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性商品與性解放——性產業的(後)現代情境
第四節 性消費:商品、慾望、與解放
在上面一章我總結於性工作並不一定是性解放,因為作為一種性實踐它本質 上還是受限於社會貧窮問題、男女不平等問題、工作場合勞動自由問題。這裡我 要從性消費的角度討論,性商品也不一定帶來性解放,因為作為慾望消費的主體,
面對作為戀物的性/身體商品,仍然必須妥協於背後的商業邏輯。
一、性:從人格到商品
賣淫此一文化現象,在資本主義現代性衝擊下的最重要結果,是「性」真正 具有了市場價值。這一點使得性交易與過去的賣身、賣淫有所不同。性自古即被 運用為一種「交換」工具,人類社會中男人將女人作為餽贈品,女人付出身體換 取生存資源與一定人格,甚至當代的婚姻關係也某程度保留了這種古老的交換邏 輯。更確切地說,性的交換被包含於廣泛地人際互動與資源流動之中,此一層面
54 甯應斌(2002)。這篇文章從「性工作的社會建構論」討論「性工作是否為工作」這樣充滿預 設的問題,認為是否為工作是在於交換關係能夠成立,而不是在於工作本身的特質、內容,也就 是說,不能因為是「性」的勞動就認為其不是工作。
的意義交流也仍然活躍於今天的各種色情與性服務活動中55。然而讓性真正成為
「商品」,將性勞動與身體服務在市場上待價而沽,是資本主義創造慾望與刺激 消費的過程。因此,性服務換取的金錢不再只是勞動的對價,或者對於妓女污名 的補貼,還是該「性」的整體行情;付出的金錢也不再只對應於身體心理的滿足,
而是更多跟性有關的符號。
簡單來說,反性工作的女性主義者(如 Carole Pateman)之所以認為性是一 種奇怪的「商品」,在於以過去的「賣淫」模式來想像之,由於賣淫基於其道德 性的指涉,嫖客買的不只是性勞動,而是「某個人的」性勞動,是父權體制意義 下的人格互動,因此對女性主義者來說,性無法脫離人格而成為獨立的物,所謂 的性商品其實就是性奴役。(傳統漢人的藝妲文化也可以說是一種人格互動的性 交換,只是藝妲並不直接象徵「性」,而是象徵「去性化」的情欲關係)56然而 性商品,之所以不再只是賣淫,是透過資本主義語彙及其對於身體感官的強調,
粹取性勞動的性成為一抽象的品質,作為交易標的。透過這樣的商品創造功能,
色情產業因而能分化出以情感、人格、身體、情節、性慾等排列組合的各種型態。
歸根結底,性的商品化是資本主義創造慾望刺激消費的一環,與商品的性化形成 共生關係。因此,過去被拿來市場販售的是「女性」;現在市場上多出的新玩意 兒則是「性」(或者身體)。性本身成為商品,意味著性在資本主義語彙中能夠與 個體人格脫離,也意味著所有人都能成為性的消費者。
而性、身體脫離人格成為符號,在全球資訊科技之下更加純化與強化:
性交換媒介的資訊科技化使過去必須附著在肉身上的性接觸進入一個 全然以想像觸動性意識滿足性高潮的替代方式,並且成為當前日常生活的一 部份,同時使身體抽象化成性的符號,聯結各項經濟商品成為吸引日常消費 的關鍵力量,過去的賣身與賣笑使女性『賣淫者』在每一次的性交易過程都
55 李雪菱(2003)這篇文章即充分顯現了性交易的這一層古老的文化意義,即性是作為更廣泛 地人際、資源的策略性挪用的一環。在她的論述中,性、感情、人脈、金錢這些資源,為了符合 不同情況的「生存策略」以及人生理念,會互相挪用與流動(交易/交換),但是需要付出的成本 就是「倫理的撕裂」,也就是違背道德觀念所遭致的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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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遭遇內在人格的深刻打擊,資訊科技產品的替代效應,使得賣身與賣笑在 當代社會成功分離,運用科技產品跨越的空間距離掩護女性內心身處的人格 貶抑因而可能轉化成純粹商業機制的交易過程,性交換媒介的資訊科技化使 得性交換關係逐漸擺脫絕對道德觀的社會束縛。(魏書娥,2005: 119)
正是在這樣的資本主義作用下,我們能夠說性工作販賣的是脫離人格的勞動、
服務、性,而非人格本身。這樣的過程,其實跟勞動力之所以能成為商品是同樣 的邏輯,只是由於勞動力直接產出具體的產出具體的物,而性則必須透過符號化 的過程從人的勞動中解放出來。這個過程說明了為什麼對於女性而言,投入性產 業變得更容易,以及對於性的追求者而言,獲得滿足的方式也更多元,然而並未 說明性商品的出現與性/別象徵秩序的關係為何。
二、色情:性商品與性/別象徵秩序
林芳玫的色情研究(2006)透過擬象概念討論色情的再現論,認為現代社會 中 A 片的不斷繁衍,使得所謂 A 片的範圍已不再侷限於傳統理解,製造 A 片、
新聞報導 A 片、偷拍 A 片、假裝是偷拍的 A 片,顯示色情操弄性場景的真實與 虛構,甚至混淆了色情、藝術、流行、及其他日常生活的場景。透過擬象論,林 芳玫論證了一直以來女性主義關於色情的批評,即色情描述的並非真實的性,尤 其是扭曲了女人的性反應,而色情擬象強大的自我複製能力使得性素材脫離現實,
