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各國的文化政策發展隨著其政經情況有其差異性,但整體而言,文化政策的 發展趨勢非常雷同。1950 年到 1960 年這十年間,由於福利國家的出現,文化平 等的概念特別興盛;而 70 年代文化產業被視為動態經濟(economic dynamism)與 社會轉變的推動力,隨著這種新興觀念出現,焦點逐漸轉移至文化的功能面上;

到了 90 年代末期,源自於產業動機所形成的文化政策已臻至成熟(Throsby,

2003)。

立法規定、管制規範與津貼補助是政府介入文化市場的三種主要方式 (Hesmondhalgh,2002)。文化政策在二戰後有三次大幅度的轉變,第一次的轉變,

從實質上國家單方面的文化提供與散播,轉渡到一種更多元與包容的立場,強調 接觸文化的機會與文化活動的參與、推廣多元文化融合論與文化多元性、決定政 策方向時,重視地方性與社區性的文化價值等。第二次轉變,是文化主導地位從 公家機關轉移到了私人機構;文化變遷的本質和藝術發展的方向,受到商業贊助 與私人資助的壓力遠遠大於公家機關的有目的的干預。第三波轉變則是源自於世 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資本的高度流動性、通訊技術的革新、以及全球市場經濟 結構下國家經濟之間相互依賴關係日益增強,這些都在文化上產生了深切且複雜 的結果(Throsby,2003)。

二戰以來,各國政府文化政策從單方面的文化提供轉變到文化參與、文化主 導權力往私人機構移動,對文化產業公司、文化工作者及 1980 年代末以來的消 費者來說,創造了一個嶄新的商業環境。簡而言之,市場化的發生創造出一個環 境,使文化產業逐漸變成商業投資中一大重要部門(Hesmondhalgh,2002)。

而以台灣的情況來說,台灣從 17 世紀經歷西班牙及荷蘭人的占領、漢人來台開 墾、清朝官方的治理,再經歷 1894 年中日甲午戰爭及隔年簽訂馬關條約,台灣 正式從清廷手中割讓給日本,進入日本殖民統治的年代。1949 年國民政府正式 從大陸播遷來台並在同年實施了台灣戒嚴令,台灣社會從殖民社會轉變為威權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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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直到 1987 年解嚴,台灣才從政治戒嚴時期走向一個更為發展資本經濟的年 代,台灣在近代整個歷史的發展中顯現出不同時期的政府政體對國家治理的不同 方式,其早期主要為政治的治理,晚期則為經濟的治理,而文化發展相較於政治 及經濟發展呈現相對的弱勢,並變成以國家發展為目標的策略性工具(廖世璋,

2002)。

至 2012 年止,主掌台灣文化政策的政府部會曾有幾度的轉變,在 1981 年文 化建設委員會設立之前,主要是由 1967 年成立的半官方組織文化復興運動委員 會主掌文化相關事務,旨在「針對毛共『文化大革命』進行思想戰與文化戰的重 要武器」。在當時台灣,所謂的文化就是中華傳統的儒家文化,之後則在教育部 之下設置文化局,負責推動。由此可見,文化被作為一種教育和規訓公民的作用,

從而決定了官方認定的文化內容,如京劇、相聲、繪畫等(林文斌、吳慶烜,2009)。

而在 1981 年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後,統籌全國文化政策的重責大任就移交文建 會負責,文化政策的重點在改善藝文工作環境並以振興中華文化本位的人文精神 為主軸,「從經濟均富到文化均富」、「建立文化大國」是經常可聽到的政策性口 號(郭為藩,2006)。2012 年文建會與行政院新聞局合併,升格為文化部,文化部 的業務範疇,除涵蓋原文建會現有之文化資產、文學、社區營造、文化設施、表 演藝術、視覺藝術、文化創意產業、文化交流業務外,並納入行政院新聞局出版 產業、流行音樂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事業、兩岸交流等業務、行政院政府 出版品相關業務,以及教育部轄下 5 個文化類館所,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 國父紀念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中正文化 中心。組織從 3 處、4 室、3 個任務編組,增加為 7 個業務司、5 個輔助單位、 3 個任務編組。附屬機關(構)則從 14 個增加為 19 個(參考圖六、文化部組織架構 圖)(文化部網站,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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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六、文化部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文化部網站。上網日期 2013.01.06

本章節主要目的為探討台灣從政府遷台以來,曾經實施過的文化政策與政策 所代表之文化理念與意涵。但在文建會設立之前,主管官方文化事務的正式機構 一是省政府的台灣省政府文化處(1947.4 成立~1998 廢止),再來就是歸屬中央的 教育文化局(1968 成立~1975 廢止),但皆未有明確的文化政策或施政作為,能提 上檯面談的只有因應對岸文化大革命所發展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而其是由 半官方組織文化復興運動委員會主掌,而在這期間,零星穿插了戰鬥文藝、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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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運動等政策,但都不離文化復興的核心終旨:反中共的反傳統運動,積極強調 傳統文化的復興;而在文建會成立之後,明確的大型文化政策也只有社區總體營 造與文化創意產業。

