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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第一節 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現況

本研究聚焦於鉅觀面向的「教育政策網絡治理」之探討,並以補救教學政策 為個案,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為「補救教學政策」的主要行動者,故藉由教育 部、教育局及學校等參與成員的看法之分析,可以勾勒出「教育政策網絡治理」

的現況。

壹、「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行動者組成多元,包括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

本研究以「補救教學政策」為個案,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為「補救教學政 策」的主要行動者,茲就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等參與成員對於「教育政策網絡 治理」之相關論述,分析如下:

一、主要行動者組成多元,包括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

(一)教育部參與成員的看法

補救教學真正執行的時候,會去重視教育部還有地方政府教育局,以及學校 這三角之間一個互動的關係(訪,專案 E1,1040331)。

你說補救教學政策執行中有哪些重要角色喔?最直接的當然是教育部、縣市 政府的教育局處和學校,而學校裡面又包括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等

(訪,組長 E2,10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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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參與成員指出在「補救教學政策」的規劃、執行及評估等實際過程,

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都扮演重要角色,屬於補救教學政策網絡治理過程中之主 要行動者,所以,教育部、 教育局及學校之間的互動關係也是補救教學政策成效 的關鍵。

(二)教育局參與成員的看法

以我這幾年來看,……我們會依循教育部制定自己的補教教學計畫,然後跟 學校說明,讓學校來申請執行(訪,承辦人 N1,1040212)。

補救教學政策執行過程,教育局是扮演一個橋樑角色,銜接教育部和我們學 校,如果補救教學真的要產生效果,在行政方面,教育部、教育局和學校的 角色都是非常重要(訪,科長 N2,1040424)。

教育局參與成員指出在「補救教學政策」的實際推動過程,教育部、教育局 及學校都是主要行動者;例如,以教育局而言,是扮演教育部及學校之間的中介 橋樑角色。

(三)學校參與成員的意見

對於學校而言,主要負責補救教學的執行,且這過程都會都和教育部跟教育 局很有關係,所以,這個互動關係是很重要的(訪,一般 P3,1040213)。

一般地區小學的校長認為在「補救教學政策」的實際推動過程,教育部、教 育局及學校都是主要行動者,亦即,三者之間的互動過程及結果會影響「補救教 學政策」的執行成效。

綜言之,教育部必須要讓教育局及學校都能夠瞭解及認可「補救教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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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念及內涵,並願意透過協力合作,一起承擔應該協助之責任,以共同達成補 救教學政策目標;所以,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皆為「補救教學政策」發展過程 中的主要行動者,其符應「教育政策網絡治理」呈現多元行動者共同參與及互動 之特性。

二、各行動者都具有特定的政策角色

(一)教育部參與成員的看法

為能達成上述的目,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每年編列龐大經費補助直轄市 及各縣(市)政府,但如何執行並督導學校落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縣市政 府扮演非常重要角色(部文 4,1030820)

教育部當然是比較偏向一個政策的決定者跟督導考核的角色,所以這部份應 該蠻清楚的。那教育局屬於縣市層級,還是有部份決策的權力,也包括推動 相關政策,學校方面,主要還是在執行教育部跟教育局的補救教學政策,三 者間的關係很緊密(訪,專案 E1,1040331)。

教育部參與成員認為在「補救教學政策」中,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通常各 自有應扮演的政策角色,例如:教育部可能扮演政策制訂者的角色,教育局扮演 教育部和學校間的中介聯繫之角色,學校則扮演政策執行者的角色。

(二)教育局參與成員的看法

教育部對於補救教學政策的規定是十分詳細的,然後,我們會依循教育部制 定自己的補教教學計畫,然後跟學校說明,讓學校來申請執行(訪,承辦人 N1,1040212)。

我認為補救教學政策的執行,教育部主要是負責政策的規劃、執行和評估,

並和各縣市教育局、學校及家長緊密配合,以讓我們每個學生都可以具備基 本學力(訪,科長 N2,1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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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參與成員認為教育部和學校都是「補救教學政策」的執行過程之主要 行動者,也各自具有特定的政策角色,例如,教育部負責教育政策制定的角色,

學校扮演教育政策執行的角色,教育局則扮演教育部及學校間的中介橋樑;另外,

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之間應互相協力合作,以達成預定的教育政策目標及教育 願景。

(三)學校參與成員的意見

在執行補救教學政策的時候,在學校端比較會接觸的到是教育局那一端的承 辦人員,也直接受到教育局的相關規範,跟局端的直接互動很多很密切,所 以,就政策指導來說,教育局是最直接的,來自於教育部的部分較不明顯

