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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950 年以前台灣瘧疾的防治

第三節、 戰後台灣瘧疾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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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戰後台灣瘧疾的防治

一、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

台灣光復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忽視傳染病的防治工作,以及未重視 海港檢疫作業,導致各種境外傳染病紛至沓來。11 然而,瘧疾早在台灣光復 之前在本島已蔓延至廣,情勢險急。戰後,台灣百廢待舉,缺乏治瘧特效藥 物,難以遏制瘧疾的流行。隨著中華民國接收台灣,也開啟聯合國善後救濟 總署(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 UNRRA, 以下簡 稱「聯總」) 、美國洛克斐勒基金會(The Rockefeller Foundation)以及中國農 村復興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ssion on Rural Reconstruction)援助台灣並肩 抗瘧。1949年至1950年,台灣在國際力量的援助之下,雖然無法完全逼退瘧 疾惡勢,但也開始接觸各種國際抗瘧方法,展開撲瘧技術交流。其中,聯總 供應台灣防瘧藥物,實為戰後台灣接受外援,共同進行抗瘧行動之濫觴。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美國總統威爾遜(Thomas Woodrow Wilson, 1856-1924)倡導理想主義,促使1920年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以下簡 稱國聯)成立。1920年代,國聯處理戰敗國後續問題,弭平國際爭議;另者,

透過協調與仲裁機制,化解國際紛爭,防堵戰禍再度降臨。國聯除了國際政 治事務外,更加強各類國際合作事務,如供應落後地區各類物資,協助有需 要的國家啟動經濟建設,同時也加強落後國家的公共衛生建設。國聯時期,

北京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先後代表中國參與其中,也獲得該組織頗多的援 助。12

11 相關的研究討論,可參見參見陳淑芬,《戰後之疫:台灣的公共衛生問題與建置(1945-1954)》

(台北:稻鄉出版社,2000)。賴進祥,《傳染病與二二八》(台北:新文豐,2005)。葉龍彥,

〈台灣光復初期衛生行政組織之沿革〉,《台北文獻》,總第103期,(1993年3月),頁45-86。

葉龍彥,〈台灣光復初期的衛生保健工作(1945-1949)〉,《台灣文獻》,第42卷第3期,(1991 年9月),頁101-116。葉龍彥,〈台灣光復初期的防疫工作(1945-1949)〉,《台北文獻》,總 第100期,(1992年6月),45-91。陳君愷,〈光復之疫:台灣光復初期衛生與文化問題的鉅視 性觀察〉,《思與言》,第31卷第3期,(1993年3月),頁113-138。

12 國聯在中國展現的國際合作事務,可參見張力,《國際合作在中國:國際聯盟角色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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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憾的是,當初美國極力號召會員國共組國聯,最後卻未參與其中,重 挫國聯聲望。1930年代,國際衝突繼起,國聯面對更嚴峻的挑戰。日本、德 國、義大利先後對外啟動戰役,擴張集團勢力,挑戰國際和平體制,更宣布 退出國聯,另組國際軍事同盟。1930年代末期,日本、德國、義大利與中國、

英國、法國、蘇聯兩大陣營對峙,各國衝突繼起,戰火接踵而至。1939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寓示國聯維繫世界和平的宗旨完全被各國拋諸腦後,

國聯與會員國所進行的國際合作事務,也陸續停滯。

1941年12月7日,美國海軍基地珍珠港遭日本攻擊後,立刻對日本、德 國、義大利宣戰。美國參戰之後,儘管日、德、義等國逐漸處於劣勢,然而 兩大陣營彼此展開激烈轟炸,與加劇各類軍事衝突,許多國家紛紛淪於戰 區,遭受戰火襲擊,滿目瘡痍。1943年,英、美兩國協商組織一個國際性救 援機構,在戰事結束後,立刻提供各類物資救援在戰火中受創的國家,並且 協助它們重整家園,恢復各項產業活動。1943年11月29日,在英、美兩國的 號召之下,共有44個國家簽訂了《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基本協定》,成立「聯 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中華民國也簽訂該項協定,成為「聯總」會員國,並 且依據協定向「聯總」申請援助。13「聯總」同情中國對日抗戰的遭遇,鑒 於中國境內各項建設遭到戰火破壞,各地百姓躲避戰禍流離失所,決議在戰 爭結束後,提供為期2年的物資救濟,同時,協助中國推動各項復原作業與 建設工作。

