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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土地使用規劃模式

二、 模式比較與分析

LDP1 Ben-Shahar et al.(1969)

以社會福利最大化為目標,建立單目標活動量配置模式,

探討住宅與工作之區位與規模配置,並利用影子價格法 與敏感度分析探討模式可能之應用功能。

LDP2 Brotchie(1978)

考量各分區個人、社區與規劃者等群體之多元效用差異

延續 Brill et al.(1982)之研究,將隨機演算法(Random method)應用於杜佩奇郡多目標土地使用規劃模式,並

Ridgley and Giambelluca

(1992)

考量地下水補充、農地維護及人口成長三項目標,建立 多目標規劃模式,並於資源有限與都市擴張之前提下,

探討各類土地使用變更之配置情形。研究並以夏威夷珍 珠港盆地進行實例分析。

LDP8 Dokmeci et al.(1993)

考量最大化土地發展利潤與最小化相異土地使用間旅行

Kaneko and Fukuda

(1999)

Horner and Murray

(2003)

以多目標規劃概念改善傳統「過剩通勤模式」之「平均

最小理論通勤距離」,將住業參數納為模式之內生變數,

探討住業配置與通勤分佈間之關係,並尋求最適之住業 密度重配置量。研究並以亞特蘭大地區進行實例分析。

LDP13 Stewart et al.(2004)

將規劃目標分類為空間屬性與附加屬性,並以目標規劃

LDP16 Lin and Gau(2006)

於永續三面向(經濟、環境、社會)考量下建立多目標 規劃模式探討 TOD 高密度發展理念下,捷運站區範圍內 之容積管制方案,並以都會型捷運站區進行實例分析。

LDP17 Lin and Li(2007)

於 TOD 規劃理念下建立灰色多目標規劃模式,並設計 Grey TOPSIS 法進行求解,進而探討都會區居住、商業、

休閒之活動量分佈,並以臺北市進行實例研究。

LDP18 李家儂、賴宗裕(2007b)

以最大化產業、居住、休閒活動及品質為目標建立符合 TOD 混合使用理念之多目標規劃模式,並以中山國中站 為分析對象,探討住、商與公共設施之土地使用規劃量。

LDP19

Ligmann-Zielinska et al.

(2008)

LDP20 Mohaddes et al.(2008)

於利潤最大化與土壤流失最小化目標下建立模糊多目標

Al‐Sudairi and Al‐Motairi

(2010)

(馮正民與王文林,1991;呂明曄,2005;Lin and Gau, 2006 與 Lin and Li, 2007 等)、生態保護地區(Stewart et al., 2004)、環境資源保育(Ridgley and Giambelluca, 1992:Guo et al., 2004;Mohaddes et al., 2008)、住宅開發

(Al‐Sudairi and Al‐Motairi, 2010)、住業均衡(Horner and Murray, 2003)、

大學校園規劃(曾國雄等,1998)等問題之應用;基於特殊理論建構者則 如效用、資訊理論(Brotchie, 1978)與社會福利最大化之應用(Ben-Shahar et al., 1969)。

而因應 1990 年代後 TOD 理念之興起,相關研究亦曾應用該理念建構 土地使用規劃模式。其中以單目標建構者包含馮正民、張昭芸(1993)與 Kaneko and Fukuda (1999),多目標規劃則有馮正民與才有財(1988)、

呂明曄(2005)、Lin and Gau(2006)、Lin and Li(2007)、李家儂與賴宗 裕(2007)等文獻,各模式建構目的與決策問題見表 2-8 彙整內容。

馮正民、張昭芸(1993)發現,若土地使用規劃之限制越多,則捷運 乘載量越低;容積管制敏感度分析則顯示住、商使用容積上限調整可增加 捷運乘載率,並以商業較為顯著。

Kaneko and Fukuda (1999)研究顯示,相較於傳統規劃,TOD 理念之 應用可提升 23%旅次產生量,並增加大眾運輸系統之行車旅次數與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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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綠色大眾運輸導向土地使用規劃模式

2-33

馮正民與才有財(1988)發現,政府公共設施供給與開發商利潤追求 具有明顯償付關係,若追求前項目標則規劃結果將配置較多高興建單價之 廣場用地,然追求後者目標則會配置較多高利潤之商二用地。

呂明曄(2005)以單一車站進行模擬發現,最適之大眾運輸場站配置 區位約為三千公尺都市邊界半徑之四分之一,且計畫人口密度與住宅房價 調整將有助於 TOD 目標之提升,容積管制則可達到縮小都市差異之目標。

Lin & Gau(2006)研究顯示,TOD 發展目標在永續發展面向下具明顯 之償付關係,規劃結果建議都會型站區各類住、商使用容積率皆向上修正,

敏感度分析則建議容積管制上限應予上修,且修正幅度不應超過 70%。

Lin & Li(2007)研究顯示在 TOD 發展目標下,臺北市之現況表現劣 於模式之規劃結果,若欲以政策手段鼓勵捷運系統使用,則需於使用效率 與環境汙染間進行取捨。

李家儂、賴宗裕(2007)研究結果則顯示,產業與休閒活動兩目標之 達成率皆相當高,其中居住品質之目標達成率雖偏低,然該結果因仍滿足 最小居住面積限制,因此規劃結果仍佳。

(二) 模式型態與求解方法

由表 2-9 可發現,LDP 模式型態有從單目標轉為多目標規劃之趨勢,

其反應規劃模式需因應都市發展之多元目標與衝突關係進行調整,以符合 近代都市發展需求。此外規劃模式亦有 0-1 規劃、兩階段規劃與目標規劃 等方法之應用;0-1 規劃多應用於是否配置某類土地使用之規劃問題,相關 文獻並多以方格拓樸為主要之決策單元,相關研究如 Stewart et al.(2004)、

Ligmann-Zielinska et al.(2008)、Cao et al.(2012)等;兩階段規劃則適用 於規劃問題存有部門或主體間互動之情形,如 Kaneko and Fukuda(1999)

之研究。目標規劃則適用於規劃問題具明確之目標準則或要求,相關應用 如馮正民、王文林(1991)、Al‐Sudairi andAl‐Motairi(2010)等。

而在線性規劃與非線性規劃應用部分,多數模式仍以線性規劃為主,

該現象應與模式建構之複雜性與實例應用難易度有關,然而都市發展有其 複雜性,相關研究指出若能適當以非線性模式建構規劃目標與限制,將可 使模式分析結果更貼近現實狀況。而在非線性規劃模式應用上,早期研究 多強調如何以非線性方法建構規劃模式,並較少對求解法與實例應用進行 探討;晚期研究則著重於啟發式演算法之設計與求解,並搭配有實例分析 驗證演算法之操作性。此外近年來亦有將模糊理論、隨機規劃與灰色理論 納入規劃模式之趨勢,以解決規劃上面臨之不確定性課題,使規劃結果具 更大之彈性空間。