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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服務業發展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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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服務業興起」的原因分析

第三節 日本服務業發展概況

一、 從國民所得統計看日本服務業的發展

表 2.3.1 列示 1990~2001 年間日本 GDP 的產業結構。從該表可以看出,

(廣義的)服務業(即表中備註部分所謂「民間服務生產部門」,包括水 電瓦斯業、批發與零售業、金融保險業、房地產租賃業、運輸與通訊業、

狹義服務業和民間非營利事業)產值占 GDP 的比重,在 1990~2001 年間提 高了 7.3 個百分點,幅度和美國(廣義的)服務業在同一期間的表現相當

33,而相對地,商品生產部門(包括農業、礦業、製造業和營建業)占 GDP 的比重則是下降了 6.5 個百分點(其中,以營建業下降 3.7 個百分點最為 顯著)。

在 1990~2001 年間,所有屬於提供服務的生產部門,其產值占 GDP 的 比重都提高了。在整體比重提高的 7.3 個百分點當中,就絕對值而言,以

(狹義的)服務業提高了 2.8 個百分點貢獻最大(其中又以商業服務業提 高了 2.7 個百分點最為顯著),次為批發與零售業(主要是批發業)提高 了 1.5 個百分點,金融保險業提高了 1.2 個百分點,房地產租賃業提高了 0.7 個百分點,運輸與通訊業提高了 0.6 個百分點,水電瓦斯業提高了 0.3 個百分點。然而就各服務業部門產值比重提高的比例而言,則是以金融保 險業提高 22.6﹪(從 5.3﹪提高至 6.5﹪)幅度最大,次為(狹義的)服 務業提高 16.5﹪,批發與零售業提高 12.1﹪,水電瓦斯業提高 11.1﹪,

運輸與通訊業提高 8.9﹪,房地產租賃業提高 6.1﹪。日本的泡沫經濟於 1990 年代初破滅,嗣後迄今,日本金融保險業一直深陷於不良資產的泥淖 中,然而其產值占 GDP 的比重卻快速提高,實在令人訝異。這很可能是反 映日本銀行和大藏省為了挽救瀕臨倒閉的金融保險業 ,採取各種特別措

表 2.3.2 列示 1990~2001 年間日本 GDP 和各生產部門產值的成長(或 衰退)率。從表 2.3.2 可以看出,在 1990~2001 年間,除了 1994 年,(狹 義的)服務業產值每年的成長率都高於 GDP 成長率,換言之,(狹義的)

服務業占 GDP 比重提高的趨勢相當穩定。相對的,批發與零售業占 GDP 比 重在 1990~2001 年間雖然提高了 1.5 個百分點,但提高的趨勢卻相當不穩 定,例如,在 1998~2000 年間批發與零售業連續三年顯著負成長。

此外,在表 2.3.1 和表 2.3.2 當中,另一個引人注意的訊息是,在(狹 義的)服務業項下,唯獨「個人服務」業產值占 GDP 的比重,在 1990~2001 年間幾乎連年趨於下降,不僅和「商業服務」以及「社會服務」產值占 GDP 比重穩定上升形成明顯的對比,而且也不符合個人服務需求會隨著經濟成 長而上升的預期,箇中原因值得另文深究。

二、 從就業結構看日本服務業的發展

表 2.3.3 列示 1990~2001 年間日本勞動市場包括自雇與受雇者的就業 人數和行業別結構。從表 2.3.3 和表 2.3.3(續)可以看出,在觀察期間,

農業、礦業和製造業等三個商品生產部門的就業人數,不管就絕對數或就 占整體就業的比例而言都持續減少,反映這三個商品生產部門產值占 GDP 的比重逐年持續下降。然而,同屬商品生產部門的營建業,不管是就業人 數或占整體就業的比例,在 1990~1997 年間卻逐年持續增加,而且雖然從 1998 年起逐年減少,但減少的幅度卻又都小於其他三個商品生產部門34, 儘管在 1990~2001 年間營建業產值連年衰退(參見表 2.3.2)。

1990~2001 年間,服務生產部門就業人數,整體而言,除了在 1999 年 略微減少外,其餘各年皆正成長。然而,並非所有服務生產部門的就業人 數都穩定增加。從表 2.3.3 可以看出,金融保險業的就業人數連年持續減

1997/1998 年以後逐漸減少;1990~2001 年間,房地產租賃業的就業人數 增減相當頻繁,2001 年的就業人數幾乎回到 1990 年的水準。唯獨(狹義)

服務業的就業人數,除了在 1999 年略微減少外,其餘各年皆顯著成長。

1990~2001 年間,民間服務生產部門就業人數占整體就業的比重從 52.4﹪

增至 59.8﹪,增加了 7.4 個百分點。同一期間,(狹義)服務業就業人數 占整體就業的比重從 22.5﹪增至 29.4﹪,增加了 6.9 個百分點,對民間 服務生產部門就業比重增幅的貢獻率高達 93﹪(=6.9÷7.4)。