加深兩性關係的斷裂,成為男性觀眾自我興奮的工具。
在此,林芳玫區分了色情擬象與性的真實(那些透過口耳相傳、故事、儀式、
知識傳授所累積的性的想法)以及異常的性與常態的性。她認為,A 片裡所玩弄 逾越的顛覆、新奇的性(亂倫、S/M、強暴、雜交、過度唯美、過度離奇…),與 真實生活的性的差距,透過色情擬象的大行其道,逐漸界線模糊甚至彼此混溶。
當人們還能夠感覺這些素材太誇張,代表真實的性想法與色情擬象仍然具有清晰 區分,這時擬象只是其前階段,色情只被視為一種科幻。但是如今,各種異常的 A 片內容,「…進入流行文化的語彙中。自稱異端的 A 片,假設 A 片以外的世界
是正常的、嚴肅的、保守壓抑的,其實 A 片以外的世界早已色情化,正常倒過來 成為異端的副作用。(林方玫,2006: 169)」這樣的區分與論證,使得色情擬象論 述仍然看起來是一種效果論,也就是色情逐步滲透生活並且影響人們的性行為,
使人們也開始口交、雜交,到最後這些異常與常態的區分、影像與人生的區分,
在生活中徹底完全共通。
然而,這裡的問題是,為什麼「真實的性」就一定是常態的、非影像的,而 那些所謂異常顛覆、誇張的、影像的性,就不是人們真實的性呢?難道人們在 A 片中看到的性,不可能是某種被壓抑的真實性慾嗎?難道所謂異端的性,一定沒 有任何真實的原始性感受,而完全是受聲光刺激影響而來的嗎?這種區分要如何 解釋從前被視為是異端的肛交,後來被重新認識為男同性戀的正常性慾模式呢?
這些問題並不是要回歸到色情只是基本真實的再現這樣的想法,而是筆者認為,
所謂真實的性,憑藉的是慾望促發的那個時空。當人們看到科幻的、不可能的性 畫面而接收到慾望撩撥的訊息,這就是一次真實的性。色情創造真實的慾望,而 真實的慾望也豢養色情。色情擬象就是慾望與商品的共生,而其所再現、扭曲、
掩蓋、拋棄的基本真實,並非任何合理的性模式,而是父權秩序。57
林芳玫藉色情擬象論證情欲失序,幾乎是將性/別象徵秩序之形塑與變動的 一切功過,歸諸於色情這樣的性商品上。擬象秩序是符號超越真實,但又將自身 呈現為具有真實的相似性,瓦解真實與虛構的界線,就色情擬象而言,其呈現的 過程為:當標榜各種類型、風格、口味的色情充斥生活各層面時,其是否能夠謊 騙原本再現自身的父權秩序已不存在?是否就是一種真實的性解放?色情擬象 並非真實世界的再現,但它也並非是一種「系統性」的擬仿;出現於一個文化產 品紛陳、符號大量消費的社會,色情擬象的多樣化並不代表情欲價值的真正「多 元」,但也不再是既定父權戲碼的重複照本宣科。因此,從擬象談色情而論證其 父權壓迫的本質,似乎正好落入了擬象所要掩蓋的自身虛構性。擬象的出現揮別 了真實與再現的區別與對立,符號從既定的意義中解放(liberate)了出來,權力不
57 這裡也是林芳玫的文章有些矛盾的地方,一開始,她將色情在擬像秩序前階段所對應的基本 真實設定為父權秩序,但是到了第二、三、四階段的擬像秩序,基本真實又成為了一般人的性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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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是以單向的直述句建構它的論述。毋寧,擬象秩序最大的問題在於它取消了霸 權,但並非透過根本的顛覆,而是產生無限的複像將其真實性掏空。「問題已經 不在於權力的意識型態,而在於權力的情節(scenario)。意識型態只相應於符號對 真實的背叛;擬仿則相應於符號所致的真實的短路及重複。」(Baudrillard,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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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象概念或許從某些層面,說明了大眾媒介對人的生活所產生的效果,但是 這樣的效果,與其說是給予了人們某種可以遵循與信服的價值觀,不如說是給了 各種模型、差異、相似性與非相似性,人們的選擇並非出於深刻的道德反思,而 正是出於擬象秩序強迫提供了這些選擇性。「思考是不可能的。形象將感知打碎 成連續的序列,對於感知刺激只能有瞬間的反應,好或不好(yes or no)——這是
擬象概念或許從某些層面,說明了大眾媒介對人的生活所產生的效果,但是 這樣的效果,與其說是給予了人們某種可以遵循與信服的價值觀,不如說是給了 各種模型、差異、相似性與非相似性,人們的選擇並非出於深刻的道德反思,而 正是出於擬象秩序強迫提供了這些選擇性。「思考是不可能的。形象將感知打碎 成連續的序列,對於感知刺激只能有瞬間的反應,好或不好(yes or no)——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