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親師衝突的原因
一、衝突的原因
當有人或組織的存在時,那麼衝突就會避免不了,衝突可能起於主觀的內 心,或來自於客觀的外在環境,面對於不同觀點、爭論,以及個人思想、需求,
因而產生了衝突。綜觀學者皆有不同的看法,對於衝突的原因歸納為以下幾類:
(一)溝通不良
溝通是用來協調彼此之間在認知上的差異,而溝通的過程中若是沒有相互 坦誠及充分的溝通意見,則是容易引起衝突(張鐸嚴,1985;韓經綸,1994)。
(二)責任歸屬不清
每個人都有一定的角色責任,也認為他人應該也有一定的角色責任。當個 體推卸該負責任時,或者因為責任範圍分割的不清楚,使得問題責任歸屬不明,
衝突就會的自然發生(鍾育琦,2001)。
(三)利益的衝突
有限的資源不足以達成公平分配的原則時,若彼此之間找不到平衡點,而 發生了爭議,就會容易產生衝突(林欽榮,2001;張德銳,1993;張鐸嚴,1985)。
(四)目標或期望的不一致
由於組織成員對事務的價值判斷不同,或者是對於事務的喜好態度有所差 異,造成了彼此的目標不同卻又無法整合其共同性時,就容易發生衝突(林欽 榮,2001;張德銳,1993;張鐸嚴,1985)。
(五)權力衝突
在團體或組織當中會有階層的產生,而階層的不同就會享有不同的權利與 義務,在不同的權利與義務的爭奪下就會產生衝突的導火線而引起了權力衝突
(張德銳,1993)。
(六)認知的差異
在同一情境不同個體可能會因為來自不同的生活背景,而有不同的個人的 知覺,若彼此的知覺不能達成共識,這些衝突就會從中而生(張鐸嚴,1985;
柯進雄,1994;林欽榮,2001)。
二、親師衝突的原因
由於教師與家長對於兒童產生不同的信念與期待,形成了家長與教師間交 錯複雜的互動脈絡,而產生某些敵對的關係與差異性。專家學者提出了不同的 親師衝突的原因:
(一)
專家學者的看法
1、親師之間因彼此的價值觀、管教態度不同及教師的不適任,使得家長對老師 失去信心;而家長的不合作、降低教師的教學熱忱等因素都會影響彼此關係 的建立(王淑俐,1994;林建平,1996;徐德穗,1996;曹常仁,1994)。 2、以教師的立場而言,家長過於干涉教學,管教態度不當、不願意接受建議、
推卸應負的教育責任、家長的教育理念偏頗及挑戰專業權威的擔憂等,都可 能造成親師之間的衝突;以家長的立場而言:則認為親師之間之所以會造成 衝突,肇因老師太過權威不聽家長意見、教師的態度與言語使家長難堪及對 於自己的孩子患得患失的恐懼(王淑俐,1994;王連生,1997;徐德穗,1996), 此外,Holahan(1992)研究發現親師衝突的發生常由於彼此觀念不合,特別 是家長不贊成老師的教學理念時,容易產生不愉快(引自林淑慧,2004,頁 36)。
(
二
)國小的親師衝突原因
1.親師溝通不良親師互動溝通不良係指教師與家長間運用了各種溝通聯繫的方式,卻無法將 訊息傳遞給對方,而造成誤解。或者是親師雙方用詞不當、態度不佳,造成 親師雙方其中的一方解讀錯誤,以致於親師互動溝通不良(陳玟甄,2004;
陳素捷,2002;黃建清,2005;蔡瓊婷,2003;鄭淑文,2000;鍾育琦,2001;
蘇福壽,1998)。
2.親師責任歸屬不明確
教育乃需要家庭與學校的配合,才能使家長和老師可以成為教育事業的合夥 人。但是部分家長認為教育是學校的事,因此推卸應負的責任,而造成親師 責任歸屬的不明確,衍生出親師之間的不愉快(陳玟甄,2004;陳素捷,2002;
黃建清,2005;蔡瓊婷,2003;鍾育琦,2001;蘇福壽,1998)。
3.不合理的要求
因為老師和家長的立場不同,使得家長要求不合理或者是給予自己的小孩特
殊的待遇,甚至家長有時還會要求老師作某些部分的改變,以迎合自己小孩 的需要,而形成了親師衝突的原因(陳玟甄,2004;蔡瓊婷,2003;鄭淑文,
2000;鍾育琦,2001;蘇福壽,1998)。
4.親師彼此不尊重對方
