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師在職進修
自終身學習理念興起後,學習風氣也逐漸建立,加上多元文化的課程推 行,教育與學習也相對更加多元;教師更要抱持終身學習的觀念,教師在職進 修則為教師專業成長的方式之一,國外的教師在職進修也相當普及。因此,研 究者就教師專業成長與在職進修之相關性、我國及國外教師進修制度等分別探 討之,希冀教師們對教師專業成長及進修有深入的認識與瞭解。
一、教師專業成長與在職進修
教師專業發展(professional development)乃奠定在原有專業的基礎上,不斷的 研究改進或隨時的在職進修,教師的專業才能有所成長及發展(黃坤錦,2004)。 Hawley 和 Valli(1999)綜整美國教師在職進修的四項共識:(一) 近年來有關學校 改進的各項研究,均明確而強烈地指出教師必須隨時在職進修。(二) 現階段學 生的身心快速改變,期待更瞭解學生,教師更需隨時在職進修。(三) 各項研究 中的結論及建議,均強烈要求教師在職進修才能符合專業的要求。(四) 許多研 究均發現,以往的教師在職進修教育,常未能符合或滿足教師的需求,未能促 成專業發展,亟待改進(引自黃坤錦,2004)。
丁志權(1996)與簡錫昌(2003)針對教師進修的規劃提出以下要點:(一) 教師 進修宜以教師為焦點。(二) 教師進修教育為省思、探究的建構歷程。(三) 教師 進修課程規劃宜兼重實務經驗與知識結構。(四) 教師進修可採合作或行動研究 方式來實施。(五) 教師進修需有教育資源與評鑑制度的配合。
以上觀點強調教師進修教育、制度、課程、及方式等的規劃,要考量教師 的需要,而教師則有權選擇自己有需要或有興趣的進修主題及方式。再者,重 視經驗、著重省思及建構歷程,認為教師進修教育宜注重反省及持續性,鼓勵 教師進行教室內教學方法與技巧的反省探究,進而從中建構自己的教學知識。
此外,強調課程的規劃需同時注重知識的結構性及與專業社群之合作。
二、美、英、德、日教師進修制度探討
美國改革其師資培育也經過許多爭議,其過程及相關爭議,對於解決台灣 的師資培育改革,亦頗具參考價值;因此,本研究除了探討美國地區的教師進 修制度外,也將其他各國教師進修制度一同整理,希望能作為本研究的參考。
(一) 美國之教師在職進修制度
美國大力推動「標準導向」的教育改革,「師資培育與專業進修」被列為國 家的教育目標之一 (劉慶仁,2000)。美國教育部於 1994 年規定,補助給州政 府的經費大部分需分配給地方學區舉辦教師進修等活動(劉慶仁,2000)。此外,
對於甫取得臨時教師證書的新任教師,設計一套為期一年的導入計畫,由任教 學校、教師團體、及師資培育機構共同負起輔導之責,協助新任教師熟悉教學 專業的各項知能(蔡清華,1997)。
美國教育部於 1994 年籌組專業進修小組,蒐集分析專業進修現有最好的研 究與實際現況,並擬定出高品質專業進修的十項準則,作為教育部及全國各地 規劃教育人員進修計畫之指引。
十項專業進修準則為:1.著重與學生學習最有關的教師,還包括學校所有 人員。2.兼顧個人、同仁之間及整個組織的改善。3.尊重並培養學校教師、校長 及其他人員知識和領導方面的能力。4.反映當前最佳教學及領導方面的研究與 實際。5.使教師能夠在學科內容、教學技巧、科技使用及其他教學要項上,發 展出高水準的知識與技能。6.促進學校日常活動不斷的改進。7.由參加進修及負 責進修活動的人員一起來規畫。8.需要相當的時間與資源。9.必須是連貫、長期
的計畫。10.以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做為評鑑的基礎,並將評鑑結果做為擬定後 續進修計畫之參考(王文興,2003;劉慶仁,2000)。
綜合以上所述可知,美國教育部為加強教育人員專業進修所做的各項努 力,包括透過立法來規範,增加教育人員進修機會及經費,研擬高品質專業進 修計畫必備的準則,彙整教育部及其他聯邦機構可資教師利用的進修機會,以 及定期更新、提供資訊給教師們;其最終目標不外乎於提高教師之專業成長,
促進教師教學以協助學生的學習成就。
美國教師進修制度係由地方學區負責,其下設有安排教師進修活動的專責 單位,如:師範教育科(deartment of teacher education),辦理教師進修的機構主 要包括大學院校、中小學校、電視傳播機構及教師團體、教師培育中心、教師 在職教育中心及教育服務中心(劉慶仁,2000)。
其進修類型與方式包括:1.長期且相互關聯的課程,與取得大學學位有絶 大關連;2.長期的課程,多半與取得教師資格及薪級提升有關;3.短期的課程;
4.個人式的支持,以個別諮詢和個別指導形式;5.自導式的學習。實施方式相當 多元包括研習會、暑期學校、大學或校外推廣課程、空中教學課程、函授課程、
研討會、參觀示範教學、實地旅行、定期休假進修、工作體驗、參加社區組織 等等(劉慶仁,2000;鄭博真,2000b)。
(二) 英國之教師在職進修制度
英國教育就業部 1998 年發表的「教師:面對改變的挑戰」(teachers: meeting the challenge of change)綠皮書中,明確提出現代化教師的專業需求為:1.對自
己及所有學生均要有很高的期待;2.接受績效的要求;3.重視教師對自我和集體 的責任,以改善教學的技巧與知識;4.參考國內外的觀點以決定學校的事務;
5.與學校中其他人員建立伙伴關係;6.歡迎家長、商業及校外人士參與校務;7.