表 2.3.4 列示 1990~2001 年間日本勞動市場各生產部門的受雇者人 數。表 2.3.4 呈現的就業結構變化和表 2.3.3 大體一致。就(狹義)服務 業的重要性而言,表 2.3.4 表達得更為清楚。例如,1990~2001 年間,民 間服務生產部門受雇就業人數占整體受雇就業的比重從 54.9﹪增至 62.1

﹪,增加了 7.2 個百分點。同一期間,(狹義)服務業受雇就業人數占整 體受雇就業的比重從 22.2﹪增至 29.7﹪,增加了 7.5 個百分點,對民間 服務生產部門受雇就業比重增幅的貢獻率超過 100﹪。

拿表 2.3.3 去除表 2.3.4 的對應格,得到各產業受雇者占各該產業全 部就業人數的比重,列於表 2.3.5。受雇就業比重提高,反面的意思就是 自雇比重下降。從表 2.3.5 可以看出,1990~2001 年間,屬於商品生產部 門的產業受雇就業的比重都呈現長期緩增勢。相對的,金融保險業受雇就 業的比重則是略降。此外,房地產租賃業受雇就業的比重似乎沒有確定的 升降走勢。但,2.3.5 所透露的最重要的訊息,無疑是(狹義)服務業受 雇就業的比重呈現長期持續上升,意味日本的(狹義)服務業越來越「體 制化」(institutuonalized),散兵遊勇的服務提供模式似乎越來越沒有 競爭力。

表 2.3.6 列示 1975~2001 年間日本非農業生產部門受雇者的越平均薪

勢,而正式員工 4 人以下之營業單位的月平均薪資則是介於 47~50﹪,沒 有長期升降趨勢。

從表 2.3.6 也可以看出,在所有非農產業當中,不管正式員工多寡,

也不管是哪一年(1975 年除外),批發、零售與餐飲業受雇者的平均薪資 幾乎都是最低的。以 2001 年為例,正式員工 30 人以上之批發、零售與餐 飲業受雇者的平均薪資 ( 269,000 日 圓 )僅為所有非農產業平均薪資

(397,000 日圓)的 77.8﹪,而其他非農產業受雇者的平均薪資則都高於 所有非農產業的平均。此外,批發、零售與餐飲業受雇者的平均薪資不僅 是最低的,而且和其他行業的差距呈現長期惡化,例如,正式員工 30 人 以上之批發、零售與餐飲業受雇者 1975 年的月平均薪資為 165,000 日圓,

為所有非農產業月平均薪資(177,000 日圓)的 93.2﹪,還高過營建業和 製造業的平均薪資;1980 年為 239,000 日圓,為所有非農產業月平均薪資

(263,000 日圓)的 90.9﹪,變成所有非農產業當中最低的;1985 年為 273,000 日圓,為所有非農產業月平均薪資(317,000 日圓)的 86.1﹪;

1990 年為 309,000 日圓,為所有非農產業月平均薪資(370,000 日圓)的 83.5﹪;1995 年為 336,000 日圓,為所有非農產業月平均薪資(409,000 日圓)的 82.2﹪。

相反的,製造業受雇者的月平均薪資排名在 1975~2001 年間雖然一路 殿後,但和其他行業的差距卻是逐漸縮小。例如,1975 年正式員工 30 人 以上之製造業受雇者的平均薪資為所有非農產業月平均薪資的 92.7﹪,和 運輸與通訊業的 112.4﹪以及(狹義)服務業的 114.1﹪相比尚有一段距 離,但到了 2001 年,正式員工 30 人以上之製造業受雇者的月平均薪資已 經提高至占所有非農產業月平均薪資的 102.3﹪,略微勝過運輸與通訊業 以及(狹義)服務業的月平均薪資。

雇者的平均薪資則緩步下降。仔細觀察可以發現,正式員工 5 人以上之所 有非農產業的受雇者的平均薪資在 1995 年後緩步下降的主要因素,是批 發、零售與餐飲業以及運輸與通訊業的受雇者的平均薪資大幅滑落。如果 不考慮具有準獨佔性質的水電瓦斯業,則根據表 2.3.6 我們便可以說,1995 年之後,正式員工 5 人以上之所有商品生產行業(在此包括礦業、營建業 和製造業)的受雇者的平均薪資仍然維持長期上升趨勢,而所有服務生產 行業的受雇者的平均薪資若不是大幅滑落(例如,批發、零售與餐飲業以 及運輸與通訊業),就是一反以往的上升趨勢而呈現停滯(例如,金融保 險業、房地產租賃業,以及狹義的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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