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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數位藝術實驗室個案之經營發展特質

本小節在論述上主根據第二章第三節學習社群理論分析所歸結之學習社群特質,

從數位藝術實驗室經營形式特質,包含組成、類型及運作面向;至其發展內涵特質,

包含態度及互動層面等,檢視數位藝術實驗室整體的學習社群特質。

一、數位藝術實驗室經營形式特質

此章節第一部分主要探討數位藝術實驗室「場域」本身的經營形式特質。本研 究雖設定主以「學習社群」觀點為探究、分析依據,但為避免單一檢視面向造成研 究探討的漏失,故視需要在第一部分「數位藝術實驗室經營形式特質」首先以一般 性觀看角度檢視其成立背景、屬性定位、設備資源,再轉入學習社群探析觀點,論 述數位藝術實驗室之組成架構、存在類型、運作範疇。

4 此處「相關文件資料」包含有研究者自本研究之發想、初期計畫階段至研究正式實施期間,除正式 觀察、訪談所獲研究資料外,其他與林珮淳教授及數位藝術實驗室成員接觸、對話的相關觀察記錄,

以及林教授提供實驗室相關出版印刷品、展覽文本資料等等。

(一)成立背景、屬性定位、設備資源

依據數位藝術實驗室網頁、相關出版印刷品及林珮淳教授所述,數位藝術實驗 室於 2001 年成立,成立的契機背景為 2001-2002 年林教授任臺藝大多媒體動畫藝術 研究所所長期間,多媒系所因應學校自學院轉型更名為大學所獲教育部經費,提出

「教學提升計畫」。為讓系所教師之教學、研究水平有效提升,並思及研究所進行研 究以及多媒體藝術的實驗創作性質,林教授鼓勵每位專任教師建立各自的實驗室,

例如與數位藝術實驗室同時成立的動畫實驗室及後陸續設立的多媒體實驗室、錄像 與新媒體藝術實驗室……等。實驗室成立後,其定位、走向即由主持教師各自獨立 經營,數位藝術實驗室亦然。數位藝術實驗室的經營定位在成立之初,依前述設立 構想,可將其視為「臺藝大多媒所教師教學研發單位」。隨林教授領導發展至今,除 原基本定位,並在 2010 年實驗室團隊參與行政院文建會「科技與表演藝術結合旗艦 計畫」的促使下,正式申請得臺北縣文化局核准立案為非營利演藝團體,而同時具 有「立案非營利組織」定位。

數位藝術實驗室雖在教學研發單位屬性外,另以「林珮淳數位藝術實驗室」之 名具非營利組織定位,然而其創立、組織、運作主要仍於學校─臺藝大、系所─多 媒系所的大環境架構下,故實驗室運用之設備、資源首得自於學校,再者才是對外 取得。首先以設備而言,數位藝術實驗室活動空間主即為學校、系所的教室、研究 生研究室及展覽空間(包含臺藝大校內教學研究大樓所設之「國際展覽廳」至鄰近 校區的臺藝大文化創意產學園區內「臺藝大畫廊」等等),實驗室師生成員在其間進 行課程教學、創作活動、師生同儕互動與成果展現。而另一呈現實驗室發展過程、

成果的空間─數位藝術實驗室網站,亦架設於學校的網路伺服器。教學、創作、展 覽佈置等部分所需使用的工具設備,如:電腦相關設備、剪輯設備、投影機、投影 架、錄影機、相機……,一方面由系所陸續添購、補足,成員可直接向系上借用;

另一方面,設備不足則可能由實驗室經費購買、跨界合作廠商提供或視實驗室成員 個人創作需求自行準備、採買。

再看數位藝術實驗室運用的資源:呈上段所述,學校方面提供的空間、設備以 至於師資、經費……等,可見如林教授所言:「資源的話,學校就是資源。」(主訪 1,2012/05/11)。而在數位科技藝術創作不可或缺的經費層面資源,除學校可分配的 經費、承接相關研究或創作計畫案所撥款項可利用外,主持人對外的積極爭取也為 實驗室取得研究創作之多方經費補助資源,如受訪者述:「……老師會替實驗室找補 助,例如文建會、文化局、臺北市政府、女藝會…等等的補助。」(前訪 4,2012/05/11)。

另外,數位藝術實驗室的立案非營利組織定位,亦使其在資源爭取上,更可以實驗 室名義申請相關預算。如:2011 年數位藝術實驗室互動多媒體跨領域表演創作

《Nexus 關聯》受邀至「第十二屆布拉格劇場設計四年展」臺灣學生館展出,林教 授即能以立案非營利演藝團體之名義,為成員申請出國參展部分經費。實質資金資 源的挹注,使數位藝術實驗室在教學、創作、研發等有更多的力量及機會。

數位藝術實驗室的資源運用可再談及「人力資源」區塊,林教授說到:「我們的 資產就是學生……」(主訪 1,2012/05/11),而實驗室匯集之成員具備有多元專業背 景能力(此部分隨後進一步論述),相異專業能力的聚合對實驗室本身的研究、創發 即為一相當有力的資源。誠如受訪者所言:

數位藝術實驗室本身裡面可能就有各式各樣的人才,從發想到創意、平面、視 覺、文字撰稿、程式、執行…都會有人在裡面!那它等於就是一個後盾,在這 個實驗室中一個…滿強大的資源……。(前訪 2,2012/05/15)

