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肆、 、 、接觸程度 、 接觸程度 接觸程度 接觸程度

肆 肆

肆、 、 、接觸程度 、 接觸程度 接觸程度 接觸程度

本 研 究 所指 接觸 程 度 為 學生 在生 活 中 和 自閉 症同 儕 互 動 的 經驗。本研究接觸程度分為四種:

一、 經常接觸者:與班上的自閉症同學很好,常在一起交談互 動,或有自閉症的好朋友、兄弟姊妹或父母

二、 較多接觸者:與自閉症同學同班且曾坐在一起,或與其他 不同班的自閉症同學很熟

三、 較少接觸者:與自閉症同學同班且曾經在部分課程中與自 閉症同學同一組進行分組活動或者認識其他不同班的自閉 症同學(但不是很熟)

四、 偶爾接觸者:與自閉症同學同班,不曾坐在一起(座位四 周前後左右)或分組時同一組,但偶爾會和他交談互動

伍、學業程度

學業程度是指學生在班級中學業表現的相對位置,本研究所 稱 學業 程度為 參與 研究 的台中 縣班 級中 有自閉 症同 學的 普通 班 學生,二、三年級國中學生是根據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之學期 成績在全班排名;一年級國中學生則是根據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 期第一、二次學習評量成績在全班排名,共分為三組:

一、 高分組:全班排名前 8 名 二、 中間組:非全班排名前後 8 名 三、 低分組:全班排名後 8 名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本 研 究 旨 在探 討並 分 析 台 中縣 國中 學 生 自 閉症 同儕 接 納 態 度之情形,礙於主觀、客觀因素影響,本研究有以下若干限制:

一、本研究對象僅以台中縣就讀國民中學一、二、三年級普通班 非 自 閉 症 學 生 , 其 研 究 結 論 不 適 合 推 論 至 其 他 年 齡 層 之 學 生。

二、本研究之研究範圍為台中縣國中普通班學生,推論到其他地 區時應有所保留。

三、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自閉症學生的同儕,不適合將本研究之 結論推論至其他身心障礙類別的學生。

四、本研究工具問卷調查是由受試者的感受來選答對自閉症同儕 的接納態度,可能因為防衛心理或為符合社會期待等某些無 法控制的因素影響資料蒐集的完整性。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章主要探討與研究主題有關的自閉症學生身心特質,以及 一般同儕對自閉症接納態度的文獻,內容共分為三節,以下就「自 閉症學生的身心特質」、「態度的理論基礎」、「同儕對身心障礙學 生的接納態度之探討」分節敘述如下: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自閉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自閉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自閉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自閉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本節說明自閉症的定義、介紹自閉症的鑑定,最後從人際互 動、語言與溝通、行為及認知學習等四個方面特質描述自閉症學 生的身心特質。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份為自閉症的定義、

第二部分為自閉症的鑑定、第三部分為自閉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壹 壹 壹

壹、 、 、自閉症的定義 、 自閉症的定義 自閉症的定義 自閉症的定義

美 國 兒 童 精 神 科 醫 師 Kanner於 1943年 在 一 篇 觀 察 研 究 報 告

"Autistic Disturbances of Affective Contact"一文中,內文詳細描述 11名兒童(八男三女)的癥狀情形,他認為這11名兒童主要為情 感接觸障礙,不是思考障礙,多半在兩歲半以前即發病,並具有 下列五項行為特徵:(一)極端的孤獨,缺乏和別人情感的接觸;

(二)對環境事物有要求同一性(sameness)的慾望;(三)對某 些 物品 有特別 的偏 好, 以相當 良好 的精 細動作 操弄 這些 物品 ;

(四)大多沒有語言,或者雖有語言,但其語言不具有與人溝通 的功能;(五)保留很好的認知潛能,有語言者具有很好的語言 記憶表現,而沒有語言者則由很好的視覺空間能力來表現其潛能

(宋維村,2000、2001;楊蕢芬,2005)。當時,Kanner提出「早 期嬰兒自閉症」(early infantile autism),簡稱「自閉症」(Autism),

亦沿用稱呼至今(宋維村,2000;梁培勇等人,2004;楊蕢芬,

2005;Mash & Wolf, 2001)。Kanner的報告在醫界及臨床專家中

引起很大的迴響,大家對自閉症的診斷概念早已累積超過十種,

歸納這些診斷系統,共同包含三大病徵:(一)人際社會關係的 發展障礙;(二)語言溝通的發展障礙;(三)行為的同一性(宋 維村,2001)。

自閉症在二十世紀70年代美國精神醫學的診斷系統中,列為 兒童期精神分裂症,到了80年代開始,則被認同是一項發展性的 障 礙 , 稱 為 「 廣 泛 性 發 展 障 礙 」 (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簡稱PDD),包含認知、遊戲、溝通、情緒、社會等多 種功能的障礙(宋維村,2001;姜忠信,2008)。

2000年美國精神醫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簡稱APA)所出版的「精神異常診斷和統計手冊第四版修訂版」

( 簡 稱 DSM-IV-TR ) 以 及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簡稱WHO)所頒布的「國際疾病和相關健康問題 統計分類第十版」(The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 10th Revision,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and Behavioural Disorders,簡稱ICD-10)對自閉症的診 斷 基本 上相同 ,都 將自 閉症定 義為 廣泛 性發展 障礙 (引 自楊 蕢 芬,2005:8)。以上資料得知,自閉症者在三歲前會顯現溝通、

語言、遊戲及情緒方面異常發展,以及具有重複性興趣或刻板性 動作的廣泛性發展障礙。

目前,自閉症產生病因在醫學上尚無定論,一般認為是一種 先天腦部功能損傷引起的發展障礙,以神經心理學的角度來探討 自閉症的缺陷,主要有四種假說:(一)心智理論假說,此假說 說明自閉症者對於無法理解別人及自己的心理狀態有關,可解釋 其在社會互動其溝通上的困難;(二)情感缺陷假說,自閉症者 與生俱來缺少獲取和理解他人情緒訊息的能力;(三)執行功能 缺陷假說,自閉症者的仿說、反覆性思考和動作、狹窄興趣範圍、

缺少計畫等情況符合此項假說;(四)中心聚合缺陷假說,此項 假說針對自閉症者的智能障礙,常有數字、繪圖、記憶、視覺空 間等的智慧火花而提出(姜忠信、宋維村,2001;楊宗仁,2002)。

綜合上述得知,自閉症最早由美國精神科醫生Kanner發表提 出,在醫學上,無法確定其成因,且早期即顯現於語言溝通、社

交困難、興趣侷限及刻板性動作之廣泛性發展障礙。以下討論國 內及國外針對自閉症的鑑定標準以說明自閉症者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