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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二十一世紀數位時代裡,日新月異的媒體科技以及電腦網路的迅速成長,不僅 改變人類的生活、行為與思維,同時亦為藝術創作開啟更多的可能性與發展。數位 科技、媒體已超越機械僅作為人類科技文明的展現,成為當代主流藝術創作的一環。

然數位藝術創作過程牽涉廣泛技術層面,面對媒材的多元及變動性,團隊的聯合、

實驗便成為重要方式,於創作過程如此,教育進行亦然。本研究即關注於高等數位 藝術教育中,以實驗室團隊為單位進行教育及創作發展之探究。本章共分四節,第 一節說明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提出研究問題,並陳述本研究欲達之目的;第三 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第四節針對本研究重要詞彙進行解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2010 年 11 月,臺灣首次獲得國際授權認證舉辦的世界性博覽會「2010 臺北國 際花卉博覽會」(以下簡稱臺北花博)盛大開幕,截至 2011 年 4 月底閉幕,締造了 逾九百萬的參觀人次。臺北花博除了向國際展現臺灣繽紛的花卉產業,更呈現臺灣 在環保思維、尖端科技與藝術文化的發展特色。十四展覽館中,以結合科技與藝術 創意的數位互動展館「夢想館」最為炙手可熱,高科技與藝術融合供予參觀者豐富 且震撼的感官體驗,因此每日三千人的參觀人數限制,入場預約劵總是一票難求。

花博熱潮一方面成功地對國內外行銷臺灣、展示臺灣軟實力;另一方面,其展區整 體的設計規劃及民眾反映,都顯示數位時代媒體科技的蓬勃發展,不但深切影響人 們的資訊通訊、休閒娛樂、學習模式等等層面(例如近日引領風潮的通訊工具─智 慧型手機、同時包含筆記型電腦與智慧型手機功能的平板電腦─iPad、數位學習

﹙E-Learning﹚……等),更在展演活動、藝術創作呈現上造成巨大的改變,藝術從 而有了更多的形式與面目。

科學與藝術皆源於對宇宙大自然之探索,而人類追求超越、自由、突破的特質,

使科學及藝術的表現與追求從未停止(謝宿蓮,2006),這成為科學科技與藝術建立 連結橋梁的契機。另藝術創作的形式內涵,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改變,媒體科技 急速開拓的世代,科技作為媒材與創作思維,藝術創作開展出有別以往傳統的表現 型態(吳垠慧,2003)。並且,透過創新、多元的作品呈現,觀者得以反觀習以為常 的數位時代社會發展樣貌、反思作品所呈現的時代議題、探索人與藝術創作、人與 科技等等的關係,藝術與科技相輔相成的對話,使科技藝術成為當代藝術重要的創 作型態之一。科技藝術領域所包含的多種類型中,具備互動性、即時性、多媒體性、

非線性、網路性、虛擬性、回饋性等特質的數位藝術(林珮淳、莊浩志,2002;林 珮淳,2003),其表現範疇之廣泛,使之成為當代科技藝術備受關注的一塊,甚至成 為部分研究中科技藝術的代稱或同等辭彙。

歐美國家、日本在數位藝術發展,約領先臺灣三十年,如奧地利林茲電子藝術 中心(Ars Electronica Center,簡稱 AEC)、德國卡斯魯爾新媒體藝術中心(Zentrum für Kunst und Medientechnologie , 簡 稱 ZKM )、 日 本 東 京 互 動 藝 術 中 心

(InterCommunication Center,簡稱 ICC)、荷蘭鹿特丹變動媒體研究中心(V2 Organization: Institute for the Unstable Media,簡稱 V2)……等皆為世界數位藝術重 鎮(宏碁數位藝術中心、李欣頻、林書民等,2000;周倩漪,2009)。臺灣則自 1980 年代起,由於環境條件的轉變,藉科技媒體普及、國家政策催化、教育機構拓展、

民間企業支援、展覽機制配合,科技藝術、數位藝術開始被社會所重視(吳垠慧,

2003)。我國政府於 2002 年提出「挑戰 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在其十大重點 投資計畫中第二大項「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即將「數位藝術創作」列為發展重 點之一。推展工作之主要方向為培育數位藝術創作人才與優秀團隊、提升國人數位

藝術涵養,促使臺灣藝術創作環境得以迎向國際舞台(行政院,2002)。

前述發展政策可說明,數位科技藝術創作與認知養成,實有賴教育之推動。藉 由教育過程,加強藝術創作者對數位媒材的認知和使用能力,增加更多創作的語言 及籌碼(微型樂團團隊,2007),進而能在科技技術與藝術間,取得創作表達的平衡,

成為數位藝術教育發展要項。那麼,數位藝術該怎麼教?怎麼樣的教學模式能在數 位技術與藝術思維的分際間達到藝術創發的最大能量?誠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前主任委員陳其南(2004)所言,數位科技的激進,使藝術分野的疆界更為模糊,

