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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形式主義研究的濫觴

在文檔中 中國書法人-書問題析論 (頁 105-109)

第三章 人─書關係的展開

第二節 書法形式主義研究的濫觴

熊秉明曾分別於一九八五年、一九八八年、一九九二年,在北京分別舉辦三 個以書技、書藝、書道等不同層次討論書法問題的研習班,其中所引入的現代視 覺心理學及抽象主義、哲學等西方學術傳統的觀點,亦深刻的影響了當代中國書 法研究之路徑及創作思考。熊秉明於二00二年六月,在北京開辦『老年書法研 究班』針對書法與生命的關係進行了系統的討論。「在長達三十餘年的時間裡,

熊秉明先生在中國書法的研究、教學、創作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特別在先生晚 年,書法成為他最為關注的領域」3。熊秉明向來認為「書法是中國文化核心的核 心」,其一生對於書法關注的幾個轉折,也越來越貼近主體性議題:熊秉明早期

3邱振中:〈熊秉明與中國書法〉,《中國書法》總第128 期 2003 年 12 月,頁 43。

「對作品進行盡可能細緻的觀察和比較,扣緊形式分析,『當於目而有據』(包 世臣語),一步步導出自己的結論」,4逐步形成書法形式分析的研究方法,以分 析出書史優秀作品所具有的形式特徵。在熊秉明之後邱振中在書法研究上以書法 單字結體造型的軸線分析為理論基礎,開展出「奇異連接」、「二重軸線疊合」

的書法分析方法5,初步解決傳統書法討論語彙歧異的問題。

由熊秉明、邱振中所開展出的書法研究方法,其提供的詮釋模式亦深深影響 當代中國書壇的創作思考,進而發展出一種以視覺形式為創作思考重點的創作觀

──「藝術書法」。關於「藝術書法」的理論,則以沃興華最具代表性:他認為

「古代社會型態封閉,古之書家面對人性的各種衝突與矛盾,多躬身內求,以得 圓滿,因此書法強調自我修養,風格形式內斂;今天社會開放,今之書家面對人 性的各種衝突與矛盾,多向外去努力,在自然和社會中去爭取自身發展的平衡與 和諧,因此書法強調社會意識,風格形式外放,這種狀況使當代書法越來越重視 視覺效果。具體表現為四個方面:一是強調對比關係;二是強調空間關係;三是 模糊和取消圖底關係;四是少數字。」6

當代書法於此成為單一化之發展:書法現代轉型的企圖,暗示著現代性的文 化本質轉化為統治性權力文化,已影響當代之書法論述。在此脈絡之下的主體性 展現即為支配與操控,其論述所講求的內部同一性、與使其走向為完全掌握客體 的純粹化而產生的排他性。

晚年熊秉明所提出的「人即書,書即人」等論述所展開的主體面向,亦已與 中國大陸當代書壇主流發展的「藝術書法」7明顯相左,熊秉明早期由形式分析的 方法理解書法,於當代中國書壇所產生的影響,恐其始料未及。熊秉明晚年以弗 洛伊德之「自我」、「超我」、「潛我」之精神分析學概念來看待書法活動,為

4邱振中:〈熊秉明與中國書法〉,頁43。

5詳參見邱振中:《書法的形態與闡釋》(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05 年 7 月)。

6詳參見王文章、王鏞主編:《首屆全國中青年名家百人藝術書法展作品集》(北 京:榮寶齋,

2005),頁 204-214。

7據王鏞所言:「藝術書法」就是要站在藝術的立場上來審視書法,就是要以「藝術第一」的理 論 來判斷書法作品。參見王文章、王鏞主編:《首屆全國中青年名家百人藝術書法展作品集》,頁 204-214。

書法人之主體進行一深層心理分析之理解,其所涉及之書法人主體面向之討論8, 亦已具備反思當前「藝術書法」運動的種種潛能。

熊秉明使用之精神分析學討論中國書法的結果,已經初步開起當代書法研究 跨文化性的人文旨趣,熊秉明關注了書法作品與書法家本身的生命史與時代遭 遇,熊秉明明確意識到中國書法之核心價值表現即在「人」,其為「書即人」與

「書品與人品」兩個命題與四個概念上:

一、「人」,也就是書者,包括他的先天氣質、稟賦等,和後天環境、教 養、經驗、努力等。二、「書」,指寫字的風格。此風格指寫字的習慣、

工具、速度等,字的大小、輕重、變化等。並不論及優劣。三、「人 品」,人格的道德評價,是時人或後世對書者為人所給的評價。有時也指 書者自己立的為人準則。如姜夔說「風神者,一須人品高。」四、「書 品」,書法的藝術評價,是時人或後世對書法作品的評價,有時也指書者 自己所希望達到的境地。「人即書」是說書者的性格表現在他的書法中。

