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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觀念性架構與研究假說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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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專利交易成果

Arora 等作者 (2001) 認為技術市場不僅可使個別廠商更有效率的使 用資源,還可導致整個產業更加的專業化。

Lee(2008)研究智財賣家(Intellectual property vendors)的授權策略發 現,這些智財賣家不是傳統的供應商,因為他們不從事生產以及銷售。他 們的商業模式是將發明對外授權給其他公司,再由這些被授權公司將發明 更進一步商品化。

Arora & Merges(2004)檢視智財權以及組織疆界(firm boundaries)之 間的關係 ,認為小型的技術專業供應廠商,擁有對潛在買家而言很重要 的技術資訊,再加上強大的專利制度保護,與大型廠商議價的過程中,就 可以享用較大的議價權力。換句話說,這些大型廠商與技術供給小型廠商 之間,因為智財權的供需關係,而模糊了廠商間組織疆界。

Huston & Nabil(2006) 檢視寶鹼公司(P&G)的連結與開發策略

(Connect & Develop),發現寶鹼公司因利用取自外界的技術而大幅節省 成本與時間,它從世界各地其他公司取得技術授權,創造出新品牌,生產 品客洋芋片印花、佳潔士旋轉電動牙刷、歐蕾新生換膚系列保養品、速易 潔除塵工具與用品等。寶鹼公司也因為將本身開發出來的技術授權給其他 公司而獲利。

Chesbrough(2003)認為企業應該善用外部的知識與創新資源,結合內部 與外部的創意及市場途徑,促進新技術的發展,創造出更高的價值。

第五節 觀念性架構與研究假說推導

Troy & Werle(2008)認為從財貨市場交易效率的角度來看,除非浮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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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解 決 策 略 決 定 流 程 中 的 不 確 定 性 的 「 期 待 的 結 構 ( expectational structures)」以及「社會的手段(social devices)」,否則,不確定性對於 市場交易是不利的影響效果。 因此,本研究認為專利仲介組織就是解決 專利交易不確定性的期待的結構,而專利仲介能耐則是社會的手段。以下 詳細論述交易不確定性、專利仲介能耐以及專利交易成交之間的關係,研 究架構如圖 2 所示。

壹、實質不確定性、專利仲介能耐、與專利交易成交

由上述文獻可了解,實質不確定的特點在於「重大不確定的未來」

(Dequech, 2001),Dosi & Egidi(1991)認為實質不確定性行動者是在做決定 時,缺乏結果預測的訊息做依據,因為,在作決定的同時,這些訊息是不 存在的,換句話說,實質不確定是有關環境事件缺乏資訊,是資訊鴻溝 (information gap)。

實質不確定性也是交易成本理論所提到的有限理性前提限制,因為環 境和行為的不確定性,所以人處理資訊能力有限。環境的不確定性是指環 境不可預測和複雜易變,提高事前的契約協商成本和適應成本(包括傳遞新 資訊、重新訂約及反應新環境的有關活動所產生的直接成本)。行為的不確 定性則來自監督對方執行交易的困難(Williamson, 1985),因而產生績效評 估成本。當交易是處於不確定和複雜的情況下,便難以事先擬定涵蓋所有 可能情況的長期契約,因而造成市場失靈。

因此,專利仲介組織可以運用搜尋能耐,協助專利買賣雙方辨識潛在 的交易對象、標的物、標的物應用可能性,提供專利仲介者加值後的資訊 給買賣雙方參考。除此之外,專利仲介組織還可以運用轉換能耐以及整合 能耐將交易標的物重新包裝成適合交易的樣貌,引起專利買方的興趣,並 協助專利買方具體想像該項專利標的物可能應用方向,這些行動皆可以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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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專利買賣雙方的事前協商與適應成本,而明確的專利應用勾勒,則是可 以減低事後監督成本。最後,專利仲介組織運用溝通協調能耐,讓專利買 賣雙方都能確定了解該項專利交易的可能性以及限制條件等,減低買賣雙 方的疑慮,最後促使專利交易成功。假說一如下所示:

假說一:專利仲介組織運用專利仲介能耐減低實質不確定性對專利交易成交的 負向影響。

貳、程序不確定性、專利仲介能耐、與專利交易成交

由上述文獻可以了解,Dosi & Egidi(1991)認為程序不確定性是指,在 可獲取的資訊下,行動者對於解決標的物模糊性的能力不足,這是行動者 辨識以及處理可取得的相關資訊能力不足。程序不確定性則是解決問題的 能 力 鴻 溝 。 有 限 的 認 知 能 力 與 有 限 理 性 是 程 序 不 確 定 性 導 致 的 後 果 (Dequech, 2001)。

