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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以數位藝術實驗室個案為研究場域,從學習社群的觀點進行探析,期能 梳理藝術實驗室發展之定位、現況與效益。個案藝術實驗室與學習社群概念兩方交 互對應的探究,乃欲跨越「實驗室」定義限制,而能以更具概括性的「學習社群」

概念,將藝術實驗室特性延伸至藝術教育不同領域的教學運用思考。然而在文獻資 料詮釋、研究對象選取、研究場域觀看等等層面,受限於研究者背景知識能力、當 前相關研究狀況與施行研究的可行性,無可避免會影響本研究結果的全面涵括性。

茲就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說明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範圍,包含研究對象、檢視概念依據兩方面,以下逐一說明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成立於臺藝大多媒體動畫藝術研究所的「數位藝術實驗室」為個案研 究對象,此對象的選取除數位時代的藝術創發趨勢背景以及研究所的分科進階專業 特性考量,再者為研究對象熟悉度有益於研究場域的進入。另概覽全國大專校院相 關系所之類似實驗室(以瀏覽實驗室專屬網頁進行初步了解),依據其領導教師背景、

運作方式、展現成果與代表性,確立此「數位藝術實驗室」為本研究之個案研究對 象,詳細選取標準於第三章進一步闡明。研究從數位藝術實驗室組織架構、教學進 行的方式、學術研究的發展、實驗創作的過程、成員專業成長等進行資料的蒐集、

現場觀察以及對實驗室主持人、成員(含在校成員及已畢業離校成員)進行訪談,

以能匯集多方資訊奠定較為完整的論述基礎。

(二)檢視概念依據

為能使「藝術實驗室」的探究有效延伸至藝術教育的不同領域思考,本研究以

「學習社群」概念作為對應探析之依據。然學習社群的類型上又普遍分為實體與虛 擬學習社群,其中虛擬社群牽涉超越時空、地域限制的網際網路或虛擬環境(潘麗 琪、賴美嬌,2003),範圍之廣及性質之多變,故暫不列入本研究探討依據範圍,僅 在第二章文獻探討討論至學習社群的理論基礎時,略為說明之。

二、研究限制

依本研究的研究範圍、探討依據與研究設計,在研究施行及分析研討過程中,

研究者自身背景知識、既有研究文獻與場域觀察等三方面,皆產生部分的研究限制,

分述如下:

(一)研究者背景知識的限制

誠如研究動機中所述,研究者純繪畫的創作背景以及對於數位、科技藝術晚近 才興起的關注,故對於數位藝術及其創作、教育的背景知識相較之下是相當薄弱的。

因此在資料分析、場域觀察、訪談中,對於更深度或關鍵的發現思考必有所侷限。

為避免僅止於表相的觀看,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需隨時研讀相關研究文獻、創作 論述或藉實際與專業人士的對談,提升自我對於數位藝術創作、教學觀察的敏銳度,

以加深、增廣研究論述的層次。

(二)既有研究文獻的限制

數位科技藝術發展在藝術史脈絡中屬較為晚近才興起的藝術類型,在其發展、

創作方面已有可見之成果,然而對於其教育層面之探討,則仍為待發展的區塊,因 此在數位藝術教育相關研究文獻的蒐集上極為有限,僅能就所搜尋文獻,配合以數 位藝術發展相關資料,進行延伸探究。

另本研究以「學習社群」概念作為分析「藝術實驗室」特性、發展與應用的依 據,期能將藝術實驗室以學習社群的屬性,提供藝術教育發展一新的思維面向。然 而學習社群應用於藝術教育的相關研究及討論甚少,無法直接從既有理論基礎中梳 理其發展與具體成效。故需試從學習社群理論架構、其他領域學習社群發展及搜尋 藝術學習社群案例進行歸納,為本研究限制中所面臨較大的挑戰。

(三)場域觀察的限制

為尋求研究資料的完整性,研究者除邀請數位藝術實驗室主持人林教授及現、

前任實驗室成員進行訪談,並在徵得林教授的同意後,選擇性進入實驗室場域實施 非參與式觀察。由於研究者非屬該場域成員,故觀察過程中較無法及時察覺或理解 部分專屬於此實驗室之文化。另一方面,時間的限制使研究者僅能選擇部分場域施 以觀察。此場域觀察部分所遭逢的限制,即盡可能以訪談及文件資料相互輔助對應、

補足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