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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個案描述

第三節 新唐科技專利讓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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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新唐科技專利讓售案例

壹、亞太智慧財產權發展基金會(APIPA)

自 1991 年起,工研院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 展開專利交互授權 之諮商。在長達三年的商議後,雙方於 1993 年 3 月達成協議,簽署了一 項「專利交互授權合約」,在這項「專利交互授權合約」的敦促下,八家 台灣 IC 製造廠商陸續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簽約,形成一專利聯盟。國內 廠商藉此種集團聯盟方式,取得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專利授權,明顯的減 低了權利金的支付成本,進而提昇了國際競爭力。

為協助促成我國成為「亞太營運中心」的策略,並回饋我國產業,AT&T 在與工研院簽訂「專利交互授權合約」之際,承諾將提撥自我國相關產業 所收取權利金的一定比例,捐贈成立一基金會,協助我國產業建立智慧財 產權管理及科技研發成果運用的制度。

AT&T 此項支持我國經貿政策,回饋我國產業界的作法,除在國際間 引起重視外,國內科技發展的重要機構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資訊工業策進會 亦捐助基金。在理律法律事務所積極提供所需法務協助下,我國首次結合 國 內 外 科 技 及 法 律 專 業 的 「 財 團 法 人 亞 太 智 慧 財 產 權 發 展 基 金 會 」 (AsiaPacific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sociation)於 1994 年 6 月 3 日成立。

APIPA 設立的目標是要提升產業界智慧財產權的知識,並且建立智慧 財產權相關的資料庫,希望對台灣的業界在智財權發展上有所貢獻。APIPA 經常舉辦智財權相關活動,例如專利分析與專利地圖的訓練課程;贊助大 學生、研究生在智財權相關領域的論文研究,並且也提供專利維護服務。

APIPA 目前的工作項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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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專利分析系統(GPSA): GPSA 為 Web 式作業平台,協助使 用者檢索出全球或特定地區之相關專利資料,再運用系統內建之各 類專利分析模組,協助使用者輕鬆製作該相關主題之管理面、技術 面、權利面或引證資料之分析圖表。

(2)中國專利資料庫:與大陸官方合作在台灣建置「中國專利說明書檢 索系統鏡像站」,使台灣產業界能迅速且方便地取得最即時之大陸 專利說明書資料。

(3) 全球專利年費管理、代繳服務

(4)智權創新管理:在先技術檢索/發表系統、LSA (legal safeguarding agent)、創新管理系統

(5) 專利加值&專利媒合/交易

貳、新唐科技專利讓售案例

新唐科技於 2008 年 7 月由華邦電子分割,為華邦電子之關係企業。新 唐科技延續華邦電子分割前邏輯 IC 事業之產品線、核心技術、合作夥伴、

客戶群及業務等,同時持續強化產品創新及對終端應用市場的瞭解。

新唐科技將 150 件目前用不到的專利放進 TWTM 資料庫中,並要求不 由單一仲介廠商代理,因為新唐希望能多家仲介廠商競爭,然後看哪家廠 商能賣出最高價。最後這 150 件專利被分配到三家仲介廠商手中,包括群 創、APIPA、博澄,但是因為有買方表達對這批專利的興趣,所以三家仲 介廠商決定將這 150 件專利合併來談,避免三家仲介廠商各自去談,導致 互相猜忌。賴世渙說:

園區那家公司是華邦的子公司,他有一批專利目前沒有用,但是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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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有些公司對這些專利可能會有用,但是專利又不是在我們手上,

各有各的猜忌,三家合作,把它專利加起來,變成一個很強的 portfolio

後來,仲介廠商找到園區外的一家廠商(D 廠商),D 廠商表達對這批 專利有興趣,並且直接開價一億元,仲介廠商將 D 廠商的開價回報給新唐 之後,新唐卻希望能夠延後交易,新唐的考量在於它即將申請上櫃,而且 申請上櫃所需要的財報資料已經準備好了,如果它現在將這包專利賣掉,

會有大批的現金入帳,導致財報資料失真。

新唐另外一個考量,今年是它上櫃的第一年,如果因為賣掉專利而有 大筆入帳,那麼第一年的基準就抬高許多,會導致第二年的營收帳面難看,

就變成上櫃之後反而營收下降了,這無法對股東交代,所以新唐就不希望 賣。

但是如果新唐不賣,明年又得再多花八百萬到一千萬的維護費,所以 新唐目前的回覆是想要捱過上櫃以後,捱半年,下年度的財報要拖過一月 以後再賣,拖過明年一月。但是,買方的通牒是今年八月底,因為這個案 子買家已經已經跟我們談了半年了。

結果到了八月底,新唐發信給群創,希望價格能再高一點,但問題是,

新唐又不把真實期望的價格列出,因此,群創給了另一個選擇,150 件一 億元新唐不賣,那這八件賣三千萬可以嗎?新唐依然再考慮,確定要買,但 無法下定決定要賣多少。

至於買方 D 廠商其實資本額不是很多,願意出一億購買專利,表示想 要轉型的意圖很強烈,但是 D 廠商與新唐做的產品小部分類似,所以算是 競爭對手。

後來群創發現新唐的這批專利所有人不是登記新唐,而是母公司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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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新唐又決定不想賣 150 件,最後決定只能賣 68 件,68 件的價格買方 就不會開一億,但新唐又覺得價格差太多,目前這個案例是破局的。

壹、專利交易成功構面說明

群創知識公司、APIPA 擔任新唐科技與 D 廠商(國內安定器廠商)之間 的專利仲介組織,將新唐科技的專利媒合給 D 廠商,這個案例因為新唐科 技多次更改交易條件,導致目前交易不成功。

貳、交易不確定性構面說明

這批專利組合是新唐盤點專利庫確定用不到,又希望能對公司帶來獲 利,因此將專利放入 TWTM 計畫做專利讓售,新唐一開始的目標就是專 利價值最高化,因此希望能由多家仲介廠商代理新唐專利,希望能找到出 價最高的潛在買方。但是,當專利仲介廠商尋得願意出合理價格的廠商後,

新唐得知買方身分之後,就開始一再拖延交易進行,這可能跟新唐內部策 略改變相關,也有可能新唐對於 D 廠商的身分無法消除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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