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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地方信仰與風俗

在文檔中 《水經注》之地理書寫研究 (頁 136-145)

第五章 《水經注》對文史的考掘

第二節 記載地方信仰與風俗

俗諺有云:「十里一風,百里一俗。」提示了在地大物博的中華山河上,各地 自有迥異的生活情態與面貌,這種差異甚至可成為政治舉措的一種觀照。故而班 固《漢書‧地理志》有言:「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繫水土 之風氣,故謂之風;好惡取捨,動靜亡常,隨君上之情欲,故謂之俗。」10表達了 政治視野中隱含的區域地理,基於空間分布的差異,表現在地方的氣候、物產也 隨之不同,所以會發展出屬於在地獨有的飲食文化,與服飾特色。事實上這種概 念由來已久,更早的《禮記‧王制》中也說:「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濕,廣 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 異宜。」11同樣地對不同地域的民情抱以差異區隔的認識及理解,並且主張透過差 異來適合現實環境的需要,然後經由在位者加以調和,正是物阜民康之道。這種 區域差異正是形成地方風俗的重要基礎。民情風俗是群體生活經驗的反映,也是 人們生命意識的基底,自古以來,政治教化以無不重視地方的民俗內容,就像《漢 書‧藝文志》所謂的「采詩之官」,其功能也在於:「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12 這種考察地方風俗以為施政參考的思維,也成為歷代文士任官為政的傳統之一。

雖然政治措施可能受到風俗民情的啟發,但民情風俗也可能因為施政內容而變易,

兩者是互相關聯影響的。風俗的內容範圍很廣,食、衣、住、行、育、樂各個層 面,皆能表現一地的風俗習慣。

《水經注》從水道川渠流脈分布出發,在完成地理資料耙梳的同時,也秉承 了先儒對地方風俗的關懷傳統,對地方的風俗常有細膩的描述。但是這些描述在 飲食、服裝、器用方面的相關介紹較為零碎,相對普遍而豐富的資料,則是來自 對地方信仰的記載。根據周振鶴的觀察,形成地方風俗的區域差異的原因有二,

9 參見林淑貞:《尚實與務虛:六朝志怪書寫範式與意蘊》,頁 129。

10 班固:《漢書卷二十八‧地理志下》:台北:鼎文書局,1995 年,頁 1640。

11 王夢鷗註譯:《禮記‧王制》,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 年,頁 230。

12 班固:《漢書‧藝文志》,頁 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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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基於環境差異的因素,一是基於歷史傳統的因素。13飲食、服裝、器用等方面 的差異因素,受到環境影響的成分頗高,而民俗信仰的內容,則多有受歷史傳統 影響知傾向。從《水經注》對民俗信仰記載的表現,可以見出酈道元在歷史與文 化資料上的考察行動,透過文獻徵引,或訪問耆宿,或採納傳言,竭盡所能地捕 捉各地的信仰影像,摹寫不同地域的信仰情境,使之成為《水經注》中的地方采 風內容。林淑貞演繹風俗與地景的關係說道:「地景不僅是一種物質性的地貌佈示,

更是該地民族特徵及信仰的呈現,有時,也會是政治意含內潛。由此觀之,地景,

是一代地物的標誌,也使心靈的投射。」14從此觀點理解酈道元對《水經注》中地 方信仰的記載,則可以說是借由歷史文化的軌跡,探索地方心靈投射的顯影,從 而充實了地理書寫中的人文景觀。而這從文史印記中汲取的信仰風貌,呈現出表 達信仰行動的淵源、表達信仰活動的內容,及表達應兆徵候的現象三種層面。其 具體表現及意涵,茲以下文分述之。