預期改革與促進改革(department for educational and employment,1998)。
英國負責在職進修的主要機構為教師中心(李奉儒,2001)。教師中心提 供的進修內容主要有:1.練習、發展與評價新的教材和教法;2.跟其他教師交換 理念與經驗,有機會觀摩其他教師的示範演練或教學活動(鄭博真,2000b)。進 修類型與方式分為校外與校內進修兩大類。
校外進修包括長期課程(20 天以上)和短期課程(20 天以下)。長期課程有長 期文憑課程、長期非文憑課程、學校教育研究員制度;短期課程則有教育科學 部地區課程等。
校內在職進修則有夜間研討會、週末討論會、各種研究訪問活動、參觀旅 行等。由於經濟不景氣,目前英國教師進修方式轉趨以校內或區域性研習活動 為主(李奉儒,2001;鄭博真,2000b)。
(三) 德國之教師在職進修制度
德國的教師進修單位分為二類:1.機構式教師進修教育,如邦政府進修教 育中心或研究所、地方政府所屬的教師進修研究所、非官方的教師進修中心及 教師進修學院等。2.非機構式教師進修教育,即學校內的教師進修活動,其形 式與名稱在各邦並不一致,但其共同點包括:完全由教師自我組織、強調教師 同儕之間的合作、支持與學習、尊重教師在進修教育上的特殊需求、結合學校
革新方案或課程與教學的發展(陳惠邦,2001;鄭博真,2000b)。
其進修類型與方式:1.在職教育,屬義務性進修教育。2.繼續教育,屬志願 性帶薪的進修教育,教師可申請到大學或獨立學院補修學分,或攻讀碩博士學 位;此外,還有學術研討會、觀摩教學、校內研習、休假及免費大學課程等(陳 惠邦,2001)。
(四) 日本之教師在職進修制度
日本自 2000 年改革教師在職進修制度,包括以下四點:1.創設大學院一年 制的課程,可由現職教師於一年中取得碩士學位。2.訂定新的休業制度,允許 教師以休假或派遣方式前往就讀,另外可以半工半讀方式就讀。3.修改由一級 免許狀晉升專修免許狀時,要盡可能以修得碩士方式而晉升。4.對於修得碩士 學位,取得專修免許狀者,在薪給上應予調整至同等待遇的配合措施。(楊思偉,
1999)。
日本的教師進修制度強調欲成為有理想的專業性教師,就要不斷的充實自 我。要達成教師專業在職之生涯發展,要考量下列數點:1.提供所有教師對生 涯發展之必要的研修機會。2.政府各階段的研修應能互相關連。3.需因應社會的 發展不斷修定進修內容(梁忠銘,2001)。
其進修類型和方式為:1.長期性教師進修為從事有計畫性的進修,以確立 教育專業為目的。2.短、中期進修以各種教育新知與資訊的學習為主要目的,
多由地方教育委員會與教師研修中心合辦。3.校內進修以教師間的教學方法、
或研究成果的相互理解為目的(梁忠銘,2001;鄭博真,2000b)。
三、台灣之教師進修制度現況分析
台灣目前的教師進修制度,主管單位在中央為教育部,在地方則是縣市政 府教育局;辦理教師進修單位有師範院校及設有教育院系所或教育學程的大學 院校(鄭博真,2000a;蕭瑞琪,2000))。主要辦理學位學分進修則包括:1.研 習機構如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中等學校教師研習會、縣市之國民教育輔導中 心或教師研習中心;2.中小學、幼稚園及特殊教育學校;3.教育行政機關委託、
認可或核准的學校、機構,如民間團體和各種學術團體(鄭博真,2000a)。
而教師進修類型和方式則有:(一) 參加研究、實習、考察。(二) 進修學位、
學分。(三) 其他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進修與研究(鄭博真,2000a,2000b;
羅清水,1998)。
綜合上述,以上各國皆認為教師在職進修教育,是教師專業成長乃不可或 缺的因素;在職進修的目的在於提升教師知識、技能與態度,進而能改善教學 品質與增進組織效能,視教師在職進修是教師的權利與義務(吳清基,1989)。
總而言之,教師在職進修是教師提升專業成長的方式,而一般教師進修類型的 方式皆有其適用之處;而上述所討論的進修方式也能運用於私立幼兒園教師的 在職進修,這將會使私立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的意義及落實更加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