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1.1 翻譯與改編的關係
翻譯與改編,因著兩個領域的多重相似性質,有愈來愈多的學者將翻譯研究和
改編研究並置分析討論,而翻譯與改編雙方領域的研究也得以相互借鏡。在〈把
故事再說一次:翻譯與改編〉(2015)一文中,陳佩筠教授指出翻譯和改編兩個
學科領域最大的共同點,便在於長期以來兩者皆被視為「原著」的複製品,因而
總是處於次要地位。(頁 39)在此種觀念之下所衍伸而來「忠實」與否的諸多評
判與爭論,皆是翻譯和改編研究裡始終難以擺脫的困境及挑戰。然而,翻譯研究
在經歷了 70 年代解構理論劇烈的影響之後,對於翻譯的思考,從原先不同語際
翻譯和翻譯實務的探討,開始逐漸深入到概念的討論與方法論的反省,也就是在
這個時期,「互文性」(intertextuality)1的概念誕生了。解構論述拆解了翻譯研究
中「起源」(origin) 被賦予的優先性與不可撼動的權威;與此同時,強調「差異」
而非「同ㄧ」的思考邏輯也解消了忠實與否的問題,從而以「互文性」重新解釋
原文與譯文間的關係(陳佩筠,2015,頁 34)。互文/文本互涉對分類的本質和
定義比較沒興趣,而是對互涉過程中文本之間的互相刺激比較有興趣;文本互涉
並非把自己限制在某種單一的媒體上,而是考慮到自己和其他藝術及媒體(通俗
的或有深度的皆然)之間的辯證關係(陳儒修、郭幼龍譯,2002,頁 277-278)。
互文性的概念打破了翻譯研究裡原文/原著的優位性,從而反轉了過去將翻譯視
為次要的慣習刻板印象,後續也為電影改編提供了相同的理論視角,翻轉了改編
在電影研究中的次要地位。彷彿一縷活水,互文概念為兩個領域的研究開啟了更
多的可能性及方向。
針對翻譯與改編兩者間千絲萬縷的關係,師大畢業研究生單凝在其 2018 年所
發表的碩士論文–《迷你影集《傲慢與偏見》的書信呈現:從《改編理論》看符
號翻譯》–一文中,有著非常詳盡的介紹和整理。而該篇論文也是筆者此次研究
最重要的參考及效法對象。文中,針對電影改編研究如何從「忠實」議題解套,
1 「互文性」意指文本之間存在著不斷進行的相互引用、互為參照的活動。從互文性的角度來看,
後來出現的文本與已經存在的文本之間,雖然仍有發生時間的前後差別,卻不再是先發生的文本 就具有權威,而後發生的文本則顯得次要。
單凝特地從兩位電影研究大家–喬治·布魯斯東(George Bluestone)與布萊恩·麥
克法蘭(Brian McFarlane)–的論述開始談起。布魯斯東首先在其於 1957 年出版
的《從小說到電影》(Novels into Film)專書當中,擺脫電影學研究的「忠實論」
(fidelity),轉而聚焦文學作品和電影兩個不同體裁各自的優缺點和限制、剖析
其中的增刪與更動。布魯斯東認為小說和電影就如同兩條相互交會的線,僅「在
某一點上會合,然後向不同的方向延伸」 (高駿千譯,1981,頁 69;George
Bluestone, 1961/1957, p.63)。隨後,麥克法蘭則是延續了布魯斯東的論點,透過 認清文學、電影兩種媒材的不同和差異,再度重申「忠實論」的不合理。在其所
撰寫的《從小說到電影:改編理論導論》(Novel to Film: An Introduction to the
Theory of Adaptation)裡頭,麥克法蘭闡述了「忠實論」雙重意義和現象,他提
出忠實可以是忠於「文字」(letter),也可以是忠於「精髓」(spirit/essence)(1996,
p.9)。兩相比較之下,很明顯是後者更為困難,因著觀眾/閱聽人對作品的詮釋 各自有別,改編電影即便能達成第一重忠實意義,亦即原原本本、老老實實的再
現原著字句,也難以達成改編的第二重意義;由於改編者也是依照自身對於原著
的解讀和理解去創作改編作品,自然無法完全滿足其他每一位閱聽人的要求或期
待。在此一前提下,討論改編電影「忠實與否」顯然便毫無意義,更無道理可言
(單凝,2018,頁 1-2)。
繼布魯斯東、麥克法蘭之後,美國當代電影理論研究學者羅伯特·史坦(Robert
Stam, 2000)在其所發表的專文〈超越忠實性:改編的對話〉(“Beyond Fidelity: The
Dialogics of Adaptation”)裡面,也為「忠實論」的不可行和偏頗之處,整理歸納 出了三項論點。第一項最重要的事情,在於需要認清文學作品和電影本就屬於兩
種不同的媒材,兩者無論就本質、長處、特點⋯ ⋯ 等層面皆有所差異,因此雙方
