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台灣對瘧疾的監視作業(1958-1965)
第三節、 調整方法與延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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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防瘧措施相繼展開外,以防堵瘧疾擴大傳染外,瘧疾研究所也 進一步調查瘧疾病源的起因。按照這5名病例的發病日期、過去移動情形,
以及瘧疾病患個人以往的健康情形,作更為深入的調查。結果顯示,5名患 者當中,有4名以前都曾經患過瘧疾。實際上,要確定一個人是否為瘧疾「再 發」病例,是極不容易的,在同一區域內同時發現2名以上的病患,也有這 種巧合。因此,瘧疾研究所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瘧疾專家會議所討論後的定 義,在短時間內或是同時係由鄰居中發現其他瘧疾患者時,則應將此病例視 作為「當地感染」。因此,將豐濱發現病例視為當地新感染病例,隨之將該 地區畫為「緊要區」,施以緊急處理措施。52
1962年,屏東長治與花蓮豐濱兩處小型瘧疾傳染中心,在造成大規模傳 染前被發現、通報。瘧疾研究所對兩處採取治療瘧患、撲滅瘧蚊等緊急措施,
得以弭平疫情。只是,這些事實乃隱伏一個可怕的警訊,即台灣瘧疾根除工 作表面上已經接近成功的階段,惟以往各地全面噴射DDT殘餘家屋噴射已經 停止很久,瘧媒矮小黑蚊密度似乎逐漸增加。實際上,只要出現瘧疾病患挾 帶瘧疾原蟲,經由瘧蚊叮咬、傳播,隨即引發瘧疾流行。因此,瘧疾監視方 法更為重要,務必確實施行,以儘早發現瘧患,杜絕瘧疾之再起。
第三節、調整方法與延長計畫
1961年初,台灣外部必須接受「國雷計畫」、「回國僑胞」等境外移入病 例的考驗;在內部,許多地方先後出現集體感染跡象,劃之為瘧疾「緊要區」。
「緊要區」的出現,讓衛生當局和瘧疾研究所正視到台灣監視方法出現缺 失,倘若不設法予以調整,類似的情形勢必一再出現,終會釀成瘧疾大傳染 的危機。
52 郭兆溪,〈長治與豐濱瘧疾緊要區之檢討〉,頁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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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住民普遍調查 每月一次 季節性(B) (-) (-)
1.3瘧患調查及追查工作 隨時每月1次 隨時每月2次 隨時每月1次 隨時每月1次 1.4消滅瘧原蟲
1.4.1瘧患根治 隨時 隨時 隨時 隨時
1.4.2每個月普遍投藥 開始2個月 (-) (-) (-)
2.昆蟲瘧蚊監視工作
2.1採集站瘧蚊定期採集 (+) (+) (+) (+)
2.2滋生期間瘧蚊不定期採集 (-) C C C
2.3瘧患存在地區及可疑地區 瘧蚊採集
隨時 隨時 (+) (+)
2.4其他以研究為目的之調查 (+) (+) (-) (-)
3.殘留家屋噴射
3.1瘧患家屋噴射 隨時 隨時 (-) (-)
3.2新建家屋噴射 隨時 隨時 (-) (-)
3.3緊急全面噴射 隨時 (-) (-) (-)
(1)「季節性(A)」係指6月~12月在東部;7月~12月在南部;8月~12月在中北部。
(2) 「季節性(B)」係指3月~5月在東部;3月~6月在南部;5月~7月在中北部 (3)「週期性」係指季節性(A)時做熱患檢查,季節性(B)時時做普遍檢查。
(4) C係指3月~4月及9月~10月在南部;5~6月及11月~12月在中部;7月~8月及1月~2 月在北部。台灣東西不分別包含在這些地區內。
資料來源:〈現行瘧疾監視工作方法〉,《台灣省政府公報》,1962年第4622期,頁7。
茲據表4-10、4-11的資料,可以探查自1961年7月起,台灣將原來的「緊 要區」、「戒備區」、「搜索區」、「查報區」五區,簡作「緊要區」、「戒備區」、
「搜索區」、「查報區」四區。53 另外,有些監視方法增加頻度,如1961年7 月至1962年6月間,在地方自發性瘧疾調查方面,訪問醫院診所一項,清楚