文建會成立之前–威權體制下的文化政策

台灣是南島文化的起源中心之一,又是中國文化的重要移植 區,四世紀以來,歷經荷、西、日本的殖民統治,文化傳統 多元、豐富,但因政權更替頻仍,社會迭經動盪,文化主體 價值遲未建立。戰後國民政府的文化教育政策,著重菁英式 的西方藝術與中華「正統」文化,政府決策官員,文化工作 者多半從「先進國家學成歸國」,自然而然地將外國經驗移植

台灣。相形之下,根源於本土的文化傳統受到漠視,保存在 民眾生活中的文化環境與藝術資源也被忽略。官方支持的菁 英文化與常民文化形成二個互不統屬的系統,後者在快速工 商化、科技化的社會環境中逐漸解體,主導文化走向的是深 受西方影響的藝術展演文化,與隨現代科技初現的大眾文化。

前文建會主委邱坤良,發表於 2002 第三屆全國文化會議

過去日治時期外來的支配性體治對台實施的日本帝國複製之文化策略,而在 國民政府遷徙來台之前爆發的 228 事件使台籍的菁英份子幾乎消失殆盡,加上戒 嚴後對語言的嚴格控制導致方言文化發展的低落與鄉土文化的斷裂,諸如此類為 方便有效統理國家之歷史發展背景下,國家的文化供給與庶民的文化需求脫節,

又在此時期面臨戰後物質條件相當貧乏的年代中,國民普遍已改善家庭物質生活 條件為目標而賣力的工作及大量的儲蓄,藝術文化活動是相對十分奢侈的活動。

此外,此階段國家政體普遍走向政治與經濟的分離政策,逐漸形成國家文化政治 化、民間文化外來商業化之二極化發展。「文化沙漠」一詞,逐漸在 1970 年以後 成為國內幾個資本快速發展城市的代名詞(廖世璋,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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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時期威權體制在台灣所要建構的是中華民國的唯一合法政權,在對外方 面,聯合國大會當時美國支持承認國民黨政權的中國代表權(至 1971 年退出聯合 國為止),國民黨把對外引領西方諸國的威信轉化成為對內的威信(若林正丈,

1988,轉引自廖世璋,2002),官方以體制的力量強力推動符合中國意識的各種 文化藝術活動,意圖透過文化藝術表現中散發的渲染力,把官方觀點的美學與價 值意識加諸民眾身上,藉以塑造、強化民眾對於中華文化母體的認同,並進一步 轉化為對國族國家的依歸(蘇昭英,2001)。

台灣光復後威權體制所統理的台灣社會,在反攻大陸的政策前提下,當時總 統蔣中正先生對於三民主義中的民生主義,在 1953 年增補宣告「民生主義育樂 兩篇補述」,並在該補述中明白告知老百姓們的經濟生產及日常生活方式,應以 國家發展為重心(廖世璋,2002)。由於當時國共對峙的政治情勢,「民生主義育 樂兩篇補述」便呈現發展與管制兩種不同精神,並且特別注重文藝作為精神作戰 武器的政治功能(蘇昭英,2001)。

蔣中正又在 1955 年進一步提出「戰鬥文藝」之口號,號召及引導藝文界的 創作方向,將藝文創作視為作戰,藝文創作成為建設台灣為戰鬥堡壘的一部分,

這些以政治因素為考量的文化工作,將文壇的注意力集中到反共政策上,此時期 的文化政策主要為國家意識形態的統戰之用。

1966 年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時期,在同年國內正式發動「中華文化復興運 動」,以對抗大陸中共推動摧毀中國顧有傳統文化的文化大革命,在 1966 年 11 月 12 日明定國父誕辰為「中華文化復興節」,同年 7 月 28 日成立「中華文化復 興委員會」,由蔣中正先生擔任會長,這是政府希望借用行政力量來塑造國家文 化中,相當重要的一個階段(文建會,1998a),擬定「中華文化復興方案」,並於 同年在教育部成立文化局,通過「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綱要」,並有五向對大 陸文化作戰工作以及十項文化推行要項(文建會,1998a),此時的文化政策主要 為用以對抗中共的文化大革命而形成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文化工作更明確地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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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了原先的政治目的,並且加強了具體落實執行的實施計畫,更加奠基了中華文 化成為台灣在往後推動文化政治工作中其不可動搖的主流地位(廖世璋,2002)。

本時期所推動的國家文化政策因為以中國大陸的文化大革命為假想敵,所以其所 推動的政策內容主要以三民主義為藍本,強調舊有傳統文化的復興,其中諸如:

提倡家庭倫理、出版古籍經書、新生活民生設施、四維八德之新生活運動等,至 文化大革命煙消雲散之際,由國家所支配帶動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亦由文化建

提倡家庭倫理、出版古籍經書、新生活民生設施、四維八德之新生活運動等,至 文化大革命煙消雲散之際,由國家所支配帶動的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亦由文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