數位工具的力量讓藝術創作呈現超越時間、空間與視覺經驗的思考範疇,延展出多 元的可能性與多變性的特質。多元與多變性源自數位科技媒體的快速變動與更替,

在新的媒材不斷產製以及創作層次需求下,創作實驗延續二十世紀初期包浩斯的藝 術教育實驗創作,成為當今數位藝術創作的必然過程。再者,數位藝術創作過程,

常常牽涉超乎創作者技術極限的媒材運用,此時,結合專才的團體性創作方式取代 藝術創作者單打獨鬥狀態(葉謹睿,2005),造就當今許多令觀者驚呼的數位藝術作 品。數位藝術創作中的實驗性及團體特質,實為數位藝術教育探究中的重要構面。

數位科技媒體藝術相關科系藝術實驗室的成立,好比理工科系實驗室,依據所 著重科技藝術類型,以教師為首引領進行藝術的研究與實驗創作。目前國內藝術類 科相關科系,例如:國立交通大學應用藝術研究所、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新媒體藝術 學系、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多媒體動畫藝術研究所等校系,即設有此類型實驗室。其 創立構想在於以創作實驗對於創作媒材、方法、理念進一步學習與實踐,以師生、

同儕團體間的互動對話,進行更多創意開發。不同於一般教室教學模式,藝術實驗 室藉由多元學習方式,促使成員批判思考、自主學習、團隊合作、對話分享之養成,

奠定科技藝術創作的穩固基礎,開創數位科技藝術教育的新界面。然而國內對於實 驗室團隊模式藝術教育之論述,多在於其於創作及學術上展現的成果,甚少探討其 組織定位與價值,亦少針對執行面以及團隊成員的專業能力開展進行分析。因而藝

術教育工作者,自相關研究中無從獲知以實驗室團隊為單位進行的藝術教育,對整 體藝術教育領域發展之意涵,並具體得知藝術實驗室教育模式之歷程建構,以作為 取鏡。

科技、數位藝術的潮流,轉變藝術家創作思維,必然也影響藝術教育的探究與 實踐。數位藝術實驗室的經營定位、教學特性、專業成長及其對於數位藝術教育發 展之意義,為本研究關注的焦點、努力的方向。

二、研究動機

數位世代,人們生活於電腦網際網路發達、數位產品林立的環境當中。如同日 本媒體藝術創作者山口勝弘(1999)所言:「今天我們已經活在一個沒有電腦或媒體 就不能活下去的時代(60)」,生存或出生於此時代潮流中,絕大多數人在食衣住行 育樂各層面,無法脫離與數位科技、媒體的連結,或可說是融入、習慣於此趨勢狀 態。也因自然而然、習以為常,對於科技在任何時候切換以新面貌出現於眼前,往 往驚喜過後即能快速的適應且接受。除研發人員、領域學者、創作者、教授者……

等相關當事者,一般情況下人們極少進一步思考其發展理念、過程、目的及對於大 環境的影響與意義。

以研究者而言,自孩童時與藝術結下不解緣,一路對藝術的學習,讓研究者奠 定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上的基本技能和知能,對於當代藝術呈現的多元、創新以及 數位、科技藝術的革新變遷等自是有所體認。然而,在研究者自身藝術學習與創作 的經驗裡,一直以來的訓練皆以所謂傳統的創作模式─「繪畫」(如:素描、水彩、

水墨……等)為主要發展,故數位時代中成為顯學的數位藝術、科技藝術呈現對研

究者認知來說,僅是當代藝術創作多采繽紛姿態之一環。面對展場中的數位藝術作 品,研究者如前段所述,對於蘊含多媒體性、互動性、網路性等等異於平面繪畫的 特色,感到「觀者─作品」交流間的新奇有趣,而後接受其為當代藝術新面貌之另 一案例,未曾針對數位科技藝術有更深入探索的思維。

對於數位藝術、數位藝術教育區塊進而關注的轉捩點,始自於就讀研究所對藝 術教育領域的理論認識、現況討論,以及擔任國科會「『性別』重整播種計畫(二):

女性播種者─『藝術家/研究者/教師三位一體』的生命、藝術與性別意識」計畫1研 究助理之機緣。任研究助理期間,藉研究對象資料蒐集及安排、參與深度訪談等機 會,認識目前任教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以下簡稱臺藝大)多媒體動畫藝術系所(以 下依內文撰寫需要,簡稱多媒系所)林珮淳教授及其領導的「數位藝術實驗室」

(Digital Art Lab,簡稱 DAL)。林珮淳教授從女性藝術家到數位藝術家、跨領域藝 術家的複合定位,反應在作品上,從平面繪畫至運用多媒體、數位科技詮釋創作之 概念與情感,女性自主觀點到反思科技文明與大自然間對立關係(林珮淳,2011)。

當代數位科技對於林教授的創作,是利於創作觀點深刻傳達的創作媒材,更是作為 創作理念思考的重要元素。這在研究者觀看當代數位藝術創作時一貫「科技乃當代

當代數位科技對於林教授的創作,是利於創作觀點深刻傳達的創作媒材,更是作為 創作理念思考的重要元素。這在研究者觀看當代數位藝術創作時一貫「科技乃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