成員的多元專業能力直接供予實驗室豐富的人力資源,這也成為數位藝術實驗 室經營發展的重要特質。再就另一角度來說,林珮淳教授本身自油畫創作漸轉型複

合媒材、數位圖像、互動裝置等等與數位科技相連結的創作型態,其對數位藝術創 作的持續挑戰、嘗試以及數位藝術教育層面的經營,使之在臺灣數位藝術圈、數位 藝術教育圈占有一席之地,有相當的影響力。如研究者提問:「你認為數位藝術實驗 室有何顯著特色?」時,一受訪成員直覺式地回答:「顯著特色就是 director 很有 名……」(現訪 4,2012/05/10)而可知主持人的學術地位對於其經營、領導研究創 發團隊的關聯影響。此身分力量為其領導的數位藝術實驗室爭取得更多有形、無形 的資源,有形資源即若前述設備、經費部分;無形的資源則包含有人脈、數位藝術 發展資訊及最新、最可靠消息來源…等等。受訪成員對此亦談到:

……當指導教授站在某個圈子裡比較高的地位的時候,你勢必就能 touch 到ㄧ 些比較高地位或者是具有決策權的強人。像我們在展覽的時候,老師常常引介 一些重要人物如博物館館長、系所主任、公司總經理、藝術家…來看我們的作 品,我們因而能與他們有所接觸、交流。(前訪 2,2012/05/15)

老師會知道一些…就是我們也不會知道的這種藝術中心的網站,她都會知道,

然後最近會發表什麼作品她也都能提早知道!(現訪 4,2012/05/10)

林老師在數位藝術界的位置,使她能較快地獲得一些消息、資訊。如果想要在 這圈子中推自己的學生或是推出自己的作品,消息的來源及方向的確會比較明 確一點。譬如說…恩…很輕易就會知道某些展覽的訊息,可能還在籌畫期就知 道了。(前訪 2,2012/05/15)

以上為數位藝術實驗室在成立緣起、定位轉換、設備運用及資源取得的概況討 論。以下進一步聚焦自學習社群觀點之形式特質,就數位藝術實驗室的組成、類型 及運作面向進行分析。

(二)組成架構、存在類型、運作範疇

承繼前段落區塊對於數位藝術實驗室其成立背景、屬性定位、設備資源的探討,

此段落以學習社群形式特質為依據,對照文獻探討章節中研究者整理之表格 2-3-1,

分別就組成、類型與運作三方面來檢視:

1. 組成

數位藝術實驗室組成面向的形式特質,首先觀其人員組織:主要有主持教師一 人,即林珮淳教授;成員則為林教授的指導研究生群,成立至今已有四十九名成員。

就師資層面而言,林教授作為實驗室主持人,本身為藝術創作背景專長,在指導成 員數位藝術、多媒體藝術的多面向創作型態時,除依個人專長在創作理念、美學論 述、呈現方式效果部分予以指導外,另會自主邀請不同專長背景的師資共同開課、

協同教學或在技術面提供支援。此部分在研究者進行場域觀察的課堂即能印證:此 課程同時由林教授與三位教師協同授課,包含有互動程式撰寫專門之教師、科技界

「維希有限公司」負責人─提供曲面投影軟體技術以及數位產業界「斐多有限公司」

負責人─提供數位互動創作在市場需求、商業模式之認識思考。四位教師分別以不 同專業觀點給予指導、建議、分析,使學生在創作時思考更為深入與完備。再看實 驗室成員的組成特質,成員各具不同創作專業、處事能力背景。檢視本研究邀請的 受訪成員,其創作專業背景就含括有:繪畫創作、3D 動畫、3D 遊戲設計、影片後 製剪接、影像製作、VJ、手機程式、互動程式設計、視覺設計、多媒體設計、軟體 應用……等等(參見第三章第四節,表 3-4-3)。由數位藝術實驗室主持人到成員的 組成概況,繪畫創作、數位多媒體創作、程式設計……等等多元專業能力的集合,

為數位藝術實驗室整體發展的顯著特質要項,並可與學習社群理論之「分散式專業 知能─結合不同專才」特質相對應。

如何成為數位藝術實驗室成員?透過訪談可得知一方面由成員自主選擇指導教 授,經林教授同意後同步加入實驗室。成員選擇林教授為指導教授而進入數位藝術 實驗室的考量,歸結受訪者所言,主要有三項選擇原因:(1)創作類型、走向之需 求,如:「…我會覺得就是說林老師所打出的脈絡跟旗幟會更符合我自己想要做的導 向,所以那個時候我才選林老師這樣子。」(前訪 3,2012/05/09);(2)實驗室前輩

如何成為數位藝術實驗室成員?透過訪談可得知一方面由成員自主選擇指導教 授,經林教授同意後同步加入實驗室。成員選擇林教授為指導教授而進入數位藝術 實驗室的考量,歸結受訪者所言,主要有三項選擇原因:(1)創作類型、走向之需 求,如:「…我會覺得就是說林老師所打出的脈絡跟旗幟會更符合我自己想要做的導 向,所以那個時候我才選林老師這樣子。」(前訪 3,2012/05/09);(2)實驗室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