壹、對信仰行動淵源的表達

信仰的行動包含有對象崇拜、建置崇拜空間、崇拜儀軌活動等方面,在《水 經注》對地方風俗信仰的淵源探究中,則以敘說崇拜對象的形成,與崇拜空間建 置的原因為主要表現,兩者之間常存在著因果關聯,亦即透過對行祀者或受祀者 事蹟的追索,進行興設祠廟緣由的回顧。就崇拜對象言,可能是以自然界的風雲 山川等景物為對象,例如:「長寧水又東南與一水合。水出西山,東南流。水南山 上,有風伯祠,春秋祭之。」(卷二‧河水,頁 29)意味著遠古泛靈信仰的遺緒;

也可能是現實生活中的人物角色,例如:「城西門即寇先鼓琴處也。先好釣,居睢 水旁。宋景公問道,不告,殺之。後十年,止此門,鼓琴而去。宋人家家奉事之。

」(卷二十四‧睢水,頁 426)傳達出人情倫理的信念;更可能以傳說或動物的形 象出現,並且呈現多種形象的移轉或疊合,例如佷山縣的傳說:

昔巴蠻有五姓,未有君長,俱事鬼神,乃共擲劍於石穴,約能中者奉以為 君。巴氏子務相乃中之。又令各乘土舟,約浮者當以為君,惟務相獨浮,

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舟,從夷水下,至鹽陽。鹽水有神女,謂廩 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原留共居。廩君不許,鹽神暮輒來宿,旦化 為蟲,群飛蔽日,天地晦暝。積十餘日,廩君因伺便射殺之,天乃開明。

廩君乘土舟,下及夷城。夷城石岸險曲,其水亦曲,廩君望之而歎,山崖 為崩。廩君登之。上有平石,方二丈五尺,因立城其傍而居之,四姓臣之。

死,精魂化而為白虎,故巴氏以虎飲人血,遂以人祀。(卷三十七‧夷水,

頁 644)

13 參見周振鶴:〈風俗文化區〉,《中國歷史文化區域研究》,上海:復旦大學,1997 年,頁 127。

14 林淑貞:《尚實與務虛:六朝志怪書寫範式與意蘊》,頁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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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先敘當地舊俗以鹽水女神為崇拜對象,此神的形象為女性,同時又具有化身 為蟲的能力;後又寫廩君之行足堪崇拜,然其死後精魂化為白虎,故以白虎的嗜 血習性為祭祀行動根據,所以此地的崇拜對象在轉移之間,皆以複合形象為表現

(鹽水女神/蟲;廩君/白虎)。又如渭水之濱的怒特祠傳說:

昔秦文公二十七年伐之,樹瘡隨合。秦文公乃遣四十人,持斧斫之,猶不 斷。疲士一人傷足,不能去,臥樹下,聞鬼相與言曰:勞攻戰乎?其一曰:

足為勞矣。又曰:秦公必持不休。答曰:其如我何!又曰:赤灰跋於子,

何如?乃默無言。臥者以告。令士皆赤衣,隨所斫以灰跋樹斷,化為牛,

入水,故秦為立祠。(卷十七‧渭水,頁 319)

雖說神靈本是「南山大梓」,但故事中的神異形象卻已化為牛隻,其祠廟亦名之為「

怒特祠」,而非「神梓祠」,在表現「物老成精」的民俗思維之餘,其實也反映了地方 信仰中,對於崇拜對象形象轉化的民間活力。

《水經注》所記的地方信仰行動之由來,其事蹟主體有二,即行祀者與受祀 者。以行祀者為主體的敘述,多是因其遭遇某種與受祀者相關的情況,所以產生 了對受祀者的崇拜行動。例如:「汾水又南,逕霍城東,故霍國也。昔晉獻公滅霍,

趙夙為禦,霍公求奔齊,晉國大旱,卜之曰,霍太山為祟,使趙夙召霍君奉祀,

晉復穰也。蓋霍公求之故居也。」(卷六‧汾水,頁 101)晉國原本沒有崇祀霍太 山的習俗,是因為遭遇了旱災,卜問的結果須沿襲霍國之俗例,所以有了奉祀霍 太山的行動。而這樣的祭俗,在亡故的神靈身上,寄託了中國統的安土重遷,落 葉歸根的鄉土情懷,並成為《水經注》為霍城此地所勾勒的信仰景象;又如漢時 遼西太守的夢境:

