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與他者遭遇——性工作污名與女/性典範
第三節 污名內涵:女人、身體、性禁忌
一、性的身體版圖
前述兩種的污名場景,對於父權體制與性工作污名關係的看法,具有一種相 互弔詭卻又共通的性格。一方看似在說,妓女污名在於其作為一個「女人」;另 一方則似乎是,妓女污名在於其作為一個「不合格的女人」。這兩種不同的觀點,
引發了性解放派(或性多元論)者所謂的「中產階級良婦」與「蕩婦」之間的對 立,批評某些不承認性工作權的女性主義者預設了女人的「原貌」,抹煞女人當 中的異質性,並解讀為是性保守思想作祟。即便前者的論述看起來不利於發展出 能分離性工作者與污名意涵的解套策略,然而就污名現象的解讀而言,女人的身 份與普遍的性污名的確有很深的關連。何春蕤談到一位人體模特兒在工作了五年 之後決定離開她所喜歡的行業:
我不想再承受這些,我也沒有必要承受這樣子的……我覺得這一部份是 你永遠沒有辦法勉強的,因為你就是女性,你本來就是性嘛!何況你又把身 體這樣子裸露,你一定會碰到的,絕對不會完全純粹,除非你的對象完全是 聖人……我是女性,我沒本事不引起別人的慾望。(受訪者言,粗體為筆者所 加;何春蕤,2003:12)
女性的身份定義了性慾的出場(你就是女性,你本來就是性嘛);換言之,
社會為了進行控制與管教所行的性壓抑,以及在父權邏輯下受到賤斥的女性(或 者更精確地說,陰性),兩者具有綿密的連續性。女性只有服從父權管教成為良 家婦女才能免於性污名;這也是為什麼對於各種性偏差的歧視,在社會論述中常
與陰性歧視、厭女文化連結。
性的禁忌所發生的身體版圖也是色情化所發生之處,25並且最常是發生在女 人的身體。許多時候我們看到同樣在性壓抑和性管教的向度上,女性(以及其他 弱勢性別認同者)更多方面地被性(物)化,進而被禁忌化與被禁錮;而異性戀 式男性觀點的投射則更成為安全或危險的身體展演的判斷標準,成為恐慌與糾舉 的主要正當性來源。穿著清涼的女性形象比同樣裸露的男性形象更容易被認為兒 童不宜;同性戀情欲展演遠比異性戀式的情欲意涵更容易達到「猥褻」的標準。
26性壓抑的路線總是在將女人的身體問題化(性化)的方向進行著,女人的身體 情欲解放因此成為一個困難的問題,在性禁忌和色情化所形成的迴路中,不願被 禁錮的女人所採行的性解放行動,卻常常在色情的符號運作下殊途同歸。
女人的身體被性慾化,是好是壞應該是她自己來定奪。然而當她的身體被符 號化為色情時,便難以抗拒性慾意涵的附著,而社會論述也不再看到她被壓縮的 情欲空間,只是看到一個引誘著人們逾越規範的身體,一個禁忌的標的。
二、女人的黑暗大陸
Gayle Rubin 從人類學觀點指出親屬關係中及之外的交易活動,象徵權力的陽 形(phallus)從一個男人傳到另一個男人,而女人總是與其相反方向流動(1998:
54),似乎女人自古就具有象徵性的交易性格,不論是否在家庭之中。Luce Irigaray 在《女人的市場》一文中,以馬克思商品價值論闡述了女人作為父權商品(在此 有必要與一般意義的「商品」區分),其身體的意義以及女人各種角色之間的關 聯性。
25 何春蕤指出,在西方的文化研究中,「色情」一詞是作為一個管制文化產品流通的範疇而出現
(2008:225)。Georges Bataille 在〈色情史〉中,也闡明了色情與規範之間的關係:「人的性行 為…服從於各種限制,但這些限制保留了一個可能性的廣闊地帶。但是,色情的歷史根本不是在 規則所確定的界限中被接受的性活動的歷史:事實上,色情只包含一個由違反規則來規定範圍的 領域。這總是意味著打破被認可的界限:在類似於動物的性活動中沒有絲毫的色情。…從合法性 過度到禁忌。人的性生活自被詛咒的、被禁止的領域而非合法的領域形成。」(Bataille, 2006:103-4)
26 晶晶書庫案以及後來的釋字第六一七號,正是法官們為我們上的一堂「台灣社會的『性階級』
