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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與訪談方法不僅僅能用於學術研究,更可用於日照機構、社區或任何尋常 家庭。拿張畫紙、準備畫筆,與家中的長者一同繪製家庭生命圖,聽他說畫

(話),從他的故事中看他如何在人生變動中做出決定、如何看待自我,汲 取他們的特殊經驗以獲得「如何活得更好」的尋常智慧。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後續研究建議

此節提出本研究之限制及後續研究建議,期望能供後續學者持續耕耘高齡者 生命故事研究之養分。

一、 研究限制

(一)個案數量較少,無法類推所有老人

本文透過立意抽樣的方式,找尋樂於繪畫與講述家庭生命故事的兩位老 人為研究個案,而研究者曾被不想分享生命故事的老人婉轉拒訪。也就是說,

本文的研究對象多是對自己的人生經歷達到 Erikson、Erikson 與 Kivnick

(1986)所說的「統合」階段的老人,擁有面對死亡時對生命超然的智慧。

此外,個案數量較少也是本研究的限制,難以論及「類推」或「代表性」。 然而敘事研究本就不採用量化研究所強調的代表性和類推性,相對地,質性 研究希望獲得詳細、資訊豐富的資料以達全面的意義和理解(Crossley, 2000)。

因此本研究採個案研究的方式,希望能詳細且深入洞察獨特的敘事和經驗,

並從情境脈絡中全面深入理解意義,而非廣泛類推不同人群的共通性。

(二)難以論證客觀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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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man(2000)論及自傳書寫的研究限制有「效度」及「真實性」二者。

量化研究中效度定義為「測量工具正確地反映出它要測量的概念」(Babbie, 2013

/林秀雲譯,2013:276),然而敘事研究中的效度概念不同於量化研究,在敘事 研究中效度通常意指擁有有良好的依據與支持(Crossley, 2000)。研究者必須從

眼前的資料找出證據強調其論點,並關注其詮釋是否連貫一致、對研究參與者來 說是否有意義、是否符合資料及理論訴求。若成功關注這些面向,某項詮釋就能 被視為是合理的。且在敘事研究中,私有的真實(private reality)非常重要,Berman

(2000)認為記憶一定有模糊的部分,但所述者根據自己的價值觀、情感與欲求

訴說故事,難以論辯其真實性。

Berman(2000)也指出研究對象所說的是否符合客觀真實,一直都是難解 的議題。de Medeiros(2014)在其專書中論及敘事資料的真實與詮釋議題,她認

為,生命故事便是將人所遭逢的現實編入個人的詮釋中,因此敘事真實包含講述 者的真實感受,以及聽者所「信以為真」的部分,重點不在「事實」,而是故事 的「似真性」。而要讓聽者信以為真,敘事的描述語境必須透過彼此關聯的細節 達成內在一致性,讓內容聽起來像真的發生一般可信。

本研究的訪談內容涉及長者私密的家庭故事,例如「明子送養女兒」或「梅 生迎娶表妹」,受訪者難以避免地可能顧及研究者的立場而說出符合社會期待的 言論,然而研究者關注的確非客觀真實,而是受訪者如何自我詮釋的敘事真實。

關於「真實性」除了敘事文本的內在一致、似真之外,訪談情境也相當重要。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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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進入受訪者家庭訪談時可關注周遭環境,明子家中牆上高掛的丈夫遺照、梅 生主動拿出記載家人生卒年的記事本等物件都佐證受訪者所講述的生命故事。

(三) 研究者的自身條件

Crossley(2000)提及,訪談內容經常受情境中受訪者與研究者互動的動力 影響。而研究者自身的條件(年齡、性別、與被研究者間的關係)則可能影響與 研究對象間的互動。

由於個案一明子為研究者的祖母,因日常生活密切相處而在訪談時較能無所 顧忌、自然發揮,然而卻也經常陷入研究者與孫女身分的混淆,如明子在訪談中 會突然以自己的經驗和祖母的姿態「教導」研究者,此時研究者必須嘗試將話題 轉回研究問題,黃芮琪(2013)、許佩瑜(2013)、宋興梅(2016)等以親人為敘

事訪談對象的研究也提出類似情形。

此外,在訪談個案二梅生時,研究者也時而感受到梅生將研究者視為「單身 女性」而開些性別玩笑,或把研究者當成「孫女」一般照顧,如拿出餅乾、糖果 給研究者吃。

如此一說,研究者的身分似乎成了框限,然陳向明(2002)的書中卻提及研

究者的個人身分可以不是障礙,而應努力認識自己已有的資源加以實踐或利用,

並懷抱「參與的意識」,調動自己的全身心與研究對象間積極、平等地對話。

此說也呼應本研究的知識論基礎:生命故事的訪談歷程為敘說者(研究 對象)與聽眾(研究者)間的人際互動過程,包含雙方生命共享、意義共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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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參與、彼此連結、共同擁有或再現共用信念等意義(Wallace, 1994;臧國仁、

蔡琰,2017),研究者應避免自我偏見與刻板印象,視互動過程為彼此互惠、互 動與共享意義的過程(Kaufman, 1994)。

二、 後續研究建議

(一)研究性質

本文採質性敘事研究方法進行個案探討,目的在於深入了解老人獨特的生命 故事細節、其自我認同等,因此較難推及「長者」在晚年所期望的家庭生活或需 求。未來或可採量化研究方式研究家庭生命圖的模式,找出特殊符號、色彩、線 條的意義;或使用文本分析探究高齡者生命故事中的共同關注。

