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啟發者—文獻探討
第三節 打字溝通法
若根據英文直接翻譯,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應該翻譯為「輔助溝通」,
但是我一開始在跟小可使用這個方法的時候,是跟小可直接透過「打字」來「溝 通」,而不是輔助型態的溝通方式,因此,我將 FC 直接稱作「打字溝通」,較貼 近我與小可的運用模式,在本節將詳細介紹何謂打字溝通法,以及打字溝通法的 相關研究。
壹、 關於打字溝通法
輔助溝通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FC) 或稱為支持性打字 (Supported Typing) 是輔助溝通系統 (Augmentative and Alternative Communication, AAC) 的 一種形式,即為有溝通障礙的人能夠經由一張圖片、一個字母符號、一個物品,
或是透過在鍵盤或字母卡上打字,來表達他們自己的想法 (Institute on
Communication and Inclusion, n.d.)。Biklen 和 Schubert(1991)將 FC 定義為「在學生 受到情感和肢體的支持後,所產生出的一個替代性溝通意圖,進而在電子鍵盤上 打字或在字母表上指出字來」。(p.46)
這個方式包含一位輔助者(facilitator),或稱為溝通夥伴,這位輔助者是能夠提 供情感上的鼓勵(例如鼓勵打字者持續保持正向鼓勵的態度,盡量避免以糾正錯 誤的態度而增加失敗經驗,產生挫折感)、進行打字溝通時的協助(例如注意及 提醒其是否有看著鍵盤打字,或幫忙辨識及檢查拼音或書寫上的錯誤等),以及 其他身體上的支持(例如輔助者從旁協助其放慢速度,和穩定打字的動作,抑制 衝動的打字等)。以上協助,輔助者應注意自己給予協助的程度,不該出現主動 移動或是主動引導 FC 使用者的打字表達。然而,該方法被視為是一個過程,目標 是希望漸進式的由扶手打字,到加快打字的速度,最終目標是讓 FC 使用者獨立打 字或是幾乎獨立打字(例如僅將輔助者的手放在使用者的肩膀上),或結合打字
跟說話---部分 FC 使用者可以發展出「讀」的能力,有些則可以一邊打字一邊說話 (Institute on Communication and Inclusion, n.d.;Biklen, 1990)。
FC 的支持者認為,打字溝通是一種簡單且可視的技術,可以讓以前因為無口 語或低口語能力而無法有效溝通表達,被視為智能障礙的人,出現有意義的溝通 (Biklen, 1990;Biklen & Schubert, 1991)。而使用打字溝通來做為替代性溝通的管道,
可以增進 FC 的使用者在校園和社區當中的社會互動與學習,以及增加 FC 使用者 在團體中的參與感 (Institute on Communication and Inclusion, n.d.)。以下就 FC 的組 成、FC 支持者所主的理論和 FC 的適用對象,做進一步的分述說明。
一、 FC 的組成元素如下 (Cardinal, 2006):
(一) 監控
輔助者需注意 FC 使用者是否有看著鍵盤打字。
(二) 指、點
FC 使用者以食指指頭指出、或觸控電腦鍵盤、或字母卡等媒介,來進 行打字溝通。
(三) 輔助者
輔助者協助提供肢體上或心理上的提示和支持,讓 FC 使用者可以保持 專注在溝通的內容上,輔助者並提供回饋給 FC 使用者(例如念出他們所正 在拼的音、打出或寫出的字),並協助其確認及澄清不明確的打字內容。
(四) 肢體上協助
肢體上的協助包括協助 FC 使用者獨立使用其食指、穩定其手腕或手臂 克服抖動震顫、協助其指點時放慢速度,或協助克服其可能過度浮躁的情 緒、抬觸前臂、手肘或肩膀等協助其開始打字,對於手部肌肉容易抖動不 穩的使用者,有時稍微將其手臂或手腕抬高以協助其不重複按同一個注音 或字母。
(五) 情感上支持
情感上的支持,包含了在 FC 使用者進行打字溝通時,能提供鼓勵及安 全感,但不是指引其打字的方向。
二、 FC 支持者所主張的理論
有關 FC 的理論,最早可以溯及美國 Oppenheim 在 1974 的著作