1945年1月21日,中國擬定《善後救濟總署組織法》,準備於戰爭結束後 在上海成立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Chinese National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 CNRRA,簡稱「行總」),由蔣廷黻(1895-1965)擔任署長,負 責規劃「聯總」供應中國物資接收與分配作業。是時,大戰尚未結束,蔣廷 黻欲調查各地災損情況,卻因日軍在華佔領區廣大,考察工作未能順利展

1919-1946》(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9)。

13 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編,《善後救濟重要章則彙編》,第1輯,(台北:善後救濟總署臺 灣分署,1946),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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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直至8月15日,美國以原子彈轟炸廣島、長崎,日本畏於核能武器殺傷 力強大,宣布無條件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至此劃上句點。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行總」展開各項實務作業。惟中國幅員廣大,

各地災損情況不一,「行總」遂依據《善後救濟總署組織法》第5條規定,在 受難地區設置地方分署,協助各項調查,以利復原作業之進行。9月12日,「行 總」據政府頒布的《善後救濟分署組織條例》,設立15個分署,各分署依條 例轄有賑務組、儲運組、衛生組、總務組,分工合作。衛生組職掌維護公共 衛生、復原醫療院所、指揮傳染病防治工作,以及管理分配醫藥事項。14 由 此觀之,戰後中國地方醫療公衛的復原,部分實出於「聯總」對華的國際援 助。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後,中國即按照《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

之規定,接收台灣。此時,也正值行總接收與分配「聯總」物資之際。「行 總」早已將台灣歸為「聯總」物資救助區域之一,11月1日成立台灣分署,

由錢宗起擔任分署署長,掌理物資接收及其分配事務。15 錢宗起按照《善後 救濟分署組織條例》設立賑務、儲運、衛生、總務四組,以及秘書、技正、

視察、會計等四個處室,其後隨著業務的擴增,又另外組織各種工作隊,辦 理專門事務。台灣分署成立之際,「聯總」供應的物資尚未抵達台灣。因此,

錢宗起加強調查地方工廠、房舍、學校、醫院、自來水、電力損壞情形,掌 握各地實際狀況,以利接續工作的推展。16 從這些觀察指出,台灣各地方街

14 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編,《善後救濟重要章則彙編》,第1輯,頁16、22。〈善後救濟 總署組織法〉、〈善後救濟分署組織條例〉,收於殷夢霞、李強選編,《民國善後救濟史料 匯編》,第1冊,(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8),頁51-65。

15 〈任命錢宗起為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署長〉,《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第1卷第1 期(1945年12月1日),頁1。行總以錢宗起任台灣分署署長,源於1944年5月中華民國中央設計 局設立台灣調查委員會,從事台灣調查,作為收復台灣的籌備機構。調查委員會以陳儀 (1883-1950)為主任委員,錢宗起等擔任委員。可見,錢氏對台灣發展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參 見,張瑞成編,《光復台灣之籌劃及接收》(台北:中國國民黨黨史委員會,1990),頁42。

16 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善後救濟總署在台北成立分署,推進本省善救工作〉、〈本省 戰災情形初步調查完畢〉、〈光復後之社會經濟〉,收於《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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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與巷尾垃圾堆積如山、蚊蠅叢生,各類傳染病肆虐,住民生活苦不堪言。

錢宗起透過地方政府的合作,提供經費雇用流離失所的民眾,進行地方環境 大掃除,兼收安頓民眾、整理環境的功效。至1946年4月6日,「聯總」供應 台灣的首批物資終於運抵,台灣分署開始忙碌接收各類糧食器械、救濟物 資,以及各種醫療藥物,同時也著手規畫分配事宜。5月,「聯總」為了協助 台灣分署處理繁雜事務,遂在台北成立駐台灣辦公室,派遣多位具備公共衛 生專才與醫療技術的國際專家來到台灣,提供醫療技術的支援,投入各項公 衛事務以及醫療救援的行列。17

