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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創意建築的定義與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校園創意建築的定義與內涵

本節將討論校園創意建築的定義與內涵,茲就其定義與內涵作論述與綜合分 析,將本節分為校園建築的定義與內涵、校園創意建築的定義與內涵與校園創意 設計的原則和方法等三段,分別敘述如下。

一、校園建築的定義與內涵

(一)建築的意涵

「建築」為 Architecture 的譯語,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2007a)

對「建築」的解釋:「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梁柱或牆壁,供個人或 公眾使用的構造物;亦稱為『建築物』。」Architecture 一詞主要並不指具體的構 造物,而是著重在創造建造物的行為,例如過程與技術等;具體建造物(building) 的表示,通常使用「建築物」的稱呼,但是以目前實際使用上來看,這兩者常被

最初的建築物源自人類模仿動物或本能,得以遮風、避雨與安全等需求,可 能是山洞、樹屋或掘穴而居等。隨著文明的演進,善用環境中的各類材料,如木 材、泥土、石頭以及獸皮建造住屋,發展出土牆、石牆、木構架等基本的建築結 構(萬新知,2008)。隈研吾(2010)認為建築是一種物質、空間與庇護所。

《易經.繫辭》:「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 風雨。」其中「上棟下宇」的房屋在地上出現後,才標誌著人類建築活動的真正 開始;棟者構也,宇者場也(汪正章,1993)。一般而言,就是立柱築牆,架鋪 屋頂,才能形成一個「避寒暑、抵風雨與禦蟲害」的室內使用空間。隨著時空與 建築材料的進步,就實用與審美的演進,成為雍容華貴的府邸住宅、富麗堂皇的 宮殿、廟堂與現代化的高樓大廈等。

「建築十書」是一部建築書,現存最早的建築理論書籍,作者 Marcus Vitruvius Pollio(馬爾庫斯.維特魯威.波利奧,西元前 80-25)是西元前一世紀後期羅馬 帝國的一位工程師,維特魯威出身富有家庭,受過良好的文化和工程技術方面的 教育,早年先後在凱撒(Gaius Julius Caesar, 100-41B. C.)和屋大維(Gaius Octavius Thurinus, 63B. C.-14)麾下從軍,直屬軍事工程單位中工作,受到屋大維的眷顧和 支援,並因「建築十書」著作受到獎勵(McEwen, 2004)。維特魯威是一位「希臘 學」的學者,其學識淵博,熟悉希臘語,能夠直接閱讀有關文獻,通曉建築、市 政、機械學和軍事工程等項技術,也鑽研過幾何學、物理學、天文學、哲學、歷 史、美學、音樂等方面的知識(Baldwin, 1990; McEwen, 2004)。

維特魯威為建築設計了三個主要標準,包含實用(utilitas)、堅固(firmitas)、美 觀(venustas),維特魯威認為建築是對自然的模仿,正如鳥類和蜜蜂等築巢,人類 也使用自然材料,造建築物保護自己,為了建築物廳堂美觀,先後發明了多立克

柱式、愛奧尼柱式和科林斯柱式(Doric, Ionic & Corinthian Order)如圖 2-1001,多 立克柱是模仿男體的剛毅雄偉,而愛奧尼柱是模仿女體的柔和端麗(孫祥斌、孫 汝建、陳從耘,1997);其中的比例要依照最美的「人體比例」,即為所謂的「黃 金分割」,後來達文西(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 1452-1519)依照他的描述畫了

《建築人體比例》(維特魯威人)如圖 2-1002,在代表宇宙秩序的方和圓中,放 入了一個人體(Baldwin, 1990; McEwen, 2004)。

圖 2-1001 先後發明了 1 多立克柱式(Doric Order) 2 愛奧尼柱式(Ionic Order)3 科林斯柱式

(Corinthian Order)

圖 2-1002 建築人體比例(維特魯威人)

