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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特質與學校適應困境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特質與學校適應困境

以下分別說明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之身心特質,以及其人際互動問題導致在學校常

見的社會適應困境。

壹、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身心特質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其表現異常的症狀在生活中常具有明顯的特徵,且影響日常

生活及學業學習、社會適應等,主要鑑別依據包括:1.主要有行為或情緒反應顯著異

常;2.問題的嚴重程度需長期且明顯的,且經普通教育之一般輔導無顯著成效者;3.

問題的異常性之鑑定以年齡發展、文化之常態為標準;4.問題結果需導致妨礙學習,

或對學校教育成效有負面之影響者,且會出現在學校以外之情境;5.問題成因需要排

除適應困難非智力、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影響者;6.問題的類型包括精神醫學診斷

的五大項疾患範圍(教育部,2000)。

情緒行為障礙因類型不同,其特徵也有所差異,許多專家對於情緒行為障礙的特

徵也提出多樣的論述(楊坤堂,2000),因此難以用概括性的特徵歸類所有情緒行為障

礙。Hallahan 與 Kauffman(1991)從學習特徵來分類,分為:智力與成就、社會—情

緒發展、其他。何華國(1997)則從發展的影響分為:生理功能、語言發展、智能發

展、學業發展、職業發展等。而 Rosenberg(1992)將大多數類型的情緒障礙者之特

質,分為原級特徵及次級特徵兩種。陳政見( 2000)綜合各專家之說,分為智能、學

業、語言發展、行為、生理、社會情緒等方面(引自林怡汎,2004)。

Bower 認為情緒困擾兒童會表現出一種或數種的行為特徵,如學習無能、人際適 應困難、不適當之行為、情緒抑鬱或不快樂、身體症狀與恐懼等,而且其行為的程度

明顯且時間持久,會妨礙兒童的學習活動(引自楊坤堂,2000)。

由上述可知,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為一異質團體,因此難以完全說明其所有特質。

為了增進情緒行為障礙基本概念的瞭解,研究者整理相關專書與文獻,將情緒行為障

礙學生的特徵分為行為、生理、認知、社會行為等四個方向來進行探討。

一、行為方面

行為異常本是情緒行為障礙的重要特徵,其行為異常可以包括無法適當的表達情

感或行為表現、無法與一般人維持適當的人際關係、普遍的不快樂或憂鬱(引自教育

部,2000,第 9 頁)。情緒行為障礙兒童在的行為特徵大致可分為:內向性行為、外向

性行為。最常見的內向性行為有很少和同學或老師打交道,表現鬱鬱寡歡的樣子,退

縮性行為,缺乏安全感無法忍受挫折或打擊。而外向性行為最常見的則是攻擊及脫軌

行為,無法服從權威,常破壞團體秩序,注意力短暫容易分心。

二、生理方面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生理特徵因其不同型態而有所別,而身心症也會有生理方面

的症狀,且所造成的生理結果皆不同,有些是藥物造成,例如:有衝動、過動的的外

向型學生,較不容易意識到各種危險而弄的身上疤痕累累,以及 與情緒有關的如焦慮、

抑鬱等內向性的情緒行為障礙有時會因長期服用藥物而出現知覺反應薄弱的現象;有

些與精神有關的類型,可能會有自傷的行為等症狀的後果。

三、認知方面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智商的分佈也像一般學童一樣,呈常態分佈,以中等智商者

為最多數,兩極端高或低智商的人數最少,而一般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平均智商略低

於一般人的平均數(Kauffman,1997;引自教育部,2000)。另外,部分情緒行為障

礙學生學生因為其焦慮或固執的症狀而導致注意力、記憶力表現差,注意力缺陷過動

症的症狀本身就有注意力缺陷或衝動思考的認知的問題,因此,不論是因或果,情障

學生在認知能力的表現容易表現得較一般學生差。

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情緒行為障礙具有排他標準,

指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情緒行為障礙兒童並未有智

力低下的問題,但部分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因其固執或焦慮的症狀,導致無法顯現其真

正的智力,而有被低估的可能(教育部,2012)。

四、社會情緒方面

社會適應包括學校、家庭、和社區方面,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常因其行為或情緒的

異常導致社會適應的困難,其中可能較具有攻擊性或干擾性的兒童容易在團體間發生

衝突,而遭人拒絕,或是有退縮行為的兒童則會因缺乏團體互動,而遭到忽略或離棄。

對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來說,因融合趨勢必須與普通班同儕相處,但普通班同儕和老

師卻常因不瞭解其身心特質,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在學校的一般人際關係經常會有被同

儕排斥,或被忽視等情形,很少能與同學或教師建立適當的友誼或師生關係。在家庭

中,有些父母無法接受孩子的異常現象,而刻意限制或忽視孩子,因而導致孩子未能

在正常的環境下成長。所以有些學者認為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常因其行為或情緒的特