「Effective teaching methods for autistic children」一書中提到,由於自閉症 者在動作上受到失用症 (apraxia) 的影響,所以當其在書寫時會遭遇到困難,
而這種現象就好比構音困難的孩童無法發出聲音一般。之後 Biklen 將此說 法作為 FC 的主要理論,並擴大解釋它(引自李明洋,2012a)。Biklen 指 出,FC 最主要的效力在於它並沒有假設無口語或低口語的個案在認知上有 任何的缺陷,而且這個輸出的障礙可能不一定與智力有相關(引自 Mostert, 2001, p.288)。
三、 FC 的適用對象
The Institute on Communication and Inclusion(簡稱 ICI)網站指出,FC 並非適用於所有的障礙類別患者皆有效果 (Institute on Communication and Inclusion, n.d.);而目前已知藉由 FC 來作為溝通管道的,大多數是語言和肢 體方面有障礙的人,以障礙名稱來描述的話,即包括自閉症、智能障礙(例 如唐氏症)、輕度腦性麻痺或發展障礙,較不適用於重度肢體障礙者(李 明洋,2012b;Matthew, Desleigh, Glenys, 2014)。
貳、 打字溝通法的發展歷史
早在五十多年前,如 FC 一般給予肢體協助身障者進行溝通的概念,已有美國 人 Oppenheim、丹麥人 Hansen,以及英國人 Wing 提出並實施(李明洋,2012b)。
在 1974 年,一位澳洲墨爾本聖尼古拉斯醫院的員工 Rosemary Crossley 開始研究如 何運用肢體上的協助,來協助低口語或無口語的學生進行溝通。Crossley 表示自己 可以透過字母板和無口語學生 Annie McDonald 溝通。1979 年,在 Crossley 的協助
下,McDonald 通過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測試,認為 McDonald 具有溝通能力,並 允許其離開聖尼古拉斯醫院。之後,Crossley 和 McDonald 共同出版了《Annie’s Coming Out》。1985 年,Crossley 更進一步把這個方法運用在墨爾本的特教中心 的自閉症兒童身上。1986 年,Crossley 創立「尊嚴、教育、擁護和語言」中心 (Dignity, Education, Advocacy and Language,簡稱 DEAL),FC 被廣泛使用在多種障礙類別 上,擴大其服務的範圍,包括腦性麻痺、唐氏症,和自閉症等不同障礙類別。三 年後,雪城大學 (Syracuse University) 的特殊教育教授 Douglas Biklen 到澳洲旅 行,參訪 DEAL 中心,進行了為期四週的觀察與訪談。該趟訪談使 Biklen 相信 Crossley 發現了一個具有療效的奇蹟。回國之後,Biklen 發表了「Communication Unbound:Autism and Praxis」一文,引起讀者的廣大迴響。1990 年代初期,FC 在 美國也引發了大眾媒體對它的好奇,因此無論是雜誌、期刊、電視新聞秀,甚至 是電影劇情,都將其納入討論的題材。1992 年,雪城大學成立「促進溝通機構」
(Facilitated Communication Institute,簡稱 FCI),積極運作相關文宣及影片的出版,
研習營和工作坊也陸續開辦,FC 一時蔚為風潮,就連美國廣播公司 (American Broadcasting Company,簡稱 ABC) 的《Primetime Live》節目上也特別介紹 FC。
FC 的聲勢高漲,但反對的聲浪卻因此隨之而來。1993 年,FC 的爭議,隨著負面 的科學研究調查結果越來越多,美國公共電視 (Public Broadcasting System,以下 簡稱 PBS) 名為《Frontline》的節目播出了「Prisoners of Silence」紀錄片,片中針 對 FC 進行全面性的論述與探討,並給與負面評價。但在 1996 年,新的研究替代 性實驗設計發表正向的研究結果,證明了 FC 的有效性。2000 年之後,也發展出 了指導方針,該方針描述使用 FC 的最好做法,並提供 FC 訓練和技術協助,FC 繼續在全美各地被使用,尤其在培訓上,十分強調輔助者的訓練,以及 FC 使用者 的技巧練習。美國各地的師資培育機構也合作開發、並且共享資源,在 AAC 的範 圍內近型師資培訓,以及整合訓練資源來支持使用 FC,並於 2006 年起,開始提 供 FC 的師資認證。2008 年,FC 協會受到 John Hussman Foundation 的贊助,開
