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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地名由來的掌故

在文檔中 《水經注》之地理書寫研究 (頁 128-136)

第五章 《水經注》對文史的考掘

第一節 提供地名由來的掌故

南北朝的宋元之際,是地記書寫大量盛行的時代,透過《四庫全書》了解,

可知《水經注》的分類定位,亦在地理方誌書寫之林。而早期地理方記的內容多 半為單一方向的側重,例如常璩的《華陽國志》以記地方歷史、古蹟、傳說為要;

應劭的《地理風俗志》,重點在於講述地方的民情風俗與信仰;郭緣生的《述征記》

以地方的山川地貌、特色物產為主,皆是有所偏重的取材與表達。4地理方志的發 展必須經過長遠的時間提煉,才越趨成熟。直到有清一朝,章學誠才歸納出方志 內容的重點單元:「凡欲經濟一方之文獻,必立三家之學,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遺志 也。倣紀傳正史之體而做志,倣律令典例之體而做掌故,倣《文選》、《文苑》之 體而做文徵。三者相輔而行,缺一不可。」5雖然以史傳、掌故、文辭三足鼎立的方 志書寫要領,是後人的心得反饋。事實上,在酈道元的《水經注》中,便已具備 此三要素的雛型了。關於文學英華的部分,前之章節已有專述,關於史傳與掌故 材料的發揮,則可在此作對地方名謂的標示說明中,掌握到豐富而多元的表現。

命名是一門藝術,可以賦予人、事、物與眾不同的特殊價值及獨立性格。一個地 理空間,不論是城池都邑或山川景觀,都能因為命號的成立,而發展出自身的面 貌與精神。地方場域本身原是中性的容受空間或視野景觀,但因人居存其中,與 此地方有了互動交流,於是人們便會對此空間有了記憶、情感與解讀,並且為此 地域空間註記上各種辨識的符號,使其具有甄別的作用,林淑貞在對地誌書寫的 研究中亦曾指出:

人與地理環境,是相互依存的關係存有,人因為地理而存在而滋養,地理 因為人之彰顯而以文化的意義,否則山川水文,隨處皆有,為何如此命名?

為何有此事跡?為何有此軼事?皆是人以思維累積而成的文明與文化,山 川河嶽兀立天地之間,因為人的命名思維,而有了存在的生命,不再是壙 野,不再是廢石,不再是不知名的地方,標示地理名稱,其實就是人類思 維的具現。6

此言明白地揭示了地理空間與人物事蹟形成的交互作用,以及地方命名的人文價 值,故而地方名謂不僅是生命的承載與活動場域,更是歷史印記與文化意義示現 的具體表徵。

《水經注》對地方名謂的標示說明,具體的表現是以各種不同的事例,傳達

4 詳參參見林天蔚:《方志學與地方史研究》,頁 13-20;林淑貞:《尚實與務虛:六朝志怪書寫範式 與意蘊》,頁 125 之列表。

5 章學誠著,倉修良編:《文史通議‧方志立三書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年,頁 702。

6 林淑貞:《尚實與務虛:六朝志怪書寫範式與意蘊》,頁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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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命名的方式或緣由,因此,呈現出此作對地域文化與歷史的探究與考掘行動。

關於地方命名的原則,在《水經注》中所引用的應劭《漢官儀》內容,可資參考:

凡郡:或以列國,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長沙、丹陽是也。或 以山陵,太山、山陽是也。或以川原,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金城,

城下得金,酒泉,泉味如酒,豫章,樟樹生庭,雁門,雁之所育,是也。

或以號令,禹合諸侯,大計東冶之山,因名會稽,是也。(卷二‧河水,頁 23-24)

上述的命名原則大致可歸納為兩種型態,一借歷史內容以名之,即以列國、舊邑、

號令等因素為命名條件者;一借地理內容以名之,即以山陵、川原、物產等因素 為命名條件者。《水經注》對地方景觀的名號的來由,也有依循此說做為地名解釋 的表現。例如:「(汾水)又西逕荀城東,古荀國也。《汲郡古文》,晉武公滅荀,

以賜大夫原氏也。」(卷六‧汾水,頁 103)即以列國之名為地號;「(器難之水)

又北,逕京縣故城西,入於旃然之水。城故鄭邑也。莊公以居弟段,號京城太叔。

祭仲曰:京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卷七‧濟水,頁 124)即以舊邑之名為地號;

「堯山在北,堯母慶都山在南,登堯山見都山,故望都縣以為名也。」(卷十一‧

滱水,頁 206)即以山陵位置為命名根據;「穀水出千崤東馬頭山谷陽谷,東北流,

歷黽池川,本中鄉地也。漢景帝中二年,初城,徙萬戶為縣。因崤黽之池以目縣 焉。」(卷十六‧穀水,頁 285)即以川原流徑為命名根據;「扶柳縣故城在信都城 西,衡水逕其西。縣有扶澤,澤中多柳,故扶柳也。」(卷十‧濁章水,頁 185-186)

即以所出物產為地名;「河南有鉤陳壘。世傳武王伐紂,八百諸侯所會處,《尚書》

所謂不期同時也。紫微有鉤陳之宿,主鬥訟兵陣,故遁甲攻取之法,以所攻神與 鉤陳並氣,下制所臨之辰,則秩禽敵,是以壘資其名矣。」(卷四‧河水,頁 73)

即以號令掌故為地名。這些對地名來由的說明,都是對上述命名原則的呼應,也 是《水經注》中對文化歷史考究的初淺表現。

但是,《水經注》中的地名標示說明,有較諸《漢官》所言的內容,更為複雜 且深入的文史考掘表現。首先,《漢官》所言的命名對象,是屬於國家行政層次的 郡縣都邑,酈道元所言必然涉及於此,並與此相對照,卻又會超出此範圍。例如:

