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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樣本基本資料描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有效樣本基本資料描述分析

本研究將依據問卷調查所得之結果,以全樣本之背景變項的平均數及標準 差以了解目前彰化縣幼兒園大班及小一家長親師衝突原因及因應策略現況,並 以使比爾曼等級相關(Spearman)考驗各個背景變項是否為一個獨立變項。

ㄧ、學童家長基本資料分析

(一)受試者與幼童之間的親子關係

有效樣本數為 1236 人(表 4.1),其中「母親」為 878 份是填寫者中佔最多 數,佔全部有效樣本的 71.0%;其次為「父親」326 份,佔全部有效樣本人數的 26.4%;而填寫者最少的為「祖父」、「祖母」各為 9 人,各只佔全部樣本的有效

比例為最高。但是(吳明隆,涂金堂;2006)認為,在背景變項中水準數組別 觀察值人數差異太大而未將組別合併,直接進行各組在依變項的差異比較,則 會造成不當的統計結果,因此建議分析時宜將組別合併。所以,受試者與幼童 之間的親子關係之有效樣本更改為三組, 「母親」為 878 人,其次為「父親」

326 人,而將「祖父」、「祖母」合併到「其他」為 32 人。

(二)以家長的社經地位

有效樣本數為 1236 人(表 4.1),其中以「低社經地位」的家長 677 為最多 人,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54.8%;其次為「中社經地位」388 份,佔全部有效樣本 數的 31.4%;而「高社經地位」的家長為數最少 171 人,佔全部有效樣本數的 13.8%。由此樣本數可以發現,彰化縣是一個農業縣,所以大多數的家長是務農 或是以勞力維生的職業為多,至於學歷可能是高中(職)的學歷居多,而很多 幼童的母親是以家庭管理為職業。

(三)家長的子女數

有效樣本數為 1236 人(表 4-1),其中有「兩個子女」的家長 623 為最多人,

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50.4%;其次為「三個子女」的家長人數為 420 人,佔全部 有效樣本數 34.0%;而有「三個以上」的子女家長為數最少是 64 人,佔全部有 效樣本數 5.2%。推究其原因可能是現今社會少子化的影響,所以一般家庭仍是 以兩個孩子恰恰好,但是彰化縣為傳統的農業縣,所以仍有不少家庭是擁有三 個子女的家庭。

(四)學童的出生序

有效樣本數為 1236 人(表 4.1),其中出生序為「老大」的幼童有 479 為最 多人,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38.8%;其次為「其他」出生序的幼童數為 429 人,

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34.7%;幼童出生序為最少的「獨生子女」是 140 人,佔全 部有效樣本數 11.3%。推究其原因應該出生序其他的幼童童裡,有不少數為出 生序老么的學童。

(五)學童的家庭型態:

有效樣本數為 1236 人(表 4.1),其中家庭型態最多的是「小家庭」,佔全 部有效樣本數 43.8%;其次為「三代同堂」的家庭數為 532,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43.0%;而家庭形態為最少的是「其他」的寄居家庭,人數為 9 人,佔全部有效 樣本數 0.7%。推究其原因,彰化縣是比較傳統的縣市,所以許多家庭仍是維持 著三代同堂的家庭型態。所以,小家庭數與三代同堂數是相差無幾的。而(吳 明隆,涂金堂;2006)認為在背景變項中水準數組別觀察值人數差異太大而未 將組別合併,直接進行各組在依變項的差異比較,則會造成不當的統計結果,

因此建議分析時宜將組別合併。所以,將學童的家庭型態之有效樣本更改為四 組,「小家庭」為 541 人,「大家庭」88 人,「三代同堂」532 人,而將「隔代教 養」、「單親家庭」及「三代同堂單親家庭」合併到「其他」為 75 人。

(六)學童的就讀班級:

有效樣本數為 1236 人(表 4.1),其中幼童以就讀小一的人數為最多 585 人,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47.3%;其次為私立托兒所大班幼童為 286 人,佔全部 有效樣本數 23.1%;而最少的是就讀公立幼稚園大班的幼童 47 人,佔全部有效 樣本數 3.8%。可能的原因應該是彰化縣的的托兒所學生數與幼稚園的學生數相 差約一倍,應該是托兒所的設立標準與幼稚園不同,所以一般業者都選擇立案 托兒所,而這是值得教育機關思考的問題。而且公立幼稚園與鄉鎮立托兒所的 比例亦是懸殊太大,鄉鎮立托兒所約為公立幼稚園的三倍之多,這亦是教育單 位可以作為師資培育及幼托整合的思考方向。