知識基礎觀點將組織視為知識整合的體制 (institution)(Grant, 1996),

且認為組織所擁有的知識之異質性 (heterogeneity) 使得組織間的知識基 礎產生差距,並使其在知識的發展與應用能力方面亦有所不同。因此,知 識不僅成為企業組織的策略性資產,同時也是競爭優勢的關鍵性來源。

在專利市場中,因為廠商傾向雇用專業的智財權人才,所以專利仲介 組織的數量在成長。專利仲介組織以及其他行動者進行專利交易以獲取交 易經驗,並實驗不同的交易模式,創造不同的方法來克服不確定性。

另外,專利擁有者與技術知識授權者之間的授權合約是非常重要的,

這些合約通常相當複雜,並且伴隨複雜且冗長的談判,但這些溝通流程有 助專利以及最終市場產品的互補性知識轉換的互相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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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專利仲介組織隨著每次的專利交易都會累積學習經驗,再 加上本來就投資與專利專業領域相關的設備與人力,使得專利仲介組織相 較於專利買賣雙方更有專利交易的經驗與促進交易能耐。

假說二:專利仲介組織運用專利仲介能耐減低策略不確定性對專利交易成交的 負向影響。

參、策略不確定性、專利仲介能耐、與專利交易成功

當某些行動者不確定其他行動者的意圖時,就會產生策略不確定性,

也就是行動者之間有著資訊不對稱(Troy, 2012)。資訊不對稱是策略不確定 性的來源之一,但是這類型的不確定性不代表行動者有意識的隱瞞資訊或 是知識(Troy & Werle, 2008)。策略不確定性不必然引發投機行為意圖或是 鼓勵行動者隱藏資訊。但卻意謂著行動者一般而言可能會有投機主義以及 隱藏資訊的傾向(Williamson, 2000)。

一旦啟動或是考慮交易專利,實質不確定性就會引發策略不確定性。

買方比賣方面臨更為嚴重的資訊不對稱問題,因為潛在買家很難取得專利 品質的資訊。儘管資訊不對稱是策略不確定性的來源,但不表示專利擁有 者是刻意的隱瞞(Arrow, 1985; Hayek, 1945; Machlup, 1984)。

交易成本理論以投機主義為基本邏輯假設,如何在組織內 ( 間) 生產 交換互動中保護自己的利得不被侵佔,尤其是對於投入特定資產的一方為 免於被套牢,因此會採「相互質押」(Mutual Hostage) 或大幅提高監控成 本等方式做為自我保護的防衛機制(Chi, 1994; Dyer, 1997; Rindfleisch &

Heide, 1997)。

相互質押的防衛機制在一次性的專利讓售契約較少見,在專利商品化 契約中較常見,例如專利買方買進該項專利組合之後,必須再投入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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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才能達到商品化階段,因此在專利合約中就要求專利賣方也必須在多 投入資源,例如將專利做出 prototype,又或者合約中要求專利買方到商品 化時再依照銷售比率抽成,這些都是專利交易契約訂定的可能性,也是專 利仲介組織必須依照過往經驗,提供給買賣雙方明確契約建議,才能使得 專利交易成功。

另一方面,知識基礎觀點學者認為組織內 ( 間) 活動若能夠建立「社 群性」(Community) 的專案性組織,將可望降低投機行為的負面衝擊。這 種社群組織其實就是一種特殊的合作性組織內 ( 間)治理模式 ( 包括組 織內知識、專業社群、研發聯盟與創新網絡等),其主要目的在於透由適當 的治理模式/ 機制之設計提昇個別成員組織之組織學習與知識創造,進而 創造組織之價值(Nickerson & Zenger, 2004; Powell, Kogut, & Smith-Doerr, 1996)。

因此,專利仲介組織可以協助專利買賣雙方達成共同學習與知識創造,

這樣可能可以降低專利交易買賣雙方因為投機行為所產生的策略不確定 性,例如:買賣雙方共同合作將專利組合往商品化邁進,這樣雙方透過合 作產生信任,並更加了解對方的能耐與意圖,也就比較不會有投機行為產 生。

假說三:專利仲介組織運用專利仲介能耐減低策略不確定性對專利交易成交的 負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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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 觀念性架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交易不確定性 實質不確定性 程序不確定性 策略不確定性

專利交易成交

專利仲介能耐 搜尋 轉換 整合 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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