始了新一輪的研究,本次研究著重在如何獨立打字、學校相關政策的支持和培訓,
以及打字溝通者,和訊息轉達者的進階教育上。2005 年發行了紀錄短片《My Classic Life as an Artist:A portrait of Larry Bissonnette》,並獲得多項的電影獎項,包括 TASH、Positive Media Award 後,2010 年又再次發行紀錄片《Wretches & Jabberers and Stories from the Road》,內容描述了幾位來自世界各地的自閉症人士,藉著 FC 與他人溝通。同一年,FCI 更名為「溝通與共享協會」(The Institute on Communication and Inclusion,簡稱 ICI),並擴大其關注的焦點。2011 年,DEAL 中心在 McDonald 過世之後,將中心名稱更名為 Ann McDonald 中心(李明洋,2012a;李明洋,2012b;
Biklen, 1990;Palfreman, 2012;Institute on Communication and Inclusion, n.d.) 參、 打字溝通法的相關爭議
1990 年的早期,FC 驚人的成果使其在美快速發展,負面爭議卻也因此隨之而 來。FC 一度備受注目,成為明日之星,卻又突然引來強烈的撻伐,導致幾乎銷聲 滅跡。到底是什麼原因,讓 FC 落入四面楚歌的困境?以下綜合探討 FC 目前在國 外不被多數人支持的原因。
一、 理論根基不穩固
1974年 Oppenheim 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到,自閉症者在行為動作上是受 到了失用症 (apraxia) 而造成影響,而 Biklen 之後亦將此說法做為FC的主 要理論,並將其擴大解釋,指出自閉症者的語言表達亦是受到失用症的影 響。換句話說,自閉症者同時受到動作發展失用症 (developmental dyspraxia or motor apraxia) 及言語發展失用症 (apraxia of speech) 的雙重影響,因此 需要藉由FC來作為自己內心想法的表達管道。然而,此種說法卻有諸多值 得探討之處:(1)雖然 Biklen (1990) 聲稱自閉症者受到失用症影響導致 口語溝通受阻,但觀察具語言能力的自閉症者,其口語動作的表現並不符 合臨床上口腔失用症 (oral apraxia) 或言語失用症 (apraxia of speech) 的特 徵;(2)若自閉症者確實肇因於失用症,所以需要FC的協助,那麼智能障
礙者、腦性麻痺者及其他發展遲緩者,難道也都肇因於失用症而需要FC介 入嗎?還是有其他原因?(3)自閉症者口語表達障礙是否確實肇因於失用 症的說法,並未受到實徵研究的支持(引自李明洋,2012a)。
二、 實證研究結果不支持
近年來,在教育界中越來越重視「證據本位實務」(evidence-based practices),亦即該實務或介入方案應該經過實證研究,來證明是有效的。鈕 文英(2010)指出應該實施「證據本位實務」的三大理由:(一)因為不 能保證介入方式對於不同對象和目標都能夠有相同的效果,因此需要介入 方式適用於哪種類型對象和目標的實證資料;(二)僅根據理論、專家的 意見,以及主觀評鑑,而未經過實證方法驗證的介入方式,很有可能是無 效的方案;(三)持續實施無效的介入方式,可能會延遲有效方式的實施。
然而,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來,美國大部分的臨床實驗研究和模擬實驗研究,
然而,在過去的二十多年來,美國大部分的臨床實驗研究和模擬實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