戰後,台灣衛生環境惡劣,原已被日本控制的霍亂、鼠疫、天花都捲土 重來,直接考驗行政院長官公署與民政處衛生局的防疫能力,而「聯總」與 台灣分署也適時援助,防堵疫情。霍亂方面,1945年至1947年間,中國諸省 陷於霍亂泥淖中,民眾死傷人數急遽攀升,社會動盪劇烈。18 台灣與中國大 陸交通日趨頻繁,行政長官公署疏忽港口檢疫作業,使得大陸霍亂弧菌長驅 直入台灣,在南北各地展開襲擊。根據統計,1946年總計有3,809人感染霍亂,

有2,210人在這場災疫中不幸罹難,死亡率高達58.02%。行政長官公署轄下 的衛生局立即飭令各個港口落實檢疫工作,尤其對大陸疫區往來的人士嚴加 戒備,並成功爭取到聯總提供的疫苗,擴大民眾接種,提升人體免疫力,以 遏止霍亂的傳染。19 自此之後,台灣鮮少再出現令人緊張的霍亂疫情。20

第1期,(1946年1月31日),頁1-2。

17 部門專家有:主任費培根(Walter D. Fitzpatrick)、駐台代表克里蒙(F. P. Clement)、執行官 漢特(A. F. Hunt)、經濟分析與報告官員彭德華(Ed. E. Paine)、調查員蔡愛智(Sai Ai-Chi)、醫 療部門主任喜施(J. D. Hirschy)、公共衛生護理顧問雷瑪(Helen Reimer)、衛生工程師屈魯夫(Jm.

Woodvaff)、獸醫巴登(Dr. Patton)、工業部門薛禮同(Allan J. Shackleton )、農業部門薛爾文 (Pierre G. Sylvain)、分配專員畢甫(Maldwyn A. Bobb)。摘自蘇瑤崇,〈殖民地乎─UNRRA資 料所見的台灣戰後善後重建問題〉,收於蘇瑤崇編,《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在台活動資料集 Collected Document of the UNRRA in Taiwan》(台北:台北二二八紀念館,2007),頁10。

18 See Franklin Ray, UNRRA IN CHINA 1945-1947(New York: Garland,1980), pp. 169-170.

19 行政院衛生署編輯,《臺灣地區公共衛生發展史(一)》,頁185。衛生處計室編,《台灣省 衛生統計要覽:三十六年度》(台北:台灣省衛生處統計室,1948),頁36。George W. Woodbridge, UNRRA: The History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 vol.2 (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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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2月,天花(smallpox)在台灣引發大流行。隨後,各地病例層出不 窮,疫情未能停歇,平均死亡率更達20.2%,民眾陷於極度恐懼的情境中。

1947年,台灣天花疫情加劇,死亡人數計有1,725人,死亡率達達33.2%,是 為台灣史上天花災疫損傷之最。21 後來,衛生局爭取「聯總」的援助,引進 天花疫苗,擴大接種,方得以平息此場災難。

鼠疫方面,1895年日本治理台灣後,立即感受鼠疫的侵擾。日本政府認 為必須正視該項傳染病之防治。隔年,日本設法杜絕鼠疫,加強檢疫制度,

改善環境衛生,施予醫療救助,加強衛生教育宣傳,尤其透過保甲規約強制 撲殺老鼠,降低老鼠的數量,歷經二十餘年的努力,頗有成效。22 從1918年 開始,台灣鮮少出現鼠疫病例。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 束,緊接著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漠視該省之公共衛生事業,加上兩岸往 來流動人口頻繁,使得1946年6月大陸東南爆發嚴重鼠疫,隨之入侵台灣。

當時,全省共有14人染上鼠疫,其中台北縣6人、新竹縣1人、台南縣1人、

當時,全省共有14人染上鼠疫,其中台北縣6人、新竹縣1人、台南縣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