(七)學童的學校區域:

有效樣本數為 1236 人(表 4.1),其中行政單位為「鎮」的幼童數為最多 523 人,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42.3%;其次為行政單位為「鄉」的幼童數為 489 人,

佔全部有效樣本數 39.6%;而行政單位為為「市」的幼童數最少為 224 人,佔 全部有效樣本數 18.1%。會有如此的差距主要原因是當初在選取樣本時,是依 照市、鎮、鄉的幼童數比例進行抽樣,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比例數呈現。

表 4. 1

各個背景變項是否可以獨立為一個獨立變項?研究者利用使比爾曼等級相 關(Spearman)呈現,由表 4.2 可發現「社經地位」、「子女數」、「家庭型態」、

「就讀班級」及「學校區域」達顯著,但是本研究的樣本數達 1236 份樣本,所 以是很容易達到顯著的結果,但是,其相關係數並不高(r<0.5),所以每一個 變項可以視為獨立變項,「子女數」與「孩子出生序」有稍微相關因為現代的 孩子生的少,所以,「子女數」少當然「孩子出生序」就比較前面,由表 4.2 可知,本研究的每一個變項可以視為獨立變項。

表 4. 2

幼兒園大班及小一家長背景變項相關係數表

社經 子女數 孩子出生序 家庭型態 就讀班級 社經 1.00

子女數 .13** 1.00

孩子出生序 .02 .48** 1.00

家庭型態 .06* .06* .01 1.00

就讀班級 -.14** -.04 -.01 .02 1.00 學校區域 .09** .03 .02 .05 .20**

*p<.05;**p<.01;***P<.001

二、小結

在本研究中,幼兒園大班及小一幼童家庭的受試背景變項中,填寫問卷的 家長以「母親」所佔的比例為最高、其次為「父親」、填寫者最少的為祖父及 祖母。若以家長的社經地位的比例來看,「低社經地位」的家長佔的比例為最 高,最少的是「高社經地位」的家長,可能的原因是彰化縣一般幼童的家長大 部分是農業或者是以勞力性的工作為主的職業。

而家長所擁有的子女數最多為「二名子女」的家長佔所比例的為最高、佔 比例最少的家長所擁有的子女數為「三名以上」的子女。而幼童的出生序而言,

以「老大」佔的比例為最高、佔最少比例的是出生序為「獨生子女」的幼童。

由此推論其原因是彰化縣為一個農業縣,但因為受到少子化的影響,仍出現了 不少獨生子女;但是育有三名子女的家庭仍不在少數。

的為「小家庭」、佔比例最少的為「其他」模式的家庭,但是「小家庭」與「三 代同堂」的比例相差無幾,可能的原因是彰化縣仍是一個傳統的農業縣,所以 當家長面臨了親師衝突的問題時,是否會受到傳統尊師重道的影響,這是一個 值得探討的方向。

以幼兒園大班及小一幼童家庭的受試背景變項中,「小一幼童」佔的比例 為最高、其次為「私立托兒所大班幼童」、佔比例最少的是「公立幼稚園大班 幼童」。由此看出,在彰化縣而言:托兒所的幼童數比幼稚園的幼童數多了近 一倍;而公立托兒所幼童所比公立幼稚園的幼童多了近三倍。這說明了彰化縣 的立案托兒所比立案幼稚園的教育機構來的多,可能的原因是幼稚園與托兒所 設立的標準不一,影響業者選擇的立案幼稚園或是托兒所。

在幼兒園大班及小一幼童家庭的受試背景變項中,以幼童就讀的學校區域 而言:所佔比例最高的為行政單位是「鎮」的學校;其次為行政單位是「鄉」

的學校;最少的是行政單位是「市」的學校;這是依照彰化縣幼兒園大班及小 一幼童比例數所抽取的樣本,由此可知,彰化縣的人口比例,最多的是居住於

「鎮」的幼童,最少的是居住於「市」的幼童。

第二節 幼兒園大班及小一家長知覺親師衝突原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