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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敘事結構與生命故事模型
本研究採納敘事論為理論基礎之一,首先回顧敘事研究與敘事學的背景,並 援引Chatman(1978)的敘事結構。接著梳理本研究核心「生命故事」相關定義 及理論模型,並指出以「家庭」為題的家庭敘事有何特色。
一、 敘事學(narratology)與敘事研究(narrative research)
人類是天生就會說故事的生物,而許多文本都可以被敘事性地理解,
像是語言、書寫和視覺材料(Carrabine, 2016: 253)。
人天生就是說故事的好手。故事為人類經驗提供一致性和連貫性,
在我們與他人的溝通中扮演重要角色。……,當敘說者透過口語描述其 經 驗 過 的 現 實 時 , 是 能 最 清 楚 了 解 其 內 在 世 界 的 管 道 (Lieblich, Tuval-Mashiach & Zilber, 1998)。
大約在1980 年代,社會科學領域開始重視敘事(narrative)及生命故事(life story)相關研究,心理學、心理治療、社會學及歷史學等學科逐漸開始運用敘事
研究的理論及方法補足實驗法、調查法、觀察法等傳統研究方法之不足,以研究 個人身分認同(personal identity)、生活風格(lifestyle)或文化(cultural)(Lieblich, Tuval-Mashiach & Zilber, 1998)。
Lieblich、Tuval-Mashiach 與 Zilber(1998/吳芝儀譯,2008:4)定義「敘
事研究」為「任何使用或分析敘事素材的研究」。而敘事素材可能來自以訪談或 文獻探討所得的故事,或學者以敘事形式寫下之札記或個人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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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ley(2000)指出,敘事研究並不採用量化研究所強調的代表性和類推
性,相對地敘事研究希望獲得詳細且豐富的資料以達全面的意義和理解。因此在 敘事研究中,私有的真實(private reality)相當重要,所述者可根據自己的價值
觀、情感與欲求訴說故事(朱儀羚、康萃停、柯禧慧、蔡欣志與吳芝儀譯,2004)。
而 1969 年 法 國 文 學 理 論 家 Tzvetan Todorov 首 先 提 出 敘 事 學 ( 法 文 narratologie)一詞,以敘事學稱呼敘事作品的科學,1970 年代西方文學理論及批
評界開始關注此主題,正式將敘事學翻譯為 narratology(胡亞敏,2004),指透 過書寫語言所再現之單一事件或一系列事件,簡稱為「說故事」之分析(臧國仁、
蔡琰,2017:31)。
敘事學或敘事研究在過去六十年曾一再反覆討論「故事」與「論述」的關係。
結構主義學者Chatman(1978)將敘事分為故事(story)與論述(discourse)兩 部分,前者關注「說什麼」(內容),而後者多指如何說(途徑)(臧國仁、蔡琰,
2017)。
Chatman(1978:19-26)定義故事為「什麼人發生什麼事」,可分為事件(event,
包含舉措與行動)、存有(existent,包含角色人物與場景設定)及已被作者預先 以文化符碼處理過的人與事物。故事可以組織經驗、創造意義並掌握一種內在連 續感,日常生活中的選擇與活動都是故事(Rantala, 1997; Carrabine, 2016)。
論述則指「如何說故事」,包含「敘事傳達的結構」如觀點、敘事者與時間,
也含括「顯現的型態」如語文、電影或芭蕾(Chatman, 1978:19-26)。本文重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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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man 的敘事結構圖為圖 2:
圖 2:敘事結構圖
來源:改繪自
Story and discourse: Narrative structure in fiction and film (p. 26), by S.