(二)研究方法

未來若以「繪畫活動」作為質性研究的輔助方法時,可考量圖畫的存檔與保 存方式。由於市面上之掃描機器多以A3 為最大篇幅,建議畫紙不超過 A3 較易 存成電子檔。而訪談結束後應盡快即將畫作掃描成電子檔,因為圖畫可能容易暈 染或毀損。

(三)研究文本

本研究的資料為圖畫以及訪談所組成的生命故事文本,本研究之資料主要從 老人自述繪畫與生命故事的口述文本中抓取具有特殊意義的要素進而分析與詮 釋。然而老人的畫作中還有許多老人自身並未提及,卻富含意義的符號與元素。

例如:梅生的畫作十分強調地域之間的往返,國旗、地圖等元素可能蘊含尚未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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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的認同層面;明子的畫作在家庭故事的主線之外,還描繪太陽與綠草等外 物,豐富的視覺元素尚待討論。而梅生畫作的布局從左上開始,繞到左下結 束彷彿繞進胡同;明子則從左下方起筆,一路攀升到右上方,傳達開闊之感。

未來研究者或可增加樣本數,並聚焦研究高齡者繪畫中的元素,深究其中隱 含之意。

除此之外,表達生命故事還有許多可能的形式。如 de Medeiros(2014)

列舉長者可嘗試的敘事形式:

1. 詩:個人敘事詩或團體詩等創作,並以退休、緩慢的死亡、重新開始等與「老」

有關的主題激發靈感。

2. 信件:一種較為私人的敘事方式,允許書寫者創作自由。

3. 口述歷史:通常藉由一段或多次訪談完成,常見於代間傳播領域。

4. 日誌:私人的敘事,反映日常生活中激發自身的事件,作者與讀者合一。

de Medeiros(2014)也提到,並非所有長者都具備寫作能力,因此也可選擇

「團體說故事」的方式進行。

(四)研究領域

這篇研究即將抵達尾聲時,研究者發現本文所使用的方法與涉及的理論意涵,

能與「現象學」有所呼應。現象學(phenomenology)一詞源自希臘字 phaniomenon

與logos,表示對種種現象允以道說(logos),承認現象的實存和真實,認為事物 的確可向我們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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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學最關鍵的名詞則是意向性(intentionality),其核心意旨即認為我們的 每一個意識動作或經驗活動,都是具有指向性的(intentional),我們所有的覺知

都指向事物,意象即為我們與事物之間的意識關係。當人們開始轉向思考意向性,

就開始進入「現象學的還原」(phenomenological),我們「懸置」(suspend)正

在關注的意向性或一般目標,將之「存而不論」(epoche)。當人們以現象學態度 思索、考量與覺察,就能以「事物向我們給出的方式來看待它們」(Sokolowski, 2000/李維倫譯,2004:23-101)。

本研究可與現象學相呼應之處在於,研究者將核心的研究問題「自我」與「認 同」置入括弧之中懸而不論,而是透過繪圖與深度訪談的歷程,讓受訪者能從回 憶之中召回「曾經活過的知覺」(Sokolowski, 2000/李維倫譯,2004:106)。

Sokolowski(2000:109-110)進而提到,無論回憶是好是壞,沒有回憶就無

法安置自身,「我們就無法成為自己,也無法成為人」,且回憶同時包含「正在回 憶的我」及「帶出回憶的我」,是種「同一性的綜合」(identity syntheses)狀態。

由此來看,本文研究對象自繪畫與講述家庭故事的歷程中,正在回憶的自我 與回憶中的自我再次相遇,其敘事認同包含個體過去曾經歷的知覺以及現在的智 慧,呼應現象學所提到的「同一性的綜合」狀態。因此,若以現象學的方法進行 敘事研究,也許可參考本文的方法或用更多不同的敘事文本幫助受訪者思索、考 量與覺察自身,讓「自我」還原成原初的樣貌向自己顯現出來。

age. London, UK: Macmillan.)

王阿進(2013)。《一位中年女性生命重要事件之表達性藝術取向生命回顧探究》。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碩士學位論文。

王秀絨、郭玟伶、鄭月妹、鄭同僚(2015)。《彩繪人生:阿公阿婆畫圖說故事》。 台北:洪葉文化。

內政統計月報(2017)。內政部統計處。上網日期:2017 年 2 月 8 日,取自

http://www.moi.gov.tw/files/news_file/week10603.pdf。

〈什麼是藝術治療?〉(無日期)。台灣藝術治療學會網站。上網日期:2016 年 08 月 31 日,取自

http://goo.gl/GCZ9sk。

甘芝萁、黃邦平、吳亮儀(2015.11.01)。〈老化警鐘!3 年後進入高齡社會〉。上 網日期:2016 年 8 月 1 日,取自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28640。

民法親屬篇(2015)。全國法規資料庫。上網日期:2016 年 10 月 09 日,取自

https://goo.gl/7YRKRE。

田禾譯(2000)。《現代性的後果》。南京:譯林。(原書 Giddens, A. [1990]. The

consequences of modernity.)

江學瀅譯(2004)。《兒童藝術治療》初版五刷。台北:心理。(原書Kramer, E. [1993].

ART as therapy with children. Spartanburg, SC: Magnolia Street Publishers.)

Introducing narrative psychology: Self, trauma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meaning.

Buckingham, UK: Open University Press.)

宋興梅(2016)。《韌力的展現~一位高齡者的生命故事》。南開科技大學福祉科 技與服務管理系碩士學位論文。

李維倫譯(2004)。〈時間性〉,《現象學十四講》。台北:心靈工坊文化,頁191-211。

李維倫譯(2004)。〈時間性〉,《現象學十四講》。台北:心靈工坊文化,頁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