綜合上述,建築物最初源自人類模仿動物或本能,得以遮風、避雨與安全等 需求,進而利用各種材料、造型與技藝等,其主要功能在於保護自己,為了建築 美觀和適用,形成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梁柱或牆壁,提供個人或 公眾使用的構造物。

(二)校園建築的意涵

校園建築或稱學校建築(school buildings),是為了達成教育目標而設立的教學 活動場所,包括校舍(buildings)、庭園(campus)、運動場(play grounds)及其附屬設 施(facilities)。其中,校舍乃專指校內的各類建築,運動場包括體育館、田徑賽場 地、遊戲場與游泳池,庭園是指除校舍與運動場所占用的校地以外之空間,附屬 設施則是配合校舍、庭園和運動場等,使其功能更完備之各項建築與設備(湯志 民,2011a)。

校園建築可分為廣義的範圍,包含校舍、庭園、運動場及其附屬設施;其狹 義的範圍僅指校舍而已(林萬義,1986;湯志民,2011a;蔡保田,1977)。可從 表2-1瞭解其關係。本研究中「校園建築」與「學校建築」混合使用,「校園與學 校」的範圍均以廣義的定義為主,係指校園的土地面積。

表 2-1

校園(學校)建築的範圍比較

廣義的校園(學校)建築

狹義的校園(學校)建築

校舍(學校建築) 運動場 (學校)庭園

附 屬 設 施 註: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校園建築」與「學校建築」等同,均以廣義的範圍為主。校園建築 和學校建築會混合使用,大部分會以「校園建築」為主,以符合本研究的題目名 稱和研究問題。

二、校園創意建築的定義與內涵

校園創意建築的意義具有二種,包含「校園創意設計」與「校園建築」的合 成意義,茲就其細項分述如下。

(一)創意的意涵

Guilford(1967)認為「創意」是人類認知能力,是一種擴散性思考(divergent thinking),構成要素有流暢力(fluency)、變通力(flexibility)及獨創力。Dennard

(2000)認為「創意」是一種能力,用以產生或導入全新的東西;或已存在東西 而未發覺的現象或知識基礎的延伸,它是一種在人類腦中運作的心智才能,需要 具備專業知識能力及準備充分的人方能表現。Mayer(1999)認為「創意」是具 備獨創力與有用性(usefulness)的產出。Cropley(2001)對「創意」也提出相似 的定義,創意是一種能夠創造出具有新奇性、有效性(effectiveness)、及道德性

(ethicality)的產品。Dass(2000)認為「創意」是將各元素整理或重整,達到新的 或有效率的生產歷程。Craft(2002)認為所有的創意來自於創造性的思考(all creativity is creative thinking)。Lynch 和 Harris(2001)認為創意涉及原創性或首 創,而原創的定義永遠是新的,因此在過去五十多年來的創意研究中,對創意是 什麼?以及如何發展?……等,是少有共識的。

「創意」的定義及解釋分歧不一,Guilford(1956)擔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時演 講,提醒心理學家應該認真重視創意的研究,可從問題導向的觀點來看,研究取

究蒐集且分析五十多種有關創造力的定義,歸納出創造力四 P 模式,即個人特質、

歷程、產品、環境,以涵蓋創造力的研究方向。

從創意的定義可知,其研究取向涉及個人的特質、產品、歷程及壓力/環境 及其交互作用,據此,各學者依「創意四P」的研究取向,已發展出各種創意的 理論,整理如下:天才論(genius)方面,認為創造來自少數人的天賦才能;需要論 (necessity)方面,認為需要為發明之母,創造來自於實際的需要及外在的壓力;成 就論(achievement)方面,認為創造的來源在自我實現與內在的期許,內發性的追 求卓越及成就感;智識論(intelligence)方面,認為創造靠群體或個人聰明,有效的 將思考方式系統化的歷程;機會論(chance)方面,認為創造是因為好運氣、意外的 發現而獲得;形態說(gestalt)方面,認為創造是先天具有一種特別整合的感覺能 力,對事物有完全統一性的感覺;心理分析論(psychoanalytic)方面,認為創造是 在潛意識中的一種直覺反應能力,是非理性、跳躍式及不可控制的思考結果;雙 半腦理論方面,認為創造力的產生是由左右半腦的整體運用與配合,亦即完整心 智能力的運用與連結,創造才得以產生(吳宗立,1999;呂金燮,2003;陳龍安,