徵,易引發周圍的家長、教師、同學或親友產生不利的人際互動機會,而使得他們在

行為和人格上的成長過程更為艱難與扭曲(教育部,2000)。

綜合上述分析可知,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在行為、生理、認知、社會情緒上都有其

顯著特質,常因這些行為或情緒的特質無法與身邊的人產生良好的互動,造成摩擦及

錯誤觀感,變成惡性循環的人際互動關係。

貳、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學校適應困境

上述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因身心特質所產生的惡性循環的人際互動關係,往往使得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在學校面臨許多適應困境。以下針對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社會技巧

與同儕互動情形來探討其適應問題。

一、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的社會技巧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因其身心特質的限制,常常不知道如何將其想法及感受用適當

的方式表達出來,與人互動上也容易發生爭執,在表現合適的社會技巧上有顯著困難,

外顯出「技巧缺陷」;或是有此能力,卻因環境缺乏正增強使得動機低 落不願表現,而

產生「表現缺陷」;或因情緒困擾,無法流暢表現出合宜社會技巧,出現「自我控制缺

陷」(郭怡瑩、張通信,2009)。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社會技巧較為拙劣,無法讀取社會線索,雖然內心渴望友誼,

但本身控制能力弱,容易發怒或過度情緒化,進而導致人際關係不協調,或演變成團

體中被孤立的一份子。在學校、家庭社區環境裡,容易面臨各種衝突或挫折。另一方

面,他們的情緒和行為問題也造成家庭親子、手足之間關係緊張或疏離(洪儷瑜,

2000)。

在情緒障礙兒童的社會能力方面,洪儷瑜(1998)指出其常出現課業方面與社會

不適應的問題,對其人際互動上產生不良的影響。Dodge 等人的研究也指出,攻擊行

為的兒童常出現人際關係不良、攻擊行為處理不當、不成熟的適應行為、缺乏與他人

維持積極正向社會關係所需的社會技巧。情緒障礙學生在社會能力方面常見的表現為

較易曲解社會線索,不太能了解他人有多重的觀點,無法正確的了解他人的社會意圖,

不了解社會互動中的因果關係,缺乏適當的自我控制能力與同儕互動技能等現象(引

自林怡汎,2004)。對情緒或行為障礙來說,多數學生有語言異常,且在語用方面特別

容易有問題,會利用語言來激怒、恐嚇並強迫別人,缺乏正向、建設性的社交目的。

而退縮性的學生缺乏正常同儕所有的複雜語言技能來與人交談(洪儷瑜、黃裕惠、許

尤芬,2002b)。

根據上述定義內容以及黃瓊慧(2013)所歸納,列出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主要社會

技巧的特質:

1. 自我控制能力低:雖然依情緒行為障礙兒童的定義來看,認知在正常範圍,

然而卻因其情緒行為與其智力程度有落差,造成學習失敗或自我概念較

低,有些具有重要社會技巧認知,但缺乏自我控制、自我管理。

2. 缺乏察覺社會線索的能力:對於辨認社會線索來了解情境有缺陷,較難理解 他人想法,對於預測行為的後果功能不足,當情境轉換時,難以調整行為

來符合不同的行為期待。有些學生會表現出高度堅持自己的看法或是缺乏

幽默感,他們很難透過觀察來學習重要的社會技巧。

3. 不易與他人建立關係: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在普通班時與同儕互動較少,也較 少參與課外活動、朋友少。對於不知如何交友,以及難以維持朋友關係的

狀況使得他們的情緒行為問題與人際關係更加惡化,導致人際互動能力不

佳或退縮、缺乏同儕團體的支持、不易融入團體、不易與他人建立正向關

係(Kauffman, 2005/2008)。

4. 表現不適當行為問題:情緒行為障礙通常分為外顯行為問題及內隱行為問 題,外顯行為問題會增加適應問題的的出現,如發脾氣、攻擊、反抗、破

壞、衝動、過動等;內隱行為則會對人際關係上產生適應的問題,如退縮、

畏懼、焦慮、沮喪、憂鬱、自傷、缺乏幽默感、缺乏自信、無法處理壓力

等社會能力不足。

5. 語言理解與表達欠佳: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通常對於理解別人的語言及行為的 意義感到困難,對於表達自己也有困難。無法理解他人意思容易產生誤解;

對於自己表達能力有限,常以負向語言居多,容易讓人誤解和產生衝突。

有些學生會用不當的語言來恐嚇、激怒、脅迫他人,因此難以建立有效互

動(Kauffman, 2005/2008)。

對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來說這些社會技巧正是影響同儕互動的要素,當情緒行為

障礙學生能學習適當的社會技巧,相對的也會影響同儕互動的表現。

二、情緒障礙學生同儕互動的問題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由於缺乏社會技巧,因此,情緒或行為障礙的學生常常不知道

情緒行為障礙學生由於缺乏社會技巧,因此,情緒或行為障礙的學生常常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