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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教育信念之相關理論

本節先就信念的意義、相關概念加以討論,其次探討教育信念的意義與內 涵,以其對「教育信念」有進一步了解,最後,歸納出本研究在「教育信念」變 項所涵蓋的層面。

目前在教育信念領域,對於師資培育生的教育信念研究成果還比較少,研究 成果主要集中在教師的教育信念上,因此就教師的教育信念意義與內涵來探討。

教育信念是信念的一個分支,要深刻認識教育信念的本質,必須首先理解信念的 基本意義。再來分析教育信念的意義與內涵。

壹、信念的意義

信念表達了人們對某人、某事或某思想的認識的堅信和格守,事由認知、情 感和意志構成的融合體。李城忠(1989)在《教育辭典》中論述道:信念是人對 於在自己生活中所應遵循的原則和理想的信仰。這種信仰是深刻而穩固的。信念 以理想為中心,由於人對於現實採取積極的態度,對知識進行有根據的獨立思 考,對自己的職責有強烈的責任感,便逐步形成信念,信念通常跟情感和意志融 合在一起,表現為人的生活立場,支配著人的行動。

牛津《英文辭典》中,對於信念一詞的解釋,包括下列五項(引自高強華,

1992):

(一) 信念是一種心理作用、條件或習慣,對人或動物的一種信任、依賴、確 信、信仰與誠信。

(二) 指在心理上對於某一命題、陳述或事實,確定其為真的,無論是基於權 威或證據。信念是指對某項敘述支事實或者是完全肯定或接納,不必再做觀察與 驗證。

(三) 信念就是指我們所相信的事物,是我們視其為真一系列的命題。早期信 念一詞多半指的是宗教上的種種教條或信條,近年來信念卻僅是一種意見、主張

24 或信仰。

(四) 信念是對我們所相信之教條或規約的一種正式的陳述,簡單來說,信念 就是信條。

(五) 信念是一種完全相信或接納的預想、希望或期望。

王恭志(2000)指出,信念就如同隱藏在海平面底下大部分的冰山,穩固的 支撐海平面上的小部分冰山一般,對於人們的行為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力。信念 雖然隱藏在人的心裡,卻是人們行為的根基,它指引人們不斷的做決定以及主導 人們的思維。

堅定的內心信念是人們發自內心地對某種道德義務的真誠確信和強烈責任 感,是人們對於自己的行為進行善惡判斷的一種內在的精神力量。一種信念就是 一種需要的反應,它是意識對主體接觸的大量形形色色的思想、理論進行鑑別和 選擇的結果。當人們認為某種理論見解或思想主張可信,並在行動上加以維護和 貫徹的時候,信念就確立起來了。一個人的信念越堅定、越高尚,他在內心煥發 出的驅動力就越強大、越持久,對其他持有相似信念的人吸引力和影響力,也就 越大、越有效。

在相關文獻中,研究者發現不同領域的學者,對於信念的定義、解釋也因認 知、看法不同而有所差異。茲將國內外學者對於信念的定義整理如表 2-7。

表 2-7

國內外學者對信念的定義

研究者(年代) 信念的定義

Fishbein & Ajzan (1975)

信念是個人對於某種對象的特性或期望所了解的訊息,多數 是主觀的。

Sigel (1985) 信念是經驗的心理結構,是一種心理作用,用來解釋外在現 象並採取行動的表徵系統。

Pajares (1992) 主張信念是建立在評鑑和判斷的基礎上,信念經常隱藏在態 度、價值判斷、意見、意識形態、知覺、概念、概念系統、

性情和理論、原理之中。。

25 表 2-7(續)

林清財 (1990) 信念是我們所確信的意見或確定某事存在的感覺,是我們個 人知覺為事實的一些觀念。

高強華 (1992) 信念是一種對事物或命題確信不疑,完全的贊同與接納的心 理傾向。

湯仁燕 (1993) 信念是人們解釋現實世界的依據,同時也顯示出個人行動的 傾向。

陳誠文 (2002) 面對環境包括人、事、物時,個人心中所持有的內在真理,

是一種視之為真,表示接納、肯定的心理傾向或態度,與先 前的經驗有關,並會受環境影響;同時也能引導個人外在的 行為與內在的決定。

邱雅蘭 (2006) 信念是個人對於外界人、事、物所堅持的見解。

周麗華 (2007) 信念是人們在實際行為時的指導,是可以左右人們對價值觀 的判斷、事情的處理態度。

許孟琪 (2007) 信念是不具有理性的判斷,是受個人生命經驗的影響,對於 事務抱持的理想

蘇怡珍 (1985) 個體對某些觀點或事物所採取的 一種接納、同意的態度就 是信念,這種態度是個體內在思考與外在環境交互影響後所 產生的,並且會指引個體行動,並持之以恆地相信它。

