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第五節 綜合討論
本研究從鉅觀視角,將「教育政策網絡治理」定義為在教育政策發展過程,
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等行動者所構成的互動系統中,在資源、權力、責任等不 同面向的互動過程;在教育政策實務上,各行動者可能會因為資源、權力、責任 等不同面向的條件限制,而產生不同「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現況、效益、困境 及因應策略;本研究從「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概念視角,以「補救教學政策」
為政策個案,針對「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現況、實際效益、目前困境及其因應 策略等面向綜合討論如下。
壹、「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現況中的主要行動者組成多元,且彼此共同承擔協力合 作過程的治理責任
本研究發現,在「補救教學政策」個案中,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等參與成 員的相關陳述都認同彼此是主要行動者,且教育部主要是扮演政策規劃者的角 色,教育局主要是扮演教育部及學校的中介橋樑,學校則主要是扮演政策執行者 的角色,所以各自具有重要的政策角色:據此,「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現況中的主 要行動者組成多元,且各自具有重要的政策角色,其符應「教育政策網絡治理」
的理論特性 - 行動者具有多元性(蔡允棟,2006;Salamon, 2002);然而,由於 教育局會受到來自於教育部的法令規範,學校會受到來自於教育部及教育局的法 令規範,所以,在「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實際過程中,各行動者自主性並不一 致,可能導致產生「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困境。
另外,本研究發現,在「補救教學政策」個案中,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都 認可彼此應該要建立協力關係,持續進行政策溝通,以解決所面臨的教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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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符應「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理論特性 - 各行動者間呈現協力關係(江大樹、
張力亞,2012; Considine & Lewis, 2003);另外,當教育部及教育局採用正向領 導回應及滿足學校的需求時,各行動者間的信任關係會更加穩固;然而,若是教 育部只僅僅採取科層體制的課責方式,將會導致與教育現場產生落差現象,並無 法回應學校的真正需求,且會折損各行動者間的互相信任感,進而產生「教育政 策網絡治理」的困境。
貳、「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現況存在各行動者具有資源不均等及權力不平等的事 實,且當前課責方式以科層課責為主
本研究發現,在「補救教學政策」個案中,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所擁有資源 具有差異性、依賴性及互換性,例如:教育部可以提供經費、教育局可以辦理相 關專業成長研習活動、學校可以回饋補救教學政策執行的現場情形等,所以,教 育部、教育局及學校呈現彼此依賴及互相交換的協力合作關係,也皆同意引入民 間資源的必要性,其符應「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理論特性 – 治理資源具有差 異性、互賴性及互換性(莊文忠,2013;Rhodes, 1996);然而,對於教育局及學 校而言,教育部是主要的經費支配者,所以,在「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過程中,
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存在資源不均等的事實,可能導致產生「教育政策網絡治 理」困境。
另外,本研究發現,在「補救教學政策個案」中,主要權力基礎為教育部的法 職權,導致教育局及學校的角色定位、任務及自主性都會受到教育部的法令規範,
教育部、教育局及學校之間存在權力不平等的事實,其不符應文獻探討結果所歸 納的「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特性 – 各行動者共享治理權力(林斌,2009;Bogason
& Zolner, 2007),可能導致產生「教育政策網絡治理」的困境;最後,本研究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