2000;黃國彥、葉玉珠、高源令、修慧蘭、曾慧敏、王珮玲、陳惠萍等,2003)。 依性質而言,校園創意建築的研究取向為產品模式。

綜合上述,本研究採用湯志民(2010)對「創意」的看法,認為「創意」是 一種獨一無二的靈感,可能是一種好點子(a good idea),或是一種創造性的思考 (creativity thinking),或者是一種不受現實的知識束縛、超越水平思考(lateral thinking)和垂直思考(straight thinking)的活動,它不受傳統方法的限制,採用求新 求變、開放的與直覺的活動。

(二)校園創意建築的意涵

創意是一種心智活動的歷程,其結果產生新穎及有價值思考的歷程,即為創 意設計。國內首見湯志民(1999a,1999b,2010,2011)有系統的研究校園創意 設計,可發現其理論來自於創意理論,說明校園創意設計可能在校園創建時即已 具備,也可能藉由師生的共同努力,才有令人滿意的成果。湯志民(2010)在「臺 灣學校建築」校園創意設計中,從實徵研究歸納出校園創意建築具有求新(樣式 新穎)、求變(功能改變)、求精(品質提升)、求進(內容增加)、求絕(本質逆 轉)及求妙(絕處逢生)的原則。

本文從「校園創意設計」的六項原則著手,使學校的校舍建築、庭園、運動 場及其附屬設施等具有「求新(樣式新穎)、求變(功能改變)、求精(品質提 升)、求進(內容增加)、求絕(本質逆轉)及求妙(絕處逢生)原則」之一或 兼具的表現設計歷程(湯志民,2010)。校園創意設計泛指校園中的各項建築、

空間或設施等,可能是整體的設計,或者是局部性的;表現在校舍、庭園、運動 場及其附屬設施上,具有獨創性或奇特性等特徵,與其他學校不同。可能在樣式 上不同,如顏色、材質或造型不同;可能是功能不同,或有多種功能,如臺北市 健康國小教室,功能多變可大可小;或是具有古蹟或百年以上的老樹,如國家列 管的古蹟、歷史建築或與校史有關的設施或文物等;或校園數項設施或空間,可 串聯成點狀、動線、平面或立體形態,具有教育意義或輔助教學的功能;可能是 廢物再利用,形成特色;如臺中市東海大學附屬高中保留木構造的校舍,形成特 殊的社團教室;可能是發現設施或空間具有新功能,無中生有等。若能再加上巧 思和創意的設計,其運用之妙在於處處用心,即能在校園建築的某處,開創出功

綜合上述理念,Rivkin 和 Seitel (2004)認為傳統的組織性思考模式,提供六個 解決問題的方法;其一,定義問題;其二,分析潛在問題;其三,找出可能的解 決方法;其四,選擇最佳的解決方法;其五,擬出行動計畫;其六,執行並評估 結果;並認為最重要的是第三點,即為「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法」,因為没有解決方 法,將一無所有,而解決方法就是創意的方法。

綜合上述理念,Rivkin 和 Seitel (2004)認為傳統的組織性思考模式,提供六個 解決問題的方法;其一,定義問題;其二,分析潛在問題;其三,找出可能的解 決方法;其四,選擇最佳的解決方法;其五,擬出行動計畫;其六,執行並評估 結果;並認為最重要的是第三點,即為「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法」,因為没有解決方 法,將一無所有,而解決方法就是創意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