周威甫 (2011) 信念是代表個人對於某個物體所擁有的各項資訊。

黃雅玲 (2014) 信念就是個體內心的主觀想法,並受到本身經驗及價值觀的 影響,進而決定了個體的行為、思想,影響行為表現與事物 價值觀的必要條件。

陳曉萍 (2015) 信念是來自個體的特質、經驗及認知,進而影響行為模式、

價值觀的建立及內在的思想,是一種由外而內的主觀認定,

對於人事物相信的心理傾向。

總結這些學者的看法,基本可以歸納如下:

(一) 信念的對象:談起信念,必然要先對信念的對象有比較明確的認知,只 有在了解對象之後才能談及下一步的堅定與否。

(二) 對信念的對象的情感體驗:只是了解信念的對象情況、認知是不夠的,

還要有情感體驗。經歷了情感的體驗,不僅豐富了對其的認知,還會引向下一步 對其的堅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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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對信念的對象的態度,信的程度如何:在了解對象的情況後,有了情感 體驗,堅信了它的正確性,在此基礎上表現出堅信不疑的態度。

(四) 行為傾向:信念不是行為的本身,信念是一種行為傾向。也就是說,並 非一定要付諸實踐才能成為信念,而是表現出了這種堅信不疑的行為傾向也可稱 為信念。

綜合上述,本研究將信念定義為合理的信念,其實是人們在一定認識基礎上 確立對某種理論主張或思想見解及理想堅信無疑,並要努力身體力行的精神狀 態;信念是認識、情感和意志的融合和統一。

貳、教育信念的意義

教育信念是教育工作者對自己所從事的教育事業了解和深刻認識的基礎上 建構起來的信仰體系,包括對教育事業的社會意義、價值的認識,包括對克服前 進征途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的堅定決心,教育信念作為教師專業素質不可或缺的 一部分,也是對師資培育生的必然要求。只有了解師資培育生的教育信念,才能 更好的培養教師候選人。

張平(2014)指出,教師教育信念的形成可分成觀念認識的形成、內在態度的 形成,教師在成為教師之前,首先是一名學生,觀念認識來源是從課堂中的課程 學習,另一方面還受到許多環境的影響,例如:家庭的氛圍、學校的校風和社會 的歷練;內在態度就是個人實踐中形成的態度以及在情感體驗中形成態度。其實 不管是什麼樣的原因形成,也就意味著教師的行為應該是自發的、真誠的,也意 味著教師需要不斷的自行自我反省,不斷的成長。如此,我們的教育信念才能給 予學生向的觀念及發展。

國內有關研究教育信念亦稱教師信念或教師教學信念,常因研究者探討的領 域、目的、動機和對象與研究方式不同,因此對教育信念有不同的定義與相關名 詞。部分學者採用「教師信念」(朱苑瑜,2001;高強華,1993;蘇冠榮,1999)、

「教學信念」(吳正成,2004;林進材,1999;馮雯,2001;顏銘志,1997)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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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念」(王滿馨,2003;陳健生,2000;張明麗,2002;劉雅鈞,2004)

等;但是學者均認為教師都抱持著對工作、教師角色、學生、課程、教材教法和 責任,甚至於和家長、班級經營等各方面的信念。其中採用「教師信念」者,認 為是教師對於教學歷程的相關看法和觀點。而採用「教學信念」者,認為教師在 教學歷程中,對於學生學習、師生關係和教材及教學方法等方面的各種觀點,主 要著重的層面還是在於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的過程。採用「教育信念」者,探討 的變項包含教師角色、知識與學習、學生的多樣性、社區角色以及學校和社會。

林清財(1990)指出,有部分人認為教師的教育信念是長期性的、隱藏的和 對社會化壓力預期下的產物;有人則主張教師的教育信念是面對共同問題之一群 人密集互動的結果,或者是學校體系的結構特徵與教師抱負交互作用的結果;也 有人提出單純的觀點認為教師的教育信念是一種教學經驗的累積。師資培育生在 當前的教育生態下,擁有的信念是什麼?對於教育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因研究方 向與領域的需求,本研究採「教育信念」為題,作為師資培育生在教育上所持的 信念。以下就國內外學者以不同角度來敘述教育信念的定義,研究生將教育信念 的意義整理如表 2-8。

表 2-8

國內外學者對教育信念之定義

研究者(年代) 教育信念的定義

Pajares (1992) 教師信念就是教師的教育信念。但具體而言,教育信念涵義 比教師信念廣,例如教師效能、知識論、教師或學生的表現

(如歸因、內外控信念)、有關自我概念、自我價值及自我 效能都是屬於教育信念所要探討的領域。信念是個人對於某 種對象的特性或期望所了解的訊息,多數是主觀的。

張明麗 (2002) 教育信念是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對教育所抱持的觀點。

王滿馨 (2003) 教師對教育所相信而視之為真的命題或陳述,也是教師思考 的一部分。

黃國銘 (2003) 教師的教育信念是教師對於教改政策、教師本身、教學等方面的

黃國銘 (2003) 教師的教育信念是教師對於教改政策、教師本身、教學等方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