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研究背景:象徵秩序與性實踐——女性主義教養及其兩難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象徵秩序與性實踐——女性主義教養及其兩難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象徵秩序與性實踐——女性主義教養及其兩難

2002 那年我剛就讀台大並加入女性研究社,當時我們參加日日春關懷互助 協會舉辦的國際娼妓文化節,某一個晚上是街頭櫥窗秀的活動。老舊的屋舍走廊 布置了各種裝飾,光鮮亮麗的紅唇、乳房、陰部等,粉紅色調充斥周圍。來自歐 洲的性工作者衣著性感,舞動身軀,利用假陰莖表演以嘴巴戴保險套等性技巧,

場面火辣熱鬧。春鳳樓前窄小的老巷子裡擠滿了人,工作人員、媒體朋友、學生、

以及湊熱鬧的熱情民眾之外,還有一些獨自安靜地站在人群外圍的老先生們,他 們也意猶未盡、看得目不轉睛,而其中有些表情彷彿告訴我,看到這樣一場秀真 是賺到了,好似某種政治不正確的觀看有了合法的出口。這是一場充滿熱力的展 演,我相信任何人都不能抗拒性挑撥所帶來的魅力。但當我散場回家,自己又不 斷想起那個夜晚,我發現自己希望的,是一個能夠讓所有人自由展演性魅力、透 過慾望與他人溝通,但又不會被「盤算」、期待、或被視為理所當然的環境。那 個夜晚令我陷入又愛又恨的矛盾裡。但很顯然的,不管這個社會的性別是不是平 等、性是不是已經剝除了污名,性工作者們都已經準備好了。

從 1997 年公娼事件開始,妓權運動在台灣萌芽,一直到 2009 年釋字第 666 號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的條款違憲,婦女團體之間關於性工作與色情 產業的爭議已經進行了十幾年。如同美國的女性主義陣營所經歷的一團混戰,台 灣的女性主義論述面臨此一棘手的議題也對於立場的選擇小心翼翼,女性主義論 述也往往未能整合妓權論述,甚至無法進行良好對話。而相較於西方關於娼妓的 論述牽涉性宰制論述、自由主義與馬克思主義之間的擺盪,台灣關於性商品與婦 女地位的討論則更糾結了傳統家父長價值遺緒的檢討,例如男性交際應酬的文化、

性交易合法與通姦罪和婚姻制度的關係等等。自第一波女性主義運動以來即不斷 出現的兩難困局(double-bind),在台灣的特有情境中更為撕裂,當美國呈現妓女 (whore)與女性主義者之間的對立,台灣更是上演「蕩婦/良婦」的劇碼。娼妓運 動的來勢洶洶點出了女性主義理論的重要困境,而與其緊密相關的性解放論述也

給了婦權運動一道根本的難題:如果性(sexuality)是作為宰制女性、鞏固父權的 象徵工具,如何想像一種外於父權秩序的性實踐呢?

不論是美國還是台灣,這些發生在不同地方的論戰如果有其普遍性的特徵的 話,就是關於性實踐在性的象徵秩序中如何再現與顛覆的問題。換言之,就如某 些女性主義者所說,成人兩願的性交易與娼妓制度、女人商品似乎是不一樣的東 西,前者只說明了個人的自主選擇與性實踐,後者則深刻嵌入一個由父權社會和 資本主義體制所共謀的脈絡中。作為學術與實踐兼具的教戰型理論,女性主義運 動策略在各種性別議題中,總是需要技巧性地開創一個批判、顛覆、讓主體伸展 發聲的空間,又要能不被主流父權價值挪用為進一步的壓迫與鞏固,結構再現與 主體實踐的複雜性,因而成為女性主義難以闡明的問題項。性產業中的個體性/

色情工作者如何在文化意義中從受宰制者成為行動者,並將過去那種「下海」、「入 火坑」的墮落意涵轉譯為積極的欲望參與,某些婦女團體基於卻步質疑遂傾向於 保守;換個方式來說,反娼的婦女團體放棄積極參與顛覆並注入新的性文化意涵 的可能性,而在策略上選擇繼續固守在批判的對立堡壘中。

這裡有一個更細緻的問題在於,我們需要給予個體性實踐以及性的象徵秩序 怎樣的道德評價。假若我們回頭探討主體形構過程,那麼正如拉岡的主體觀給予 我們的啟示,主體自始就已經在語言和象徵秩序中被異化了,因此,完全的自主 只是一個神話。被異化的主體註定要在個體的精神力比多與結構位置之間來回穿 梭,從這樣的觀點來看,不僅對立的構造是錯誤的想像,單純判斷某個事件或實 踐是能動的、或共犯的,等於是給予了一個去脈絡的、不具牽連性的評價。欲望 也需要透過一種相互包含的互動模式來觀察,其呈現必然雜揉了主體的自我情欲 及脈絡中作為對象的他者建構。很顯然的,所謂他者化(主體的對立項)和客體 化(受主體支配的對象)在互動上有其重要卻往往模糊的區別,但至少前者已經 說明了女性無須懼怕成為性慾望的對象,因為我們本來就生活在一個相互任意需 索的社會。只有當性成為征戰的場域,被父權用作宰制工具,或遭中產階級婦女 禁錮並以忠貞為名來反制男性,在階級社會中成為區辨良惡的角逐場,「陰性」