(訪,一般 P2,1040211)。

以學校立場來說,教育部是更上級的指導單位,教育部必須將整個補救教學 政策方案規劃很仔細,透過教育局或邀請學校承辦人去做相關說明,學校才 知道怎麼去做,經費怎麼運用,如何開班,學校的相關訊息都來自於補救教 學實施方案(訪,一般 P4,1040216)。

因為我們算是教育基層單位,我們其實是不太容易直接面對教育部國教署,

但是教育部國教署與學校的聯繫,也透過教育局及電子化平台搭了不錯的合 作橋樑,例如,教育局會擬定這一年度的工作計畫,通常會用公文的形式讓 我們知道教育部的政策,讓我們去執行時有依據及進行互動(訪,偏遠P7,

1040309)。

根據訪談分析,一般地區小學及偏遠地區小學的校長認為在「補救教學政策」

的執行過程,教育部是扮演政策指導的角色,教育局則扮演傳遞教育部政策資訊 的中介窗口,學校則扮演政策執行的角色:另外,相較於教育部,學校和教育局 間的互動更為頻繁,學校主要從教育局獲得相關政策資訊及諮詢服務;所以,教 育局對於學校而言,主要扮演由上而下的教育政策管制者,不僅具有教育資源的 優勢,也具備教育資源分配的權力,且透過訪視及視導的課責機制,規範學校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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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

綜言之,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的參與成員皆瞭解彼此在「補救教學政策」

的執行過程,扮演特定的政策角色及具有特定的政策任務,呈現多中心治理之現 象,其符合「教育政策網絡治理」之特性。

貳、「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目前呈現各行動者權力不均等的事實,且主要權力基礎 為教育部的法職權

本研究聚焦於鉅觀面向的「教育政策網絡治理」之探討,並以補救教學政策 為個案,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等參與成員為「補救教學政策」的主要行動者,

茲就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等參與成員對於「教育政策網絡治理」之相關論述,

分析如下:

一、教育部的法職權為主要權力基礎

(一)教育部參與成員的看法

成立中央對縣市政府、縣市政府對學校之督導會報機制,檢討補救教學學生 之提報率、施測率、受輔率、進步率及因進步回班等 5 項指標,……本署依 補救教學統合視導指標,獎勵辦理績優之縣市,……修正本署補助直轄市、

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除擴大受輔對象外,並因應實際實施 現況滾動修正要點(文 1,1030124)。

在實施策略分工表這邊,你可以看到在執行補救教學時,部裡要做什麼、各 縣市要做什麼、學校要做什麼,都規定很清楚(訪 E2,1040401)。

教育部參與成員基於主管機關的權責考量及行政習慣,會透過法令規定,以 法職權規範「補救教學政策」的執行。亦即,本研究發現,教育部認為「補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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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政策」的執行過程仍必須要立基於嚴謹的法令規定及行政程序等規範,其有別 於「教育政策網絡治理」必須立基於共享的權力基礎,讓政府部門及非政府部門 共同參與教育政策的規劃及執行之特性。

(二)教育局參與成員的看法

藉由本市 SWOT 分析及現況說明,……困境分別為偏鄉弱勢受輔學童增加、

家長觀念較為守舊及民間資源整合與應用薄弱,因應之策略乃朝向結合國教 署的工作重點方向規劃(局文 6,1040423)。

以我這幾年來看,最重要還是跟隨教育部推動的方針,跟隨著教育部相關規 定去推動補救教學政策,且教育部對於補救教學政策的規定是十分詳細的

(訪,承辦人 N1,1040212)。

從文件分析及訪談分析可知,教育局參與成員認為在「補救教學政策」執行 過程,會受到教育部的法令規範,所以,「補救教學政策」的權力基礎為教育部的 法職權,且具有強制性。

(三)學校參與成員的意見

在政策面,教育部做的很多規範的很細,例如哪些學生在北部就讀,開班的 節數規劃或區段,它的遊戲規則定得很清楚,所以在教育局方面就遵照教育 部,他發揮的空間就侷限在教育部的框框下,但教育局會做很多在這個規則 之下,去督促學校將補救教學做的更好做得有效果。(訪,偏遠P7,1040309)。

教育部實施補救教學的立意良善,但作業繁複,需要篩選出成績後段的學生 進行檢測,再調查意願進行開課,但學校還是得去遵循教育部規定(訪,一 般 P9,1040320)。

一般地區小學及偏遠地區小學的校長認為,對於學校而言,教育部及教育局 為主要的權力控制者及政策領導者,主要呈現科層體制的運作思維,學校也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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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教育部及教育局的法令規範來執行相關補救教學政策的相關措施。

遵循教育部及教育局的法令規範來執行相關補救教學政策的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