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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節說明研究的範圍與研究限制。範圍包含研究的對象、研究的內容與研究 的界定;限制包含研究樣本、實施方法的限制與研究向度等因素。茲就研究範圍 與研究限制分述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之範圍以研究的對象與內容為主,雖然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等皆 會影響結果,但本研究僅涉及校園創意建築美學的層面,不涉及政治、經濟、社 會與文化等因素與影響;茲就研究的對象與內容分述如下。

(一)研究的對象

本研究之對象以臺灣地區的「高級中學」為限(以下簡稱高中),但不含縣 市立學校、高級職業學校、特殊學校、矯正學校與軍警學校。其中設校的時間從 日治時期至中華民國政府 2012 年止,校園有新有舊,管轄的單位從教育部至院轄 市政府,因為經費的多寡,會牽涉到新建、改建與維護的成效。是故,剔除縣市 立學校;以國立及院轄市立的高中為範圍。

另外,高級職業學校專為職業類科設置,具有特殊目的考量,是故,剔除高 級職業學校,不在本研究的範圍。2000 年前後提倡高中兼辦高職或高職兼辦普通 高中政策,本研究以學校的名稱為主,若校名最後為高級中學者,則列為研究範 圍;校名為職業學校者,不在本研究的範圍。

2000 年之後高中校園建築百花齊放,「新校園運動」帶動校園創意建築美學 的表現;另外,2000 年之後的建築師與規畫學校的校長或總務主任等師長尚容易 連繫。是故,以 2000 年之後新建高中為對象。

(二)研究的內容

本研究中「校園建築」與「學校建築」混合使用,「校園與學校」的範圍均 以廣義的定義為主,係指校園的土地面積。本研究所謂「庭園」泛指學校內的庭 園為範圍,若指其他意義,則會詳加說明。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的限制有下列五項層面,含推論的層面、創意的特性、時空的因素、

研究的方法與建築師或校長不願接受訪談等層面,詳加說明如下。

(一)推論的層面

由於校園創意建築具有多元、繁複及時空性的特質,為獲得未來新設學校可 供參考的研究結果,本研究分析目前校園建築美學之發展,並以臺灣地區高中為 研究對象,所得研究結果可得知校園建築美學的規畫趨勢。然而本研究未將縣市 立學校納為研究對象,因此所得結果僅供國立及院轄市立高中參考,不適合以本 研究結果對縣市立學校進行檢驗。

(二)創意的特性

校園創意建築美學係反映教育需求與建築美學趨勢的結果,具有不斷求新求 變的特質,因此,本研究發展之校園創意建築美學指標與模式,係反映近年學校 教育發展與建築技術的趨勢。未來亦須因應時代之趨勢,探究教育革新與建築科 技下,校園創意建築美學之內涵。亦即本研究結果為參考性的美學原則,應與時 俱進納入創新思維,不宜視為絕對的判準。

(三)時空的因素

高中設校與臺灣歷史、經濟、人口成長及產業發展等息息相關,設校時的條 件各有不同,導致各校創意建築差異性頗大,加之年代久遠,隨著時代進步,建 築技術、型式與質料日新月異等因素,僅能針對校園現況作研究。

(四)研究的方法

本研究的主要限制包括研究樣本、研究實施及研究向度等面向,在研究樣本 方面,少數行政人員如校長、總務主任及教職員工,可能為新任,不一定瞭解規 畫過程和經驗,必要時,輔以訪談創校校長與資深教師,以求資料蒐集齊全。

在研究實施方面,利用各校上課時間參訪,依各校引導人員介紹觀察。各校 引導人員可能誤解校園創意建築美學的意義、或者設施可能不在引導的動線上、

或文物因管理員不在秘藏鎖住等情形、或因維修、未排課程、季節變化及其他因 素等受限。

在研究向度方面,研究儘量涵蓋各種面向,但可能隨著時空遷移等因素,有 新的研究成果或新的美學觀點,研究向度可增減。

(五)建築師或校長不願接受訪談

本研究在計畫初期未考量建築師事務所已結束營業,加上建築師或校長不願 接受訪談等原因,使得設計的原因與考量因素無法重複確認;還好本研究以實地 觀察為主,每校至少訪談建築師或校長確認,而訪談建築師和校長或總務主任為 輔助與確認項目,不影響高中校園創意建築美學表現的分類,對研究的結論與建 議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