53 1961年度定義,緊要區:遇有瘧疾突然流行,且有蔓延之勢時,由瘧疾研究所指定為瘧疾 僅要區。戒備區:過去三年來有相當感染之瘧疾,以及有矮小瘧蚊滋生數量相當的地區。搜 索區:過去曾畫為緊要區及戒備區,或在實施DDT噴射以前,當地國校脾腫率超過50%,或 學齡前兒童原蟲率超過10%的地區。查報區:除上列地區外,其它過去瘧疾低度地區均屬之。
參見〈1951年5月24日,台灣省政府令:訂頒五十一年度辦理瘧疾監視工作準則及經費預算編 列標準〉,《台灣省政府公報》,1961年夏第50期,(1961年5月29日),頁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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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每年8月、11月、3月執行是項工作,而且有別於以往,「緊要區」、「戒 備區」、「搜索區」、「查報區」等四區都是同步進行的。在防瘧員積極性瘧疾 調查方面,衛生所(室)門診熱患調查也同樣規定在每年9月、12月、4月進行 該項作業,且「緊要區」、「戒備區」、「搜索區」、「查報區」等四區是同時進 行各項工作。從1962年7月至1963年6月間,訪問醫院診所與衛生所 (室)門診 熱患調查,多依照瘧疾發生的季節性,在四區分頭調查,以收實效。
值得注意的是,1961年台灣面臨境外瘧疾大量移入,以及境內瘧疾傳染 情形,也有新增加監視方式,有村里瘧疾監視組、都市瘧疾監視組、役男體 檢調查、流動人口調查、回國僑胞調查等。其中,役男體檢調查是受到1960 年度南投新兵抽查瘧疾的效果頗佳之影響。後來,瘧疾研究所為加強調查地 方瘧疾情形,商請兵役單位在辦理役男梅毒血清檢驗時,抽取部分血液供作 瘧疾檢驗。是項工作進行時,由衛生局(所)派員到現場協助辦理。這項措施,
可防止瘧疾在軍中引發傳染,而且這些役男來自各地,從中檢驗瘧患,則可 據此線索擴大追查家庭、村里,尋找潛伏瘧患。54 流動人口調查方面,若從 從表4-10、4-11的資料進行觀察,這主要是對針對「緊要區」、「戒備區」之 移出與移入人口作追蹤調查,防止瘧患流動而將瘧疾原蟲帶往各處,釀成了 傳染的危機。回國僑胞的調查方面,乃是1960年瘧疾研究所針對印尼回國僑 胞千餘人瘧疾作調查,發現這些僑胞多來自瘧疾疫區,罹患瘧疾者不在少 數,展開投藥治療與持續監控。自1961年開始,每年均針對回國僑胞進行調 查。在僑胞當中,又以僑生前來台灣就讀的人數居首位。因此,在往後每一 年開學前,衛生當局與學校合作,強制進行學生體檢作業,檢查這些僑生是 否罹患瘧疾,防止瘧疾在校園中擴大傳染。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村里 瘧疾監視組、都市瘧疾監視組等監視方法,逐漸成為監視作業之骨幹,說明 如下。
54 〈調查各地傳染病源,役男體檢附驗瘧疾〉,《台灣撲瘧》,第1卷第1期,(1961年9月),
頁14。〈1961年10月6日,台灣省政府令各縣市政府(局):令以役男體檢時應附帶檢查瘧疾〉,
《台灣省政府公報》,1961年冬字第8期,(1961年10月11日),頁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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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里瘧疾監視
1961年,台灣面對內、外瘧患頻仍,瘧疾病源四伏,隨時引發大規模傳 染的危機。6月,省政府著手計畫設立村里瘧疾監視組,落實瘧患監控,杜 絕瘧疾再起。55 8月21日,省政府頒令籌組村里瘧疾監視組,希望透過這套 措施,達到監視最高效能,以杜絕危機。56 蔡姿儀在研究中,引述這套機制,
