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國現行統計制度之探討
第五節 我國統計制度面臨變革之挑戰
我國統計制度創立於民國二十年,雖然超然的聯綜統計制度之基本精神不 變,但多年來國際環境與國家情勢已變化甚巨,政府組織受到國際、社會及歷史 文化背景因素的影響,也正在進行著再造工程。March & Olson (1983)指出行政組 織的重整已是二十世紀美國官僚和政治生活的一項特徵。而我國行政院組織受到 幾十年來的威權體制及戒嚴時期的影響很大,導因社會及歷史文化背景因素的影 響之組織重組,多屬長期中逐漸適應形成,乃自然的匯集,而不是人為的力取,
只不過在形成過程中多少會借助事實環境的推力促成。
由於政府職能與規模的擴大及演化,常會產生各機關疊床架屋、功能重疊、
牴觸及層級化或分部化與組織功能相扞格的情形,造成權責混淆、協調溝通困難、
本位主義、拖延時間及員額膨脹等弊端,促使政府進行工程再造與組織重組,以 解決統計制度與組織結構不當的問題。
為使我國統計制度與組織能符合時代的潮流,並於全球化的國際與發達的資 訊科技社會中,提升效率效能、應變與危機處理能力,以因應快速發展與變遷的 社經結構與政治環境。而目前整體制度之目標體系、法規策略及實施方法,仍存 在著若干的問題,值得進一步地探討。
一、長期統計發展體系
我國訂有長期的統計發展計畫,雖對統計之健全發展有正面積極的功能,惟 原訂計畫之發展目標仍不夠明確具體化,尤其是對創辦新增業務之人力經費未能 配合,以致計畫執行未盡徹底。
二、統計權責之分野
全國統計最高機關之統計管理與統計業務仍有混淆不清之處,多數人力趕辦統 計業務難免會疏於規劃管理與協調工作,以致各機關統計業務尚未能維持相當平
衡的發展。
三、統計會計連環運用
統計與歲計、會計相互提供服務仍嫌不足,事實上仍有各趨本位而各自為政,
人力經費與工作等亦缺乏有效的交互支援,連環運用精神未能充份發揮。
四、公務統計制度
世界各國多將公務統計,責由業務部門自行處理,我國則納入統計制度,且與 調查統計混淆不清。統計人員僅著重報表彙編作業,應用分析工作多予疏忽,以 致配合考核績效不彰。
五、調查管理制度
各機關為因應施政決策之需要,部分機構辦理調查統計日益增多,但大多以 委託研究之名而行辦理調查統計之實,以致未列入審管。世界各國設有統計機構 者,極少有未辦調查而僅做簡單彙總工作者。
六、社會統計制度
國民經濟水準提高後,隨著社會問題日趨嚴重,我國社會指標統計業以編佈,
但若干統計迄今仍未定型或缺乏連續性,何種指標對人類為正負面影響仍難定 數,雖有指標,尚未有總體指標之編佈。
七、統計資訊處理系統
統計資料處理過程緩慢,無法及時發佈結果,將使統計資訊失去其價值與效 用,其主要原因為電腦化處理系統之建置未完整,各單位之資訊連結與處理未能 及時化與整合,以致無法迅速提供最新的統計資訊。
八、職務應用統計
統計成果之最終目標,原為提供決策、擬訂計畫、考核績效等職務上的應用。
但因統計機構人才不足,發掘問題、分析深度均不夠,或與長官溝通不良,以致 於統計難以落實生根。
九、統計諮商評審制度
統計法第三條規定各項統計業務,依細則第四修各機關得設統計委員會,以 為統計機構與業務部門之協商聯繫橋樑。但因客觀環境之限制,各部門大多未設 立統計委員會。
十、統計組織體制
統計發展有賴於健全的組織與專業人才,但部分機關因限於編制緊縮而未設 統計機構,仍由會計單位人員兼辦之。至於各部會統計機構的設置也有過與不及 之現象,如有些部會及其子機關普設統計機構,但有些部會的統計機構卻明顯不 足,無法彰顯其統計指標之功能,使得統計績效無法顯現,統計體制度功能難以 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