(sexual hierarchy)課程」(林純德,2008:89)。與該號釋字和同性戀情欲的相關討論尚可參見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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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僅根據商品的內在價值,交易無法進行。…所以「女人」並非根據她們 自己的特性被交易,而是把女人化約至某些共同的特性……女人在市場上的價值,
僅根據一個單一特性:亦即作為男人「勞動」的產物。(Irigaray, 2005:226;粗 體為原作者所加)
…商品猶如符號,受困於形而上的二分對立。商品的價值及現實均屬社 會的。但是,社會要素卻是附加在商品的本質、物質之上,而社會將商品貶 為價值較低的物品,甚至於沒有價值。社會參與要求身體將自己屈從於反映、
臆測之下,使之轉型為帶有價值的客體、標準化的符號、可交換的意符、參 照權威模式而得的「相似性」。商品——女人——被二分為無可妥協的『身 體』:她的「自然」身體以及她具有社會價值,且可交易的身體,後者正是 模仿男性價值的表現。(Irigaray, 2005:232)
透過商品論,Irigaray 進一步論述女人在社會秩序中的地位,她指出女人的 發展在於其能否從上述價值二分中順利從其一過渡到另一邊。母親仍停留在自然 價值,並且為了維持亂倫禁忌「必須淪為私有財產,被排除在交易之外,成為標 示著父親之名的再生產工具,並遭禁於父親的家中。」處女是「純粹的交換價值」。 妓女則是「得以交換的使用價值…正因為妓女身體的自然特性已遭『使用殆盡』,
就再次淪為男人之間建立關係的工具而已。」27「母親、處女、妓女:全都是強 加在女人身上的社會角色…然而在她提供物質支援之際,…無論是母親、處女或 妓女,一概皆無權利得到她自己的快感。」(Irigaray, 2005:237-40)
Rubin 和 Irigaray 的論述,雖然不能直接套用在性工作情境,但指出了女人在 該社會身份中的象徵位置。若依照 Irigaray 的觀點作詮釋,女人分化為母親、處 女、和妓女,是基於同一個女人市場的邏輯。並且,是這種父權商品論閹割了女
27 例如何春蕤提到的一個客人駕馭污名成見的典型案例,受訪者說:「…雖然我們是賺這樣的錢,
但是相對的,其實我們蠻希望客人好好去對待我們。就是你要摸,只要允許的範圍裡面,我都可 以盡量去配合你,但是你絕對不要在態度上面覺得「你就是下賤嘛」。甚至有的客人明明知道我 們是做半套,但是他硬要跟妳做全套…就跟妳講『妳早就不知道跟幾個男人做過了對不對,妳又 不是處女,妳幹嘛不做?』」(何春蕤,2003:20;粗體為筆者所加)
人難以捉摸的主體價值,虧欠女人之間的他異性(alterity)。父權秩序將女人的身 體符號化,透過經濟邏輯迴避她的獨特價值——「難以掌握的黑暗大陸,象徵體 系的破洞」(Irigaray, 2005:227);架空她對自身快感的使用權限,成為用以計算 男性價值的商品。演繹社會秩序的性的政治經濟學,是透過被決定的女人身體價 值所建立起來的,即便在現今逐漸價值多元的社會,妓女此一社會身份似乎仍然 佔據此社會形而上特性的符象位置。男性藉由付錢給妓女,不只是為了獲得什麼,
而是將所獲得之物編入自己的理解;透過核定一個價值,女人的黑暗大陸能夠整 併進秩序感之中,完成合適的角色安置。28
如果說性工作的污名是性別的、是由於她的女性身份,那麼這種機制是普遍 的,存在於各種時空、各種角色的女人。異性戀婚姻和賣淫被包含於以前者為重 心的同一種邏輯之中,這也是為什麼社會上有「性產業有助於婚姻的維繫」的說 法,因為社會仍以父權觀點思考婚姻。妓女受污名,代表社會並未解除對於女人 的普遍污名。女性主義者面對這個問題,應該泯除「我們」和「她們」之分,並 且思考如何破除金錢交易與女人作為父權商品的象徵性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