在結果呈現上自然也會有所不同(p.55)。接著第二個論點,史坦則是從更加實
際的角度–小說和電影的產出過程–闡述「忠實論」的盲點:創作過程中會面臨到
的人力、資金、材料⋯ ⋯ 等等問題,在整體規模上文學作品和電影幾乎無法相提
並論,如此巨大的差異自然也會反映在呈現結果上2(p.56-57)。最後,史坦點明
「先者即優」(seniority)的偏見及印象長久以來讓包含觀眾/閱聽人在內的多數
大眾,都認定文學作品優於電影,直到 60、70 年代期間研究符號學的學者將「文
本」(text)的定義拓展至文學之外的符號系統,他認為「文本這個對文學作品的
重視和尊崇(首先是宗教的,接著是文學的)所慣用的鄭重字詞,改用在電影上,
從而得以提升較差媒體(指電影)的聲望⋯ ⋯ 當影片是文本而不是電影時,它們
將和文學作品一樣值得重視」(陳儒修、郭幼龍譯,2002,頁 254-255),而後再
加上「互文性」概念的興起,原著/原作至高無上的地位終於有所動搖,文學優
2 原文如下:“The demand for fidelity ignores the actual processes of making films—for example, the differences in cost and in modes of production.”
於電影、電影附屬於小說這類的觀念和印象也逐漸慢慢被打破(單凝,2018,頁
Stam, 2000, p.62-63),因此若說改編即是對原作的一種解讀與詮釋,就這一層面 來說,翻譯和改編在性質上的雷同之處便不言可喻了。最後,史坦主張電影改編
實則直接涉及兩種翻譯形式:直譯/逐字翻譯(literal translation)以及形象翻譯
3 原文如下:“In fact, adaptation theory has available a whole constellation of tropes—translation, reading, dialogization, cannibalization, transmutation, transfiguration, and signifying—each of which sheds light on a different dimension of adaptation.”
4 原文如下:“If ‘fidelity’ is an inadequate trope, we must then ask, What tropes might be more appropriate? One trope, I would suggest, is ‘translation’.”
5 原文如下:“For example, the trope of adaptation as a ‘reading’ of the source novel—a reading that is inevitably partial, personal, and conjectural—suggests that just as any text can generate an infinity of readings, so any novel can generate any number of adaptations.”
(figurative translation)(單凝,2018,頁 4;Stam, 2000, p.62)。總的而言,史坦
的論述不僅清楚地剖析翻譯與改編的相似之處,因此有充分的理由能夠將兩者相
提並論,同時也主張改編本身即是一種翻譯過程。
綜前所述,翻譯與改編的關係,無論就兩者性質的相似、「忠實論」所造就的
困境、「互文性」與符際翻譯概念所帶來的啟發,皆說明了兩個領域間密不可分
的連結,也為翻譯、改編兩領域的理論基礎與研究內容開啟了更多可能性。就如
同陳佩筠教授所言,如今翻譯的意涵早已不再僅是不同國家或區域語言、文字之
間的轉換,隨著語言和影像之間愈發緊密的關聯性,更牽引出許多豐富複雜且值
得進一步探索的翻譯議題;而若改編已被認定是對原著的「翻譯」,「那麼就該取
『翻譯』一詞最豐富、最具啟發性的意涵,而這些豐富的意涵是過去數十年間翻
譯研究者持續努力的成果,而這些意涵皆指向『差異』而非同ㄧ,同時也都提示
一種關係性的思維,也就是以關係的角度理解翻譯的概念」(陳佩筠,2015,頁
34、頁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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