漢靈帝時,遼西太守廉翻夢人謂己曰:餘孤竹君之子,伯夷之弟。遼海漂 吾棺槨,聞君仁善,願見藏覆。明日視之,水上有浮棺,吏嗤笑者,皆無 疾而死。於是改葬之。《晉書地道志》曰:遼西人見遼水有浮棺,欲破之。

語曰,我孤竹君也,汝破我何為?因為立祠焉。祠在山上,城在山側。(卷 十四‧濡水,頁 257)

酈道元在講述此立祠淵源前,有一段地理考證的說明:「玄水又西南逕孤竹城北,

西入濡水。故《地理志》曰:玄水東入濡,蓋自東而注也。《地理志》曰:令支有 孤竹城,故孤竹國也。《史記》曰:孤竹君之二子伯夷、叔齊,讓國於此,而餓死 於首陽。」(卷十四‧濡水,頁 257)先建立了地理座落的定位,再進行環境空間 的歷史背景介紹,最後才置入地方人士的遭遇,將信仰做為此地風俗與歷史的連 結元素。

對地方信仰行動淵源的另一個敘述,是以受祀者的事蹟為主體,有就是說明 132

受祀者以何種行為,成為被崇拜的對象。故而這類的敘述,以歷史或傳說人物為 崇拜對象者為多,其中大致為以行祀者的倫理情感,與受祀者的神通異能為崇拜 機制。以行祀者的倫理情感為崇拜基礎者,像是綿山有「子推祠」,因「昔子推逃晉 文公之賞,而隱於綿上之山也。晉文公求之不得,乃封綿為介子推田,曰:以志 吾過,且旌善人。」(卷六‧汾水,頁 100)所以百姓立祠祀奉之,綿山也因為介 之推的事蹟廣為人知,故而酈道元在為棉山的地方做歷史文化補充時,選擇此最 具代表性的事蹟與信仰行動容。又如:

(枝江縣)有陳留王子香廟。頌子香於漢和帝之時,出為荊州刺史有惠政,

天子徵之,道卒,枝江亭中。常有三白虎,出入人間,送喪踰境。百姓追 美甘棠,以永元十六年,立廟設祠,刻石銘德,號曰枝江白虎王君。其子 孫至今,猶謂之為白虎王。(卷三十四‧江水,頁 598)

地方官員勤政愛民,通常為百姓感念其惠風德澤,又有三白虎為其送葬,更是借 尤非常態的奇異現象,彰顯其感化力量之深廣。《水經注》則透過這樣的信仰記錄,

陳說了枝江縣的淳厚民風,以為此地理環境的側面註解。

以受祀者的神通異能作為信仰基礎者,則多敘神仙異士的登仙過程或超常表 現。像是「(太白山)上有谷春祠。春,櫟陽人,成帝時病死而屍不寒,後忽出櫟 南門及光門上,而入太白山。民為立祠於山嶺,春秋來祠,中止宿焉。山下有太 白祠,民所祀也。(卷十八‧渭水,頁 324-325)谷春祠作為太白山的信仰據點,即 是因為谷春「病死而屍不寒」,又於死後現身於櫟南門及光門上,出入太白山,使

以受祀者的神通異能作為信仰基礎者,則多敘神仙異士的登仙過程或超常表 現。像是「(太白山)上有谷春祠。春,櫟陽人,成帝時病死而屍不寒,後忽出櫟 南門及光門上,而入太白山。民為立祠於山嶺,春秋來祠,中止宿焉。山下有太 白祠,民所祀也。(卷十八‧渭水,頁 324-325)谷春祠作為太白山的信仰據點,即 是因為谷春「病死而屍不寒」,又於死後現身於櫟南門及光門上,出入太白山,使

在文檔中 《水經注》之地理書寫研究 (頁 136-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