另一方面,不斷刺激遭受攻擊的美國對伊斯蘭世界做

出激烈的回應,希望能據此撼動伊斯蘭世界的政治方程式,進而激起穆斯林保衛

伊斯蘭的聖戰意識以及革命的動能,最後實現穆斯林的大眾革命 (張錫模,2006,

頁 61)。

43 Caliphate,「哈里發國家」,維基百科,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liphate

賓拉登很清楚,任何他們所發動的攻擊,都並不足以擊潰美國的世界霸權地位;

當然更不能寄望任何一場、甚至是數場攻擊對美國造成的損害,就可以將美國的

影響力從中東地區或是伊斯蘭世界驅逐出去。「基地」無力如此,也無須如此。

打從一開始,賓拉登和「基地」的目標,就並非是要摧毀美國的世界霸權地位,

而是希望能夠藉由對美國施加攻擊,激起美國的強烈反應,逼迫美國政府採取一

系列的行動,進而改變中東的權力平衡,動搖美國在該地區所有伊斯蘭盟友的政

治穩定性,據此來為「基地」謀求的革命(奪取政權)製造條件,一步步邁向伊

斯蘭諸國政權的崩潰和穆斯林大眾革命。為了推進這樣的戰略並達成最終目標,

賓拉登與「基地」選擇採行恐怖攻擊的方式作為他們的戰術。此後,一連串大大

小小的恐怖襲擊事件在國際間各個角落、地區發生,而最終,當全世界以及人類

歷史文明踏入 21 世紀的那一刻,在 2001 年的 9 月,一場前所未有、震驚全球的

重大恐怖攻擊事件發生了。從此,世界不再一樣了。

2001 年 9 月 11 日早晨,19 名「基地」成員分別於起飛後劫持了美國航空 77 號(American Airlines Flight 77)與 11 號班機(American Airlines Flight 11),以及

聯合航空 175 號(United Airlines Flight 175)和 93 號班機(United Airlines Flight 93),

這時恐怖攻擊正式展開了。其中兩架飛機(美航 11 與聯航 175)對位於紐約的

世貿中心大樓(World Trade Center)先後發動自殺式的攻擊,第三架飛機(美航

77)襲擊美國國防部五角大廈(The Pantagon),至於最後一架班機(聯航 93), 根據事後調查,原先預定是要攻擊白宮(White House)或是國會大廈(The United

States Capitol),但是途中機上的機組人員和乘客奮勇抵抗,曾試圖奪回飛機的控 制權,最後依然不幸墜毀於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的鄉間。

與此同時,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NATO)也啟動

了歷史上首次的「共同防衛機制」44,宣布如果日後證實此次的恐怖攻擊事件是

44 出自北約憲章第五條(Article 5 of the NATO Charter),全文如下: “The Parties agree that an armed attack against one or more of them in Europe or North America shall be considered an attack against them all and consequently they agree that, if such an armed attack occurs, each of them, in exercise of the right of individual or collective self-defense recognized by Article 51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will assist the Party or Parties so attacked by taking forthwith, individually and in concert with the other Parties, such action as it deems necessary, including the use of armed force,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the security of the North Atlantic area.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immediately be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各締約國同意對於歐洲或北美之一個或數個締約國之武裝攻

44 出自北約憲章第五條(Article 5 of the NATO Charter),全文如下: “The Parties agree that an armed attack against one or more of them in Europe or North America shall be considered an attack against them all and consequently they agree that, if such an armed attack occurs, each of them, in exercise of the right of individual or collective self-defense recognized by Article 51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will assist the Party or Parties so attacked by taking forthwith, individually and in concert with the other Parties, such action as it deems necessary, including the use of armed force,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the security of the North Atlantic area. Any such armed attack and all measures taken as a result thereof shall immediately be reported to the Security Council. Such measures shall be terminated when the Security Council has taken the measures necessary to restore and maintain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各締約國同意對於歐洲或北美之一個或數個締約國之武裝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