書法作為書寫行為,當然表現人的性格。這是心理學所需要研究的。「人 品即書品」是說書者的道德人格和藝術成就是相應的,一致的。但這並不 能當作普遍規律看待,無論正面或反面的例子都是有的。9

雖已某些程度的說明了書法討論中關於書家之主體問題,然而其觸及主體表 現問題時則不時透露出「潛意識」作用支配書家主體的思維脈絡:熊秉明引用張 璪論繪畫的一句話「外師造化,內得心源」,以說明書法與繪畫之不同,在於

「書法並不描寫造化萬物,則只表露內心」,他並認為把藝術家內心的矛盾苦悶 捻出來,比中國傳統的描述語言將更能切中地把握書法家的心理。他說:

把藝術家內心的矛盾苦悶捻出來是較屬於現代人的觀察,也可以說較屬西 方人的觀察,中國傳統文化中重視「和」而不重視「衝突」。生存競爭、

8詳見熊秉明:〈書法與人生的終極關懷〉載於《中國書法》總第128 期 2003 年 12 月。

9熊秉明:《熊秉明美術隨筆》(北京:人民文學,2008 年 1 月),頁 185。

階級鬥爭、歷史辯證法、精神分析⋯⋯可以說都是這一西方觀察方式下的產 物。在王鐸的情況,這樣的解釋是適當的,比傳統的描述語言如「險勁沈 著」、「蒼勁雄強」、「體近怪」更能切入地把握書者的心理。10

熊秉明的思考路徑除了表達在明末清初的書法家王鐸,還有民國初年著名高 僧弘一法師的詮釋上:前者以王鐸明臣事清的二臣情結解釋王鐸書法在「盤結頓 挫中也透露苦悶、焦躁,內心是不平靜的,有著內在的衝突」11;而後者熊秉明 則試圖持佛洛伊德學說解釋書法「鬱結」的討論之上,他認為弘一的部份書法

「隱藏著一種自我鬥爭;似乎必先通過肉體的自苦,才能把千思萬縷的情感牽連 斷草除根」12,如果依據熊秉明源於精神分析學的路徑來解釋書法家主體與書跡 之關係,則架構出一個找尋生命困頓與創傷為原因,作為意義給予者的資源,讓 書家生命史軌跡之特殊事件作為種種合理化書跡形式的書法言說方式。而熊秉明 所認為之書家主體為理想自我與現實自我對抗狀態的總和,書法的價值為書家將 這些狀態表現出來的悲劇美學。熊秉明透過精神分析的方法為「人即書,書即 人」做出了當代論述,但是熊秉明似乎並未關注到自己曾拈出「反思」這個概 念,在中國書法發展「人─書」關係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具有的研究潛力。即透過 對書法中「人」的關懷,再次接合不同範疇的倫理學與美學。「書法和哲學也有 這樣互相鼓蕩激發的關係,新的墨象的出現將給美學家和一般哲學加以新的思想 課題;而書法家需要哲學家重新解說藝術的終極,否則一切新符號、新效果、新 圖像都是無意義的浮空幻影。」13

西方哲學家說:「人是領會存在的存在者」。中國人寫書法正是從軀體與 心靈兩方面領會存在的真實。「領會」不只是一種感受,並且有意識地去 反思。反思使感受更真實。14

10熊秉明:《熊秉明美術隨筆》,頁 199。

11熊秉明:《熊秉明美術隨筆》,頁198。

12熊秉明:〈爭議與共渡-回應鄭進發〈書評戲論〉〉載於《弘一法師‧翰墨因緣》(台北:雄獅 圖書,1996 年 3 月),頁 158。

13 熊秉明:〈書法與中國文化〉,《熊秉明文集.第三卷》(上海市:文匯出版社,1999 年 6 月),頁 227。

14熊秉明:〈書法與人生的終極關懷〉載於《中國書法》總第128 期,2003 年 12 月,頁 34。

然而,熊秉明晚年所關注的書法主體問題,在未能及於擴而論之則已於二00 二年辭世,至今有關書法主體面向之討論則僅處於初步階段。雖然熊秉明以「對 立」的思考來詮釋書法主體,延續了認知主體哲學強調理性的治理作用作為論述 基礎,而較為不同者,則是其所引用之壓抑說,相對的認肯作為理性治理對象的 非理性因素,直言之,熊秉明的論述依然維持著西方理性主義以來主客二元分裂 的困境。

筆者認為從熊秉明晚年諸多研究題目釐定在「書與人」、「書法與人生的終 極關懷」等…,可以得知其在情感上所認知的中國書法與經其學術研究後所認知 的中國書法,基本上是存在著差距的,使得有欲持續熊秉明之書法主體面向之研 究,不得不首先釐清與反省既有之研究方法與思維脈絡。

在文檔中 中國書法人-書問題析論 (頁 10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