包含親師雙方用詞不當、態度不佳,或是家長、老師對於彼此的不信任感以 致於家長侵犯了教師的專業領域等面向,都可能引發親師衝突的發生(陳玟 甄,2004;陳素捷,2002;黃建清,2005;鄭淑文,2000)。
5.教育理念的不同
指親師雙方對於教學方法、教學目標、課程安排等有不同的價值標準,而有 不同的看法(陳玟甄,2004;蔡瓊婷,2003;鍾育琦,200;1 蘇福壽,1998)。
(
三
)幼兒園的親師衝突的原因
1.親師教育理念不合指幼教師在從事教學時,家長與老師在其價值認知、課程安排、教學目標等 認知標準有所不同(林淑慧,2004;鍾婷婷,2004)。幼兒園教師大都喜歡非 正式、開放式或以幼兒為中心的課程目標或教學模式,但是多數家長卻喜歡 以教師為中心的傳統課程、教學方法,而且對於幼兒的讀、寫、算等的認知 學習之關切,都比老師來的高(陳國泰,2003;劉慈惠,2001;Katz, 1980)。
因此當家長與老師發現彼此教育理念不一致時,親師之間可能會有摩擦的產 生。
2.價值觀及管教態度不同
因為家長的立場與教育幼兒的觀點跟老師往往有所不同,所以,家長、老師 彼此對於幼兒的行為要求、處理方式常會有不同的意見(鍾婷婷,2004),當 親師彼此因為教養態度不一致時,若不能及時進行教養觀溝通,則容易引起 不必要的誤會(朱珊妮,2002;邱瓊蓁,2002;洪怡芳,2005;袁麗珠,1993;
Katz, 1980)。
3.責任歸屬不明確
教育工作是親、師、生三者共同合作的事業,而家長與老師更是事業的合夥 人(何香蓮,2003)。但是,有部分家長或是老師對於彼此應負的責任無法明 顯區分,則可能引發親師責任歸屬的爭議(林淑慧,2004;袁麗珠,1993 鍾 婷婷,2004)
4.親師互動溝通不良
對於學生問題的處理,老師與家長的立場與角度往往是不同的(Katz, 1980)
當教師與家長進行溝通時,因為語意的表達及認知的差距,而無法達成共識,
如此的歧見在無法化解下,就可能隱藏著親師衝突的危機(何香蓮,2003;林 淑慧,2004;鍾婷婷,2004)。
5.不合理的要求
因為教師對孩子應一視同仁的原則下,家長卻要求教師給予自己的小孩特別 待遇及特別的照顧(袁麗珠,1993;邱瓊蓁,2002;鍾婷婷,2004;林淑慧,
2004)。
6.個人人格特質
因為老師或家長個人特質,而聽信謠言,產生偏見等(何香蓮,2003;鍾婷婷,
2004)。
基於以上文獻分類可以發現:國小、幼稚園親師衝突的原因多以教育理念 不合、親師溝通不良、另外親師責任爭議及家長對教師不合理的要求佔大多數;
而在幼稚園實徵研究方面除了教育理念不合、親師溝通不良,親師責任爭議及 家長對教師要求不合理,另外,幼稚園親師衝突的原因多了親師價值觀與管教 態度的不同。
以上的文獻多是由教師的觀點來看待親師衝突的原因,但是以家長為研究 對象的僅有何香蓮(2003)針對嘉義市十位幼稚園家長所做的訪談。因此,以 家長的觀點為主體之親師衝突原因仍有其研究之重要性。
綜觀上述,親師衝突原因可分為七種:1.親師教育理念不同;2.親師溝通不 良;3.親師管教態度的不同;4.教師要求不合理;5.親師責任爭議;6.親師彼此 不尊重;7.個人人格特質。
1.親師教育理念不同
關於家長對於教師的教學方法、課程安排、教學目標或班級經營等有著不同 的看法。
2.親師溝通不良
因為教師缺乏溝通能力、或者是因為孩子向家長傳遞不當的訊息及親師溝通 時不當的情緒表達等。
3.親師管教態度不同
家長與教師間,對於孩子的行為要求不一致及獎懲的標準不一等,為親師要 求的態度不同。
4.教師要求不合理
家庭作業的安排方式、學生成績不佳的原因及教師對學生要求過高等。
5.親師責任爭議
家長與教師彼此應負的責任無法區分,如學生學習的責任、意外傷害及學生 行為偏差時的爭議。
6.親師彼此不尊重
家長因為不信任老師,或者是老師未站在家長立場思考問題,造成彼此不尊 重而引發的衝突。
7.個人人格特質
因為老師或家長個人特質,而聽信謠言產生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