乃複製當實白色恐怖的政治監控網。57 本文尚難對此評論,僅試圖釐清此機 制的由來及其功效。當時,瘧疾研究所借鏡許多國家與世界衛生組織之合作 下,執行全球瘧疾根除計畫,實行殺蟲劑撲殺瘧蚊,降低瘧疾流行,卻疏忽 監視瘧患,趨使疫情復燃。瘧疾研究所為求徹底監視全省殘留瘧患,認為以 往僅依賴防瘧工作人員辦理此項工作,已難臻周密,必須發動地方上對公共 衛生工作有熱忱的人士,齊心協力,才能達到目標。因此,設計村里瘧疾監 視組,以村里為基本單位,擇選地方熱衷公衛人士5至15員,接受瘧疾研究 所與當地衛生局(所)人員之考核通過後,遴聘為組員,組成監視組,任期一 年。這些組員的任務在於監視地方瘧蚊孳生、繁殖狀況,以及從事疑似瘧患 採血作業與郵寄血片工作。瘧疾監視組的組員是一義務性職務,不發給薪資 與津貼,利用空閒時間與民眾接觸,搜尋疑似瘧疾病患予以採血,同時提供 流動人口資料供瘧疾研究所參考。質言之,村里監視系統完全仰賴地方自動 自發,若能徹底落實作業,可將殘留瘧患搜羅殆盡,樹立瘧疾根除基礎。
起初,村里瘧疾監視組實施的地區,是以過去瘧疾猖獗的偏僻地區、醫 藥資源困乏、醫療設備簡陋,和交通不方便的地方村里為優先。或者是,在 過去三年之內,有當地感染瘧患相當數量之再發瘧疾,以及矮小瘧蚊孳生地 為主。歷經半年,瘧疾研究所以15個村里試辦效果良好,又有感於未來瘧疾 根除進入「保全期」,該項業務將由地方自行辦理,於是擴展至122個村里。
55 〈肅清殘餘瘧疾,設鄉村監視組〉,《中國時報》,1961年6月17日,第2版。
56 〈1961年8月21日,台灣省政府令各縣市政府、陽明山管理局:訂村里瘧疾監視組實施要 點〉,《台灣省政府公報》,1961年秋字第49期,(1961年8月26日),頁562-563。
57 蔡姿儀,〈戰後台灣瘧疾防治之研究(1945-1965)〉,頁15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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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新地區的選擇均經過縝密研究,在工作進行後,瘧疾研究所定期派員訪 查,並於每四個月召開座談會,集合地方組員,分享各項防瘧新消息及瘧疾 分布實況,藉此聆聽組員的工作報告及遭遇困難,給予協助。同時,也藉由 意見交流,聯絡彼此情感,建立良好合作關係,樹立共同撲瘧氛圍。58
(二)都市瘧疾監視
1961年8月21日,省政府頒令籌組村里瘧疾監視組,惟村里監視組多分 布在偏僻的鄉村地區。瘧疾研究所同仁認為在人口稠密的都市地區也應該同 時辦理,以加強全省殘餘瘧患的搜查,形塑綿密的瘧疾監視網。因此,在村 里瘧疾監視組施展工作之後,瘧疾研究所也進行籌組都市瘧疾監視組的工 作,先擇定幾個都市試辦瘧疾監視工作。歷經四個月試辦期,在反覆檢討與 問題改進後,至12月,設立「都市瘧疾監視組」,著重收集疑似瘧疾病患血 片,交由當地衛生局與衛生所負責初步查驗。瘧疾監視員應經常訪問轄區內 醫院與診所,對醫師提供之疑似病患,應即前往訪視與採血送驗。59 1961年8月間,瘧疾研究所試辦村里與都市瘧疾監視工作,收到良好成 果。1961年至1962年間,正式成立村里都市監視組,分布全省各個角落,到 了1962年10月底先後成立了51組都市瘧疾監視工作站,以及200組村里瘧疾 監視組。換言之,當時全省361鄉鎮區中,瘧疾監視組已經成立了251個鄉鎮
1961年8月21日,省政府頒令籌組村里瘧疾監視組,惟村里監視組多分 布在偏僻的鄉村地區。瘧疾研究所同仁認為在人口稠密的都市地區也應該同 時辦理,以加強全省殘餘瘧患的搜查,形塑綿密的瘧疾監視網。因此,在村 里瘧疾監視組施展工作之後,瘧疾研究所也進行籌組都市瘧疾監視組的工 作,先擇定幾個都市試辦瘧疾監視工作。歷經四個月試辦期,在反覆檢討與 問題改進後,至12月,設立「都市瘧疾監視組」,著重收集疑似瘧疾病患血 片,交由當地衛生局與衛生所負責初步查驗。瘧疾監視員應經常訪問轄區內 醫院與診所,對醫師提供之疑似病患,應即前往訪視與採血送驗。59 1961年8月間,瘧疾研究所試辦村里與都市瘧疾監視工作,收到良好成 果。1961年至1962年間,正式成立村里都市監視組,分布全省各個角落,到 了1962年10月底先後成立了51組都市瘧疾監視工作站,以及200組村里瘧疾 監視組。換言之,當時全省361鄉鎮區中,瘧疾監視組已經成立了251個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