「又東北逕邑川城南,即漢封竇門之故邑,川受其名。亦曰竇門城,在函谷關南七 里。」(卷四‧河水,頁 61)是川水以故邑為名;「滽滽之水,出於釐山,南流注 於伊水。今水出陸渾縣之西南王母澗,澗北山上有王母祠,故世因以名溪」。(卷 十五‧洛水,頁 275)是溪水以山上祠廟為命名根據;「聖水又東逕玉石山,謂之 玉石口,山多珉玉燕石,故以玉石名之。」(卷十二‧聖水,頁 221)是山岳以所 出物產為山名;「河水又東歷鳳林北。鳳林,山名也,五巒俱峙。耆彥云:昔有鳳 烏飛遊五峰,故山有斯目矣。」(卷二‧河水,頁 26)是以祥兆傳說為山名掌故。

所以本節所指稱的地方名謂,並不單指具行政區域劃分意義的郡縣都邑,更包含 123

了原就存在於天然環境中的山陵川渠等地貌景觀。不論是人為的區分,或是自然 的呈現,都因人的置入而成為命名的對象,並被賦予了特殊的空間意義。其次,

地方名謂的命名根據原則,就《水經注》所羅列呈示的,遠超過上述所及之幾種 方式,《漢官》所提的方向,可視為一個基礎根據,《水經注》的地方命名因素則 又擴充發展之。例如:「洛水又東,渠谷水出宜陽縣南女幾山,東北流,逕雲中塢,

左上迢遰層峻,流煙半垂,纓帶山阜,故塢受其名。」(卷十五‧洛水,頁 269)

是以山阜雲霧繚繞的形象為名,又或「滱水又東,逕樂羊城北。《史記》稱魏文侯 使樂羊滅中山。蓋其城攻中山所造也,故城得其名。」(卷十一‧滱水,頁 206)

是以人物的功業紀錄為地名,都是超過上列條件的命名資源。最後,《水經注》對 地方名謂的討論研究,除了以簡短的命名來由,或偶然增添的附註資料,還有許 多說明資料的表達,是以更詳細豐富的人物事例做為掌故提示,或以此地理空間 為背景,敘述發生於此地的代表事蹟,此點也正是《水經注》對文化歷史進行考 掘的積極表現之一。

綜上所述,《水經注》對地方名謂的標示註解,既擴大了空間討論的範疇,囊 括了人為與自然的環境,也包舉了更多的命名的方式,廣納各種賦予空間意義的 材料,更深入敘述地方獲名過程,勾勒不同的地方精神與地景姿態。關於地方命 名過程中,相關文史內容的深入探索,《水經注》的具體表現發揮在以人為主體,

及以物為主體的兩大敘述方向。

壹、以人為主的敘述:

在以人為主的敘述內容中,又可區分為史傳類材料,與軼聞類材料兩者。

一、引史傳材料解說:

主要是透過對史傳文獻的引用,釐清地方名號的由來,故多出現在以列國或 舊邑為名的地方說明中,例如:

縣,故唐國也。《春秋左傳》稱,唐叔未生,其母邑姜夢帝謂己曰:余名而 子曰虞,將與之唐,屬之參。及生,名之曰虞。《呂氏春秋》曰:叔虞與成 王居,王援桐葉為珪,以授之,曰:吾以此封汝。虞以告周公。周公請曰:

天子封虞乎?王曰:余戲耳。公曰:天子無戲言。時唐滅,乃封之於唐。

縣有晉水,後改名為晉。故子夏敘《詩》稱此晉也,而謂之唐,儉而用禮,

有堯之遺風也。(卷六‧晉公水,頁 112)

作者先引《春秋左傳》對唐縣自列國之號獲名的解釋,次引《呂氏春秋》所記的 桐葉封弟之事做為此空間的代表事件,其間再補充縣邑的名號履歷,最後引子夏 敘《詩》之文,做為此地的民情風格標示。又如:

濮渠又東,逕蒲城北,故衛之蒲邑。孔子將之衛,路出於蒲者也。《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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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魯以仲夏起長溝,子路為蒲宰,以私粟饋眾。孔子使子貢毀其器焉。

余按《家語》言仲由為蒲宰,修溝瀆。與之簞食瓢飲,夫子令賜止之,無 魯字。又入其境,三稱其善。身為大夫,終死衛難。(卷八‧濟水,頁 134)

此例以衛之蒲邑為蒲城舊稱為說,並追索孔子弟子子路為蒲宰的兩件事蹟,為此 地注入古風與精神,形塑了此都城的面貌,同時兼及了《韓子》與《家語》文字 的版本校勘,以此做為文史的備註資料。

在史傳材料的人事敘述中,地名在透過歷史記載解釋後,通常做為《水經注》

所引事例的背景空間。因為這類以列國、舊邑的地方命名因素,固然有一定的歷 史意義,但將史傳文獻中發生在此空間中人事情景,做為地方事件的代表,更具 有強化地方文化義涵的作用。

二、引軼聞材料解說:

在以軼聞為材料的事例中,人物的活動通常提示著地方的空間情境,並用以 表達地方的名號稱謂,使之具有深刻層次的生命內容。例如由卷縣治之名來自於「

秦始皇惡其勢王,令囚徒十餘萬人汙其土,表以汙惡名,改曰囚卷,亦曰由卷也。

秦始皇惡其勢王,令囚徒十餘萬人汙其土,表以汙惡名,改曰囚卷,亦曰由卷也。

在文檔中 《水經注》之地理書寫研究 (頁 128-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