Chatman, 1978,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臧國仁與蔡琰(2017)的專書《敘事傳播:故事/人文觀點》也梳理近年敘
事研究的轉向,指出 21 世紀以來敘事論已成為跨學門的後起之秀,甚至引發世 界觀的調整,習稱為「向敘事轉」(the narrative turn)。敘事研究者也逐漸從關注 深植人心、代代相傳的「大敘事或主宰敘事」(grans/master narrative)逐漸轉而 關注小故事(small stories)的重要性。而此類以小故事為主要導向的敘事研究合
併了生命故事、生命史、自傳式研究等主題,且重視「過去在現在的位置」,也 就是如何由說者與聽者共同表述生命定位(臧國仁、蔡琰,2017:38)。
本研究採納微觀觀點,重視聽者與說者共述生命的歷程,且尊重研究對象根 據其價值觀、情感及欲求述說故事的私有真實(Crossley,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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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生命故事(life story)
假如你想要認識我,那麼你必須知道我的故事,我的故事定義我是誰。
而假如我想了解我自己,去探究我自己生命的意義,那麼我一樣也必須 了解我自己的故事(McAdams, 1993: 11)。
McAdams(1996)提出,人人都擁有「個人神話」:一種由個人自然建構的
故事,將生命中的不同部分整合成有目的、令人信服的整體。個人神話就像所有 故事一樣,有開頭、過程與結尾,依據角色和情節的發展而定義。個人神話是種 想像的行動,模式化地整合我們如何回憶過去、感知現在並期望未來。人們為了 有 目 標 地 生 存 , 會 組 成 自 我 的 英 雄 故 事 以 描 繪 關 於 我 們 自 身 的 必 要 事 實
(McAdams, 1993)。
許多理論家認為,能夠統一且有目的性的講述個體生命的形式就是「故事」。 而生命故事是個體重構過去、感知現在及預期未來,不斷內化與持續發展的自我 敘事形式,且生命故事由社會心理所建構,受到文化與社會的影響(McAdams, 1996)。
本研究整理McAdams(1993, 1996)的理路,將「生命故事」定義為「個人 透過回憶過去、感知現在及展望未來,以某種時間序列(如開頭、過程、結尾)
鋪排角色及情節的自我敘事形式。」
故事的功能是整合自我與影響、感動並教誨他人,而生命故事的主要功能則 是將分裂的自我元素整合於同一敘事框架中(McAdams, 1996)。McAdams(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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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將現代生命週期發展的認同分幾階段,可與 Erikson 提出的人生階段相呼應:
(一) 前敘事時代(prenarrative era):嬰兒、孩童與青少年早期,從經歷中蒐
集自我故事的元素,影響自我認同並在某一天被講述,形成某種敘事調性。
(二) 敘事時代(narrative era):青少年至成年不斷創造自我定義的故事,並
不斷重塑認同。
(三) 後敘事時代(postnarrative era)呼應 Erikson 人生八階段的統整及絕望,
老年人可能會將他們生命看作即將完成的產品──生命故事,而這故事可能
被接受(統整)或是拒絕(絕望)。
而在西方社會中,生命故事可能通常從家庭開始,包含早期家庭擴張到家庭 重要的轉捩點或事件標記,而敘事隨著這些標記前進。McAdams(1988, 1993, 1996)從訪談中蒐集超過兩百多個案例,歸納出生命故事模型的七項內容:
(一) 敘事語調(narrative tone):貫穿生命故事整體的情緒和態度基調,如樂
觀的或悲觀的,可能以羅曼史、悲劇或諷刺等形式呈現。
(二) 表徵意象(imagery):作者創造文字、圖像、聲音、氣味等象徵或隱喻
進而開展生命故事的特殊意象,個體愛用的隱喻或符號可能反映自我認同。
(三) 主題(theme):主題是指由角色在敘事中所追求的目標所導向的故事序
列,主題表達角色的動機及渴求。換句話說,故事角色的行為與反應都彰顯 他的人生目的,也就是生命故事的主題。
(四) 意識形態設定(ideological setting):意識形態的設定指涉個人在故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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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顯的宗教、政治、倫理信仰和價值觀,這種道德準則讓個體得以評斷自己 與他人的生命故事。
(五) 核心情節(nuclear episodes):在生命故事中顯現出的特殊場景稱為核
心情節,如故事的高潮、低潮、開頭、轉捩點與結尾,這些情節成為自我在 敘事中證明自身存在的重要證據。核心情節最重要的不是過去實際發生的事,
而是關鍵事件的記憶在整體人生中的意義。
(六) 潛意識意象(imagoes):所有的故事接包含人與非人角色,在生命故事
中,主角就是關於誰的故事。潛意識意象如同有許多微小的、不同面向的自 我居住在大的敘事自我中,此角色經由高度個性化的方式表述思考與行為。
(七) 結局(ending):自我敘事的結尾是一持續發展的生成劇本(generativity script),故事的結尾開啟新故事將自我延續到後代,因此可以說這樣的動態
性文本提供一種敘事機制,讓個體能創造一個超越自我的我(McAdams, 1996),朱予安(2014:44)稱之為「個體能經由敘事結尾特殊的角度作為看
待自我敘事的後設方法」。
本研究採用McAdams(1988, 1993, 1996)提出生命故事模型作為分析高齡者 生命故事之分析架構,詳細方法將在第三章研究方法詳述。
三、 家庭敘事
Stone(1988)提出,家庭故事是傳達生命意義的敘事形式,家庭是人們獲 知「自己是誰」的主要地方,因此家庭敘事可以建構認同。黃芮琪則(2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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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三項家庭敘事的認同功能:
(一)定義家庭:家庭故事不僅定義家庭為何,也提供基本規則及期許以幫助成 員了解「我是誰」。
(二)如何與外在世界互動:家庭故事不但描繪外在世界的樣貌,也說明家庭要 如何適應社會架構。
(三)理解自身定位:關於某個成員的家庭故事可能聚焦某些特徵,使其理解自 己在家庭或世界中的定位。
有鑑於過去以高齡者為對象之生命故事研究多有難以聚焦訪談內容、故事包 含許多面向而難以收束、訪談時間過長等情形(饒炎城,2012;高震峰,2012;
許佩瑜,2013;宋興梅,2016),而其研究出的共同生命故事主題皆有「家庭故
事」。因此,本研究將生命故事之範圍聚焦「家庭故事」,且由於家庭是人們獲知
「自己是誰」的首要之處,而能進而探究高齡者在家庭生命故事中的自我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