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構型管理系統
3.4 構型變更管制
3.4.1 變更管理概述(Change Management Overview)
中國國家標準 CNS 14238 Z4054「品質管理—形態管理指導綱要」
之 7. 1 節「…形態管理系統須明載於組織的書面程序中,並在形態管 理計畫中引用…」構型變更管理通常包括了一系列的流程,每個流程 描述了各變更管理週期中步驟的輸入輸出與管制手法,包括:變更需 求的發起與評估,以及基準的維護與已核准變更之管理[21]」等。構型 變更管理流程可確保以下要件:
一、 決策是經由各人員介面間協調溝同而達成的。
二、 對專案成本、時程與品質等的衝擊被評估並紀錄;
三、 利害相關者的觀點被顧及:
四、 尋求並記錄建議與核可事項;
IPMA 國際專案管理知識體系之第 14 章中亦及,「有效的構型管理 (註:為統一名詞,IPMA 所用之『型態管理』中譯詞,本研究一律以
『構型管理』代替之)必須指派構型管理的負責人,並設立標準、程序、
指導方針,提供工具及資源。」且提出構型管理的系統架構如圖 3.4 所示。
圖3.4 IPMA 構型管理系統架構
資料來源:[9]
3.4.2 變更管理過程(Change Management Process) 構型變更管理的基本過程如下所述:
一、 基準:此為最專案構型管理所公布新一版的基準(baselines)。
二、 提出變更需求:當變更需求出現時,除了提出變更需求外,其他 相關資訊應一併被提出以供後續評估與實施等流程使用。
三、 確認變更需求:此步驟在於確認評估變更所需相關資訊都備齊,
同時能夠定義出變更對於專案哪些方面(成本、時程與品質等)
會產生影響。
四、 評估變更之影響:步驟在於評估實施此變更對專案技術、成本、
時程與合約等各方面的影響。由於多數的變更均會對專案各構面 產生影響,實施評估時應僅就其影響程度較為顯著的夠面進行以 兼顧整個變更管理的效率。
五、 變更審查:此步驟在於就所評估出來衝擊決定變更申請是否通 過,並視情況做適當的修正後擬訂變更實施計畫。
六、 實施變更計畫:此步驟係依照所擬訂的變更計畫實施變更、追蹤 與現況回報。變更對專案的影響也應被持續的監控與更新。
七、 結案:此步驟係在當變更完成後,檢視所有相關的文件與紀錄,
確認所變更係依照程序與變更計畫所實施。
承上,本研究繪製「構型變更管理基本流程」如圖 3.5 所示。
提出變更需求
評估變更之影響 確認變更需求 最新專案基準
變更審查
實施變更計畫
結案 OK OK NG
NG
圖3.5 構型變更管理基本流程
資料來源:[9,12,46]
3.4.3 變更管理管制(Change Management Control)
中國國家標準 CNS 14238 Z4054「品質管理—形態管理指導綱要」
之 5.3 節「形態文件初次發布後,所有變更均加以管制。變更之衝擊、
顧客之要求以及受影響之形態基準,將決定處理變更之正式程序。」
3.5 節之備考說明「管制包括對變更之評估、協調、認可或否決及執行。」
不論正式或非正式的管制,變更管理管制(change management control)應確保變更需求被確實的追蹤與記錄。
3.4.4 評估與核准(Assessment and Approval)
管理者應確保變更需求的完整性,以及已核准之變更需求的後續 追蹤。專案文件中應指明變更需求核准與否決的責任。相關責任可指 派給適當的專案團隊成員,或組成委員會來執行。
中國國家標準 CNS 14238 Z4054「品質管理—形態管理指導綱要 [21]」之 7.4.2「變更之評估」即提及應該對所提出的變更需求,進行 評估並予以文件化,評估的內容包括:「技術性價價」以及「對契約、
時程、成本、採購、維護、界面之衝擊」。評估的內容可以視變更的複 雜性而略作調整。
中國國家標準 CNS 14238 Z4054「品質管理—形態管理指導綱要 [21]」之 7.4.3 節「變更之認可」說明了經由被授權人(或委員會)決定認 可或否決,並作成書面資料通知提案人。有關授權與被授權之權責,
應於「組織架構」中明定各管理層級之權力、責任及作業方法。
3.4.5 執行(Implementation)
已核定構型變更需求在執行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一、 核定過程需文件化;
二、 使用適當的構型管理工具;
三、 相關的品質性能衡量標準(quality metrics)與檢試驗結果的文件化。
3.4.6 查證與認可(Verification and Acceptance)
變更需求解決方案的查證與認可通常需透過相關利害相關者技術 支援。某些情況下在變更需求被核准與實施前必須獲得正式的檢測或
3.4.7 結案(Closure)
在利益相關者均認同已核准之變更需求成功的實施後,該已核准 變更對專案成本、時程與品質等之衝擊亦在預劃限度內,則該變更管 制過程即可正式的終結。
承上,「構型管理系統之構型變更管制」的管理工具、管理後輸出 項目,以及相對應之變更管理過程關係,如下圖 3.6 所示。
辨識
評估
核準
執行
結案 管
制
變更設計資料
變更設計契約
變更標的物
查證 查證紀錄
提出變更需求
評估變更之影響 確認需求 最新專案基準
變更審查
實施變更計畫
結案 OK
變更管理工具
最新專案基準
變更管理過程 管理工具輸出項目
OK
NG
NG
圖3.6 構型管理系統示意圖
資料來源:[11]&本研究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