遂被化約為受支配項,性意義的自由存取與近用從此被閹割。

3

然而另一方面,女性主義者堅守與男性對立的立場在這場爭議矛盾中越來越 模糊。從西蒙波娃的第二性開始,女性主義論述從政治經濟結構、歷史文化、意 義系統、心理狀態等各方面論證女性的象徵地位是作為一個他者而存在著。女性 在文化意義的映射中並沒有被包括進笛卡兒式的思考主體中,而往往是一個附帶 項、比較項、被指涉的他者、作為區隔而被建構出來的符號。這種種的建構,不 斷地在人類的政治與經濟行動當中鞏固與複寫。被異化的女性身體在已經建立的 象徵秩序中是否有性實踐的可能、實踐要如何不被進一步地被指為結構再現因而 成為結構共犯,這些是女性主義論述當中不斷需要自我省視的問題。

並且,在進入晚期資本主義的消費社會之後,性的象徵指涉過程又與大行其 道的商品化、風格、個人展演等結合起來;身體與性的意指過程似乎變得流動且 多義,這種環境為性多元論提供了很好的土壤。然而如果從較激進的左派立場來 看,當代的資本主義運作邏輯開始結合、召喚大眾的參與,使得壓迫與抵抗的形 貌與界線變得模糊。在這樣的背景之下,象徵界與主體之間的兩難並沒有被消除,

反而在後現代的資本狂歡當中隱藏了起來。一方面,所有的實踐都成了個體的外 在操演,而似乎與流動、分裂的主體形構無關;然而另一方面,這個時代正經歷 最嚴重的資本剝削,身份認同也處在空前複雜與焦慮的危機當中。性的符號是不 是有辦法透過多元、流動、顛覆而達到破除霸權的目的,是女性主義教養所面臨 的新問題。

這篇論文的目的,在於從文化意義的角度,省視當代的性商品問題所牽涉的 符號與主體的面向,特別是關於性工作者本身所處的文化情境(相對於物質情境), 以及環繞該情境的社會語境與女性整體概念之間的關係,進一步以此討論作為評 價思考基礎,提出筆者對臺灣性產業在政策研擬與討論一些觀念跟方向。從前面 的討論不難發現,筆者的關心仍然是女性主義的;更具體地來說,我所要處理的 並非保守性道德、基進式的性宰制理論等將性工作本質化的論述,而是父權結構 與性工作之間的關係。我認為妓權運動所引發的論述,在幾乎每一個不同的地方 文化中,讓女性主義理論的核心兩難困境以不同的方式彰顯了出來。

筆者要自我揭露的是,就議題的現實立場而言,筆者個人毫無疑問的是站在 性的買賣應該要除罪化、合法化的立場(如果一定要把性工作議題的討論重點放 在法律政策上非此即彼的肯否立場的話;這也是大部分台灣性工作爭議的討論現 況),甚至認為這樣的社會活動是任何人都可以基於自己所秉持的意義與信念來 從事的,因此我的合法化立場不僅是出於保障弱勢的需要,而是我找不到任何立 場或說法能夠說服我放棄這樣的自由(雖然可能會因為取締風險、社會污名等現 實上的利益考量而阻止我實際去做)。

然而,合法化該有什麼樣的內涵;又,法律之外呢?顯然這種自由主義式的 道德無感態度顯然不足以使得社會能夠更多元、更有創意的想像性與性主體的不 同面向。並且,即便我們形式上肯認了成人性交易的自由,然而對於仍然普遍存 在的、錯綜於經濟與性別的不平等結構的娼妓現象,法律本身的立場如何,也是 需要探尋的問題。由於性的文化意義是流動、可重組、脈絡的(雖然在多方面受 限於父權的符號系統),因此我們需要能夠處理這些文化意義變動的分析模式,

來幫助我們作政策評價或改革,以轉化賣淫的文化意義。所謂合法化到底是什麼 意思呢?合法化或入罪化,就能解決爭議當中的問題嗎?在本論文中,我希望能 擺脫立場式的辯駁,試圖從文化意義的角度來反省台灣性產業現象與論述爭議。

第二節 問題意識

本文問題意識的開展,主要循著傳統的女性主義論述對於賣淫或性交易提出 的主要批判,可以發現對此議題一直以來有三個主題。其一是對於性勞務的提供 者此一角色的焦慮,這個角色形象由於與女性主義者向來所批判的性壓迫圖像高

本文問題意識的開展,主要循著傳統的女性主義論述對於賣淫或性交易提出 的主要批判,可以發現對此議題一直以來有三個主題。其一是對於性勞務的提供 者此一角色的焦慮,這個角色形象由於與女性主義者向來所批判的性壓迫圖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